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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以往他来花圃时,是会感觉空气比别处更清新些,却也没多想,毕竟这里植物多,吸收了二氧化碳的同时还会释放出氧气,这么一来,空气质量想不好都难。现在想来,除了这一层,植物周遭轻裹着的灵气,应该也是让人觉得呆在这里更舒服,呼吸更通畅的原因。

    苏镜迫不及待地跑到灵气最浓郁的植株面前伸出手,那是一株梅。

    ☆、第5章 五家花店

    梅花自古以来就是特别受人欢迎的一种花卉,只不过大都栽在庭院还有山上,单棵或者成片,很少会有人弄成盆栽来欣赏。因为梅树是落叶乔木,除却开花挂果,总有那么段日子枝桠是光秃秃的一根,看起来就像是枯死的树木,毫无美感,大部分人都不喜欢。

    不过总有一些人例外,他们有的是不介意,有的干脆就是欣赏那些枝桠,觉得古朴拙美,十分意趣,因而花圃里还是有栽种一些的,只不过卖出去得少而已。

    苏镜摸着的这棵梅树,已经活了十来年,起先是没卖出去,后来是舍不得卖。因为它是苏镜出生那年种下的,甚至到了后来,除却必要,平常连枝桠都不怎么修剪,看起来比周围其他的梅树,整整大了一圈。

    这棵梅不止是梅树里最大的,还是梅树里活得最久的,甚至在整个花圃的植物里,它都存活得最久。比它更早种的不是没有,但这里是花圃,打开门做生意,早就卖没了。现在还留在这里的,都不知道是第几批新种下的了。

    把手放到梅树的主干上,苏镜仔细感受。所谓人老成精,大概树也一样,这株梅树不仅覆在它身上的灵气比周围的植物更多,甚至运转功法时,能从它身上感受到的情绪也更多。

    之前的那些植物,和最开始的那株多肉一样,他都只能模模糊糊地感受到对方的所求。如同婴孩,还没学会说话,只能靠着肢体动作来进行表达,但这样表达出来的意思毕竟有限,苏镜能及时对症,更多的是凭借自己的所学。

    但这株梅树不同,苏镜原本是一只手接触着树干,这会儿把另一只手也放上去,仔细地感受了许久,才敢肯定,虽然不怎么明显,但这株梅树传递过来的意思,是比之前的那些植物,都更清楚些。

    “疼!”

    苏镜听到一个细细的声音,满含痛楚,然而并不是有人在他耳边说话,这声音,是直接出现在他脑海里的。

    万物有灵,传承里,很多灵植灵药都有灵性,甚至只要有足够的时间,还能修成人形。听到这声音,苏镜愣了一下,立马就反应了过来,这是梅树在‘说话’。

    如果说之前的那些植物是才出生没多久的婴儿,那这棵梅树,就是已经在牙牙学语的孩童。除了肢体动作,它还能用简单的语言和人进行沟通。

    “哪里疼?”苏镜在心里问,努力地想把自己的疑问传达过去,但梅树说来说去,只会重复疼这一个字。显然疼得要命了,却说不清是哪里疼。

    苏镜听得心疼,连忙仔细观察梅树的叶片枝桠,小孩子说不清哪里疼,这时候就要家长细心地去找。

    一根根枝桠地找过去,偶尔还要把叶片翻过来看看背面,在苏家长的细心之下,终于找到了让梅树疼痛的罪魁祸首。

    有些叶片和枝桠上,有圆形病斑,病斑内褐外紫,还隐隐有轮纹,显然是褐斑病无疑。

    褐斑是梅树的常见病害,多发于六月,八九月严重。

    梅树病的还不算太严重,病变的地方也比较隐蔽,不仔细找根本发现不了,难怪勇叔没注意到。不过即使今天他没来,等过两天明显点了,勇叔也会发现。只是难免要委屈梅树多疼两天。苏镜哪里舍得,连忙找来剪子,把病变的地方全都剪除焚烧,随后又配了药细细喷洒。

    做完这一切后再把手放上去,果然感受到的灵气更浓郁了些,尤其是被剪除了枝桠的地方,断口处更是覆盖了一层相对来说格外厚的灵气,看样子是在促进愈合,加速新枝萌发。

    没了病枝,梅树显然好过了很多,传递过来的情绪也变得更有生机:“谢,谢!”随着这断续的两个字感谢,一股灵气也从梅树上反哺了过来。

    苏镜原本以为梅树的灵气都拿来覆盖断口,应该不会回馈灵气了,就算反哺,灵气也不会太多。没想到这股灵气传过来后,不仅浓度不低,量也不少,足足抵得上之前两三株植物回馈的总和。

    在苏爸苏妈的影响下,苏镜原本就喜欢植物,这会儿修了灵植诀后,因为能感受到植物的情绪,对待这些像婴孩一样的植物,更是有一种傻爸的为人父感。恨不得什么都给植物,甚至连修炼都打算自己慢慢来,反正没了植物的反哺他也能修炼,只不过进阶会慢点而已,并不影响什么,因此这会儿哪里肯要梅树的灵气。

    更何况,梅树遭受的是病害,和缺水缺肥这样的小毛病不同,病害总是会更损元气。傻爸心疼啊,连忙运转功法,把体内从植物那边得来,仅剩的那些还没来得及溶于肌体的灵气挤压出来,连同刚刚梅树反哺的那些,全都输送到梅树身上。

    灵气耗费一空,身体都显得格外沉重,原本精神奕奕的他,此刻甚至觉得有些疲累。但即使这样,苏镜也没后悔。他开着花店,为了保住父母的心血还有生计,即使植物不给他反哺灵气,他也还是要照料植物。对他而言,现在这样做,只不过是把从植物身上额外得来的还了回去而已。

    但对植物来说,意义却不一样。

    梅树得了灵气的滋养,元气恢复后改变得更明显些,断口边缘,甚至已经隐隐有新芽萌出。那一点新绿,看得人心情舒畅。

    苏镜原本就不觉得后悔,看到梅树的改变后,心情就更好了。而这株梅树,其实也没给他后悔的机会。

    他才觉得疲累,下一秒,一股少而精纯的灵气就从他和树干相贴的地方传来。这灵气虽然比他输过去的要少,却但格外精纯,甚至比之前除去病株后植物反哺过来的那些还要纯净。就这么少而又少的一点,就抵得上之前照料过的所有植株回馈的总值。

    苏镜顾不上高兴,急忙查看起了梅树的情况。反哺浓度这么高的灵气过来,梅树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结果这一看,苏镜反而高兴了。梅树不仅没有任何问题,甚至传递过来的情绪也更为喜悦。枝桠无风自动,拂过苏镜的脸颊。

    得到这个结论后,苏镜又惊又喜,梅树没受到损伤,这就意味着,以后接收灵气时不用担心伤害到植物,自己的修炼速度不仅有保证,甚至在必要的时候,还能把灵气渡给植物救急。

    传承里根本没提过这点,他刚刚所做全凭本心,顺心而为,没想到却有这样的收获。简直就是两全其美的办法,不仅对植物有好处,对他自己也有益。苏镜心下微动,开始循着灵气的多寡,按顺序照顾植物。有遇上病虫害严重的,解决完问题后还会把反哺的灵气输送回去,双方都受益良多。

    花圃里的植物多,苏镜忙到快中午,都没能摸完四分之一。在灵气的滋润下,他倒是不累,相反,还精神奕奕,继续下去并不是难事,但这会儿中午了,勇叔都已经做好了饭菜在叫他。

    虽然心里也很想一次性照料完花圃里的植物,但苏镜还是洗干净手,准备吃饭。

    菜色很好,四菜一汤,还大多是荤菜。吃饭的人只有两个,相对来说,这样的菜色已经十分丰富了。然而就是这样,苏志勇还从厨房里端了一碗蛋羹出来,放到苏镜面前。

    蛋羹蒸得软嫩细滑,上面撒了葱花。被放下的时候,还颤巍巍地抖动了两下,似乎只要稍稍用力,就会滚落一般。

    苏镜有些脸红,男的爱吃这样软乎的食物是有些丢人,但他从小就喜欢这个,大了口味也没改。以前苏爸苏妈就经常给他做,营养又美味。记忆里,上高三以后学习忙,他已经很少来花圃了,就算偶尔有来,呆得时间也短,基本没留下吃饭,没想到这么久过去,勇叔还记得自己喜欢吃蛋羹。

    苏志勇嘴笨,放下蛋羹后开始吃饭,也只会一个劲儿给苏镜夹菜。苏镜也不是不知好歹的人,两人互相布菜,吃饭速度都挺快。吃完后收拾碗筷,苏镜抢了洗碗权,在水池边刷碗。

    “勇叔家里还有被褥吗,晚上我想留下来过夜。”

    “有,你房间都还给你留着,才换了凉席,睡起来肯定舒服。”苏志勇一听苏镜想留下来过夜,高兴得嘴角怎么也压不下来,连忙往外走了两步,走到苏镜看不到的地方后,这才放开了笑。

    这一笑,脸上疤痕狰狞扭曲,丑陋吓人。然而只要看到他的眼神,温暖慈爱,扭曲伤疤带来的可怕感,一下子就去了七分,只是很少会有人注意到这点。

    苏镜照料完花圃里的植物后,又在村里多住了两天才走。一回到市里,就被李兰英抓住了。

    ☆、第6章 六家花店

    李兰英住在苏镜家附近,店也开在苏镜店斜对街。和苏家关系之好,就差认个干娘干儿子了。不过没认也没差,在李兰英心里,苏镜就是她第二个儿子。苏镜虽然嘴上英婶英婶地叫,但心里也是把她当干妈孝敬的。

    打从李遇嘴里知道苏镜这小子不想去大学,李兰英心里就憋着一股火气。不是对苏镜的,而是对自己还有那丧了良心的李淑媛夫妇。和这种人同姓,简直为耻!

    李兰英气恨,即恨自己没能力,不能彻底解决这事,又恨李淑媛夫妻俩心狠,连自己亲侄子的东西都能动手抢。拌了馅揉了面,一气儿包了十来屉包子,李兰英心里的火气也没能下下去,把最后一个包子包完放到一边,李遇眼睁睁看着自己老妈抄起放在一边的擀面杖,气势汹汹地往外走,连忙把人拦下。

    这没凭没据的把人打一顿,解气是够解气,但这不是把把柄硬生生地往人手里塞么,对方要是拿报警抓她这事威胁小镜怎么办?这种事李淑媛和苏国泰那种人绝对做得出来。

    李兰英一听,觉得也是,不能给苏镜添麻烦,那孩子已经够苦的了。她原本也就是一时冲动,这会儿冷静了,也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别管她李淑媛是什么打算,房产证上写的都是苏镜的名,抢也抢不走的,暂时倒是可以放到一边。可苏镜不读书这事,却是迫在眉睫。

    眼看着没多久就要开学了,再不把人劝服,到时候过了时间,想上都上不了。李淑媛这事做的是恶心,但没必要因为这个放弃学习,这样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可不能用。

    解决这事宜早不宜迟,想到这,李兰英就去了苏镜店里。谁知道那小子店关了人不在不说,还不在家。等了几天,也没见人回来,就在她坐不住,要去村里把人揪回来时,就看到苏镜大包小包地背着东西到店里。

    包里装的都是果蔬,这年头想吃点健康绿色的东西太难,种田是没那心力了,但弄点蔬菜,苏志勇还是有那个闲空的。反正平常自己都要吃,多种一点也不麻烦,苏志勇种的时候,就连带把苏镜家那份也一起种了。原本苏爸苏妈在的时候,经常要来花圃,走的时候就顺手带上。前段时间苏爸苏妈不在了,苏镜又忙着准备高考,苏志勇不愿意他分心,经常都是算着吃得差不多了,就自己搭车送来。

    送的时候也不往苏镜家送,直接送到李兰英店里留着做,捎带着李遇都有口福。这周本来已经送过了,但苏镜过来,苏志勇哪里愿意他空手走,在院子里寻摸了一番,又摘了不少蔬果让带上。

    苏镜平常很少自己做饭,按李兰英的说法,就是他还在上学呢,功课重,有时间就多休息多玩,放松放松,也换个头脑,学起来更有效率。做饭这种事,她个开餐馆的,还能饿到他不成?也就一顺手的事。因而所有菜,都是直接送到餐馆里的。

    苏镜早忘了不上学这事,这一自投罗网,提着东西还没进后厨,就被出来上菜的李兰英撞见了。

    李兰英性格泼辣,上手就是一揪耳朵,苏镜也没躲,反正不疼,英婶也就只是装装样子。何况之前他虽然忘了,但哪怕没忘,也是会过来的。关于上不上学这件事,肯定是要和英婶说清楚的。

    在花圃住下的当晚,他就和勇叔说过这事,勇叔当时没说话,但第二天还是表示支持他的决定。英婶也只是担心他,等他解释清楚就好。李遇那个怕事的,为了不引火烧身,除了自己不上大学以外,别的肯定什么都没敢多说。

    果然,等苏镜把上回和李遇说的那番话重复一遍,李兰英听了,虽然也心疼,那可是厦大啊,整个普市多少人想考,又有多少人考不上。倒不是说没比它更好的学校,而是,难得学校好,离家又不算远,就在隔壁市,来回也就两三个小时的事,方便!

    但到底苏镜自己的意思更重要,难得孩子想得这样明白周全,显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她做长辈的,无论如何都应该支持。何况,苏镜一摊手:“通知书我已经撕了!”

    饶是李兰英心里早就不反对,听到这话,手下也忍不住用力,狠狠地揪了这臭小子耳朵一下。感情自己要是不同意,他也已经先斩后奏了!

    得了身边人的支持,苏镜干起活来也更有劲。见天地花店花圃两头跑,开店修炼两不误。不仅把自己照顾得面色红润,店里的花,还有花圃里的那些植株,更是在他精心地照料和灵气的滋润下,焕发了新光彩。

    莫老头是花店的老客了,就住在不远处的小区里。他年纪大,身上时常会有些小毛病,头疼脑热的。为了看病方便,特意搬到了医院附近。

    苏镜家的花店也在医院附近,离莫老头住的小区不远。莫老头是个退休老教授,风雅了一辈子,最是爱花草。搬来后注意到这边有挺多花店,时常就来逛一逛。苏镜家的花店,植物最精神,他也就来得最多。

    但他已经有段日子没来了,前些时候他人有点不舒服,又听说花店老板出了车祸,夫妻俩都没了,就留下个孩子。苏镜那孩子他也见过,说实话,聪明,长得也好看,听说学习也好。用小年轻的话来说,就是标准的男神预备役,再过一两年等年纪一够,马上就能去掉最后那三个字。

    可人再帅,你不会养花种草,那也白搭啊!花店看来是要不行了。

    莫老头心里这样想,身上又难受,自然也就没了出门的欲望。前几天好不容易病好了,结果过来一看,花店它就没开门。挂着暂停营业的牌子,看来真不行了,莫老头心里惋惜,回去后着实唉声叹气了一番。

    今天再路过,没想到店居然是开着的。莫老头暗自嘀咕,别是换老板了吧?抬头一看招牌没换,想着即使现在没换老板,估计不久后也会换,说不定这就是他最后一次来这里。

    算算年岁,他都在这买了快二十年的花草,原本还以为能买一辈子,没想到,唉,老苏夫妻俩那么好的人,多年轻,怎么说没就没呢?莫老头踏进店门。

    这花店的好与坏,其中的差别一看就能看出来。不在店面装修,也不在品种多寡,而在于店里植物的精神面貌好坏。植物精神,说明店主内行,有本事,种得好,照顾得也好,这样的店哪怕店面再小,装修也不怎么样,植物种类不多,那也是好店。

    莫老头是做了进来后就看见花草蔫巴没精神的心理准备的,谁知道一进来,炎炎夏日,这门一推开,就仿佛隔绝了外面的热气。明明没开空调,却有一股清新之气迎面扑来,把浑身的燥热都带走了。

    明明外面那么繁华,车水马龙。医院附近的人流量一向大,各种车开来开去,排放的尾气都不知道有多少,空气不说多差,但绝对算不上好。但这店里,却是花香隐隐,暗香浮动。

    鲜花含芳吐蕊,香味混在一起,味道并不驳杂,好闻,却难得的不浓烈不腻人,而是恰到好处,你想闻时它在鼻端,你不想时它在远方。

    除了花,再看别的,观叶植物叶色青翠欲滴,观果植物果实累累,挂在枝头引得人目光一再停留。就连摆在小架子上的多肉,碧色莹莹,看起来都格外可爱,让人明知道它没防辐射的作用,还心甘情愿地奉上钱包换一盆回家。

    这,这还是原来那家店吗?

    莫老头后退,转身,出门又重新看了下招牌,‘有家花店’,没走错啊。又进门,再看了看店里的装修摆设,还有老样子没变过。最后,莫老头看到了正从工具间里出来的苏镜。

    这张脸,好看成这样,不会有错,就是原来的那个小老板。既然人对了,那他就肯定没走错。

    那更没道理啊!莫老头有些想不通。苏家夫妇走了,这店到了没什么经验的小老板手里,能维持住以往的水平就已经算是本事,怎么还越变越好?

    这茉莉,这万年青,这山茱萸,不管是观花还是观叶,就是观果植物,都十分欣欣向荣,料理得比苏家夫妇在时还精神,难不成这小子在种花这方面上特别有天赋?那老苏他未免藏得也太深!

    早知道苏镜这么有本事,他还瞎担心什么。

    莫老头的心情一下就好了起来,虽然还难过于苏父苏母的早逝,但花店后继有人,老苏夫妻俩的心血能得以保存,甚至看样子再更进一步也不难,莫老头心里安慰,就连感怀于苏父苏母不在的伤心,都被抚慰去了几分。

    “欢迎光临,请问……”苏镜走出来一看,见来的顾客是莫老头,嘴里客套的话也就咽下了:“莫爷爷好久没来,这次想看些什么?最近店里新添了几种植物,就这几盆,花圃早上才刚送过来。是先看这个,还是看您最喜欢的四君子?昨天有盆兰花,正好含苞,买回去欣赏刚刚好,可以看到开花的过程,还能期待花开后的样子。”

    ☆、第7章 七家花店

    听到有这么多好东西,莫老头乐坏了,今天这趟没白来。有新添的植物?不知道是什么,正想看时,又听到苏镜的后半段话,心里犹豫,有盆兰花含苞了啊。到底先去看哪个?

    莫老头既急着想看新种类,又舍不得晚会儿看兰花。纠结了一会儿,到底是那颗文人爱好风雅的心战胜了好奇。

    梅兰竹菊四君子,其品貌风骨,向来为古今文人所喜。除了竹子,剩下的三种花店里全有种。苏镜说的那盆兰花,昨天才刚刚含苞,花苞还很小,苏志勇照看花圃的时候发现,今天一早送植物过来的时候,也就特意带上。

    含苞的兰花很是受欢迎,因为买回去不用经过漫长的等待,就能够欣赏到花开。不过名品的兰花,普通人买得起的并不多,就是一般品种,品相好些的,也少有人舍得买。但买不买得起,舍不舍得买是一回事,来看看,又是另一回事。

    看看总不要钱。有些爱花的人听说了,总要来欣赏一番。看完了有那脸皮薄的,走的时候自然就会捎带着买些小盆栽。哪怕什么都不买,出去后和花友交流时,也难免会提上一两句,无形之中,就是广告。苏志勇把花送过来,打的就是这个主意,想着即使不卖,放在店里也能揽揽人气。

    明明苏镜种花种得那样好,可很多老客在知道苏父苏母不在后,就全不上门了。即使苏镜已经成年,但在他们眼里,才十八,可不就是个孩子。半大的孩子,又能顶什么事?会种什么花?因而明明店里的植物越长越好,可客人却始终不多,门庭冷落,很少有人愿意进来看看。

    对此,苏镜倒是心平气和,酒香不怕巷子深,虽然这段日子客人少,可只要进来过的,下次想要买花,都还会再选择他们店。有回头客,再靠着客人们的口口相传,口碑起来了,恢复到以往的营业额,也只是时间问题。

    苏镜不急,苏志勇急啊。他自己倒是没事,花店不赚钱了,大不了回去继续种田,怎么都有一口饭吃,饿不死。可苏镜不一样,虽然苏父苏母留下的东西挺多,然而再多,也经不起坐吃山空。何况再过几年,苏镜年纪大了,谈恋爱娶媳妇,哪样不要钱?光彩礼就要不少。结婚了,开销就更大。将来再有孩子,从奶粉钱到念书费用,这的那的各种补习班特长班,一路供过来,更是一笔巨款。苏父苏母就是留下再多,也不会够用。何况物价飞涨,钱这东西,又一直都在贬值,等过十几年,谁知道那些钱还能买得起什么?

    苏志勇越想越愁,没多久就瘦了不少。偏偏苏镜毫无所觉,还以为是因为太累,一直要他多休息,甚至想再多请个人帮忙,为他分担点工作量。

    本来现在就没什么收益,再请人还要多发一份工资出去,苏志勇哪里肯。这点活根本就累不到他,好说歹说,才让苏镜勉强放弃了这个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