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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上)
    一星期后,被标本鸡胸肉吓到的唐家祥,大概是疗伤已毕,再度登门出招。这一次,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创意。
    菜单上是ivy的字跡没错,写的却不是本餐厅菜式,而是:「cajun风味的任何即时料理」。
    ivy字跡向来潦草,这一行字工整得不可思议,打个比方,就是童年的小ivy穿越时光,乖乖一笔一划写出来。我自然知道,多半是唐家祥一个字一个字念了要她写。这人出招之馀,还虐待我的员工。
    你以为这样我就怕你。你要cajun味是不是?我就给你最完整最原始的cajun风味。cajun香辛料是多种乾燥香草和辛辣香料组成,厨房自然有现成的一罐,不过,我怎么会用这么马虎的方法敷衍唐家祥呢?我点算了一下厨房里的用料,还能应付,正好座位区没有别的客人,于是我拿过几个小碗小碟,开始不亦乐乎地忙起来。
    小棋看我在碗碟里堆食材作料,瞪眼道:「你又在做甚么怪东西?」
    我笑而不答,溜到水槽边洗洋葱。小棋追着我:「为甚么你硬是不肯出去和他打招呼?还说你们没有发生甚么事?」
    ……也不是没有发生甚么事,只是事情的细节,怎是你一个女人可以听的,更加不是你这曾经身份特殊的女人可以听。况且难道你要我坦承,唐家祥和我玩了一场以后便不理我?那你是不是要怀疑我少了你以后就雄风不振?
    我脑内不乾不净,手里一丝不苟。不多时,我请ivy端来托盘,将碗碟一件件摆好,期待万分地说:「端出去给那位唐先生。」
    ivy吓了一跳:「这……这一堆端给他?」
    「是啊。」
    「有客人进来看到怎么办?」
    「你放心,唐先生很有风度,有风度到要死要活。」我胜券在握,「杀了他他也要面子,绝对不会找你吵闹的。有别人看到,他还会说谎,替我们餐厅打圆场,我保证。」
    「阿文招牌独门特製拼盘」端了出去。
    我背靠窗口,耳朵竖直,等着ivy回来叫人。过了煮滚半个麵锅那么多水的时间,窗口终于开了。我险些以为自己错估了唐家祥的风度,而ivy被恼羞成怒的他绑架了。
    ivy小声说:「文哥,唐先生请你出去一下。」
    我先问:「他看到拼盘,怎么反应?」
    「没有甚么反应。只是笑着请我给他一杯啤酒,然后说要见你。你去不去?」
    啤酒配辛辣豪迈的cajun料理最好了,不过,只能望着cajun原料喝酒,真是难为他了。我越来越乐了。
    我还以为没食物下酒的他会叫那支法国chardonnay。我餐厅小,本钱也小,葡萄酒的酒单长度其实没啥看头,更没有梦幻逸品。北法虽说是此种葡萄的胜地,小店订的却是南法的货。唐家祥某次皱眉对着酒单拣来拣去,最后拣中那支,还被我笑他的口味偏好酸甜蜜香,根本是名少女。平时豪饮啤酒的唐家祥很有个性地说:「我才不怕你笑。」说罢啜饮一口。立体的下唇在杯沿略略停留,一瞬间我真想成为那隻酒杯。
    说到底,在自己店里喜欢上一个人的最惨之处,莫过于样样东西都罩着他的阴影,又不能逃走。唐家祥蒸发那阵子,仓库里半打残酒差点被我拿到网上拍卖。
    我对ivy说:「当然去。贵客传唤,怎可以不去。」恶戏成功,我乐得看他如何想骂又不好意思骂出口。
    ivy习惯性「噢」了声,小声嘀咕:「我想你俩……啊,不是我想,是小棋姐姐说,你俩在闹彆扭,害我替你回绝他,缠了好一阵子。你早说愿意见他嘛,我也不必辛苦了。」
    这小妮子,书都还没读完的年纪,就有八卦癖?但我满心期待,并不在意,只招手请她进来,请她协助小棋煮麵,一分鐘后准时回到外面。然后我解下围裙,抚平低价衬衫的皱褶,又对着冷藏柜玻璃门照镜子,抹了几下脸,才慢悠悠走出去。
    我在桌边对唐家祥行四十五度偽善鞠躬:「先谢谢唐先生最近常常光临,这餐点合意吗?请问有甚么指教呢?」
    鞠躬完毕,我抬起头来,心里一怔。这一坐一站、一守礼一随性的安排,活生生是我们初见的翻版。那一天,他挑剔我们餐厅的油出了错,我也是这么肚里暗骂、脸上假笑,而他也是这么……这么一派不设防。
    你怎么能始终对我这样。
    你心里是否有些甚么不曾变过。那些「甚么」,比我初遇到你时以为能得到的,要丰富得多,又远较我后来学会期待的要稀薄。
    你总是气定神间,甚么都不过多,也不太少,不付出太多,也不稀罕我的牵掛。如果任何情感都是一条双向道路,一头滥情,一头绝情,你永远知道自己的位置何在。到头来,绕着你转的是我,转到连自己的影子都捉不住的,也是我。
    够多内心戏了,其实我在桌前从鞠躬完毕到抬头,也不过一秒半时间。唐家祥平日多是businesscasual穿着(因此,你也知道他若加班后不曾换衣便来找我,穿那身衣服、顶着大头盔飆车,多么诡异),今日却休间得多,有些说不出的风流儒雅。他的驼色窄领西装外套已脱下,搭在椅背上,那外套我也熟悉的,一看到便彷彿嗅到他的气味。还穿在他身上的,是一件白色棉麻薄衫,小企领颇具东方风格,又不显拘束。我对时尚搭配没有半分常识,却也知这样的衣服不是人人穿起来都好看。身体太单薄的人,穿了不免自曝其短;身材好但气质不佳的,穿了则显得流里流气。
    我不知道这叫情人眼里出潘安还是怎么搞的,总之他穿起来就是好看,要身体有身体,要气质有气质。我看得呆了,脑中突然闪过某些神秘画面。问我甚么画面?说穿了也不神秘,不过是想着白衣卸下后的身体,那个我还没见过全貌的身体,我想着怎么逗弄它,令这张正直温文的脸染满兽性衝动。这张脸很少表现过分的情绪,我想看它渴望、看它霸道、看它如何只剩追求极乐的肤浅。唉,当然,肤浅的是我才对。
    姓唐的,你好啊你,专程上门来色诱我?
    唐家祥微笑:「好久不见呀。最近每次来,你都躲在厨房。」
    你知道吗,我其实最讨厌你穿白色衣服,我讨厌得无以復加。因为纯白顏色里头的你,是我最钟爱、最钟爱的。那是明朗乾净得似一场清凉雨,彷彿可以解我数辈子的贫乏枯燥。我讨厌见你穿白色,因为那会令我钟爱得不知所措。
    (我也依然记得从前白衣胜雪的你。然而我们连今世的短短交集都急着要忘记,又谈甚么从前。)
    我斜眼看看餐桌上的豪华cajun「百分百原味」拼盘,按兵不动地也对他笑:「不好意思呢,厨房里一直都很忙,分不了身啊。」
    说时迟,那时快,唐家祥来了一记我万想不到的绝招。他低眼瞧了两下我交叠身前的双手,陡然间一把将我的左手腕抓起来,力道不重,只是用手指头捏起。他说:「又烫伤了?」
    喂喂,有人可以这样找老闆出场来动手动脚的吗?甚么「又」烫伤了,你和我很熟、知道我常常做菜烫伤吗?其他客人听到了会怎么想?这还不是摆明了有姦情?我小臂上被炸油烫起的水泡刚刚结痂,皮肤敏感得很,我反射地要缩手,唐家祥却死不放手,表情坚持。
    我不敢和他硬挣,只好说:「在厨房做事,难免嘛!那句台词怎么讲?『将军难免阵前亡』嘛。」
    唐家祥一手抓着我还不够,另一手也伸出来了。我愕然看着他替我捲起袖子,原本遮住手肘的反折衣袖现在褪到上臂。为求对称,他又来捲我右手衣袖,搞得我活像在自己家准备油漆或是修水管。
    我很尷尬,唐家祥却从容地说:「伤口比较重要。服装礼貌等伤口好了再讲。我看你袖口不停摩擦着结痂地方,用看的也痛。」
    我甩了一下头,「做餐厅生意,哪里有不带伤的!要是这也在意、那也讲究,客人点菜我做之不及,小店早就倒闭了。」
    我说得洒脱,声音却有点发抖。唐家祥的手指在我臂上仅仅是不经意滑过,我都像是身中电击。坏就坏在不是击到心里,是击到其他地方。我小腹一阵紧张,往桌前悄悄挪了半步,以桌沿遮住下半身,很怕有甚么在餐桌前不该活跃的部位,被他捲个袖子捲到活跃起来。
    ──你要勾引我就露骨点,要骂我整你的恶戏也快开口,使甚么美男计,你究竟讲不讲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