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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俺要是凶手,警察咋不来抓呢?”
    “杀人犯不是抓住了吗?你们还凑啥热闹啊。”
    日落西山,我和老罗才灰头灰脸地钻回了车里。尤其让我恼火的是,在问话过程中,老罗什么忙没帮就算了,还一直摆弄着他那部张静新给他买的带拍照功能的手机。
    “看来这些人是不能指望了。”我用力晃了晃头,想赶走沉重的压力。
    “总有办法的。”老罗没有发动车子,而是继续摆弄着手机。
    “你干啥呢?”我有点生气,“刚才你就在那儿摆弄你那部破手机,咔擦咔擦拍个没完,新手机就了不起了?那玩意儿能帮你破案?”
    “嘿嘿,老简,这你可就不如我了。”老罗收起了手机,“你忘了静搜集了啥玩意儿了?我拍的这些东西,交给她一匹配,就知道这些家伙撒没撒谎了。”
    第二天就是开庭的日子,我和老罗都没有回家,就在办公室里准备着辩护材料。后半夜的时候,张静突然来到了律所,怀里抱着一个硕大的毛绒玩具,脸上是毫不掩饰的疲惫。
    “你不回家睡觉,跑这儿来干吗?”老罗讶异地问,“还有,你抱着这玩意儿干啥?”
    “没良心。”张静嘟着小嘴,一脸的委屈,把毛绒玩具往沙发上一扔,说道,“我熬了大半夜做鉴定,还不算加班,夜宵都没人管。”
    “巧了,我和你小明哥刚吃完。”老罗说,“还剩半块比萨,要不?”
    “要!”出乎老罗的意料,张静抢过那半块比萨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噎着噎着噎着!”老罗赶紧说道,“小祖宗,小心点,别噎着!这都凉了,你这真是……”
    “我晚饭还没吃呢!”张静一边说,一边躲避着老罗试图从她手里抢走那半块比萨的举动,“别那么小气。”
    “五分钟,忍五分钟。你小明哥刚给你叫了外卖。”老罗喊道。
    “咯……”张静打了个嗝儿,抓起老罗的杯子喝了口水,“小明哥……咯……可比你……咯……有良心……咯……多了。”
    “看看,我说啥来着,噎着了吧?”老罗一边拍着张静的后背,一边说道,“我就是逗逗你,你看看你急的。”
    “我……咯……是真饿了。”张静又灌了几口热水,才止住了打嗝。
    五分钟后,外卖送到了办公室,张静风卷残云一般地消灭了一份肯德基套餐,这才摸着小肚子,打了个满足的饱嗝。
    “爽死老娘了。”
    “你都快成饿狼了。”老罗又气又笑地说。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们要先听哪个?”恢复了力气的张静从包里拿出了档案袋晃了晃说。
    “坏消息吧。”我想了一下说,“人生啊,总要留点希望才能活下去。”
    “留着好消息好要惊喜是吧?”张静笑了一下,“好吧,看在小明哥帮我叫外卖的分儿上,满足你这个小愿望。”
    她说着,打开了一份档案袋:“坏消息就是你们下午调查的那些人嫌疑都排除了,足迹对不上。换句话说,真凶现在还是没有线索。”
    “好消息呢?”我问。对于暂时找不到真凶,我早有心理准备,要是那么容易,秦枫就不会被送上法庭了。
    “好消息嘛,”张静打开了另外一份档案袋,“现场也没有发现秦枫的足迹。”
    “肯定?”我一下子坐直了身体,紧张地问道。
    “百分之九十八。”张静说,“足迹鉴定这种东西,没人敢保证百分之百正确,但百分之九十八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太好了!”老罗用力握了握拳头。
    “别高兴得太早。”张静适时泼了一盆冷水下来,“明天开庭的时候,你们千万别忘了申请查验被告人的手机,有大用,到时候让我出庭。”
    “没问题。”老罗说。
    “行了,我去睡一觉,明天早上叫我。”说着,张静抓起毛绒玩具,起身向外走去。
    “你去哪儿?就在这儿凑合一宿呗?”我说,“沙发放倒当床,老罗那边有被褥。”
    “我怕死太早。”张静摆了摆手,“你们满屋子烟味,我才不在这儿呢。我订了房间,就在隔壁酒店,记得给我报销。”
    说着,张静突然回头,怀里抱着毛绒玩具,一脸委屈地看着五官都要皱到一起、满脸苦涩的老罗:“小骡子,人家一个人睡不着。”
    老罗打了个激灵,转身抓起桌子上的一个奥特曼手办丢给了张静:“我去了,怕没命出明天的庭了。给你这个,它会代替我守护你的!”
    “嘁,胆小鬼。”张静接过手办看都没看,顺手丢到了一边,撇了撇嘴,“我有这个,谁要你那个脸上长了两个蛋蛋的东西啊!”
    她说着,从毛绒玩具的口袋里摸出了一个美少女战士的手办。看着这两个人都有些古怪的爱好,我还真是不知道说点什么好,无奈地摇了摇头。
    “对了,小明哥。”走到门边的张静突然叫了我一声。
    “什么事?”
    “如果,我是说如果。”张静的神情格外严肃,“明天的庭审陷入僵局,你们会拿被害人的背景作为减罪辩护的理由吗?”
    “为什么这么问?”我愣了一下。
    “我考虑过一种可能。被害人单身,带着一个孩子,会不会是因为孩子的亲生父亲和她争夺抚养权,或者她拿孩子威胁了别人,才造成了这个结果。”张静深吸了一口气,“所以我做了个鉴定,结果证实,孩子和被害人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
    “你是说?”我看着张静,一脸的不可置信。
    张静点了点头。“她以前的同事也说,没见她有怀孕的迹象。那孩子是她捡来的。”
    我和老罗久久无语,这是我们从来没有想过的可能。
    “你放心,我们绝不会那样做的。”不等我说话,老罗就郑重地说道,“无论她是什么身份背景,都不应该被人杀害。她所做的事,值得我们每个人尊重。
    “条件是,住宾馆的钱得你自己拿。”末了,老罗一本正经地说。
    迎接他的,是张静手里那个精美的手办和她一声充满了正义的娇叱:“代表月亮消灭你!”
    4
    “审判长。”第二天一早,开庭前两个小时,我和老罗就到了法院,直奔那个老法官的办公室,将一份申请书递到了他的面前,“秦枫这个案子,我们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
    “为什么?简律师,这个案子影响恶劣,院里早就已经决定要公开审理,获得旁听资格的媒体现在已经准备入席了。”老法官惊讶地看着我们,“这份申请,你们应该提前提出啊。”
    “审判长,我们也是为被害人考虑。”我把张静调查得来的消息告知了法官,法官眉头紧蹙,想了想,“简律师,你的意见我会充分考虑。开庭的时间延后一个小时,我要和合议庭的成员商议一下。”
    这是漫长而又煎熬的一个小时,在我和老罗的辩护史上,这也是第一次由于被害人的原因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
    对于我和老罗的这个申请,张静格外满意,甚至细心地帮我们整理衣服,只不过她的手艺稍差了点儿,老罗领带上的律师徽章怎么也摆不正。
    “简律师。”开庭前五分钟,法官才疲惫地走出办公室,“合议庭经协商,与检察院充分交换了意见,同意你们的不公开开庭审理请求。”
    “谢谢!”我和老罗长出了一口气。
    “我应该对你们说句谢谢,替被害人。”法官说,“请准备开庭吧。”
    “审判长,被告人秦枫涉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故意杀害两名被害人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九十四条,应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对其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后,提交了相应的证据,我也递交了证据和辩护词。
    “被告人,对公诉人的公诉意见,你有什么要说的?”审判长问。
    “审判长,各位合议庭成员,非常感谢法庭能给我为自己辩护的机会。”秦枫说,“对于公诉人提出的我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一事,我不否认。对于公诉人提出的我故意杀人之事,我坚决否认,我没有杀人,凶手不是我。”
    “你怎么解释凶器上留有你的指纹?”审判长问。
    “我当天曾持刀对被害人进行了威胁,但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同时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因此离开时将刀丢弃,刀上自然留有我的指纹。但对于刀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我并不清楚。”秦枫说。
    “公诉人,请向被告人提问。”审判长说。
    “被告人,你当天是否持刀对被害人进行了威胁?”公诉人问道。
    “是的。”
    “被告人,你能重复一下你当天是如何威胁被害人的吗?”
    “我说如果她再不还钱的话,就砍掉她的手。”
    “反对,公诉人在诱导我的当事人。”我立刻举手说道。
    “我只是在请被告人陈述已经发生的事实。”公诉人说。
    “反对无效。”审判长说。
    我知道,此刻我的神情一定很懊恼,因为公诉人很开心。
    “审判长,被告人已经承认,他威胁被害人要砍掉被害人的手,这与案发现场的形态一致。且被告人有这样做的动机,我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我要宰了你!”老罗突然站起来喊道。
    公诉人和审判长大概从未在法庭上见到过这一幕,一时间愣住了。
    “他……他……审判长,他威胁我!”公诉人指着老罗咆哮道,“把他请出法庭!”
    “我就是在威胁你啊!”老罗突然笑了,“这个威胁对于你来说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对吧?你肯定不止一次被被告人这么威胁过。不只是你,在座的各位在生活中恐怕都受过这种威胁,但是,我们不还是活得好好的?有几个人把这种威胁真正落实了呢?你把这种威胁认定为我的当事人杀人的证据,不觉得有点可笑吗?”
    “辩护人,请发表辩护意见。”审判长忍着笑,摇了摇头说。
    我把老罗拉回座位,站起身说:“审判长,各位合议庭成员,很感谢大家给我这个机会,让我为被告人辩护。首先,我对被害人的离世感到遗憾。被害人是个好人,一个单身女子,收养了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为了这个孩子,她几乎付出了所有,这是值得我们尊重的,无论她做过什么,这一点是我们都不能否认,也不能抹杀的。对于她的离世,我和这里的所有人一样,都希望能够找到真凶,让她瞑目。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冤枉了一个本来无罪的人,却让真凶逍遥法外啊!
    “来说说我的当事人。”我走到被告席前,“在公诉人提供的材料中曾提到,我的当事人是有前科的,曾与人斗殴致人轻伤,他们因此推定,我的当事人也一定杀害了本案的被害人,这就像我的同事说的那样,单凭一句威胁和这句话的内容与现场形态吻合就认为我的当事人杀人,有点太扯淡了。以一个人过去曾做过坏事为由推论其现在及将来一定会做坏事,这是赤裸裸的歧视,是对当事人人格的侮辱。何况,我的当事人真的是与人斗殴吗?不错,秦枫的确曾造成他人轻伤的后果,但公诉人的材料中并没有提到我的当事人为什么与人争执。请注意我的用词与公诉人措辞的区别,我用的是‘争执’,这与‘斗殴’完全是两个性质的词!而且,我认为我的用词也是不准确的。
    “我这里有两份证人证词,请审判长过目。”我示意老罗将证词递交给法庭后,继续说道,“从证词中可以看出,我的当事人两次与人争执,第一次是出于对学生的爱护,而第二次,则更加明显是见义勇为,只是因为下手过重才被警方定为故意伤害,而且我的当事人并没有因此获刑,检方对那个案子最终是没有起诉的。
    “我有必要提醒法庭注意证词中提到的,我的当事人曾将自己的房子卖掉,所得款项全部捐给了山区的贫困儿童。这是留存的银行汇款凭证。”我出示了几份汇款单后说道,“审判长,各位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试问,我的当事人是如此具有正义感和爱心的一个人,在面对被害人这对可怜的母子的时候,他能下得去手吗?
    “不,”看着审判长微微颔首,我继续说,“他下不去手。我的当事人曾向我陈述,他不仅无法对被害人下手,还给被害人留了五百块钱。但是从公诉人提交法庭的材料中,我们并没有看到这部分供述,也没有表示是否查明了这五百块钱的去向。我想问问公诉人,这是为什么?
    “将一个原本是正能量满满的见义勇为事件硬是扭曲成了双方都有过错的聚众斗殴案件,公诉人又是意欲何为?这已经不需要我多说什么了吧?”我摊了摊手,“公诉人在处理本案中根本就是戴着有色眼镜的,我很怀疑,他们是否能够做到秉公办案!”
    “你这是对我们的侮辱!”公诉人喊道。
    “辩护人,请注意你的用词。”审判长提醒道,又示意公诉人就我的辩护词发表意见。
    “审判长,被告人声称为被害人留了五百块钱只是他的一面之词,在现场我们并没有发现这五百块钱。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被告人试图脱罪而编造的谎言。”公诉人说,“辩护人提到了被告人是一个富有正义感、充满了爱心的人,我也很想问问辩护人,这样的一个人,会去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活动吗?无论是被告人,还是这个组织的负责人,都已经承认了这一点。被告人为什么没有可能杀人?”
    “好,审判长,公诉人既然提到了这个问题,我申请传唤证人出庭,来证明我的当事人并没有杀害本案的被害人。”
    “准许,传唤证人到庭。”审判长说。
    张静依旧是一身警服出庭,我和老罗怎么都想不明白,以警察的身份作为辩方的证人出庭,怎么会让张静有一种高涨的兴奋感。
    “冤案有可能是因为我们的侦查不到位而引起的,也就是说,源头就在我们这里,当然也应该由我们来终结。”很久以后,当我不得不送她离开的时候,她这样对我说,“在法庭上,我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警察这个群体。我想告诉所有人,不可避免地,我们可能抓错了人,但我们也在尽可能查明真相,并且,永远不会避讳我们犯下的错。”
    “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败(谈)的人生。”到那个我们不得不分离的时候,老罗还是记不准哪怕一句最简单的名人名言。
    “证人,这次你是以什么身份出庭?”审判长看了一眼公诉人,也有些无奈。
    “省公安厅技术勘察科鉴定人员啊。”张静微笑着说,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了字,“对于我的责任与义务,我很清楚。审判长,我们可以开始了。”
    “辩护人,请提问。”审判长示意。
    “证人,你对本案现场进行过勘察吗?”我问。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