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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骨温柔 第10节
    他没再说什么,只淡淡看了沈雁笙一眼,便转过头,吩咐司机开车。
    沈雁笙站在院子里,看着陆景策的车驶出院子,渐渐远离她的视线,她才转过身,一边开心地回屋一边摸出手机给妈妈打电话。
    *
    自从搬到陆景策这边来,沈雁笙已经很久没回家。上个周末原本想回去,但因为和陆景策去了北郊山上,也因此没能回去。
    现在陆景策出差,她得了允许,回屋就收拾好东西,下午下班就直接拎着行李箱回了家。
    她乘电梯上七楼,还在楼梯间就闻到熟悉的饭菜香。她摸出钥匙开门,结果门锁不太好开,钥匙在锁眼里转了半天也没打开门,还是爸爸听见动静,从里面给她把门打开。
    爸爸见到她格外开心,满脸的笑容,见她拉着行李箱,连忙来帮她拿,笑着道:“我和你妈在厨房做饭呢,听到门锁转了半天,还以为是听错了。”
    沈雁笙笑道:“这锁眼太不灵了,明天找师傅来换一把锁。”
    沈父道:“不用不用,一会儿我找根铅笔芯塞进去,多开几次就顺滑了。”
    周秀云在厨房炒菜,看到女儿回家,心里很是开心,回过头来说:“笙笙,你快去换身衣服洗个手,马上就吃饭了。”
    “诶。”沈雁笙也好久没见到爸妈,回房间换了衣服,洗了手也钻进厨房要帮忙。
    不过现在住的房子不像以前,厨房太小,三个人站在里面逼仄得厉害。
    沈雁笙被妈妈赶出厨房,只好去碗柜里拿碗筷摆到餐桌上。
    拿碗筷的时候,看到电视柜上放着一瓶擦了一半的正红花油,她不由得愣了下,回头问:“爸,这红花油是谁的?你和妈妈谁受伤了吗?”
    沈海华正端着盆大菜从厨房出来,说:“没事儿,就前两天去买菜的时候,在路上不小心崴了下脚,擦了两天药就好了。”
    沈雁笙皱眉,端着碗筷走到桌前,说:“您小心点呀,要是伤到骨头可怎么办。”
    沈海华笑着道:“哪有那么严重,你别瞎担心。”
    沈雁笙低头看了看爸爸的脚,还是有些不放心,问:“真的没事吗?要不要去医院照个片检查一下?”
    沈海华道:“没那么严重。”
    说着,还在屋里走了几圈,“你看,这不是好好的嘛。”
    沈雁笙见她爸爸还能走戏步,嗤地笑出声,说:“反正您和妈妈平时一定要注意身体,有什么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我。”
    “知道,你就放心吧。”
    沈雁笙太久没回家,和爸妈有说不完的话。吃完饭,一家三口在客厅聊到快凌晨。
    沈雁笙明天还要上班,从包里拿出两千块钱塞到妈妈手里,说:“妈,这钱你和爸先拿着用,等我月底发了工资,我再给你们转一些。”
    周秀云连忙推拒,说:“不用不用,我和你爸有钱,你自己在外面工作,花钱的地方还有很多,别老担心我们。”
    周秀云说着,眼里忽然就蒙上了一层泪水,她伸手抚摸女儿的面颊,心疼道:“都怪我们做家长的拖累了你。笙笙,你年纪不小了,如果有合适的,能定下来就早点定下来,再耽误下去……”
    “我知道的妈妈,您别担心。”沈雁笙明白她妈妈想说什么,她年纪不小了,二十七了,再不定下来,以后能让她选择的机会会越来越少。
    可她经历过傅时煜,这辈子都不想再和任何人谈恋爱,更不可能结婚。
    何况,她现在跟陆景策,感情上的事已经完全没有自主权。
    她之所以顺着妈妈的话,不过是不想让他们担心。
    她把钱放到妈妈手里,说:“您和爸爸年纪大了,现在这年头生意不好做,我倒宁愿你们俩在家里好好休息,养好身体,钱的方面你们不用担心,我工资还可以,赡养您和爸爸完全没问题的。”
    她执意要给钱,周秀云推拒不了,只好将钱收下,说:“那我就当是帮你收着,等你结婚的时候,攒起来给你做嫁妆。”
    沈雁笙听到妈妈的话,忽然想起去年的这个时候,她和傅时煜刚刚订婚,妈妈搬出一个箱子,里面全是珠宝首饰,都是妈妈压箱底的好东西。
    那个时候,妈妈拉着她的手,高兴地说:“等我们笙笙结婚的时候,这些都给你做嫁妆。到时候我再多给你置办几套首饰,保管让我们笙笙风风光光地出嫁。”
    明明还是去年的事情,如今再回想起来,仿佛已经隔了大半辈子。
    沈雁笙笑了笑,靠过去抱了抱妈妈,说:“好的,谢谢妈妈。”
    *
    陆景策这趟出差,比沈雁笙想象中更久。一直到三月底,都还没有回来。
    周琬盈最近似乎在休假,时常约她出门逛街吃饭。
    沈雁笙虽然不想再交朋友,但周琬盈太热情,而且她性格太好,两人相处久了,也慢慢处出一点闺蜜情。
    这天下午,两人在商场逛街,路过一间男装店,周琬盈进去帮谢凛挑衬衫。
    她提到谢凛时,眼里有温柔甜蜜的笑,说:“谢凛对衬衫好挑剔,我每次给他买都要纠结死了。”
    沈雁笙笑了笑,说:“不如把他带来,让他自己看着挑。”
    周琬盈道:“他才不来呢,让他陪我逛个街,不到半个小时就自己找咖啡馆坐着了。”
    沈雁笙笑道:“男人好像都不爱逛街。”
    说到这里,周琬盈忽然说:“对了笙笙,你要不要给陆景策挑个礼物?下个星期好像是他生日。”
    沈雁笙闻言愣了下,她看向周琬盈,“下个星期吗?”
    “应该是。好像是四月初七。”
    “……”
    这还真是把沈雁笙难住了,她压根不知道陆景策喜欢什么。
    她跟着周琬盈在商场逛了逛,最后选了一对最稳妥的袖扣。
    陆景策回国那天是四月三号,飞了十几个小时,落地又临时有个饭局,应酬上喝了点酒,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
    沈雁笙那时还没睡,在卧室里挑灯工作。
    公司下月底有个秀展,她想借此机会设计出一件好作品,好让她尽快在公司站稳脚跟。
    她已经连续熬了三天,眼睛熬得通红,桌角放着一杯咖啡,疲惫的时候全靠咖啡续命。
    她工作得专注,没有听到楼下汽车驶入院子的声音。
    陆景策从车上下来,进屋时没看到沈雁笙,将手里拎着的西装外套递给萍姨,问道:“人呢?睡了?”
    虽然没提名字,但萍姨自然知道问的是谁,她接过外套,笑着回道:“没呢。小姐这几天一直熬夜加班,凌晨两三点屋里的灯都还亮着。”
    陆景策闻言皱了皱眉,随后说:“去叫她下来。”
    “诶。”萍姨应一声,连忙挽着外套上了楼去。
    卧室里,沈雁笙正在书桌上裁一匹布料,忽然听见有人在外面敲门,她没回头,自顾做着手里的事,问道:“什么事?”
    萍姨在外面回答说:“小姐,陆总回来了,让您下去。”
    沈雁笙裁布的动作一顿,算算日子,陆景策这趟出差也将近大半个月,是时候回来了。
    她回头应道:“知道了,马上就下来。”
    因为一个人在卧室,她身上穿得单薄,只穿了件吊带睡裙,卧室里暖气足够热,一点不觉得冷。
    放下东西,她随便套了件米色的毛衣开衫下楼。
    陆景策一路舟车劳顿,这会儿其实已经有些倦了,他靠坐在沙发里,闭着眼睛养神。
    听到楼上传来的脚步声,才睁开眼,朝楼梯间看去。
    沈雁笙看到陆景策朝她看来,大方地露出个笑,说:“你回来了。”
    她下了楼,走去沙发边,还没走近,就先闻到酒味,不由得问:“喝酒了?”
    陆景策在她走近时伸手将她拉进怀里,温凉的嘴唇摩挲她耳侧的肌肤,低声问:“想我没有?”
    类似于情人间的耳鬓厮磨,可沈雁笙却觉得紧张,身体有些绷紧,抿着唇没办法开口。
    佣人们见到这副场景,都十分知趣地低下头,没人敢上前打扰。
    陆景策的唇仍贴在沈雁笙颈侧温柔厮磨,但等了半晌也没等到沈雁笙回他半个字,他顿时也了无兴趣,松开她,说:“你这嘴巴是封了胶,哪怕撒谎哄我一句也不乐意。”
    沈雁笙不自觉地抿唇,更加说不出话来。
    气氛一时有些僵,陆景策重新靠回沙发里,他闭上眼睛,头疼地按按眉心。
    过一会儿,才睁开眼,侧头看向门口的管家,说:“去把车里的东西拿过来。”
    “诶。”管家应一声,连忙转身走去院子里。
    那时候的沈雁笙并不知道陆景策让王叔去取的是什么,她坐在沙发上,脑子里想的是该怎么打破僵局。
    可就在她转身,想和陆景策说话的时候,却看到管家领着一名佣人从外面院子里回来。
    身后那佣人怀里抱着的是一把大提琴。
    那把琴看上去太过眼熟,沈雁笙整个人仿佛被定在了那里。
    她怀疑是自己看错,不自觉地站起来,朝那把琴走过去。
    佣人十万分小心翼翼地抱着琴,因为管家刚刚告诫,一定要小心,这把琴价值不菲。
    沈雁笙站在佣人面前,伸手抚摸琴身。手碰上去的瞬间,或者说,当她走近的瞬间,她就认出来,这就是她的琴。
    这把琴跟了她将近十年,又因为是珍贵的礼物,她一直如珍似宝,所以只看一眼,就能认出来。
    她心中太过惊喜,又太过震惊,抚摸琴身良久,终于转身看向陆景策。
    她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可她心中千回百转,一时间竟然什么也说不出。
    陆景策在那个时候起身,拿起茶几上的手机,淡漠道:“时间不早,早点睡吧。”
    说完,就转身径直上了楼。
    这一晚上,沈雁笙彻夜未眠,佣人帮她把琴拿上楼。
    她试着拉了拉琴,但想到陆景策在隔壁,怕吵他睡觉,只拉了不到半分钟就停下了。
    晚上躺在床上,看着被她放在墙角的琴,脑子里不受控制地浮现出陆景策的身影。
    她细想和陆景策认识以来的这些日子,他其实一直对她很好,替她还债,帮她家收拾烂摊子,大把大把的钱花出去,眉头都不皱一下。
    即使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单纯,她也知道在陆景策他们这个圈子里,拿钱养个女人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可陆景策并不曾强迫她,日常生活中对她也算得上是很照顾,如今更是在她没有主动开口的情况,帮她找回失去的琴。
    她若还拎得清,就不该再不识好歹地端着。
    这天晚上,沈雁笙在床上翻来覆去,辗转难眠。
    早晨下楼时,心里打定主意,今天一定要对陆景策热情一点,还要感谢他帮她把失去的琴买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