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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商队归来(求票票求订阅)
    寒冬将至,汉部落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木柴满垛,粮草归仓,不过第一场雪什么时候会下谁也不知道,所以一些必要的外出活动暂时还没停止,比如城墙的继续建造,还有清理河东田地的草木,挖掘或者炸毁那些树根,准备来年全部改造成水田种植水稻。
    就在还差一个星期进入冬季的时候,游伏带领的商队终于回来了,2000头牛马羊被赶入了早已准备好的大栅栏里,牛棚和马棚都建在挡风的一面,汉部落大部分没事做的族人都跑过来围观,像是参观动物园似的。
    游伏也带着罗冲和部落的一众高层参观这次的收获,看的主要还是牲畜的品种,这次弄回来的绵羊体型倒不是特别大,看起来跟现代的家羊大小差不多。
    整体来看全是白色的绵羊,一个个长的就像是棉花糖一样,灰白色的一团一团,那是因为羊毛并不干净,有很多的灰土所至。
    细分起来又有两种,一种全身上下都是白色的,另一种是黑脑袋黑尾巴,身子是白色的,看来品种还不少。
    这些绵羊只有公羊长着卷曲的羊角,母羊并没有,而且它们身上的羊毛并不是罗冲所想的坚如磐石,反而很蓬松。
    前世的罗冲曾听过一只破了世界纪录的羊,那只绵羊逃离了农场,独自在深山中活了六年,因为六年没有剪过羊毛的原因,那只羊混身的羊毛全都球结在一起,坚若磐石,就像穿了一身铠甲,光身上的毛就有几百斤重。
    然而这些羊并没有那样,它们都是人工饲养的,而且游牧部落也会制作毛毡,每年也会薅下不少羊毛,并没有积攒很多,草原上并不像山里有那么多树皮和麻草,他们制作绳子也大多都用羊毛制作,所以并没有给罗冲留下什么存货。
    牛也和汉部落的牛不一样,汉部落之前的牛是森林牛,整体偏黑棕色,两只牛角角尖朝前,看起来就像西班牙的斗牛。
    而这些草原牛毛色偏浅,大多都是黄牛,还有黄底白斑的牛,两根牛角也是朝上长的,还有点略微偏后,大小看起来也比森林牛小一号,森林牛最大体型肩高能长到两米,而这些草原牛顶多长到一米八,平均线都在一米七左右。
    剩下的就是罗冲最在乎的马匹了,草原马比斑马体型更大,平均肩高都在一米六左右,而且从体型上看,斑马显得比较粗壮,头短脖子粗,四肢也比较粗短。
    反观这些草原马,头颅更长,鼻孔粗大,脖颈也长,但是并不显纤细,看起来很有力,四肢修长有力,肩宽背阔,相应的胸腔也更大一点。
    这一点很重要,说明它们的心肺功能更发达,在急速的奔跑中能呼吸更多的氧气,心脏更大就能给四肢输送更多的血液,仅看体型就知道这些马匹很擅长奔跑,而且不仅速度快,耐力也更持久。
    这次的交易让罗冲很满意,忍不住对游伏大加赞赏,最关键的是游伏很聪明,这2000头牲畜绝大多数都是母的,这样有利于汉部落扩大种群,繁殖起来也会更快。
    看完了牲畜,游伏还为罗冲引荐了凌,和他的家人,还有十个阿尔泰部落的少女,游伏还着重给罗冲介绍了一下凌的特长。
    “首领,这是凌,我们在草原上遇到的一个野人,他因为天生红眼被部落驱逐出来,不过他很有本事,不仅马骑的好,骑射也是一流,我们见过他骑着马射天上的野鸭,一箭一个,没有一次空手。
    他还很擅长训练狗,驯养的狗不仅能帮忙放牧,还能帮忙捡拾猎物和箭矢。
    我觉得他是一个很有用的人,咱们部落的战士都不会骑在马上射箭,要是能让他教咱们的战士就好了,希望首领把他留下。”
    这点罗冲当然明白,罗冲箭法好,那也仅限于步射,其实马术和骑射差的一批,毕竟他也压根没有练过这个技能,要是比开车开坦克那肯定都会,但是骑射,还是算了吧。
    现在有了这样一个现成的骑射教练,自然没有不留的道理,就算游伏不说,罗冲也会留下,他可不会相信什么不详一说。
    “很好,以后你就是我们汉部落的人了,别的族人有的东西你也会有,没有人会再歧视你,希望你也能为部落做出贡献,把你会的东西教给其他的族人。
    你叫凌是吧,既然加入了汉部落,就要有汉部落的名字,从今以后,凌就是你的姓氏,我给你赐名一个风字,以后你就叫凌风吧。”罗冲拍了拍的凌风的肩膀,以示肯定。
    经过游伏的简单翻译,凌风知道了罗冲的意思,首领已经同意了他加入汉部落,还亲自给他起了名字,享受汉部落族人平等的待遇,别人有的东西他都会有。
    这让凌风很高兴,毕竟他以前就是被部落赶出来的,后来一直流浪,接触的一些其他游牧部落也不愿意让他加入,但是罗冲并没有看不起他,也没有歧视他,还给他取了名字,把他当自己族人看。
    凌风很激动,马上单膝跪在罗冲面前效忠发誓,并声称一定不辜负首领的希望,以后努力为汉部落做贡献等等。
    接见完了凌风和他的家人,那些草原少女也就一带而过了,她们十个人分到了一所房子,专职看管养殖场的牲畜。
    安排了大树带他们去看房子,并分发生活用品,兽皮,陶器,还有房屋的使用方法,怎么烧炕,怎么煮饭,这个他们倒是已经学会了,回来的路上游伏就已经教了他们。
    凌风带着一家子走在城区的砖路上,看着那些高大的仓库,还有一排排整齐的房屋,感觉自己像是进了仙城一般,这才是文明该有的样子,和那些游牧部落相比,游牧部落就是野蛮人,哪像这里那么气派,规整。
    再听了大树介绍,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首领教大家做的,凌风不由的又对罗冲生出狂热的崇拜,虽然首领年纪没有自己大,却十分的有智慧,能把几千人管理的那么好,而且生活富足,要是换成他自己,肯定是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