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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狐 第62节
    旁边立刻有人问道:“斯尼特,那我们怎么做?”
    老者笑了一笑,说道:“我都不行,想必其他人也不行,我们天魔组织撤出这场浑水,这个圣子,我们不要了。”
    “只有凌家那个丫头,私人独享的增幅器,其实也并没什么大用。”
    老者起身离开了包房,包房内的黑衣人,迅速的收拾了房间内的东西,亦先后悄然离去,没有惊动任何人。
    第七章、爱好和平
    胡欢吃了几口,就推说吃饱了。
    中午的时候,七班长萧剑僧没出来,胡欢就知道不对劲了,果然在座的学员,都是跟凌霄不怎么熟的,凌瑚只是随便邀请了几个。
    凌霄在特二十五班,也只跟胡欢,萧剑僧,张明宇,李心罗,苏蔷比较熟,除此之外,其余学员都是路人。
    胡欢只是看,凌家的几个人,在房间里进进出出,就猜测到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他除了装作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难道也像在凌霄身边一样,施展几次物神术?
    甚至,这个请客地方,胡欢也很无语,他不知道凌家的人看出来没有,但他可是能清楚的觉察到,至少有十几拨人在监控。
    这会儿不知道有几波监控的组织,都做出了相同的判断——危险度降低,无法跟凌霄之外的物神术修行者共鸣。
    甚至有三家监控者,同时也监控了天魔组织那边,看到了天魔三大统领之一斯尼特,制造物神卡的现场实况。
    在很多跨国组织的情报系统,凌霄都被提升了评价,标注为特殊天才,同时也把胡欢降低了标准,但针对政策一项上,仍旧列为——必杀!
    凌霄成长起来无所谓,也就是出一个天魔凌家的老祖,家主那个级别的人物。
    但胡欢这个“特殊异能”,却收获了一致的“恶意”。
    胡欢纵然有七百余年的智慧,也没法想到,新的世界已经变成了这样。
    几个学员都在努力的跟满桌的美食做斗争,好几个人心头都忍不住暗暗惊呼:“原来胡欢每天都吃这么好?怪不得他几乎不来食堂。”
    “换我们,有人天天这么请客,我也不会去食堂了。”
    凌瑚这一次,除了凌肃和凌灵铃,还带了几个家族的晚辈,也跟天魔组织一样,在旁边定了另外一个包房。
    只不过,这些凌家的晚辈,没有天魔组织统领斯尼特,那么深厚的物神术造诣,大多数人甚至无法让原料产生变化。
    只有凌灵铃,让材料生出了变化,但最后却依旧没能制造出卡牌,废了那一份物神卡原料。
    这一餐,凌家上下,全都不开心。
    所以,开始凌家的小辈们,还笑意盈盈,招呼这些学员们,好生吃喝,礼数周到,但很快就一个个变了脸色。
    凌肃和凌灵铃失败后,直接就走掉了。
    其余几个凌家的晚辈,也是各找借口,有两个被凌瑚抓住,没能走到的人,也都是脸色沉沉很不好看。
    被请来吃饭的学员,也都是各地方精选的人才,哪里会看不懂脸色?
    渐渐的,场面就冷了下来。
    天魔凌家是海外有数的大势力,族中的年轻人,生活优渥,社会地位非凡,反而是特二十五班这些学员,几乎都是普通人,双方虽然都是职业者,或者职业者备选,但出身背景,文化渊源,乃至兴趣爱好,生活环境都不一样。
    这种差异,在凌家的年轻人,都期望能掌握物神术的情况下,还不会有什么矛盾冲突,甚至天魔凌家的年轻人还会表现的特别有礼貌,以及如沐春风的热情。
    当然这种期望破灭……
    就加倍赤裸。
    凌瑚终究不是普通人,见气氛开始尴尬,就笑了一声,说道:“诸位学员下午还有课,我就不耽搁诸位的学业,这里有一份小礼物,希望你们能多招呼一下凌霄。”
    凌瑚准备的礼物,并不特别厚重,就只是一些特色小点心,用礼盒装了,很有气派。
    胡欢也没拒绝,领了礼盒,就跟一众学员离开。
    出了饭店的门,胡欢就把礼盒,随便塞给了身边的一名同学,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这顿饭,他真没吃饱,打算去附近吃碗面。
    胡欢对北京并不是特别熟,所以走了两条街,也没找到比较合适地方。
    自己一个人吃,需要自己掏钱,胡欢首选价格便宜,偏偏凌瑚请客的地方,附近的饭店看起来都挺富丽堂皇,没见到便宜的小馆子。
    胡欢摸了摸衣兜里的现金,叹了口气,正要继续寻找,就听到一声狂笑,一个明显是外国人模样的家伙,远远的就拔出了手枪。
    胡欢身在闹市,对方肆无忌惮,他可不想拔枪对射,毕竟附近都是无辜。
    若是昨天,胡欢还真没太多办法,但现在他能做的就太多了。
    胡欢的根基新法是原虚法,走的是神话族系,就职的一阶职业是——戏法师!
    戏法师的异能,比暴徒都要少,胡欢只觉醒了一种:驭物!
    他伸足一挑,一块路边摆放的砖头就飞了起来,以暴徒的身体素质,这一块砖头飞起的速度极快,势大力沉,被砸中了,就算职业者也要当场脑袋开花。
    拔枪的外国人,也没想到,胡欢反应又快,砖头来的又迅猛,匆忙间开了一枪,俯身要躲过了砖头。
    他匆忙开枪,准头自然就差了,一枪就把路过的一位大爷,手里拎的鸡蛋筐给打碎了,清清白白,蛋液飞了一地。
    但这位外国人却没想到,他本拟万无一失的躲闪,却并没有躲过,胡欢踢出的砖头,这块砖头凌空拐了一个弯,正好命中他的额头。
    胡欢可没想留手,这一砖头下去,动能十足,顿时把这名袭击他的外国人,砸了一个万朵桃花开,一块砖头就顶得上鲁提辖的三记拳头。
    外国人头脑爆开,仰天摔倒在地上,胡欢越过了栏杆,快步走到了他身边,随手用天演术编造了一个读取记忆的小法术。
    这名外国杀手,刚刚死去,脑子还趁新鲜,胡欢居然读出来,十多条有价值的消息。
    胡欢不是修行天演术的职业者,这些小法术都只能临时用一下,也没法存储读出来的记忆。
    他只瞧了一眼,把这些消息牢牢记住,就任由这些记忆崩散。
    “见鬼,为什么一定就要杀我?”
    胡欢嘟囔了一句,随手捡起来,这位外国杀手的手枪,还在他身上摸了一下,掏了两个弹夹和一个钱包,毫不犹豫的起身离开。
    这个外国人的事儿,一定会有人处理,他根本不需要去管。
    胡欢现在想要做的是——直捣黄龙!
    搁在一天前,还未有恢复记忆的那个淳朴少年,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这种事儿。可现在的胡欢,可是一头老狐狸,平生不知遭遇过多少大敌,并没有忍气吞声的习惯。
    胡欢刚刚离开,就有个扫地大妈,晃悠悠的拎着扫帚过来,大扫帚在地上划拉几下,被胡欢击败的外国杀手的尸体,连带血迹一起,尽数消失。
    与此同时,消失的还有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对刚才的凶杀事件的记忆。
    当大妈悠哉悠哉离开的时候,除了那位大爷,一脸懊恼的望着地上,被打碎的鸡蛋,这个世界,就好像无事发生过。
    胡欢读取了杀手的记忆,按图索骥,很快就找到了一处酒店。
    他身上的新换的衣服,都是凌霄所买,又有一种特别的气质,酒店的侍者也不敢阻拦,以为这个少年是酒店的房客。
    闯入了酒店,胡欢就进了电梯,直奔二十九层。这个年代的酒店,电梯还没必须刷卡,才能上多少楼的规定,他倒是很容易,就找到了想要去的楼层。
    这会儿,在这家酒店的二十九层,一个大套房内,七八名外国人正在兴致勃勃的讨论,刚才得到的情报。
    他们也是监控了,凌瑚请客过程的一员,拿到的是第一手消息。
    一个穿着名牌西装,很有威严的男子,对手下说道:“虽然胡欢的危险度降低,不会影响世界职业者的格局变化,但上头的命令,仍旧是必杀此人。”
    “西格主动请缨,以他的身手,杀了这个少年不难,接下来我们就要保护好西格,把他送出国境。”
    “天魔凌家有了一位天才,也许十年后,物神卡的供应,会稍稍提升那么两三层,这对全世界来说都是好事儿。”
    几个老外一起举杯,大家言笑晏晏,都非常开心。
    “应该是这九个房间,我须得动作轻柔一些,一个个闯入,不要惊动旁边的人。”
    胡欢挑选了最角落的一个房间,伸手按住门锁,微微运劲,咔哒一声,就暴力破门。
    酒店的区区门锁,并无防盗性质,就算普通壮汉也能一脚踹开,何况胡欢可是职业暴徒。
    推门而入,胡欢就准备好了灵力子弹,但叫他意外的是,房间内没有男人,只有一个风姿绰约的外国美人,正在穿着浴袍,慵懒的坐在窗户边,手里还端着一杯咖啡。
    见到胡欢进来,她明显惊讶来一下,脸上慢慢浮起了怒气。
    胡欢略微回想了一下,刚才看到的记忆,确定这名外国女子,亦是同伙之一,连抱歉也没说一句,伸掌就砍在了对方的脖子上。
    这名外国女子,并非是战斗人员,而是从事文书一类的工作,面对职业暴徒如此粗度的一击,整个人软软的倒下,顿时就没了气息。
    胡欢甚至由余裕,接住了对方手里的咖啡杯,免得落在地上,弄出声响来,惊动了谁。
    他瞧也没瞧一眼,这位外国女性,从容退了出去,还把房门给重新带上,尽管那个门锁已经坏掉了。
    胡欢接下来,运气就不大好,他连续闯了六个房门,都一无所获,房间内并没有人。
    就在他准备找第七个房间的时候,正在套房内开会的人,听得了一些动静,有个人忍不住走出来,张望了一眼。
    胡欢反应极快,抬手就是一枪,正中此人眉心。
    七百年的岁月,他有的是机会,把一些日常技能,堆加到满点。
    枪法这种日常技能,在法力不断退化的时代,几乎所有的修士,都会选择苦练一下,以图保命之用。
    拳术和枪法,有一段时间非常流行。
    胡欢的枪法,虽然说不上什么天生枪感,神乎其技,但却是战斗中磨练出来,圆熟老辣,是正经的军用技巧。
    开枪杀了一人,胡欢就没有再遮掩,反手拔出了另外一把枪,双枪齐射,打空了两个弹匣后,又用最快的手法,换了两个弹匣继续打空。
    房间内的人,没容他第三次换弹匣,一个全身着火的人,猛然冲了出来,一拳轰向了胡欢的面门。
    胡欢吹了一声口哨,身子滴溜溜一转,躲开了对方如斯猛烈的一撞,右手臂瞬间膨胀,从下到上,狠狠挥拳,把对方打的飞了起来。
    “一阶职业者!”
    “你跟我一个暴徒,玩什么肉搏啊?”
    对方是元素族系的元素学徒,掌握的异能跟火焰有关,但这种异能虽然操纵火焰,威猛无匹,但肉身其实仍旧脆弱,并不比其他族系更强大。
    只要能够不畏火焰,战士族系除非是遇到了巨人族系,又或者天魔外物神通某些肉身向的途径,还真就没有对手。
    一拳把对手轰起来,胡欢快速的换了弹夹,先给这名元素学徒补了四发子弹,然后又冲套房内开枪,再次把弹夹打空。
    很有威严的男子,身上的名牌西装狼狈不堪,他刚才翻滚躲避子弹的时候,撞翻了几个酒杯,山上洒了不少红酒。
    他还不是最倒霉的,如今房间里,只有三个活人了。
    另外两个都是职业者,一个全身泛起银光,宛如金属一样,若不是他挡住了最后一波子弹,威严男子只怕也被胡欢击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