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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第20章 二十家花店

    姜绍辉还没高兴多久,才和苏镜站在一边‘单独’相处了不到十分钟,帮工们就已经给剩下的绿植换好了盆并搬上车,拿了今天的工钱离开。因为今天的这家客户对送货的时间有要求,只能在对方上班期间送,这会儿有点晚,送过去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等明天。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忙碌,今天开始就已经不再需要加班加点。帮工们忙了好几天,难得可以按时回家,心情都不错,离开得也很快。随着他们的离去,花圃一下开始安静起来。姜绍辉享受着这种和心上人在一起的静谧时光,全世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感觉,还没到一分钟,‘第三者’就出现了。

    李遇从车那边绕出来,看到苏镜他们还没走,连忙跑过去,暗地给苏镜使了个眼色。再过一会儿就是饭点,难得碰到姜绍辉在,还不赶紧问问有没有空。

    被李遇这么一提醒,苏镜也想起英婶说的请吃饭的事。虽然姜绍辉并不缺顿饭,但到底是份心意。对方帮了那么多忙,自己别的做不了,饭总还请得起。

    二人世界被打破,姜绍辉才感到不快,就得到了共进晚餐的邀约,那点不快才开始聚集就已经消散。在出去吃和在家吃这两个选项里,飞快地选择了后者。虽然在家吃也并不是在苏镜家,三人去的是小餐馆。

    苏镜家的冰箱里常年只有饮料和水果,请人吃饭总不能带回去喝风。李兰英接到儿子的电话后特意提前关了店门,为姜绍辉包场。老友不在,她做人干娘的,总要为孩子打算好一切,人情往来,该走的一点都不能少。国人都爱在饭桌上谈感情,正好借这表达下谢意。倒不是舍不得更好的,而是有钱人家,要什么没有,你送别的说不准人家还用不上,倒不如吃的实惠。

    李兰英准备地很精心,还特意问了姜绍辉的口味。人还没到,满满的一桌菜已经上了一半,剩下的还在锅里,等苏镜他们进来时,李兰英正在舀汤。

    汤炖的是最普通的玉米排骨,从下午就开始煲,本来是留给两个孩子晚上喝,这会儿正好派上用场。开饭店久了,经手过的食材多,眼光也就特别好。哪怕只是普通的材料,餐馆买到的也是市面上品质最好的那种。好的食材,又足够新鲜,慢火细炖了几个小时,这会儿才一揭盖,香味就已经透过门窗,沁到街面上去,飘出老远。

    因为暂停营业,小餐馆的店门早关了,三人走的就是后门。一般店面的后门,不管是卖什么东西的,哪怕前面的门面弄得再干净整洁,后门的小巷也免不了脏污杂乱。有的是因为楼上居民总往下丢弃生活垃圾,有的是店里自己往那堆积杂物,总之看起来一片污秽,让人难以下脚。

    但小餐馆不一样,李兰英勤快,时常收拾后巷。小餐馆说小,只是住在这边的老人念旧,叫惯了嘴不曾改口而已。

    餐馆的地理位置极好,客流多,再加上英婶手艺好,生意自然客似云来,很是赚钱。赚了钱又投进来,再加上前几年李遇在外打拼后带回来的那一笔,小餐馆早已经改头换面,单独占据了三层小楼不说,装修得也极有品味,不掉档次又温馨。

    小餐馆变得又大又漂亮,说是座小酒楼也不为过,并不是顾名思义的那种苍蝇馆子,倒是有点儿几年后流行的那种私房菜的影子。这楼是早年盖的,总共就只有三层高。李兰英是买的店面,三层都拿来做餐馆了,没有当住宅,并不存在居民。没人高空抛物,平常收拾的又勤快,小巷的干净也就得以保持。要不是这样,苏镜他们也不好意思带着客人从这走。

    没有垃圾异味的干扰,玉米排骨的浓香霸道地占据了整条巷子。才一进来,苏镜就忍不住露出笑容,和姜绍辉打赌,猜今晚的菜色里肯定有玉米排骨汤。

    那认真的小表情十分可爱,姜绍辉目光自然,丝毫不惹人怀疑地看了又看,并毫无原则地表示肯定会有排骨汤,加了玉米的那种。

    ……在一旁的李遇面无表情,两人回答一致,都这样那赌还打得起来?虽然一闻味道,他就闻出来那是他妈的手艺,显然晚上肯定会有玉米排骨汤。他能闻出来的,苏镜自然也能,但姜绍辉怎么也这么肯定?巷子后面还有那么多家店,指不准就是别人在炖。心里疑惑,李遇却没开口问,毕竟不算熟。

    虽然赌没打成,但得到附和的苏镜还是很高兴,到了餐馆进去一看,汤煲好了李兰英正在舀,果然是玉米排骨。

    餐馆的后门是开在厨房那,一进门就是后厨,方便平时采购食材,回来后可以直接卸货。平常买的那些生鲜,毕竟不好直接从前面大堂经过,活鱼会溅得地板到处是水,来往的客人们一个不慎,容易滑倒。

    餐馆大,需要的人手也就多。服务员不说,光是厨师就不止一个,李兰英手下还带着几个徒弟,可惜除了李遇,别的手艺都不太到家,学的时间太短,最好的那个都要再磨砺半年才能挑大梁。平常他们都在店里,今天要招待客人,不需要这么多人,李兰英索性就给他们放了假。因而这会儿,偌大的后厨里,就只有李兰英一个人。

    没有别人,视线不受阻挡,苏镜一眼就看到那锅汤。汤色清澄,玉米嫩黄,和排骨一起在锅中浮沉,看着就诱人。排骨汤正好舀好,苏镜走过去正想帮忙,被李兰英避开:“让你哥来,你带姜先生找个喜欢的包厢先坐着,我好把菜挪过去。”

    “偏心!”李遇小声地嘀咕了句,却还是伸手接过汤,谁让他是当哥的!

    李兰英只当没听见,继续说道:“放着让你哥来。这里烟大,你快把人带出去,别再熏了,等会儿饭还没吃着,就先惹一身烟火味。姜先生的衣服料子好,别糟践了。”

    苏镜看了看姜绍辉的一身衣服,做工精细,虽然他对奢侈品不关注,看不出是什么牌子,但看这样子,就算不是什么大牌,估计也是名家大师的手工制作品。要是自然磨损也算了,放在这烟熏火燎的确实可惜。

    反倒是姜绍辉自己不太在意,比起衣服,他更为关注那锅被端走的,看表现明显是苏镜爱喝的玉米排骨汤。苏镜爱喝,在心里牢记住这点后,他的注意力也没被衣服转移走,而是放在李兰英话里的是姜先生上。

    如果是路上遇到的某个认识他的人,或者是合作方的老总,他们这样称呼他,那当然没什么值得注意。姜绍辉平常也不会在意称呼这种小事,不管别人是叫他姜二少,姜总,还是姜先生,或者别的什么,他都无所谓。称呼就像名字一样,只不过是一个代词而已。但今天不一样,眼前的妇人虽然十分普通,就只是一家小餐馆的老板娘。但经由‘罂粟’一事,仔细调查过苏镜的人际关系以后,姜绍辉十分清楚地明白李兰英母子在苏镜心里的地位。

    说句让人不开心的,哪怕他给苏镜拉了那么多笔大生意,在苏镜心里,目前的他,也没有李遇他们一半重要。也就是说,他和苏镜要想还有以后,获得这两人的好感十分重要。而现在,李遇还好,看起来就是开朗话多的性子,虽然在他面前很少说话,但也能看出因为苏镜而爱屋及乌地把他当朋友。可李兰英,这还是他们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以前来这吃饭隔着透明玻璃看到的不算。

    小餐馆来来往往客人那么多,李兰英又忙着炒菜,哪有空注意外面,就算偶尔无意间瞄到了,也不会放在心上。李兰英不认识姜绍辉,姜绍辉单方面地认识李兰英也没有用,没见这会儿李兰英对他的称呼都还是姜先生吗?

    不是小姜,也不是大姜、生姜、老姜,更不是喊名字的绍辉或者小绍小辉,而是极其生疏的姜先生!

    姜、先、生。这三个字从李兰英嘴里说出来,一一放大,沉甸甸地砸到姜绍辉心上。在李兰英心里,他就只是个帮了自家孩子的陌生人。

    姜绍辉神情柔和,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做点什么,改变这一切:“阿姨,您叫我小姜就好。”

    真礼貌,好感度上升十个百分点,李兰英的笑容越发大:“小姜你快和镜镜出去,这里烟大,又热,别被熏了。去外面,外面有空调。”普市是亚热带气候,夏天热得吓人,厨房里开着火,比起外面,温度只会更高,站一会儿就一身汗。说完李兰英又催着苏镜把人带出去:“菜快好了,你们吹会儿空调差不多就能上齐。尤其是镜镜你,不需要你帮忙,快带你朋友出去,这里有我和你哥就够了。”

    两人只好顺从地被‘赶出去’,直到进了包厢被空调一吹,带走了热气,姜绍辉这才想起来,他好像没带礼物。

    作者有话要说:  生姜:去见很重要的长辈,第一次上门拜访却忘记带礼物,怎么办,长辈会不会对我印象不好?

    ☆、第21章 二十一家花店

    上一次来时,是作为食客。哪怕挑了个相对空闲的时间段,但餐馆的生意一直很好,即使不是饭点,也时常有人来。姜绍辉夹在其中,自然不显眼。但这次不一样,这次是上门来拜访,虽然是对方请客吃饭,但第一次见面,意义到底不一样,没带礼物似乎有些失礼。

    “在想什么?”菜还没上齐,干坐着有些无聊,苏镜正想着先聊会儿天解闷时,就注意到姜绍辉若有所思的表情。混熟以后,他已经能成功地从那张情绪不明显的脸上看出对方的心情了。

    “没带礼物。”姜绍辉下意识地回答,反应过来后也不尴尬,直接问道:“来得有些突然,忘记带礼物。不知道现在出门去买还来不来得及?阿姨喜欢什么?”

    这会也没外人,包厢的门是开着的,方便人出入上菜。苏镜还没来得及回答,李兰英刚好端着一大盆水煮活鱼进来,闻言笑道:“用不着买,咱这没这规矩,哪有请人吃饭还要人送礼的道理?阿姨什么都不喜欢,今天你吃得开心阿姨就高兴了!”之前听说姜绍辉喜欢吃辣,这才特地做的鱼。普市沿海,水源也充沛,海鲜河鲜都多,只不过口味偏清淡,也就最近几年,外地人和在外念书的年轻人多了,辣食这才开始渐渐流行起来。

    李兰英放下大盆,顺手撩起围裙擦手:“别看我是个开餐馆的,水煮活鱼却做得不多,凑合着吃,别嫌弃。你们先吃,还有两个菜,我弄完就上来。”

    李兰英说完就又急急地下去了,显然还有菜在锅里,即使有李遇在下面看着火候,她也不放心。人没到齐,虽然李兰英不介意这个让先吃,但两人谁也没动筷。因为李兰英的话,姜绍辉打消了现在出去买礼物的想法。临时买,也买不到合适的,干脆下次过来的时候再补上。

    因为事先有准备,菜上得很快,即使总共就四个人,也弄了满满当当的一桌。一桌十来个菜,菜色多分量足,荤素搭配,一半清淡一半麻辣,满足了所有人的要求。苏镜其实也能吃辣,不过那是几年后的事,现在的他还是个本地胃,饮食清淡。

    因为这个,清淡些的菜色,几乎都摆在苏镜面前,不过餐馆的桌子可以转,想吃什么倒也方便,并不影响什么。李兰英忙了半天才一坐下,说了没两句,自己都还没来得及吃,就先用公筷给姜绍辉布完菜。招呼完客人后,又给苏镜舀了一大勺鱼子酱蛋羹,再给李遇夹了块糖醋排骨,一轮下来,最后才顾得上自己。

    姜绍辉口味重,爱吃辣不说,舌头还挺挑剔。上次在这吃时,醉翁之意不在酒,点的又是普市的本地菜,清鲜甜嫩,但那是李兰英的拿手菜,味道自然好。普市少辣,再加上李兰英上菜的时候又说了不常做,即使卖相看起来不错,鱼肉片片匀称透薄,姜绍辉心里的期望值也没敢拉太高。

    然而一入口,姜绍辉就知道人家那是谦虚。水煮鱼的味道十分好,辣子鸡也好吃,麻婆豆腐软嫩麻辣,夫妻肺片鲜香脆爽,干煸四季豆也十分解腻,菜色难得不像酒店里的那样精致匠气,十分家常不说,还色香俱全。姜绍辉吃得有些停不下来,嘴巴被辣得发红,明明人在空调房里,额上却已经沁出层薄汗。

    姜绍辉随手解开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并没有停下吃饭的动作,连汗都顾不上擦。苏镜看了也被勾起馋意,夹了块辣子鸡。

    “嘶!”好辣,不同于几年后的饱经锻炼,苏镜现在的味蕾并不适应这么重口的菜。看姜绍辉吃,他还以为是微辣口感,这才把持不住想要尝试。苏镜灌了一碗排骨汤,又接过李遇倒的饮料,连续干掉两杯,这才勉强止住舌尖上不断翻腾的辣意。

    “不能吃还逞强!”李遇往苏镜碗里舀蒸蛋:“吃点清淡的压压。”苏镜吃完蒸蛋,又忍不住继续往辣菜上伸筷子。虽然太辣,不过还挺好吃,过瘾!

    筷子才伸到水煮鱼上,就被阻止了。之前饮料放得比较远,手没李遇快,这回姜绍辉反应很快地拧开一瓶矿泉水倒进杯子,把鱼片在水里过了遍后才放到苏镜碗里:“这样应该不会太辣。”夹完鱼片,又给舀了碗汤晾着备用。

    哪怕一直在吃,姜绍辉也还是时刻关注着苏镜。李遇和李兰英给他布菜时,都会舀蛋羹,显然那是苏镜最爱吃的。蛋羹里加了鱼子酱,看着苏镜享受得眼睛都眯起来的慵懒神情,姜绍辉觉得,下次再过来时可以带上这个。

    自古以来,国人都喜欢在饭桌上增进感情,姜绍辉原本没觉得这有什么依据,今天却不一样,一顿饭吃完,虽然有些在意李遇把苏镜照顾得无微不至,让他几乎没有能插手的机会,但这顿饭还是吃得很开心。

    气氛很好,虽然大家话都不多,一顿饭从开始到吃完,总共也就十来句,但那种相处的氛围,让人十分放松,关系一下就紧密了起来。

    李兰英原本就对姜绍辉印象不错,任谁也不会对帮了自己孩子的人有所不满。有这基础在,姜绍辉上门后又特别礼貌,人也长得好,五官英俊,身姿挺拔,年纪又比李遇大不了多少,一顿饭下来,对苏镜还十分照顾,李兰英看他越看越顺眼,觉得再有个孩子,大概也就这样了。直到临走时,李兰英还有些舍不得,一直让人有空常来。

    即使气氛很好,姜绍辉依旧没能获取留宿权。把人送走后回来帮着收拾残局,再回家美美地睡上一觉,直到第二天起来开店时,面对繁忙的事物,苏镜都还有些回不过神。

    昨天开始,店里就不太忙了,有帮工在,按理说苏镜可以歇歇,偷个懒什么的。但实际上,虽然现在人能全天候的坐在店里,但比起之前,苏镜的忙碌程度却有过之而无不及。不同的是,以前干的是体力活,现在干的是精细活,比起前者,后者反而更累人,消耗的精力更多。

    算算日子,差不多该给研究所提供第二批种子。苏镜之前就挑好了良种,就是一直没顾得上收拾。好不容易今天稍微闲一点,苏镜抓着种子就开始干活。大概是熟能生巧,从最开始的全神贯注还有可能出错,到后来一心二用兼顾着看店也不会影响灵气的注入,进步飞快。

    这批种子的数量有点多,苏镜忙了好几天,灵气空了又恢复,恢复了又空,反反复复许多次,直到这会花店打烊,也没能完成三分之一。

    注完这几颗就回去休息。

    离三分之一刚好还剩下最后几颗,苏镜这么想着,手里拿起其中一粒开始注入灵气。因为店门早已经关了,想着过会就要走,连灯也没留。漆黑的夜色并能对苏镜造成不便,修真之后他的修炼进度虽然不快,修为也低微得不堪一击,但无疑,修炼对身体的好处却是实打实,普通人难以想象的。

    本来因为高三那会高强度的学习,眼睛过度疲劳而有些退化的视力,在灵气的滋润下,早已经恢复。就连作息不好而导致的亚健康,也因为这消失不见。身上大病没有,小病不生,健康程度简直令人生羡。

    店里没开灯,对苏镜来说这并不影响什么,他准确地捏起桌上的种子,运转功法调动灵气,缓缓地注入到种子里。忙了这么久,他体内的灵气所剩不多。苏镜注完一颗又一颗,却没有停下歇歇回复下灵气的打算。

    这其中固然有一鼓作气把桌上种子全都注完的念头,但更多的,是苏镜想做个大胆的尝试。

    ☆、第22章 二十二家花店

    很多小说里,写到修炼,经常会出现主角在反复耗光灵力或者异能后就升级的情节。虽然小说不靠谱,但修真这种比小说剧情更虚幻的事都是真的,那小说里写的也未尝不可一试。

    哪怕得了传承,苏镜对修炼始终还是一知半解,毕竟老祖宗留下传承时,并不会浪费玉简的内存去存些修真界三岁小儿都知道的常识。谁也没料到修真界最后会没落到这个地步,除了仅留的一线生机,别的都完全消失。这线生机还是在过了千万年后才出现。

    因为时间间隔得太长,作为唯一生机的苏镜,对修真界毫无了解。由于太过于缺乏常识,修炼经常都是自己琢磨着来,恐怕比起他自己瞎琢磨的,小说说不定还更靠谱些。

    在确保哪怕尝试失败,也不会造成太大的损伤后,苏镜心里就有了试一把的念头。只不过最近一直太忙,找不到合适的机会。这会儿,却难得的时机刚好。种子有些小,手指捏久了就会酸,苏镜索性把它放在掌心里,再缓缓地输入灵气。

    桌面上还剩下的种子不多,就寥寥几颗。不过苏镜体内尚存的灵气更少,要是中途不停下回复的话,根本坚持不到最后,前提是苏镜没晋阶。如果成功突破了,那情况就不一样,今天别说就这几颗种子,哪怕要把第二批送过去的种子全都弄好,也不在话下。

    苏镜把体内的最后一点灵气挤出来,输到种子里。挤出来的灵气太少,并不足以满足这粒种子在生长过程里的全部需要。苏镜又努力了下,从早已空无一物的经脉里又压榨出了几近于无的一些,然而还是远远不够。不是说灵力消耗再恢复,恢复再消耗,经过反复锤炼后,就会突破么,小说里的主角无意间这样做后,都会顺利进阶,为什么轮到他,反而一点要突破的感觉都没有?难道是因为太过刻意?

    果然不是主角就不该奢求有主角待遇!

    因为压榨过头,经脉已经开始隐隐作痛,甚至都能感觉到它的干涸,就像久旱的土地在烈日下长时间暴晒一样,已经隐隐有裂开的趋势,苏镜不敢再做尝试。手里种子的灵气,早已因为输入不继而溃散,这样散了灵气的种子,已经不算是良种,甚至能不能发芽都还是两说,也就比死种好些。

    苏镜把这颗种子放到一边,开始修炼。在功法的运转下,周围绿植逸散的灵气,以及在空气中游离的稀薄灵气,全都被他一一纳入。就像是用了好的洗护产品,抚平了头发的毛躁一样,在灵气的滋润下,经脉上的细小裂口也开始缓缓消失,恢复了本来样子。

    闹市区的半夜,不会像住宅区那样寂静,它繁华的就好像天色从未发生过变化,即使深夜,叫卖声也依旧此起彼伏。花店临街,按理说应该十分嘈杂,苏镜却丝毫不受影响,他专注地修炼了一会,恢复了足够的灵力后,又把剩下的种子都注入灵气,这才回家。

    接连几天,苏镜都重复在给种子传输灵气这样枯燥的工作里,直到把第二批种子全弄完后才解脱。在给剩下的种子输灵气的过程里,灵力又不知道枯竭和恢复了多少次,然而苏镜还是连丝毫突破的迹象都没有。

    小说里都是骗人的!

    手里在忙的事都告了一段落,因为药材和植物的检验结果早已经出来,效果很好,苏镜就又种了一些,整天蹲在花店里摆弄着花草药材,倒也不觉得无聊。这天苏镜正给一株海棠修枝时,莫老头神神秘秘地上门了,怀里照旧抱了个套着罩子的花盆。

    苏镜一看那熟悉的人熟悉的花盆,心里就是一个咯噔,这架势,那盆兰花不会又变异了吧?按理说应该不能,不在他身边,缺乏灵气,光凭兰花自己本能吸收的那些,不可能支撑得了它继续进化下去,但难保有例外。

    苏镜正疑惑着,莫老头把花放到柜台上,小心翼翼地拿下罩子:“老头我来践约了。”

    花还是那盆花,样子都没变,还是老样子。苏镜放下心来,又仔细看了两眼,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虽然很像,但这好像不是原来的那盆:“分蘖了?这么快?!”

    “没想到吧!”莫老头笑得连脸上的褶子里都是满是愉悦,神情颇为自得:“这说明老头我养得好,这才这么快就能分盆。当初说好了,分蘖后我留主株,别的全给你送来,说话算话,喏,这两天才新分出来。”

    兰花大都不依靠种子进行栽培,一般都是通过分株来达到繁衍的目的。要分株,得精心照顾兰花度过一段相当漫长的时间,等兰花长出新枝了,才能开始着手分盆。要达到分盆的标准,长出来的新枝还不能太少,起码得有三五苗才行,不然不成盆不好活。莫老头送来的这盆,足足有六苗,这才买回去多长时间,就能分蘖出这么多,可见平常伺弄得有多好,难怪莫老头骄傲成这样,才一分盆就迫不及待地送过来。

    苏镜心里感叹。显摆够了,莫老头这才想起要说正事。今天他过来,一个是因为兰花分蘖了,另一个则是因为花展要开了。

    小型的花展普市每年都有,一般都是些业余爱好者聚在一起欣赏自己种植的花草,专业度不高,对苏镜来说,没什么参与价值,莫老头自然不会提起。他话里指的,是省会那边三年一次大办的花卉展览。

    这种展览,本省乃至附近,很多有名的花商都会抱着镇店之宝前去参加。与其说是展览,不如说是争奇斗艳,想着法压下其他人的风头,打击竞争对手。不仅如此,展览还是一种变相的拍卖会。花展结束后,有意向出手花卉的,就会把花交给主办方,主办方会专门举办一场拍卖会来拍卖这些花,价高者得。一旦拍出高价,不仅花出名,拿出花的花商也会跟着声名大噪。做生意,讲究的就是个名气,花友买花的时候,一家闻所未闻的的小店,和一家种出过名品高价花卉的店,人们往往都会选择后者。

    苏镜一听,就不大想去,听起来有些勾心斗角。他现在又不缺订单,就算没姜绍辉帮忙,生意也已经开始好转。何况自从姜绍辉帮忙后,他家小店就名气暴涨,普通市民可能还不知道,可那些有钱有势的,却大都听说过花店的名声,犯不着去蹚这趟浑水。

    “拍卖会是在花展结束后,等到第二天才举行,你要是不想参加到时候可以直接走。这样规模的花展三年可就一次,很多花商都会拿出压箱底的好东西,你不去长长见识?错过了可就只能再等三年。”姜老头的语气充满了诱惑:“花展是在室内举办的,场外经常有花农在摆摊,里面不乏好东西,眼力好的,有时候还能捡漏。上次花展,可有人在摊上买到过野生的极品春兰,养了段时间一转手,这个数。”

    莫老头伸出手比了比,仔细观察,从苏镜的脸上却看不出有任何动摇的迹象,知道诱惑的方向不对,没搔到痒处,于是又换了个说法:“要我说,你这里的植物够多了吧,花展上的植物更多,而且很多人为了出奇制胜,都找得些稀有品种。有些人一辈子连听都没听说过,现在有机会,你就不想去看看?”

    苏镜一听,顿时有些心动。莫老头敏锐地注意到这点,连忙继续说道:“在上次展览上,可是出现了野生的长蕊木兰还有水青树,这两样都是濒危的品种,野生的可不多。今年好几家花商都放出风声,说要带好东西去,光我知道的,就有星叶草和太行花。听说还有人要带四药门花去,就是不知道是谁。”

    “有四药门花?”苏镜上辈子听父母说过这种花,夫妻俩就是因这结缘的。可惜这花只有纯野生的,他父母怕移植回来种不活,就没敢下手。

    四药门花生长于香港和广西,海拔五百九十米的位置上才有分布,十分稀少,目前甚至不能播种育苗或者扦插栽培,因此苏镜一直无缘得以一见,这会儿听说,难免就有些动摇。

    莫老头见苏镜心动,连忙肯定地说道:“虽然不知道是谁说要带,不过消息来源还算可靠,应该不会有错。”说着又拼命卖安利,吹得花展里的植物那是天上有地下无,苏镜有些无奈,但确实十分心动,最后还是答应了。

    莫老头闻言喜笑颜开,乐得胡子都一翘一翘的:“行,那我回去就订车票,连你的那份一起定,到时候我们一块走。我家那臭小子只顾着赚钱没空陪我,我年纪大了又不敢让我一个人去,生怕路上出点什么事,光带个保镖他还不放心。现在好了,和你一块走,他总该安心了,不枉老头我差点磨破嘴皮子。”

    本来莫老头都做好说服不了苏镜,只能老实呆家里的心理准备,这会儿听到苏镜答应,那叫个激动。到时候带着兰花去,让那几个老家伙开开眼,免得总说我那照片是让人ps出来糊弄他们的。

    ps出来的能有那么逼真?这么具有天然美态?更重要的是,莫老头我是那种人吗!莫老头心里愤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