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干煸豆角
    当初为什么要收留程晋山,连项嘉自己也想不明白。

    她不怕他的胁迫,也看出他没什么文化,色厉内荏,虚张声势。

    事实上,随便耍个心眼儿,便可轻松甩掉他。

    可是,或许是一个人的日子太孤寂,太难熬,热热闹闹的过年氛围又放大了这种感觉……

    总之,鬼使神差的,她留下了他,还忍耐了这么长时间。

    就好像穷途末路的人撞上一条流浪的疯狗,一人一狗对峙半天,它没有咬断她的脖子,她也没有捡起石头砸过去。

    疯狗别别扭扭地跟着她回来,借她的房子遮风挡雨,还在这里蹭吃蹭喝,拆家撒野。

    偶尔帮她吠两声恶邻,便是它的唯一价值。

    养不熟,肚子更是个无底洞。

    宠物对于现在的她来说,是奢侈品。

    更何况,等她离开的那天,它又要怎么办呢?

    还不是另寻去路。

    说不定被舒坦的日子养废,连自力更生的本事都丧失。

    项嘉还记得自己养的第一只宠物。

    是十四岁那年,从树下捡的还不会飞的小八哥。

    嫩嫩的喙,软软的羽毛,热乎乎的身子温暖又脆弱,她手足无措地捧着它,那一刹那感受到一种伟大的使命感,颤抖着将它轻轻抱在怀里。

    可是,她没有本事照顾好它。

    反而让它成为自己的弱点,成为别人挟制自己的又一个工具。

    她大哭着,尖叫着,抵死不肯屈服。

    然后——

    “啪”的一声,小小的鸟儿被一只大手重重摔在地上。

    暗红的血,从它鹅黄的喙里涌出。

    这就是而今的项嘉,不愿意和陌生人生出羁绊的重要原因。

    程晋山在她这儿,已经发挥过所有价值。

    两个人各取所需,终于到了该说再见的时候。

    可少年显然不这么想。

    他狠狠皱着眉,连肉都不香了,问道:“为什么?”

    紧接着又“啧”了一声:“不是都说了,我躲着点儿。你放心,就算真的倒霉被抓,也不会连累你。”

    项嘉沉默了一会儿,拿出手机,点开备忘录。

    “既然你不肯走,我们就算算,这段时间你花了我多少钱。”她拿出杀手锏,一样一样开始算起。

    也真难为有那么细的心,连吃了多少个饺子都记在账上——

    “桂花糯米藕,八块钱一份;酸辣牛肉面,我当时是促销价买的,算一块二一袋,你吃了叁袋,是叁块六,六个鸡蛋算叁块钱,再加上一个西红柿……”

    她算了好半天,吐字清晰,声音柔润,却极富杀伤力。

    到最后,报出一个总数——

    “程晋山,你在我这里住了二十多天,吃了八百六十六块叁。”

    她顿了顿,给他一种咬牙切齿的感觉:“把钱结一下吧。”

    程晋山受到灵魂暴击。

    他失声道:“怎么……我怎么会吃这么多?肯定是你算错了!”

    项嘉将手机递给他看,一副随便你检查的样子。

    他直愣愣地对着手机屏瞪了半天,终于面对事实,从沙发后面的储物箱里翻出那件不幸殒命的宝贝皮衣,掏出一大把红红绿绿的钱。

    是在怄气,也是在垂死挣扎,将面额不等的票子挨个点了一遍,他留下二百块钱傍身,交出五百六十块钱。

    心里到底不甘心,他紧紧攥着那五百多块钱,恶声恶气地问:“这可是别人的买命钱,你敢收吗?”

    项嘉一个要死的人,有什么不敢?

    她用力将钱抽走,有些嫌弃,也不知道是吝啬已经刻进本能,还是故意表演不堪一面:“这么少?你是不是被人骗了,怎么收费这么低?”

    她攒的钱,足够雇佣他这样的叁流杀手,死上十来次。

    可惜……她答应过奶奶,要努力活到叁十岁。

    好烦。

    程晋山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自尊心被践踏,低吼一声:“谁敢骗我?!尾款还没结呢!你等着,总有一天我要变成顶级杀手,专接大单!”

    那意思,她就是前倨后恭的势利小人。

    项嘉收回一部分成本,不再和他计较,扭头进屋睡觉。

    程晋山在客厅呆呆站着。

    灯光彻底熄灭,一双狼一样的眼睛在黑暗中不停闪烁。

    他很快后悔起来——

    吃她的住她的怎么了?为什么受不住激,叁言两语就把自己的家底交了出来?

    他挣的可都是血汗钱,为了避风头逃窜千里,躲在这里当只缩头乌龟,熬这么些日子不容易。

    换做两个人还不认识的时候,他狠狠心,冲进去一刀抹了她的脖子,钱还是自己的。

    可他看了那么多电视,受过那么多“教育”,立志做个恩怨分明、劫富济贫的江湖大哥,欺负一个女人,到底不太像话。

    既然她算得这么清楚,既然她铁了心赶他走,他就……

    程晋山蜷着腿缩在沙发里,胡乱睡过去。

    第二天,天还没亮,项嘉听到“咣当”一声。

    瘟神终于送走,虽然不至于敲锣打鼓,倒确实值得松一口气。

    隐患被肃清,项嘉上班的脚步都变得轻快。

    依旧是忙忙碌碌的一天,下班后,她趁着促销买了把有点儿蔫巴的长豆角。

    今天做干煸豆角。

    为了省油,没有入油锅炸,而是用小火慢慢煸了很久。

    豆角容易糊,必须不停翻炒,等到浅绿变成翠绿,又从翠绿变成灰绿,水分蒸发,表面微微发皱,再盛到盘子里待用。

    这道菜必须舍得用料。

    一大把干辣椒,一大把花椒,依旧是小火爆香,再倒豆角进去,二次翻炒。

    生抽和蚝油,是大多数炒菜的绝佳伴侣,提鲜增香,再加一勺盐、一勺糖,一点点水分滋润。

    如果对卖相有要求,出锅时还可以撒一把白芝麻。

    项嘉做菜的水平很稳定,这道菜辛辣鲜咸,也很下饭。

    可不知道为什么,她没什么胃口,只吃了半碗米饭。

    搁下筷子,她下意识说道:“剩下的你都吃了吧……”

    话音未落,意识到对面已经空荡荡。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不过,程晋山离开的好处显然更多。

    早早卸好妆,舒舒服服洗了个热水澡。

    项嘉换好睡衣出来,站在床边犹豫很久,抬腿爬上去,打开床头另一个暗格。

    那里有满满一盒小玩具。

    被她冷落多时,今晚再度派上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