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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那利维就死吧。
    十年间世界改变了很多:废墟被重建,城墙被修补,人们不再东奔西跑,变得安定下来。可世界又好像什么都没变。十年前,他在这里救了一个妓女,她当时被她的客人抓着头发往墙上砸,因为她偷他身上的吃食。十年后,还是有一个女孩被人抓着头发往墙上砸。不是当年那个妓女,比当年那个还要年轻。十年前,阿尔特莉娜没有阻止他的举动,但在过后告诉他:这种事太多了,这种人太多了,你永远也救不完,救不够。
    阿尔特莉娜永远是对的。
    那个年轻的女孩徒劳地伸出一只枯瘦的手,像在做最后的求救。她明白不会有人救她,却还舍不得让自己就这样被打死,固执地一定要去抓一抓虚空中那条救命的绳索。多有意思呐,这就是希望。人总是怀着希望,多有意思呐。怀揣希望,奋力挣扎,然后也许真就侥幸活下来,受更大的苦。多有意思呐,这些关于活着的秘密。
    他伸出手去,轻轻一握。
    那个男人发现自己私刑的小偷居然这么快就气绝,忿忿地扔下这具尸体。等这人的身影消失后,一个女人过来敛了尸首。也许她认识她,也许她只是个敛尸卖钱的人,不知道,她们走得匆匆。
    晚霞的余晖为这里涂上金红的色彩。他懒洋洋地靠在墙上,感到饥饿,疲倦。他需要吃的,或者用来买食物的钱。要尽快拿到这些,因为他还得去见利维。
    所以他站在这里,等待几个顾客。
    他不是一出生就会干这一行,虽然他从出生到十几岁的年纪时都能坦然地在十几个人面前赤裸让他们从里到外检查他的身体,虽然他在第一次遗精之后就开始从阿尔特莉娜那里得到手淫和指交的高潮作为他完成某项训练的奖励,虽然他在杀死魔王之前的旅途中和塔夏、利维、艾瓦都做过——他那时候并不会干这一行。当他从阿尔特莉娜的注视中消失,从世人的注视消失时,他也没有想过自己会习惯于这样做,毕竟这份职业是低贱的、淫乱的、羞耻的、肮脏的,而他,亚基里斯,就算不再手持神赐的圣剑,仍旧是那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勇者,他不需要去干这一行来赚取食物和钱。
    第一次并不是工作。那时他是矿工,那个人是工头。那个人首先陷害了他,接着又拯救了他,然后告诉他,他想索取一点报答。
    仿佛一个崭新的原理被他发现,原来,世界还会这样运作。其实一切又不是崭新的,而是自旧时就早已有的,他习以为常的,于是他接受得也那么迅速。
    他不是一出生就知道自己能当婊子,但一个像他这样,不断地被插入,被爱抚,不断地和不同的人主动或被动地贴近性的人,怎么会不能当一个婊子呢?和陌生的人为食物和钱性交,与和熟悉的人为快乐和爱性交,对他来说到底有什么不同呢?都是一种献祭,一种交换,把自己给别人去使用,拿到自己赖以为生的东西。
    十个子儿可以用他的嘴,翻一倍可以用他的后穴。他脸上有疤,不美,可很便宜,又结实,销路总能打开。第一个买他嘴的顾客是站在他不远处的妓女,她把裙摆罩到他的头上,让他舔干净她刚被她上一个客人射满的小穴。
    他一边慢慢地舔,一边想起自己不要舔得那么慢。因为他还要去找利维。他之所以直接来这里卖身,就是为了节省时间,好在利维死前到达利维面前,去吻利维。
    就这样想着,他还是舔得很慢。如果那诅咒真的太厉害,利维真的很快就死了呢?他用嘴唇轻轻磨着这个妓女红肿的阴蒂,感到她柔软的大腿一下一下收紧。
    他想:那利维就死吧。这是神的意思,命中注定的事。他现在出发踏上这趟旅途,就已经无愧于他们曾经对彼此的爱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