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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喜欢。
    蔡天宇想了很久,确定自己是喜欢方云薇的。
    第二天他很早就醒了,到外面走了一圈,只觉得冷冽的空气泌人心脾,暗青青的山色在天光微微中慢慢亮起来,如同揭开了新世界的序幕。知道自己喜欢一个女孩的感觉很奇妙,明明是同一个世界,明明是一样的自己,眼前所有人事物彷彿都比以前明亮了一个色号。蔡天宇没有喜欢过人,觉得这种全新的感觉蛮好。
    想到等下就能见到方云薇,蔡天宇忍不住想笑。待远远看到洗手檯前的她,正想上前打招呼,却突然停住了脚步。
    对方云薇的好感在预料之外,蔡天宇并没有谈恋爱的准备。虽然还没有让大学的朋友们知道,其实他已经计画结束了大二课程就赴美留学。他从来没有预期在大学时代开始一段恋情。
    蔡天宇止住朝方云薇走去的脚步,因为一时无法理清思绪,他整个上午刻意不想方云薇的事,忙着与董卓彦处理营队结束的事务,等回过神小太阳的哥哥姐姐们已经拔营离开,方云薇也跟着大家回了学校。
    殿后的董卓彦和蔡天宇二人终于完成最后的工作,准备离开这个待了几天的山边小学。看着蔡天宇跨上机车发动引擎,董卓彦问他:「想清楚了没?」
    「没有。」蔡天宇催了催油门,朝董卓彦挥挥手,在机车轰隆隆的引擎声中离开。
    董卓彦叹口气,把来不及说出口的话又吞了回去。他本来想说:「云薇是个好女孩,我觉得你们很适合。」他不知道蔡天宇的出国计画,也不知道蔡天宇已经确认自己的心意,但过不去的,是怎么在明知就要出国的情况下开始一段恋情。
    与出发那天不同,营队结束这天出了点太阳,虽然有风但不刺骨,一阵凉风吹过,骑在机车上的蔡天宇突然觉得后背空落落的,脑海中清晰浮现了出发那天方云薇朝他走来的身影。她穿着黑色连帽羽毛衣,帽子边缘有圈毛,被毛围住的脸显得又白又小。他记得那时自己不禁在心里想着:「真可爱。」
    是了,就是从那一刻开始,他就时不时觉得方云薇可爱。做早操时动作不灵活的她,可爱;蹲在地上抬起脸扮小青蛙的她,可爱;被拍肩膀鼓励时不好意思的她,可爱;在夜色中专心听他唱歌的她,可爱。
    刚认识方云薇时蔡天宇觉得她有趣,后来渐渐发现她日子过得努力又认真,这几天还开始觉得她可爱。蔡天宇发现,就算她呆傻笨拙的时候,也很可爱。
    蔡天宇从来没有这样喜欢过一个人。
    要放弃吗?因为要出国就放弃跟这样一位有趣、认真、努力、可爱的好女孩继续发展的机会?
    最重要的是,这好女孩让自己心动不已。这辈子还有多少机会能遇到像她一样让自己移不开目光的女孩?应该再也不会有了吧。
    如果现在放弃了跟方云薇成为男女朋友的机会,等从美国回来以后,她成为别人的女朋友,甚至是别人的老婆……。
    不!不要!绝对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蔡天宇吓得把车停到路边。不,不行,他一定得好好想想怎么把握住这个可爱的女孩。
    他很快就找到答案。还有一个学期,还有半年,他们可以趁这半年累积感情,出国以后先谈几年远距离恋爱,待方云薇毕业再接她一起到美国读书。
    没错,就是这样!蔡天宇疑虑尽消,豁然开朗。
    一旦下定决心,蔡天宇迫不及待想向方云薇表白,愈早确定关係愈好,尽早确认就能尽快累积感情,等他出国以后她才不会跑掉。
    蔡天宇决定等下直接杀到女生宿舍去找方云薇表白心意。他发动机车将油门催到底,车子一飆而出,等遇到红绿灯停下才发现刚刚超速驾驶了一大段路,赶紧修正这种危险的举动。
    就这样时而亢奋时而理智地赶回学校,停好车的蔡天宇一路从停车场跑到女生宿舍门口,拨了方云薇的电话。
    电话很快就接通,蔡天宇没等方云薇发话就说:「我在女生宿舍门口,有话跟你说,你可以出来一下吗?」
    方云薇的声音很小,「可是我现在在家教,不在宿舍欸。」
    蔡天宇瞬间被泼了盆凉水,一腔热血冷了下去,但如火的热情很快又熊熊燃烧起来,「你把家教地址给我,我去找你。」
    方云薇被蔡天宇果决的语气吓了一跳,「是很重要的事吗?那要不要先在电话里说,我跟学生借一点时间讲电话没关係的,晚点下课就好。」
    「是很重要的事,重要到一定要当面说,你把地址给我,我去找你。」
    在蔡天宇的坚持下方云薇把家教学生的地址给了他,顺便把下课时间也告诉他。
    蔡天宇到的时候还剩二十分鐘方云薇才下课,他觉得这是自己这辈子度过最漫长的二十分鐘。他从巷子头走到巷子尾,来来回回的次数多到自觉再走下去会有人报警抓他这个可疑人士。然后站在方云薇上家教的那户人家门口,边用脚打拍子边在心里把hotelcalifornia唱了两遍,脚板跺在地上的动作稍微紓解了等待的焦躁。最后剩下五分鐘,蔡天宇是双手抱胸直勾勾盯着公寓大门度过的。
    终于大门打开,方云薇走出来了。她背着后背包,穿着和那天一样的黑色羽毛衣,因为天气暖和了些,帽子没戴上,拉链只拉到一半,露出里面暗红色的高领t恤。
    「学长,你到啦。有什么事吗?」
    看她披散着头发,眼神因疲惫而略显黯淡,蔡天宇笑了。他笑,是因为忽然懂得了一件事。
    原来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明明方云薇满脸倦容,还是觉得她可爱,其实无论眼前的她是什么模样,他大概都会觉得好看。明明他们只是面对面站着,她只是简单问了一句话,他就满心欢喜,觉得只要能跟她在一起,就是快乐的。
    原来这就是喜欢!
    一路行来打了几次腹稿的告白全都被蔡天宇拋到九霄云外,他定定看着她,迫不及待脱口而出:「我喜欢你,当我女朋友好吗?」
    方云薇呆住了,微微张开的嘴让她看起来有点傻,但蔡天宇还是觉得她可爱。问题是,她没有回答。
    蔡天宇有点慌了,他可没有被拒绝的备案。
    「你不,不喜欢我吗?」
    方云薇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涨红了。她咬着嘴唇,好似用尽了全部的勇气终于轻声吐出几个字,「喜,喜欢。」
    蔡天宇咧开嘴笑,再问了一次:「当我女朋友好不好?」
    方云薇害羞地垂下眼睛,等再抬起眼睛时,目光坚定。
    她说,「好。」
    蔡天宇觉得自己听到了天使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