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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节
    “右腿那里。”

    “哦。”阮婉跪起身,往后挪了几步,很是干脆地把某人的裤子给扒拉了——今天依旧不是熊猫胖次,差评!她看着他身上的条纹胖次,突然想起了之前的囧事,坏水顿时就冒了出来,“沈二哈,当众luo奔的滋味怎么样?”

    “什么luo奔!”沈某人对她的描述相当不满,“我下半身围着浴巾呢!”他对她可是相当“坚贞”,关键部位只给她看哟!

    大概恋人间相处久了就真的会心意相通,反正此刻阮婉是真的接收到了某人的脑电波,她抽搐了下嘴角,表示自己被某人的无耻给打败了。

    她往手心里倒了点药油,开始揉某人的大腿。

    “嘶!轻轻轻——”

    可怜一直在其他人面前保持“硬汉”形象的沈二少,在自家女盆友面前缴械缴的那叫一个彻底,哀嚎连连完全没形象。本来嘛,能忍痛不怕痛不代表感觉不到痛啊,如果在最亲密的人面前还要忍耐伪装,那多凄惨。

    等终于帮某人揉散了淤血后,阮婉自己也是出了一头一身的汗,这完全是力气活好么!

    她抬起手将药瓶递给沈子煜,说了句“放床头柜上”后,拿起一旁的抽纸将手擦干净。

    沈子煜放好药瓶后,回头一看,顿时就有点……嗯,蠢蠢欲动。

    有些人啊,就是好了伤疤忘了痛,他的伤疤还没好呢,只是刚刚揉散了淤血而已,整个人就再次冒坏水了。当然,也不能完全说是他的错,实在是两人现在的姿势实在是太容易惹人遐想了。要知道,他浑身上下被她扒拉地只剩下一条胖次了,她还跨坐在他身上。

    刚才这么做时,两人都没有多少羞赧之意,本来嘛,目的很单纯,而且又不是没看过。但现在嘛……空气中好像莫名就多了几分旖旎之感。

    他专注地看着正在擦手的她,她偏爱大码的家居服,理由是宽宽松松地穿着才舒服。他也很喜欢她这一点,因为时而能得到福利嘛,比如此刻,她的领口又往一侧歪去,露出了小半截光洁白皙的香肩以及精致的锁骨,上面还隐隐残留着他之前亲口造就的痕迹。

    为了涂药方便,她随手找了个夹子将头发笼了起来,也许是因为没夹紧的缘故,眼下她发丝半笼半落,若干缕秀发松松地垂在脸侧,落于肩头,看来颇有几分慵懒之感。各种意义上说,都让人食指大动啊。

    某人的目光太过灼热,所以阮婉很快就发觉了这件事,她只觉得哭笑不得,抬起手就往某人的身上狠狠一拍:“沈二汪你够了啊!”这家伙是永远活在春天的汪吗?怎么什么时候都处于发情状态!

    “软软,我们要讲道理。”沈子煜觉得自己这样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我有一天对你毫无感觉,那……”

    “我会谢天谢地的。”阮婉从某人身上下来,顺手擦掉他腿上多余的药油,然后帮他将裤子提上,“以后再也不用担心会迟到了。”

    “……”无情的女人!

    被嫌弃的沈二哈哀怨地伸出手抱住她的枕头,嗅着上面的香味,耍赖地说:“我今晚要睡这里。”他今天既然都已经上来了,她别想把他赶走!

    阮婉扶额:“睡吧。”

    “真哒?”

    “嗯,真的。”阮婉开始帮他擦背上的药油,却被某人一把抱住腰给按了下去。

    “软软……”

    阮婉一手推开某人凑上来的大脑袋“别闹,一身药味,臭死了。”

    “你也满手药味啊。”

    “所以我现在要去洗手,松开啦!”怎么也推不开某人的阮婉表示,“早知道就该让乔毅把你的腰给打折了。”

    “……”喂,要不要这么凶残啊。被吓地小心肝直颤的沈某人表示,“你刚刚明明答应了。”耍赖是不对的。

    阮婉没好气地回答说:“是啊,答应你今晚在这里睡。”她可没说自己要舍身陪睡啊,而且,“别闹了,我今天不方便。”

    “!”某人如遭晴天霹雳,愣了好几秒后才说,“不是后天?”

    “……”他记得这么清楚是要闹哪样啊!阮婉整个人都不好了,她第无数次地确认——这家伙果然是变态!然后就听到他低声嘟囔说“好像的确是有血腥味”,她正准备怒将他踹飞,就看到他松开自己坐起身,抓住自己的手脚摸了摸后,皱眉说——

    “脚怎么这么凉。”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手脚一年四季都这样。”阮婉耸了下肩,和他比起来,她的体温的确是偏凉,早就习惯了。而且因为从小就调理的好,她身体底子还算不错。不过话又说回来,天气凉下来之后抱着他睡觉真心很舒服啊,跟抱着个大号热水袋一样,简直棒棒哒!如果不是平时他老爱趁机做坏事,她简直想给他开张“常驻证”。

    这个晚上,沈某人理所当然地留了下来。

    抱着大号热水袋的阮婉睡的很香,所以说习惯真是件可怕的事情,最初她还嫌弃某人温度太高和他睡一起像被煮火锅呢,一眨眼的工夫就变享受了。

    至于沈某人……

    他怀抱着女朋友,简直像牙疼的小朋友抱着一只散发着浓郁香甜气息的糖果,明明口水都流一地了,却不能越雷池一步,也是凄惨。

    不过……

    他注视着面容恬静的她,嘴角微微勾起,凑上前亲吻了下她的额头,嗯,护肤品味的。他之前也对此发出过抗议,还能不能愉快地抱着她的脸亲亲了?她却表示“谁妨碍女人保养,谁就是女性公敌”,还威胁他说“再敢嫌弃,就每晚涂着睡眠面膜睡,让你一啃一嘴‘果冻’”,让他……无言以对。

    唉,女人的心思真是难懂啊。

    就这件事,他找孟庭斐商量过,颇有经验的后者表示:“你要么每次都在她洗澡时截留住她,要么,就主动去买昂贵护肤品送她吧——反正她都要用,这样做至少你可以选择自己喜欢吃的香味。”

    所以他就学会了,然后他发现女人在护肤品化妆品上果然是有执念的。尤其是化妆品,他每次看到她那一柜子东西都只觉得头皮发麻,她却能准确地说出每样东西的品牌以及颜色作用,简直是……不可思议。只要按照孟庭斐说的那样“别管其他的,想讨好她的话,每次她喜欢的品牌出新款就给她买买买就对了!如果她娇嗔着对你说‘这个颜色我已经有了’或‘这样太浪费了’之类的话,你只需要说‘是么?我觉得还是有点区别呢’或者‘你喜欢就好,其他的不用在意’,她就会完全忘记其他事,专心地跑到镜子面前试试试了。运气好的话,还能得到各种福利哟!”。

    事实证明,相当有用,有几次他犯了点小错,咳,送了一堆东西给她后,她一边怒指着他说“别以为这样我就不生气了”一边跑到镜子面前试着试着,就完全忘记要找他麻烦这回事了。

    果然,和女人相处是门玄学啊。

    嗯,值得用一生来研读的玄学。

    所以明天早上,要不要再求一次婚呢?

    万一她睡迷糊了就给答应了呢?

    沈某人认真地觉得,这是个相当不错的主意。

    第213章 一点考验

    于是乎,当阮婉第二天清晨睁开双眸时,所看到的第一个事物就是一张笑嘻嘻的大脸,所听到的第一句话就是——

    “软软,我们结婚吧!”

    “……”

    阮婉立即懵逼了。

    她在他无比期待的视线中,陷入了“迷之沉默”时间,几秒钟后,她开口说——

    “不要!”

    “……”

    沈某人顿时叹了口气,因为求婚计划又失败了……好吧,他这其实压根算不上什么计划,完全是趁虚而入趁火打劫趁她意识不清醒忽悠嘛。

    阮婉直到这时才反应过来,抬起手将压在身上的某人给推了下去,无语道:“沈二哈,你要不要这么卑鄙!”

    “这不是卑鄙。”他侧过身抱住她,大言不惭地说,“是策略。”

    “呵呵。”阮婉对此的反应就是一个冷笑,不过也没和他计较太多,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她只是稍微舒展了下身体,惬意地发出了一声叹息后,闭上眼缩回他的怀中,汲取着更多的暖意。闹铃还没响,就是说她还有一个短暂的“回笼觉”的时间。

    “软软……”

    “嗯?”

    “你到底怎样才肯答应我啊?”

    “……”其实阮婉自己也不知道,她其实没想过这个,也完全不排斥嫁给他,甚至对之后的生活还怀有期待。只是,怎么说呢?每次下意识地就说“不要”,倒不是故意矜持,大约是觉得时机还不到吧。

    “再不结婚,就生不出小婉婉了!”他抱着她在床上打滚。

    “……你给我停下来!”她在他肩头上拍了两下,心想这混蛋平时这么乱来也就算了,难道忘记她现在正处于“特殊情况”吗?满床乱滚简直是作死。而且,“小婉婉是什么鬼?”

    “就是我们的孩子啊。”一提起曾经见过的那个自称名叫“沈心婉”的小女孩,沈子煜整个人都闪着名为“父性”的光芒,他双眼亮晶晶地说,“那么可爱那么漂亮,你忍心不要她吗?”

    阮婉看着他的笑容和表情,突然就有了一点不太妙的预感,总觉得……他们家以后绝对是“慈父严母”模式呢。凭什么啊!她也想当“唱红脸”的一方啊!她也想被女儿缠着撒娇说“麻麻,粑粑又发火了,好可怕!”而不是“粑粑,妈妈又发火了,好可怕!”,这家伙真是太狡猾了!

    不过孩子什么的……

    阮婉扶额:“……看她的样子,怎么着也不该是现在怀上的,你急什么?”

    “这可不一定。”沈某人严肃脸说,“万一她是娃娃脸,特别显小呢?我们不能错过时机,要从现在开始努力。”

    “……你走开。”

    阮婉推开他,翻身下床,走到洗手间中,她一边刷牙一边想:娃娃脸……万一真的是娃娃脸怎么办?

    她对着镜子仔细照了好久,觉得自己应该比真实年龄要年轻一些,她的孩子当然会继承这种不显老的优点,也就是说……

    不然他下次求婚的时候,她就……

    于是,在沈二哈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似乎已经攻略成功了。现在所缺少的,也就是那么一点小小的契机罢了。

    不过世间也有言曰——好事多磨。

    数日后。

    沈子煜因为有事,比往日要更晚回家,虽说事先已经报备过了,他还是非常“识趣”地买了一束鲜花以及一份小礼物,打算给她来一点惊喜。

    算算时间,她应该已经在做饭等着他了吧?像妻子一样。

    想到此,他的心情顿时又好了几分,心想着如果今晚气氛不错的话,要不要再求一次婚呢?鲜花(刚买的)、戒指(很久以前就挂在链子上送他了)还有丰盛的晚餐(她应该正在准备),所有要素都齐全了,不成功简直没天理啊。前不久他还特地向孟庭斐询问过这件事(自从孟庭斐提出个几个比较靠谱的意见后,他终于承认了某人的“谋士”地位),从未有过类似经验的后者表示“实在不行你就在咳咳咳的时候……”,这策略成功性颇高,但同时……哪怕成功了,也绝对会被打死的。

    沈子煜细细思考了下,觉得不到关键时刻绝对不能轻易动用这种“毁人灭己”的he武器,太危险了。

    他的心思被孟庭斐看穿了,后者嘲笑他是“妻管严”。

    妻管严?

    他到底想当,前提是她得真成他的“妻”啊。

    如此想着的沈子煜推开门,一边走到鞋架边换鞋一边说了句“我回来了”,几秒后,她突觉不对。平时她但凡手中没事,都会第一时间走过来,帮忙接过他手中的东西,就算不来也会回他一句什么。而且,屋中也没有飘散着饭菜的香味。

    不在家?

    不对啊,屋中的灯分明是开着的没错。

    临时出门买东西了?

    不对啊,鞋子分明还在玄关的鞋架上。

    这到底是怎么了?

    满心担忧的他快步走进屋内,第一眼就看到她坐在沙发上,顿时松了口气,心想无论如何她没事就好。然后,他就看到她如梦初醒般地回过神,侧头看向他,惊讶地说——

    “你这么快就回来了?”

    “……”

    阮婉从沙发上跳起身:“糟了!米!”她是淘米的时候听到电话响的,然后……她这是把它们泡了多久啊!

    她动作太过匆忙,一不小心就是一个踉跄,好在他及时地一手接住了她。

    “小心点。”他把她抱到沙发靠背上坐好,摸了摸她的脚踝,确定没有崴到后才松了口气,“数落”她,“米重要还是你的身体重要?怎么总是分不清轻重。”

    她抿了抿唇,低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