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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节
    这句话我每年都会拿来回想,每年都会产生新的认知,直到后来我真的成长到可以收拾别人的时候,再回过头来去想那天的场景,会觉得特别好笑。
    因为如果能力真的高出对方许多,你是不屑收拾对方的。
    你会趾高气扬地掐着腰对着路面的一只蚂蚁说,“我要收拾你”吗?
    你当然不会,因为蚂蚁就是蚂蚁,它完全不值得你去为它耗费一丁点精力,哪怕只是稍微抬抬脚而已。
    而十一岁的我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是:是吗?我没有能力收拾你?
    要知道,我可是有个能五岁跑到别人家里卸掉整个玩具车的小妹妹的人。
    感谢我妹给我的勇气与灵感,次日上课时间,我就借口拉肚子跑到车棚里,把转校生逢人便炫耀的永久牌自行车的车链子搞松了,并且用板砖镶着钉子扎进了车胎里。
    当天下午转校生骑自行车路过一道小泥洼的时候,车子链子在摇晃下猛然松掉,车胎由于气瘪加剧了失衡,转校生一头栽进了路边小沟,被摔的头破血流。
    看吧,烂俗的言情小说里有时候也讲真道理——欲望(对于小男孩而言,这种欲望也许只是一些虚荣和冲动)占上风时,就会摔得头破血流。
    当然,另一半是错误的,因为始终理智的我,在这场虚假爱情的冷战中,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后来转校生因为骨折住院回了a城,他的母亲跑到学校里要求负责,学校配合调查也没查出车子有什么人为的痕迹。
    那当然,我熬了一夜看的自行车理论知识和积累了将近十年的悬疑小说知识可不是白费的。
    那是我从“爱情”这两个字里学到的第一课——永远要将理智放在第一位。
    也许是因为这件事过于深刻,我对于“理性”二字的执念过重,导致许多人形容我都是“不近人情”。
    我从小到大没有交到任何实质性的朋友,因为首先,我不喜欢浪费时间在一些无谓的人际交往上,然而交朋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一起浪费时间。
    我的“朋友”只是我某个阶段的“搭子”,我一直觉得我们是互相利用的关系,让彼此看起来没有那么孤独,但大部分人和我想法不一样,所以他们一边说我不近人情,一边结伴离开了我。
    而理智的我并不屑于这些,而且我已经有了一个从六岁起就陪伴我、且会陪伴我一生的最好的朋友。
    我妹真的是我见过的,全世界最心大的人。
    我说她心大并不是说她什么都不往心里去,而是她什么都往心里去,却又什么都能容得下。
    我有时候会因为竞赛没有得到满意的成绩对她说一些不好听的话赶她出我的房间,她哭着从我房间里跑出去,半小时后会用我妈的口红涂在自己的鼻子上,问我她像不像个小丑。
    她可爱得让我感慨,全世界都没有可以配得上她的人。
    而且我觉得这并不是我作为她唯一姐姐的个人滤镜,所有曾被她的光照耀过的人,应该都没法拒绝这个想法。
    这句话说起来有点……恶心?但事实上,我妹就是个太阳,她让理智的我偶尔感性,在她的照拂下,成为了一个不那么不近人情的人。
    而被她照耀过的人,不止我一个。
    她七岁,我十三岁的那年,老郑领回来一个小男孩。
    我是在一个周六的下午第一次见到的小男孩,第一眼我就看出来,他是和我很像的人。
    我的意思是,他是个很理智的人。
    “理智”这个词,用在一个七岁小男孩的身上,并不是很好。
    这让他显得很冷漠、薄情、心思沉重。
    十三岁的我能看出来这些,三十几岁的我妈肯定也能看得出来。
    所以她从一开始就不喜欢裴仅,即使她也耐不住她那颗比老郑还要“圣母”的内心,在不喜欢的情况下,还是拍板决定让裴仅留在我们家。
    但七岁的我妹是怎么想的呢,以我对她这七年来各种行径的了解,她当时的想法应该就是:嘿!小可怜,俺昭昭女侠来也!
    我觉得如果我妹能碰上点大事,她完全可以去申请拿诺贝尔和平/奖。
    她对世界有种莫名其妙的拯救情结,大部分时候都在不自量力地为其他人的事情奔波,而很戏剧的是,她每次都还真的能够帮得上人。
    大概上帝站在她那边吧,毕竟太阳就挂在天上(能说出这句话,说明我已经为我的小妹妹完全抛弃了我三十几年学到的常识)。
    而在得知裴仅从国外回来,到了李昭的高中,并且他们重新碰面了以后,我就知道,完蛋,那小朋友被迷住了。
    这其实也不难理解,任谁在黑暗和无助中遇到一双像太阳一样的眼睛,都会念念不忘。
    他们的故事我已经在我妹的口中听完了十分详尽的版本,我妹对我完全没有秘密,虽然她知道我经常会挑着一些无关紧要的和我妈讲,她还是乐此不疲和我各种分享。
    我像他们故事里的第三人,旁观着他们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的所有细节,我用我的理智分析,裴仅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再理智的人。
    所以也许是出于想要弥补因为过于理智而失去了很多的“另一个我”,也许是因为听了太久故事的看客太想要一个happyending,我一直到最后,都在心里悄悄地站在裴仅那边。
    即使作为一个理智的人,我很清楚我妹最后的选择才是更适合她的,可人要是真能一辈子用理智思考,那就真的成了机器人了。
    我虽然立志成为一个没得感情的赚钱机器,但我的芯片还是不够成熟,在我妹这个笨蛋脑袋已经忘记了许多细节的时候,我偶尔会替她回忆起一些他们的过往。
    有些甚至是她不知道的过往。
    比如他们高考那年,裴仅的最后一科综合知识没有考。
    那天我刚好在家,正在电脑上工作的时候,我妈告诉我我妹的准考证丢了。
    当时我爸已经送完人在回家的路上了,裴仅陪我妹一起去的考场,但他的考场又离我妹的考场有几公里。
    所以在二十分钟后终于在警察的协助下找到了我妹落在早餐摊上的准考证后,裴仅再赶去自己的考场,已经错过了考试时间。
    而就在这种离谱的阴差阳错下,裴仅以少考一门仍然超一本线几十分的成绩,和我妹进了同一所学校。
    只是我后来路过的时候思考了许久,不管怎么算,裴仅其实都是可以赶得上最后那一门考试的。
    所以我在很多年后,遇到裴仅的时候又问了他这个问题。
    他告诉我,他其实是个很自私懦弱的人,他不舍得放下任何一个可以让他距离成功更近的机会。
    可那天,他刻意放缓脚步,给自己选了一个不得不走的“非最优解”。
    因为他知道,如果他能考到某个分数,他会舍不得放弃那个他可以够得到的学校,所以他选择砍掉前提。
    不过我想,裴仅对自己的认知也太差了。
    他也许是始终把自己当成一个需要严肃教育的小学生,对自己从来没有“已经变了”的想法,他始终如一地觉得自己还是如同七岁时那双坚毅薄情的眼睛,可是他不知道,没人能逃得脱小太阳的融化。
    我猜啊,如果他当时没有错过那场考试,在成功成为当年的高考状元,被清北两所学校的老师争抢的时候,还是会因为我妹一句“裴仅怎么办,我没有考上你的学校”这句话,闭着眼睛填上南延大学的名字。
    然而命运的机械是无情的,它根本不顾你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它拉着你一直跑一直跑,等到你终于察觉哪里不对劲的时候,一切都覆水难收了。
    但我妹,她的人生中没有错过和覆水难收诸如此类的词,她错过一个路口,会有下一条路,真正永远停在原地了的,只有那个迟钝得没有反应过来的7岁小男孩。
    在我三十一岁的时候,我读懂了小时候看的那句话里的另外半句:理智也会让人头破血流。
    我选择程珂,完全是出于理智的衡量。
    他外表优质、家境良好,个人能力突出,且在个人爱好和专业方面表现出十分坚定的忠诚性,我以我当时已经十分成熟的逻辑思考,程珂是一个十分适合做丈夫的人选。
    当然,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我三十一岁时的逻辑思考能力,也许并没有比我十一岁时好到哪里去。
    另外,在爱情中过于理智,也是真的会被摔得头破血流。
    当然,我不责备爱情,它其实是个限量款的高级奢侈品,只不过大部分人拿到的都是山寨版,有的甚至山寨得太明显,这让背着它炫耀的人看起来都有些可笑。
    我把这个观念讲给齐歌听的时候,他很认真地看着我说:“可是山寨与否都是人定义的,谁说打版的包就没有原版结实了。”
    我笑他不懂时尚,他说我不懂爱情。
    我说你一个离婚律师还相信爱情 ?
    齐歌说,就是因为看多了夫妻利益的撕扯,所以他才更向往爱情,这类似于在海上漂泊太久的人,会极度渴望陆地。
    齐歌是个挺有趣的人,只不过,我现在已经对奢侈品没什么执念了。
    我比十一岁的时候更坚定想要成为一个可以随时收拾别人的人,或者说,可以随时拒绝被别人收拾的人。
    更重要的是,我发现到了三十一岁的我妹,仍然是个想要披着床单拿着小棍去当女侠的小笨蛋。
    虽然已经有人在保护她了,但这远远不够。
    女侠的身边不能只有骑士,更重要的是需要一个,十分理智的女侠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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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8章 盛放玫瑰
    谢归学会的第一个人生道理是: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五岁的时候, 谢归才第一次进谢家的大门。
    五岁之前,他只知道自己有一个很忙碌的爸爸,以及一个同样很忙碌无法陪在他身边的妈妈。
    在那以前, 谢归几乎算是独自住在一个很大很空旷的房子里, 还有一个下巴上有一颗黑痣的保姆阿姨。
    保姆喜欢吃一种很甜的蜜玉蜜瓜, 她总是每天去进口超市买一整个回来,当着谢归的面一个人全部吃掉,然后告诉他妈妈,谢归吃了一块就把剩下的扔掉了。
    谢归妈妈不在的时候, 保姆会穿着她的衣服戴着她的珠宝首饰, 躺在家里的浴缸里,喝几万一瓶的红酒, 她几乎不用担心会被发现, 因为在地下室里有这样满满一屋子的红酒, 没有人会定期清点。
    而且谢归妈妈每周只有周六的下午会回到家里, 带着谢归和电话里的男人匆匆视频一下,而后再次匆匆离开。
    每当谢归想和妈妈说什么的时候,保姆总会从他的背后出现, 用拇指和食指的指甲轻轻掐住他的后脖颈,警告他如果乱说话的后果。
    然后在谢归妈妈离开后, 再温声细语地告诉谢归,你妈妈是有钱人的情人, 她根本不想要你,她不在乎你,你对她而言只是一个上位的工具, 你见过有人会心疼自己的工具吗, 她只会扔掉添麻烦的工具, 不要让她觉得你是个麻烦……
    他被衣物覆盖的皮肤,几乎布满了深的浅的掐痕,保姆和自己的男朋友感情出了问题,谢归是唯一的出气口。
    从会说第一句话开始,谢归过的就是这种生活,他不知道什么叫求助,只是本能地不想再被每天当成沙包一样推来推去。
    所以那天,妈妈告诉他要去见到爸爸的时候,谢归很开心,他觉得自己的新生活终于开始了。
    但那天他仍然没有见到他的爸爸,在妈妈和管家的对话中,谢归知道,他的爸爸在一小时前离开去了机场,他真的是一个很忙很忙的爸爸。
    他幼小的心里有些庆幸,原来爸爸是真的很忙,不是不要他。
    在他们去新家的那天,在门廊外,一个穿着一身正装的男孩出现,男孩看起来有十一二岁,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正冷眼看着他们。
    妈妈发现后表情惊讶,瞬间又十分愉悦地迎上去,“是阿崧啊,过来看看,这是你弟弟。”
    叫阿崧的男孩斜眼瞥了下谢归,随即又翻着眼皮看了眼妈妈,冷呵一声离开了他们的视线。
    五岁的谢归并没有接触过太多的人,但这个眼神他很熟悉,就是保姆看向妈妈背影时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堆垃圾。
    一直到阿崧离开的时候,妈妈的表情都是微笑的,她穿着一身米黄色的短裙套装,拉着谢归的手,将他带到另一边,蹲下来细细整理着他的衣服,很温柔地对谢归说:“看到刚才的那个男孩了吗?给妈妈争气一点,以后要把巴掌狠狠甩在他脸上。”
    那天以后谢归并没有妈妈一起住在这个大房子里,但他跟随妈妈搬了家,因为他已经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了。
    当然,那个从前的保姆也被辞退了,家里是有摄像头的,她骂妈妈的每一句话都被妈妈送给了机构作为惩罚她的证据。
    只是谢归想不明白,既然妈妈知道,那她为什么始终没有阻止她落在他身上的那些巴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