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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节
    叶笙低声回复他:“等下,我回个信息。”拿出手机,用search借一个角度拍了下司机。
    【分类版块:故事大王】
    【鬼怪名称:13路公交车司机】
    【鬼怪等级:b级】
    【概述:司机是这座城市最伟大的人,他每晚都在勤勤恳恳处理城市里的垃圾,把它们送往该去的地方。】
    b级。在现实世界,轻而易举引起非自然局戒备的b级异端,在这里只是一个司机。一座城市数百万人,由生开到死的13路公交,对现在的叶笙来说,回程才是地狱。
    司机又不耐烦地摁了下喇叭。
    叶笙握住手机,抬步跨上台阶。
    他一上车车门就关紧了。
    地上还没清洗干净,是前一批乘客留下的各种东西。鲜血,头发,碎肉,皮肤,断肢。腐烂的腥臭味,混合着潮湿的水汽,扑面而来
    司机转动着那一颗大脑袋,缓慢朝他扭过头来,他嘿嘿一笑,饥饿不再掩饰了。一张巨脸跟底下有无数蛆虫涌动般,起伏不定。他咧开嘴,脖子跟橡皮一样拉长,拉到一米长,把脑袋靠在叶笙旁边,使劲嗅了嗅。
    司机说。
    “外乡人,你好香啊。与其进城里被那群人吃掉,不如现在进我肚子里吧。这样你死了,尸体还不用运输第二遍。我可以留一截你的手指丢在火葬场。”
    叶笙把枪对上他的脑袋。鬼母给他的枪里填充了a+级的磅礴灵异值,他可以控制输出多少,形成不同等级的子弹。现在一枚b级子弹,藏在枪匣里,对准司机太阳穴。
    司机好歹也是高级异端,很快察觉到危险,知道这把枪极有可能杀掉自己。他吓得连忙抱住自己的头,脖子一缩,稳稳当当回到了座位上。
    司机破口大骂:“你他妈的乡巴佬!老子肯让你上车已经不错!你他娘的居然敢拿枪怼我!你等着,老子把你送进城里,你活不过一分钟!”
    叶笙淡淡道:“谁说我要进城了。”
    司机猛地看向他。
    叶笙走过去,拿枪对准他的太阳穴,清澈的眸子也想被淮城的夜雨洗刷过,泛着幽幽寒光,他俯身,轻声说:“往城郊开,往清平镇开。”
    “你你你你……你把枪拿开……”
    司机吓得脸色发白,声音颤抖。
    但他也不敢拿自己的命做赌,不情不愿地脚踩油门,开车,往一条平路上走。
    叶笙就一直拿枪抵着司机的头。
    随着时间流逝,太阳终于出来了,光芒穿破黑夜,淮城的雨好像也停了,暗黑的雾气和潮湿的血腥味褪去。紧接着,叶笙闻到了一股醉人心脾的花香。车窗外,绿树葳蕤,沿路的玉兰花在晨光中绽放。馥郁的花香把这个将明未明的拂晓都渡上一层柔和色彩。虫鸣,鸟鸣,欣欣向荣。
    叶笙愣住,还在警惕这阳光出来后的世界时。
    司机颤抖恐惧的声音突然传来:“年、年轻人,你在干什么?你你你你这样我会报警的。”
    叶笙转过头,发现仅仅只是光芒洒向大地的瞬息之间。车内的那些血污都消失了,消失的干干净净。他眼前的司机也变成了正常人,脑袋脖子身体比例都正常,老实憨厚的脸上满是震惊,说话都在结巴。
    不过叶笙早就做惯了恶人,他没有移开枪,只是面无表情地威胁道:“带我去清平镇。”
    司机:“……”
    公交车停在清平镇前方。叶笙下车后,司机头也不回地脚踩油门跑了。
    叶笙的思路很简单。只有傻子才会在毫无准备的时候进去那个恐怖的怪诞都市,之前在旧体艺馆,叶笙就体会了一把故事里“规则”的可怕。
    这里是故事大王的世界,别说他现在只有一枚a+级子弹了,就算是有s级的子弹也没用。
    谁知道城市里有多少a级异端,谁知道它们会不会永无止境的再生,谁知道故事大王的规则是什么。
    想从这个空间里出去,唯一的办法,就是在故事里杀掉故事大王。
    这么看来,他当初执着地去探寻故事大王的故事,倒是赌对了。
    如果他对故事大王一无所知,来这里,只有死路一条。迎接他的是规则之下,无休无止的高阶异端,是永远出不去的血色地狱。
    这是一百年前的清平镇。白墙黑瓦,青石路,叫买的糖葫芦声传遍小巷,大早上的餐馆就开始营业了。他旁边有几个小孩子背着书包,啃着包子,你推我往去上学。
    叶笙走在这里,往书店走,一步一步,好似穿过时光的水纹,来到了曾经。
    白天这个世界非常正常。
    叶笙走到书店门前,看向书店的老板,面无表情问道:“老板你好,我是小七妈妈的朋友。我找小七,你知道小七现在住在那里吗?”
    第103章 怪诞都市(三)
    小嘴讲故事在说《都市夜行者》时,提过故事大王的名字,就叫小七。叶笙之前在医院和苏婉落聊天,也知道了故事大王小时候的一些事:故事大王的爸爸是个酒鬼赌徒,妈妈在他出生后就离开了。
    白天这个世界是不允许有鲜血出现的,所以叶笙唇角、脸上、衬衣下摆的血迹都被春风吹得一干二净,但他依旧看起来不好相处。少年身形高挑,皮肤苍白,衬得一双琉璃眼眸冷漠到极致。冷冷视下时,让人觉得一把寒刀抵在喉咙口,锋芒刺骨。比起“小七妈妈的朋友”,更像是“小七妈妈的仇人”。
    要不是叶笙长得好看,不像个坏人,老板早就报警了。
    老板穿着件老年汗衫,瘦得跟竹竿一样,看到他,眼镜差点从鼻梁上掉下来,他手忙脚乱扶住往下掉的眼镜,“你找谁?!”
    叶笙言简意赅:“小七。”
    老板唏嘘:“你找小七啊,哦,小七不在这里。”
    叶笙:“他不在这里,那他在哪里?”
    老板道:“小七进城打工去了。”
    叶笙半垂下眼睫,遮掩住戾气:“你知道他城里的住址吗?”
    老板思索了会儿:“他给我寄过一次信,信上有他的住址,我找找啊。”
    叶笙沉默片刻,道:“小七他留在你这里的箱子还在吗?”
    老板惊讶:“这事你都知道啊。哦,我想起来了,我好像把信就丢在那个箱子里了。”
    老板起身,往书店楼上走。叶笙选择在下面等他,时光书店旁边就是间饭店,大早上各种颠勺声、吵闹声,伴随油烟味一路飘来。清晨微凉的光落在书柜上,风中好像有灰尘浮动。叶笙转过头,在春天似有若无的花香中,看着这座一百年前静谧清冷的书店。
    老板动作利索,很快抱着一个小纸盒子下来。“程小七说他把东西存在我这里,以后会过来取,你要是去找他的话,顺便把东西也给他送过去吧。”
    叶笙摇头:“不用,他的东西,他自己会来取的。”
    纸盒子不大不小,就跟苏婉落说的一样,装得都是一些信件,日记,照片,光盘磁带之类的文字影像。里面除去信件是妈妈一年一次寄过来的生日祝福,其他都是一个女孩子搬家时寄错的。翻到底部,还有女孩寄来的不少玩具:弹珠,毽子,卡纸,木偶人。
    叶笙拿起一张照片看了下。
    女孩长得很可爱。照片有点旧了,大概是她五六岁的时候拍的。头发扎成两个小辫子,背景是乡间田野,女孩抱着树,朝镜头笑得看不见眼。
    叶笙把这张照片放进去。
    他过目不忘,匆匆看一眼散开的日记本,就差不多知道了上面的内容。他觉得,这个女孩应该和故事大王很有共同话题。
    因为她的日记也是瞎写的,上半段写日记:写自己在乡下养的大黄狗,写自己去山上采野蕨菜的经历,写自己摔田里了好痛。
    下半段就开始天马行空写故事了。小孩子看动画片总是会有一种很奇妙的代入感。那段时间她刚好看了部动画片讲一群树上的精灵,于是故事里她摇身一变,成了树上最好看的精灵,她还给自己取名叫“天使仙子”。幼稚到可笑,可透过文字,那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好似活了过来。
    叶笙把照片放回去,没有说话。不知道后面故事大王有没有继续和她联系,拥有这样一个热爱生活,活泼善良,心思细腻的笔友,或许能让程小七的童年变得不那么孤独。
    老板说:“找到了。”他从一堆信件中,拿出一封故事大王寄给来的信,“程小七提前写信跟我说,三天后他又会从淮城给我寄来一箱东西,要我把它和这个纸箱子放一起。”
    信上写着收件人地址,也写着寄件人地址。
    叶笙念出了那行字:“嘉和路134号长明公馆。”他愣住,想到自己在火葬场停车牌旁边捡起的那张宣传单。
    宣传单上面也写着的是嘉和路。
    老板说:“你要是找到他,帮我跟他说,东西再放下去就要发霉了,。”
    叶笙点点头。
    他对老板又说道:“老板,能不能手机借我打个电话。”
    老板古怪地看他一眼,同意了。
    叶笙用手机拨通了宣传单上的电话。
    房东是个老奶奶。
    那边很吵,老人的声音也不清晰,叶笙问她具体地址。知道是要来租房的,老人终于有了点耐心停下骂战,但她就是不肯说租房具体名字,含含糊糊道:“你坐车到嘉和路来就能看到了,到了打电话给我,我去接你。”
    叶笙:“行。”
    和书店老板告别后,叶笙还是坐上了去城里的车。
    这里没有直达的公交大巴,需要坐黑车。司机开到一半坐地起价,不给钱就把他丢半路。都已经到故事大王的怪诞之都了,叶笙也没跟人客气,他拿枪抵着司机脑袋,逼着他往前。
    司机:“……”
    一路开到淮城城市区中心。
    黑车司机哭爹喊娘,屁滚尿流离开。
    叶笙站在淮城市区中心,抬起头,看着摩天大陆上清晰分明的led灯。
    春和日丽的早上,行人车辆来来往往。一百年前嘉和商圈还没形成,嘉和路只是一条再普通不过的街道。叶笙手机在这里没有一点信号,根本用不了,无法导航只能去问路人。结果随便一找就是个热情好客的本地人。知道他是要去嘉和路租房后,本地大叔大惊失色:“嘉和路,你不会是要去租长明公馆吧。”
    叶笙:“长明公馆有什么问题吗。”
    本地大叔看他的眼神顿时变得无比奇怪,而后叹气说:“嘉和路那一片拆迁过你知道吗。”
    叶笙:“……不知道。”
    大叔道:“政府打算在那边修路建公园建医院,两年前就传出风声说要拆迁了,很多人搬走离开,长明公馆是嘉和路唯一一处没拆迁的楼。”
    叶笙:“房东不肯拆?”
    “屁!”大叔脸上露出极其轻蔑地笑来:“那老太婆爱财如命,做梦都想着拆呢,这是她自作自受遭的报应,你知道老太婆为了从政府那里坑钱,做了什么事吗。”
    叶笙诚实地摇头。
    大叔满眼厌恶,不屑一顾:“她那栋祖传的房子,占地总面积不过40平方米。听到要拆迁的消息后,老太婆硬是在那40平米的平房上又加盖了四层,盖成了一栋楼就为了动迁时狠狠宰政府一笔。”
    “四层啊,她那老屋根本就承受不住那个重量,盖楼到后面,整栋楼都歪了。开发商多年和钉子户打交道,一看这歪楼就知道了她打的什么注意,不肯付上亿的拆迁款,顺便把她违章盖楼的事告了。老太婆拆迁款一分没得到还被罚了钱,快要气死了。”
    “但歪楼不能白建啊,于是她琢磨琢磨,给楼倾倒的一侧涂上层水泥加固,让它看起来不那么摇摇欲坠,又挂上个‘长明公馆’的牌子,就开始出租。”
    “嘉和那一片近些年发展不错,她这栋楼比之周围便宜很多,这年头来淮城打工的人,不怕吃苦就怕穷,居然也给她租出去不少。要我说啊年轻人,这赚钱就是为了让自己开心快乐,那么好的年纪没必要缩在那个棺材房里。”
    棺材房,指的就是那种只有一张床,人开门直接上床的房子。
    叶笙说:“40平方米的话,还好。”
    大叔冷笑一声:“不,就这40平方米,她还画了一个十字!10平方米一间房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