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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他觉得喉头发紧,仍然凶巴巴地说:“我要真走了,没人给你搞身份证,没人帮你善后,你以为你能好端端活着?”

    “不试试看,又怎么知道呢?”那女人没心没肺地笑着,蹲下身去抱着那只他们一同捡来的金毛。她身躯瘦小,一蹲下就缩成了小小的一团。

    不知道为什么,郑寻的心脏也跟着她一起,缩成了小小的一团。

    片刻后,他听见她饱含笑意地说:“但我还不想走。这座城市很好,我还想多待一阵子,我喜欢那家咖啡店,喜欢这张脸,喜欢店长小金东东丸子,喜欢……”

    没有说出口的是,她好像也喜欢着那个坏脾气的陆医生。

    *-*

    一整天的疲倦化作睡意袭来,周笙笙很快洗漱完毕,对着镜子里那张脸感慨半天,然后爬上床睡觉了。

    天知道下一次下雨过后,要等多久才能等来一张和现在这张一样漂亮的脸。这对于这看脸的世界来说实在太重要。

    为了对得起这张脸,她忍痛抽出一张双十一抢购的面膜,敷着敷着就迷迷糊糊打起盹来,直到枕头边上的手机嗡的一下震动起来。她一下子惊醒了,转身去拿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一条来自【火山医生】的短信:“5387****31736。”

    她研究了半天,都没有看出这一串密码在暗示什么,于是回复了三个问号:“???”

    半分钟后,医生言简意赅的短信抵达:“欠你的债。”

    “什么债?”她一头雾水。

    可医生没有再回她。

    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在第二天傍晚揭晓。那时候周笙笙正在店里打麻将,店长作为旁观者总是比她这个当事人还容易跳脚,抓耳挠腮恨不能把肢体语言发挥到极致。

    不知怎么回事,大概是周笙笙以周安安的身份从他的“前女友”那里要回了他的传家宝手镯,他这阵子对她特别好。在店里用餐的时候会在她的米饭下面埋很多红烧肉,打麻将的时候又开始帮她作弊,就连员工咖啡也要给她多加两勺糖,差点没把她甜到齁死。

    有那么一些时候,周笙笙总是好笑地觉得,好像不管她怎么改头换面,这家咖啡店都遗世独立地存在着,店里的人一如既往接纳她,毫无保留对她友善又温柔。

    麻将打着打着,她忽然接到快递小哥的电话:“你好,请问是周安安吗?”

    “对,我是。请问你哪位?”

    “我申通快递的,你到底在哪个位置啊???”小哥的声音特别急促,噼里啪啦跟倒豆子似的,照着包裹上的那串字念道,“北市景顺大道二段第三个红绿灯口。第三个红绿灯口是什么东西?卧槽你是交警吗?收件地址还有这么写的???我在这儿都找了三圈了,没看见有交警执勤的啊!”

    “………………”周笙笙一头雾水,“可我没有快递啊——”

    话说到一半的时候,她记起来了。昨晚,某医生貌似发过一串疑似快递单号的数字过来。

    “那你等等,我现在过来拿啊。”她扔下麻将桌,嘱咐店长先帮她打着。

    十分钟后,她骑着自行车在那个红绿灯口见到了风中凌乱的快递小哥。小哥含泪把快递送到她手里,抹了把泪:“小姐姐,求你下次填单子的时候尽量找个能避风的地方行吗?”

    她一边心虚地道歉,一边签收了包裹,满头黑线。

    所以陆嘉川不知道她住在哪里,就把收件地址写在了前两次送她回来分别的路口………………

    她摇摇那只包得很好的盒子,沉甸甸的,晃起来有闷闷的声音,到底是什么呢?

    一路又载着快递回到店里,正好看见店长被一群人虐哭,泪眼汪汪地掏口袋给大家看,表示自己真的没钱了。她哈哈笑着钻进更衣室,拆开了快递。

    黑色的包装袋撕开以后,是一只粉红色颇有少女心的盒子,外表画着精致的花纹,是那种光是看着都觉得少女气息扑面而来的图案。

    她似有预感,慢慢地掀开盖子,眼前出现了一双浅粉色的系带小高跟。

    粉粉嫩嫩的色彩,简单漂亮的形状,那双鞋摆在一团纯白色的丝带之中,被头顶的灯光一照,仿佛闪耀着光芒。

    她拿起盒子里的那张卡片,上面的字迹干净清隽,竟不像是出自传说中“处方单写成天书”的医生之手。

    上书一行小字:

    致话唠周安安小姐,这是债务之一。

    落款是三个好看得不像话的字:陆嘉川。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捧着那只盒子在原地傻笑了好一阵,最后坐在椅子上,轻轻拿出了那双鞋,小心翼翼地穿上。

    镜子里的年轻女人像是童话里的灰姑娘,因为穿上玻璃鞋而光彩照人。

    她傻笑着看了半天,然后才想起什么,掏出手机给陆嘉川发信息:“陆医生,快递已经收到了,谢谢你的鞋子。可是为什么是债务之一?难道还有债务之二?”

    几分钟后,短信姗姗来迟。

    “有的。债务之二,因为你这段时间以来的唠叨,我的耳朵忍辱负重,不堪折辱,请转告你的耳朵也做好准备,还债的时候就要来了:)。”

    满怀恶意的微笑表情,像是坏脾气医生的专属符号。

    第25章 奔向他吧

    第二十五章

    周笙笙在更衣室待了十分钟,出神地望着镜子,慢慢地回想起了一些很久远的事。

    在她两岁那年父母就离婚了,听说母亲长得很漂亮,不堪忍受小镇的乏味生活,因此抛下了丈夫,也抛下了两岁大的女儿,从此远走高飞,杳无音信。

    没有母亲的孩子是没有爱美的权利的。父亲一个人养家糊口,也不懂得女儿家爱美的心情,虽说对她很好,但若非必要,从来不会主动给她买衣服。

    也许是这样家庭的孩子更早熟,周笙笙懂事得早,小小年纪就懂得不与人比吃比穿。她从小到大向父亲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花钱去镇上那家跆拳道馆学习拳脚功夫。

    她学得比谁都刻苦,比谁都投入,一个动作可以翻来覆去练上几百遍。

    郑寻曾经问过她:“你练那么起劲干什么?本来就不够美了,还真想变成没人要的男人婆?”

    那时候她还不曾变脸,只揍了郑寻一顿,末了不屑地说:“没人要又怎么样?谁规定了女孩子就一定要找个人要?你不过就比我多了根把,哪里来那么多的优越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