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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第14节
    秦易看向手中的肉,继续揉捏清洗着,漆黑眸色若有所思,看来以后打猎之后,他要多留一些猎物在家中了。
    *
    五花肉滤干水份之后就能下油锅炸了,炸五花肉虽然不困难,可是非常耗时,油炸时灶台旁边不能离人。这个艰巨的任务自然落在了简嘉身上,今天下午,她别想从厨房出来了。
    灶台上的两口锅被充分地利用了起来,大锅用来油炸五花肉,小锅用来卤制猪肠,就连灶膛中都煨上了排骨汤。
    厨房中烟熏雾燎,炸物和卤味的香味混杂,这可馋坏了大黑。为了能第一时间得到主人的赏赐,大黑直接躺在了灶膛口,只要简嘉一动就能感觉到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正盯着自己。
    这让捏着长筷站在灶台旁的简嘉哭笑不得:“大黑,你变了。”犹记得第一次见到大黑时,面对油饼的诱惑,它都能端坐着等候着秦易的指令。如今为了一口吃的,竟然连主人都不要了。
    大黑连忙起身,一边嘤嘤着,一边用壮硕的身体去蹭简嘉的腿。
    来嘛,给大黑一口油渣渣嘛,以后大黑和你天下第一好!
    简嘉被大黑馋得没办法,只能打开柜子捏了一块油渣,油渣还没落地就被大黑眼疾手快地接住了。简嘉语调柔软地劝道:“这是最后一块了哦,吃完这块你得去工作了哦。”这话不只是对大黑说,同样是对她说的,她对小动物总是格外心软,只要看到它们眼巴巴的眼神,就会立刻没了底线。
    大黑仿佛听懂了简嘉的话,它美滋滋地叼着油渣,卷曲的尾巴摇了摇,然后转身出了厨房门。
    简嘉笑着回到了灶台边,揭开小锅看了看卤制的猪肠。猪肠卤制了大半个时辰了,如今筷子一戳就能轻松戳透肠体。清洗得彻底的猪肠加上足够的香料炖煮后,只留下了独特的香味,空口吃都能满口流油。
    她拎起一小节肠肠切成了小段放在碗中,而后透过窗户唤了一声:“朗儿在吗?”
    秦朗的声音很快由远及近:“在的,姐姐,我来了!”说话间秦朗已经飞奔到了厨房,“姐姐需要我的帮助吗?”
    简嘉递过小碗笑道:“帮我尝一尝咸淡?”
    秦朗接过小碗,捏了一块猪肠塞入嘴里,嚼了几下后,秦朗秀气的眉毛皱了起来:“不咸不淡,但是……有一股奇怪的味道……”秦朗的声音越来越低,有些不确定地说道:“有点臭臭的?”
    想到猪肠的本来用途,秦朗的面色变得有些微妙,他抬眼看了看简嘉,斟酌道:“要不还是让兄长尝一尝吧?”
    简嘉微微挑眉,看来朗儿不太能接受猪肠的味道。这也不奇怪,每个人都有喜欢和讨厌的味道,她不能强迫一个不爱吃苦瓜的人昧着良心说苦瓜好吃。简嘉笑着点了点头:“行,让你兄长试试。”
    秦朗的笑容重新回到了脸上,他离开捧着碗出了厨房:“兄长,嘉嘉姐姐让你尝一尝味道——”
    秦易端着空了的小碗回来时,就见简嘉正将锅中炸好的五花肉捞起往准备好的坛子里面塞。炸好的肉块色泽金黄,比刚下锅时小了好几圈。炸透的五花肉硬邦邦,看起来不是很好嚼。
    听见秦朗的脚步声,简嘉头也没回:“怎么样?味道还行吗?”
    秦易将小碗搁在灶台边,“很不错,不过朗儿可能不太能接受肠子的味道。”说着他探头向锅中看了看,只见猪油中漂浮着几块方正的五花肉,裸露在外的部分“吱吱”冒着小油泡。油炸肉的香味像是有了实体一般,他只是在灶台旁站了一会儿,便觉得身上沾了化不开的肉香味。
    简嘉笑道:“众口难调,很正常。对了,你刚去哪里了?怎么没见你?”细细看去,秦易的衣摆湿漉漉,看起来像是进山了。
    秦易随意道:“我把老果园里面的东西收拾了一下,等天晴了之后去镇上买两头小香猪回来养。”
    这句话的信息量太大,一时间简嘉有些懵:“啊?老果园?小香猪?”秦家哪里有老果园?小香猪?是她知道的那种宠物小香猪?
    什么情况?秦易准备从猎户转行成养殖户了?
    作者有话说:
    嘉儿:谁来帮我试一试味道?
    大黑一屁股挤开朗儿:我来我来!
    对不住!!我忘记设定更新时间了!跪。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反常的将军◎
    将锅中的五花肉全部捞出塞入坛子中,再舀起炸过肉的热油从坛口淋下,流淌的热油慢慢填充了肉之间的缝隙。简嘉的眼光很好,她找的坛子大小合适,五花肉正好怼到了坛口下方,确认所有的五花肉都被热油浸没之后,她小心盖上了坛子盖,并往坛口处添了小半勺清水。
    封装好的坛坛肉随时都能吃,但是听说密封一个月之后食用味道才能到达最佳。这一个月中,荤油会满满浸透猪肉内部,让肉达到酥而不烂的口感。
    满满一坛子肉被秦易放在了灶台旁边的木架子下,放眼看去,坛子旁边还有三个同款罐子。黑色的陶罐大小相仿外形一致,就是内里存放的东西不一样。为了区分每个坛子,每当封好一个坛子,简嘉都会及时做好标签。
    “朗儿,字写好了吗?”简嘉跨出厨房门对着东厢房的方向唤了一声。
    秦朗的声音很快传来:“写好了!”说着秦朗手握一块巴掌大的黄麻纸跑了过来,黄麻纸对角线上端正地写着三个字:坛坛肉。下方还有一行稍小的字,写着今天的日期。
    在黄麻纸后方涂了一层浆糊后,简嘉细细将纸贴在了装了坛坛肉的坛子上。黄色的纸黑色的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标识了坛子内装着的食物和制作日期。坛坛肉旁边的四个坛子上也贴着同款标签,分别写着“酸菜”、“苋菜杆”和“梅干菜”。每一张标签张贴的高度一致,上面的字体端正清秀,看上一眼让人身心舒畅。
    秦朗蹲在坛子旁边,伸手摸了摸温热的坛沿:“要一个月之后才能吃吗?”需要等好久哦,他现在就想试试坛坛肉的味道,今天下午姐姐炸肉时,光是闻到那股香味,他就开始馋了。
    简嘉笑着摸了摸秦朗的软发:“也不需要这么死板,过两天等地里的蔬菜长出来,姐姐就蒸肉给你吃。”
    秦朗咧嘴嘴笑了,大大的眼睛亮晶晶,“谢谢姐姐。”
    天色向晚,秦易却不在院中,简嘉环视一圈后想起了先前他说的话。思考一阵后,她低头问秦朗:“你知道你家的老果园在哪里吗?”
    秦朗抬手指向了厨房西面:“在那边,那边就是老果园。”
    秦家两兄弟的双亲很勤劳,为了让生活过得好一些,老两口还在世时除了进山打猎,还开辟了一块地种上了果树。果林就在秦家西边,过了院子西边的水渠就是。
    当地的气候适合桃子和梨子树生长,因而果林最多的就是桃树和梨树,期间还夹杂着几颗柿子树和枣子树。只可惜双亲故去后,无人照料果树,果园已经荒废,只有生命力极强的果树才在野草的肆虐下活了下来。
    秦易已经好多年没踏入果园了,面对半人高的荒草,他循着记忆找到了荒废了好几年的石屋。这里曾经是爹娘用来豢养家畜家禽的地方,如今已经不见鸡鸭的影子,只能看到层层叠叠的葎草在石屋周围招摇。
    简嘉找来时,就见秦易正将层层叠叠的葎草堆叠起来,葎草中出现了三间一人多高的石屋。石屋中有石槽和栏杆,只是石槽破碎栏杆腐朽,看起来得好好修缮一番才能继续使用。
    简嘉环视着四周:“好大的地方,竟不知其中别有洞天。”之前在院中看向果林时,简嘉还以为那是一片荒地,没想到荒草覆盖的地方竟然是一片宝地。方才过来时,她发现了好几株挂了果的桃树和梨树,只可惜杂草太多,她没办法再向深处前行了。
    秦易眉头皱起:“你怎过来了?这里脏乱,还有蛇虫出没,你先回去,等我收拾好了再过来。”
    简嘉向小石屋中看了看:“你准备在这里养小香猪?”也挺好的,宠物猪长不大,三间石屋能养上好几只了。就是大猪生了小猪之后会有人买吗?这年头就已经有人用猪当宠物了吗?
    秦易缓步走到简嘉身边,他指了指左侧的石屋:“养上两只,到年底的时候它们就能长大了。小香猪口感好,骟过的香猪比普通家猪味道更好。”
    简嘉:???
    等等,他们说的小香猪,是同一个小香猪吗?
    经过秦易的解释,简嘉才明白她闹了个笑话。原来当地有一种小型猪名叫香猪,小香猪体型圆润可爱,长大之后圆到没有脖子,这种猪最大只能长到一百出头,秦易准备养上两头,等到了年底宰杀了做年猪。
    简嘉倒是不反对养猪,她就是有些不解:“你怎么突然想养猪了?”她还以为秦易想从猎户转行成养殖户了,原来他只是想养两头自己吃。
    秦易沉沉地看了简嘉一眼,一言未发。
    对于秦易偶尔不回答的做法,简嘉已经习惯了。这会儿她的注意力落在了身边的这两棵树上,原以为它们也是桃树的一员,结果抬头一看,枝丫上结着的稀疏的黄色果子,怎么看都不像是桃子。
    简嘉眯着眼细细辨认着,不确定地问道:“秦易,你看这树上结的是梅子吗?”
    秦易瞟了一眼,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是梅子,非常酸涩,不太好吃。不过花很好看,因此娘才留下了它。”正是因为梅子酸涩,没有动物食用,娘亲才将梅树栽在了石屋附近给鸡鸭遮风挡雨。
    见简嘉对梅子感兴趣,秦易跃起从头顶的树枝上摘下了一只黄梅递给了她:“可以放在枕边闻香。”梅子又酸又涩,秦易从来不吃这玩意,不过梅子的香味独特,每当梅子成熟时他会摘下一些放在枕边闻味道。
    “咔嚓”。
    清脆的声音传来,秦易震惊地看去,就见简嘉的五官皱成一团:“唔,好酸。”
    秦易:……
    看着简嘉手中印着牙印的黄梅,秦易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不是告诉你梅子又酸又涩了吗?你为何不信我?”
    简嘉口中疯狂地分泌唾液,好一会儿才压下了酸涩的感觉。她呲着牙吸着冷气:“不是不信你,而是想尝尝梅子的味道。这梅子熟了呢,可以用来泡酒或者做成果干了。”
    秦易一愣:“梅子泡酒我是知道的,做果干?”他倒是不清楚了。
    简嘉握着黄梅抬头看着树干:“这么好的梅子,不能浪费了……”今天天色已经晚了,等明天天亮之后,她要摘下梅子做梅子酒梅子露和话梅。
    简嘉兜了一小捧梅子离开了果园,洗净的黄梅圆溜溜地散落在她的枕边,梅香浸染了她的床单枕头,也进入了她的梦中。说不清梦里到底梦到了什么,她只知道第二天醒过来时精神特别好。
    吃过早饭后,简嘉便背着背篓来到了果园中。秦朗听说她要用梅子做零食,就像是一条小尾巴紧紧跟在她身后。
    果园中的两颗梅树有些年份了,因为虫蛀,有一部分枝干已经腐朽,只有高处的枝干上才有梅子。简嘉不敢上树,为了摘到树顶的梅子,她特意做了个摘梅子神器。所谓“神器”其实有些夸张,她只是用竹片完成一个圈固定在竹竿前端,再用细纱布缝成了一个小网兜。
    这种粗制滥造的抄网搁在之前的世界肯定会被人嘲笑,可是秦朗从看到小抄网之后就没舍得松手。当看到简嘉抬头用抄网轻松摘下两枚黄梅时,秦朗双眼亮晶晶,不等抄网完全放下,他就冲到了网兜旁从里面取出了两只黄呼呼的梅子。
    “两只!”秦朗一手握着一只梅子,眼神中满是骄傲:“姐姐做的神器,一下就摘了两只梅子。”嘉嘉姐姐一定是全世界最厉害的姑娘,她总是能捣鼓出神奇的东西,无论是用来给衣服脱水的脱水机还是这只摘梅子神器,都让他大开眼界。
    简嘉笑道:“好啦,一会儿站远一些,别让梅子砸到了。”
    梅子长得稀疏,即便有秦朗的帮助,想摘下它们也不容易。一上午过去了,简嘉才将能力范围内的梅子摘了下来。这些梅子并非每一粒都能用,它们中有的生了虫,有的留着疤,秦朗将每一粒梅子都细细检查了,只有品相好看没有虫眼的梅子才配留在篓子里。
    黄橙橙的梅子装了大半篓,提在手中沉甸甸。秦朗双手抓着竹篓的一侧,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想要和简嘉一起分担梅子的重量。
    瞅着秦朗涨红的脸,简嘉心疼道:“朗儿松手吧,姐姐背得动。你去看看你兄长回来了没?”往常这个点秦易已经到家了,可是今天到现在还没见到他的影子。难道是下雨之后山路难行,让他耗费了比往日更多的时间?
    正想着,果林外传来了将军的叫声。这叫声和往日不同,往日里将军回家之后只会向征性地喊两嗓子,可是今天它却一声接一声,声音满是焦急和暴躁。
    简嘉循声看去,只见将军正从院门的方向狂奔向自己,它脖颈上的毛炸开,尾巴也耷拉了下来。将军急速冲到简嘉面前,焦躁地嘤嘤了几声,见简嘉面色凝重,它张开嘴巴叼住了简嘉的衣摆,将她向院门的方向拖拽去。
    简嘉心头一惊,她快速对秦朗道:“朗儿,你去找二叔,中午姐姐如果回来晚了,你就和二叔凑合一顿。”
    秦朗抿着唇看了看简嘉,又看了看炸毛的将军,脸上的血色渐渐消失:“姐姐,我同你一起去。”他只是小,人却不傻。将军这样反常,只能说明兄长出事了。爹爹说过,他是家里的男子汉,就算天塌下来,他都能扛得住。
    简嘉抬手摸了摸秦朗的脑袋,“听话。姐姐去去就来。”
    作者有话说:
    小时候我亲戚隔壁邻居家养了一条大黄狗,正宗的大黄狗,体型和狼狗一样大,黄白色的身体,耳朵竖起来,尾巴卷着,又漂亮又霸气。
    这狗特别聪明,农村冬天有偷狗贼,小偷丢了沾药的鸡块在他家附近,狗子领着主人去看。平日里帮着带孩子,晚上看家护院。有一年冬天他们家蒸馒头的时候灶膛里面火没灭,半夜的时候火掉了出来,把厨房引燃了。要不是狗子,那户人家家就烧没了。
    老黄狗活了十六岁,某一天它看了小主人几眼后离开了家,家人再也没找到它。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电视里都是骗人的◎
    从小到大的经历告诉简嘉,越是紧急时刻越是要冷静。只有冷静下来,才能做好准备应对接下来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哪怕将军焦急得团团转,简嘉也没有因为它带来的消息慌了阵脚。
    安顿好秦朗后,简嘉快速收拾好了物件。她从没进过山,不知山中情况更不知秦易遭遇了什么,想到秦易有可能受了重伤,她收了一件干净的衣服装在了包裹中,同衣服放在一起的还有二叔提供的止血药,一把锋利的剪刀,和一小筒用来消毒的白酒。
    她换了长裙,挽起头发,换上了更容易在山间行走的装扮。收拾妥当之后,她往腰间别了一把菜刀,提起三尺长的木棍快步跟上了大黑狗。
    秦二叔拉着秦朗的手站在院门外,眼看看着简嘉的背影消失在山道上,秦朗的眼眶一点点红了。二叔伸手摸了摸秦朗的脑袋:“你兄长和嘉儿都是有福之人,不会出事。朗儿要是心里难过,哭一场也无妨。”
    秦朗抽了抽鼻子,坚强地挺直了后背:“我不哭。兄长和姐姐不在家,我就是家主。”说罢他揉了揉眼睛,大步向着家的方向走去:“我要收拾家里,等兄长和姐姐回家。”
    二叔叹了一声,懊恼地锤了锤自己的大腿。都怪自己太心急,得知秦易可能出事乱了阵脚,没帮上忙也就算了,自己还摔了个七荤八素。
    “哎,老了老了……”
    *
    简嘉上辈子生活在平原上,整个城市唯一一座山在郊外,海拔只有八十多米。那时她一直想着有空去爬个山,站在山头俯瞰城市风景。可是直到猝死,她都没能寻到上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