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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0节
    “你,已经是个懦夫了。”
    王富民脱下身上的西装,露出一身强壮的肌肉。
    他钻出窗户,从高楼上一跃而下。
    如同一只灵活的猿猴,三两下蹿进了云海市。
    繁华的不夜之城,灯光永远不会停止。
    云海市的夜晚,反倒比白天更加热闹,五彩的霓虹灯让人沉醉,阴暗处的姑娘们抛来媚眼,娇笑一声:“小哥哥,要一起玩吗?”
    殊不知老王可以看见她们脸上的毛孔与螨虫。
    烂醉如泥的行人在旁边歪歪扭扭走过,或许是因为完成了一笔大生意,突然间“哈哈”大笑两句,得意地扭两下屁股。
    偶尔能听到有人在远处吵架,因为各种生意,或是各种矛盾纠纷,超能力者多了,打架斗殴的人也格外之多。
    王富民茫然地在大街上走着,或许,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融入群众了。
    “王先生?您是王先生,这么晚还夜跑吗?您实在太自律了,我们合个影吧……”
    “啊,不好意思,我……就是看到了真人,心情有点激动!没想到在这里能遇见你!”
    王富民看到了一个外卖员,大概二十多岁的样子,眼眸清澈,还带着一丝膜拜。
    小伙子很能自来熟,声称在这里送外卖。
    于是,老王和他闲聊起来。
    “我为什么要来这里?因为这里能赚钱啊,每个月勤快一点,能赚两万,就是房租太贵了,一个单人间就要五六千,哈哈,真的很贵,有时候都想住桥洞。”
    “我要多赚点钱,好好教育我儿子,他的呼吸术很有天分。我多赚点钱培养他,为社会做贡献,哈哈,请您合个影吧,我儿子可是您的崇拜者。他刚刚上幼儿园,说要学习王将军!”
    老王又聊了一些“云海市”的状况。
    “您指的是,那些罪犯……嗨,别去操心他们。有些人就是自甘堕落,想要从事来钱快的行业!也有些人天生就是坏种,但也有人天生不幸……不幸的人其实也挺多的。”
    “但总有人是想要上进的,您操心那些想要上进的,天生不幸的就成……哈哈,我也是胡说几句,毕竟我平时看到这些坏种,都只是视而不见。”
    世界总有其参差,而这一座城市的参差格外之大。
    大到看不见头顶的星光,误认为这是世间的真实。
    老王总觉得自己这种蠢材,他应该去送外卖,而不是当领导。
    告别了送外卖的年轻人,他跳到了大海当中。
    他在大海中高速奔跑,只是三个小时,便从云海市,来到了盘古大陆的最东侧。
    伟大的“新世界防线”,横跨于此处,几乎包围了海岸线。
    王富民在海关处检查了自己的身份,士兵们震撼于,将军阁下居然半夜自己跑回来了。
    “长官,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去做吗?”
    这是自己的嫡系部队,经受过战火的考验。
    王富民叹了一口气,毕竟这世界唯一的确定性便是“变化”,但他还是决定相信一些人,才能做成功一些事。
    第三百三十章 老王的归隐
    “我有重要的事情要你们做。帮我查一查,保尔·卡茶金的遗产被谁拿走了,谁是最大的受益人。”王富民脸上的阴沉,就像西伯利亚的寒霜。
    下属们察觉到他的情绪,纷纷神情一变:“是!”
    “需要多少时间?”
    “您指的是,远光集团那一位吗?哦,我这边倒是有一点印象。”一位副官回忆了一阵子,说道,“他这一辈子,得罪的人实在太多了,又把持着这么大的利益。而且这是三年前发生的事情了,其中的股东变动了很多次,又不是什么上市公司,有一些私底下的合同,不太好查,甚至……”
    “甚至什么?”
    “甚至……您的亲人,好像也得到了很大一部分的股份交接。”
    “您不是有一个外孙,在远光集团当高管?当然这个事情,我只是听说,到底怎么样不太清楚。”
    “我们会在一星期之内,查出来。”
    王富民坐在了椅子上叹了一口气,拿出一根香烟,点燃之后,慢吞吞抽着。
    他的一生是坎坷的,经历了旧时代、镇压时代、黑暗时代。
    最终迎来了黎明时代。
    幸福在于,他看到了人类文明的蒸蒸日上。
    不幸在于,他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渐渐的和社会格格不入了起来。
    不光是人和人的关系变了,就连社会风气也变了,而且,这一张网,笼罩在了自己身上,让他接近窒息。
    正如同秦毅伟所言:你别看我双手沾满鲜血,我也是迫不得已,我不沾满鲜血,怎么去扒开那张网?
    正如同秦毅伟所言:我不扒开那一张网,就永远只是改良派,而当不了革命派。
    改良派一事无成!
    “你帮我查出来,具体发生了什么,别管是我的外孙还是谁。拜托了。”王富民微微鞠躬,他的良心正前所未有地焦躁。
    【天煞孤星】的能力甚至因此发挥了作用,他正在变强。
    但又有什么用呢?
    正如同秦毅伟所言:每个时代,都一样。
    “是!”副官郑重地敬了一个礼,“三天之内,我会给您答复。”
    再接下来,老王又开着车子,回到家中,他的精神是恍惚的,他想起了死后连坟墓都被人掀开的老领导,以及正在被人奉承的自己。
    刚好是早上的七点钟,早晨的太阳,满天红云,满海金波,红日像一炉沸腾的钢水,喷薄而出。
    平平凡凡的一天。
    快要160岁的王富民,已经四世同堂,除了一开始的女儿是不出息的外,其他的子孙辈其实都蛮有出息的。
    当然这和家庭环境、教育与经济条件,密不可分。
    100年的时光,世家早就形成了。
    也应该形成了吧。
    王富民仿佛回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和卢图宇一起,在军营里当义务兵的场面,天天都在键政,咒骂世界的不公平。
    卢图宇确实是个知行合一的人,明明是张铭的妹夫。
    这身份可太牛逼了。
    凭借这个身份,谋一个好差事轻而易举。
    但他偏偏要说:“我自己就是个普通人,没什么理想的人,有多少能力干多少事,否则以前咒骂的话,岂不是回旋镖,全部打到了自己身上?”
    于是,卢图宇便当了一辈子的普通人。
    然后,简简单单的一生,溶于黄土地中。
    有点潇洒。
    不,真是相当潇洒。
    “太外公?”一个小女孩似乎看到了正在院子里怀念从前的王富民,有些不确定地叫了一句。
    “京京!”王富民应了一声,勉强笑了笑。
    小女孩名叫王京京,也是他最喜欢的后辈,和他冤家了一辈子的女儿,长得很像。
    可惜的是,她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这辈子都不能剧烈运动。
    三年未见,曾经的小姑娘长大了许多,漂亮了不少,也从幼儿园跨越到了小学一年级。
    “太外公!”小姑娘奔跑了过来,有一点生疏,又有一点熟悉。
    王富民抱起她,脸上露出淡淡的笑意,他心中再怎么愤怒,和小孩子确实没有关系。
    等等!
    感知敏锐的老王,忽然间发现了什么:“伱……你刚刚怎么跑这么快!你的心脏病……好了?”
    “外公,你回来了,也不早点说一声!”
    一个年轻男子从房间内跑了出来,笑着说道:“京京她……换了一颗心脏,在去年接到了医院的通知,刚好有个匹配的心脏,几乎可以说完美匹配。所以她的先天性心脏已经治疗好了。”
    好啊,好啊。
    王富民笑了笑,把小朋友放了下来。
    居然有人愿意捐赠心脏,那可真是好啊。
    不能再好了!
    真的太好了!
    好就好在,好你妈了个逼!
    在这普普通通的一天,风和日丽的一天,
    他感受到了,他只是困兽犹斗,他孤军奋战,没有援军。
    要么突破这一张网,要么只能就此沉沦。
    “太外公,我们什么时候能去游乐园啊!你走之前说过的,要带我去游乐园。”女孩与他的关系自然极好,混熟了之后便撒娇起来,她知道这个太外公才是家里的顶梁柱。
    而王富民心中的情绪却如同草原中的雄狮,他沉默了很久很久,一字一句,“哪里做得手术?”
    小孩子哪里见过这种威吓,顿时吓得哇哇大哭。
    年轻男子愣了一下,不知道自己外公,为什么会大发脾气:“第一医院。”
    老王轻轻吁了一口气,向着“第一医院”一步步走去:“以后啊,就看你们自己了,别想着借用我的影响力了。有多少本事,就拿多少,多拿的,自己吐出去。”
    “因为我不配,我知道自己不配!”
    “我今天就会辞职,然后那群该死的人,我会让他们给我去死!”
    他想起了曾经的战争年代,战争是残酷的,金戈铁马、吹角连营,黄沙断壁、残阳如血,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粉身碎骨、马革裹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