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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月光
    “一藤。”
    我的朋友张浩然把我从雅思习题册里拉出来,神秘兮兮地,下一秒,他告诉我:“我准备结婚了。”
    对比我并不感到惊讶,毕业就结婚听起来或许有些惊悚,但对于张浩然和罗爱这对恨不得每分每秒都黏在一起的情侣而言,结婚说不定才是正途。
    “什么时候?”
    “下半年吧,你是不是参加不了了?”
    他漫不经心地说着,我点了点头。
    今年我大四,已经拿到某院校的研究生。但是因为还有其他更满意的,所以在抓紧二轮尝试,搜集相关文件,找机构帮忙写申请书。
    该做的准备,一样没落下。
    我几乎隔叁差五就要泡一天图书馆,回到宿舍之后游戏都不想打,整个人死猪一样瘫在床上,醒过来又是第二天。忙得不可开交。
    大四以后,宿舍里的兄弟相继搬了出去,有的是因为工作,有的是因为要和女朋友过二人世界。
    张浩然没钱,只能跟我一起住在宿舍里。
    四人间很快变成了二人间,我们俩享受着最后一年的痛快。靠着实习熬完上半个学期,下半个学期他就彻底进入到恋爱和工作的交替状态中。
    我是想过他会早早结婚的,但是没想过那么早。
    “结婚这么早,怕不怕?”
    我对于婚姻的印象一直不好,我妈跟我后爸是迫于生活才结成对子,纯纯搭伙过日子。他俩出了事故之后,我亲爹把我接回到他家去。
    老头天天忙工作,睡了无数个女人,最后只留下我这么一个种,很难分清他到底是洁身自好知道戴套,还是根本就不行。
    总之,我所见证过的婚姻只存在小说电影里,现实生活中这玩意儿根本就不存在。谈恋爱当然可以放纵畅快,可是结婚呢?好像就哪里不对味了。
    张浩然对于我的担忧非常不屑:“怕什么?不结婚才怕呢!你以为都跟你一样,上赶着来了几个,自己把人家给吹了?”
    我不可否认,他说的没错。
    在短暂的四年大学生活中,我陆陆续续碰见四段可能发展下去的感情,其中两个都只是想跟我玩玩,明确表明觉得我条件不错,特指经济。另外两个说是看上我的脸和内在,我只觉得她们比我那老不死的爹还能自欺欺人。
    爱情这东西究竟是什么滋味?
    我真想让张浩然仔仔细细地给我描述一下。
    可是这小子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问了两次,最后得到的答案是:甜。
    “甜得跟可乐一样,又刺激又甜。”
    这是他的原话,我无数次鄙夷过他的表达能力,但是最后不得不对这个答案表示认可。
    可是可乐的气放完了以后,甜就变成了腻,再甜的感情最后都会腻味,他知道吗?
    我不愿意去打断人家的好心情,他问我要不要跟他一起出去撸个串的时候,我答应了。
    毕竟再过段时间,连酒席都吃不上了,撸个串都不答应,也太不够意思了。
    我们是晚上10点出去的,就近找了个摊子。学校没有门禁时间,可是门卫和阿姨听见来来往往的人,总是要骂街几句。
    倒不是害怕被骂,纯粹听着烦。
    这家大姐是来这里给孩子陪读的,顺便支了个烧烤摊。我们学校边上有一所重点高中,每回来这里吃烧烤,都能撞见她孩子帮她串肉。
    同学们看着小朋友懂事,也总是过来照顾生意。
    现在已经过了晚自习的点,这所重点高中里还是陆陆续续出来人。我撸着串,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往那身校服看去。
    那和我们高中的校服很像,乍一眼估计也就一个标的区别,我每次看见总是会愣了神,一下坠入到高中的回忆去。
    张浩然拿胳膊肘顶了顶我:“想什么呢?”
    我没撒谎,直接告诉他:“怀念高中。”
    “都毕业四年了,还想呢!”他有些嘴欠,干了半杯啤酒就犯贱起来:“你不会还想你那初恋吧?什么人物啊,能记这么久?”
    我苦笑下,不想搭理他。
    对于男人,或者说对于任何一个人而言,初恋不需要是什么人物,都会住在心里一辈子。
    你再专情,心里也总有一间房子属于ta,不管那是白米粒还是演变为蚊子血。
    大学刚入学那会儿,宿舍里为了联络感情,跑出来喝酒吃饭,几个毛头小子也不知数,往死了灌,回宿舍的路上,在一楼吐了一地,被阿姨白眼了好久。
    晚上大家就在床上借着醉意说胡话,男生宿舍嘛,除了聊游戏就是聊女人。
    我哭着喊着问他们“要怎么才能让她看看我”的视频,也就因此在他们手机里留了4年,直到宿舍长换了台新手机。
    我爱而不得的这事自从被他们知道以后,就免不了被反反复复拿出来鞭尸。所以后来他们再怎么套我的话,想要再摸清一些细节,我都死活不说了。
    张浩然看我嘴硬,死乞白赖地拿酒灌我,好像不在毕业之前撬出我的秘密就不肯罢休。只是,他没把我灌醉,自己喝得迷迷糊糊。
    “还吃吗?不吃我结账了哈!”
    我只能扛着他往回走,老板今天好像要早点收工,我猜是怕累着她孩子。我们也还是识相一点走比较好!
    醉汉都是神经病,没意识又犯浑。
    张浩然靠在我肩上唱红歌帮我赢得了一路上的所有回头率,我又不能丢下他自己回去,走累了就把他放在花坛边歇一会儿喘口气。
    谁这辈子摊上醉鬼朋友,谁就倒霉蛋一个!
    我扇着衬衣领口,想要吹散一些热气。花坛草丛边凉快,偶尔会有些散步的学生往来。我不好让他一直在这里影响街容,咬了牙又把他拉起来往回走。
    好不容易把他背起来了,这死东西又开始乱动,把老子手机直接搞掉到地上去。
    妈的,明天不抽死你!
    我几乎认命地叹了气,决定再重复一下放下再背起的动作。忽然,一双修长而白皙的手伸向了我的手机,将它从冰冷的地面上捡起来,递给我。
    这可帮了我大忙了,我人都没看就点头哈腰说谢谢!抬眼去看这位好心人时,忽然就愣住了。
    是错觉吗?这个人好眼熟……
    “勾老师?”我下意识地喊出这个称呼。
    面前的她也愣了好久,扑闪着眼睛有些惊讶,终于也认出了我:“赵一藤吗?”
    “对的,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我们客套地寒暄着,在这个吹着凉风的黑夜。
    肩头的张浩然不停地挣扎着,学着我的样子就开始喊“老师好”,显然是瞎折腾。
    勾老师看出来我此刻的局促与不便,笑得温和:“没事!先送同学回去吧,注意安全!”
    “老师再见!”
    “嗯!再见!”
    简短的相遇几乎占据了我所有的思绪,肩头的张浩然一直喊着“回去睡觉”、“想要尿尿”之类的话,很多人都投来目光,我都没在意了,我侧头看看张浩然,忽然不觉得他现在讨人嫌了。
    世界上有很多种偶然,而属于我的偶然是:我偶然答应了出来喝酒,偶然将张浩然放到路边,偶然掉落了手机,偶然遇到了勾老师。
    勾老师,勾雪梅,我的高中语文老师,我的班主任。
    长长的月光照着我回去的路,我偶然遇见了,我的17岁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