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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七章 锐士
    数年所得,尽数录于兵书之中。

    春秋战国至今,历代兵家先贤所箸兵书繁多,早的有,姜子牙所箸的刘韬,三略,再后,春秋时期,孙武所箸的孙子兵法,战国时期,魏国吴起所箸的兵法,吴子兵法,同是战国时期的孙膑兵法,等等。

    到了汉时,开汉的功臣兵仙韩信被吕雉所害,其兵法未有传世。

    历代兵法家,都给自己兵书起了名字,当李孟羲结合一身所学,博览众家之后,想来想去,舍弃了李氏兵法的名字,也舍弃的其他任何屌炸天的名字。

    李孟羲忽然就想起,初到汉末时,学兵法时想到的问题。

    自春秋战国以来,兵法家多矣。也留下了非常实用的各种阵法。

    可是,这就相当于,直接把结果给了,却没有告诉后人,是如何从零开始得出最终阵法范式的过程的。

    从战争中吸取经验而后总结归纳出阵法的方法,是比阵法本身更重要的多的财富。

    有鉴于此,李孟羲对自己的兵书该如何编写,便有了计较。

    李孟羲把兵书,拆分成十几部分。

    一部,为步兵操典。

    其中,涵盖了步兵从选兵,到队列训练,到兵家甲胄,到战术,到阵法,和对敌策略。

    其中尤其浓墨重彩的刻画了,各种阵法的详解过程,以及,推导过程。

    这一部分,李孟羲是如此看重,因此,在印刷术并不发达的汉末,李孟羲费尽心力画了很多的插图配图,还附带了只有学过数学的人才能看懂的数学公式。

    仅阵法推导这一项,便占据了步兵操典这一书十分之一的内容。

    最后审稿,全本步兵操典,全书十三万字,配插图三百零二副,这一本书,字数几乎是从春秋战国以来那些记录在竹简上的兵法十部兵法的字数之多。

    得益于造纸术的进步,李孟羲正巧处于造纸术成熟的时代。

    物质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因为记录工具的成熟,因此,李孟羲将成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能承前启后,前无古人,后难有来者,真正意义上的军事巨匠。

    而后,远程兵器操典。

    其中涉及了,弓手(喵)弩手兵员的挑选,训练,以及弓弩的维护,弓弩手阵法和应敌策略。

    最重要的内容,自然也是阵法推演。

    再后,为骑兵操典。

    骑兵是最复杂的兵种,骑兵战斗力成形是以年记的。

    在骑兵操典中,李孟羲还是按惯例,先写到,骑兵兵员的挑选,然后,是军马的挑选。

    然后,则是训练,军纪,以及日常喂养马匹的注意事项,再包括马匹生病了该怎么办,等等。

    这些很重要的内容写完之后,最后,才开始骑兵战术阵型的训练。

    自然,阵型的推演也必不可少。

    与历代兵法家不同的是,李孟羲格外看重平日的纪律和训练这些,因此,他所写到操典之中,一本书,五分之四的内容,都是和纪律以维护兵器,照料战马的后勤相关,再除去越十分之一的阵法详解和推演内容,最后,涉及阵法的内容,竟只有可怜的十分之一。

    自古以来,世人皆以阵法为兵家顶级智慧,李孟羲不以为然。

    战争,打的是后勤。

    后勤相关,才是军事战争中最重要的智慧。

    一部十来万字的兵书,阵法相关,只占了十分之一不到,这恰是智慧的表现。

    该如何选锋呢,再以古之兵书为佐证。

    军中有大勇、敢死、乐伤者,聚为一卒,名曰冒刃之士;

    军中勇敢,不怕死,而且比较旱,砍到身上不怕疼的人,就编为一伍,名为冒刃之士。

    这个冒刃之士,李孟羲姑且理解为,前排接战厮杀的排头兵。

    有锐气、壮勇、强暴者,聚为一卒名曰陷陈之士;

    此处,陷阵之士,则必定选甲士,特别是选重甲士,作为在敌军阵型薄弱时撕裂敌军阵势的精兵。

    有奇表长剑、接武齐列者,聚为一卒,名曰勇锐之士;

    此谓之技击之时,李孟羲理解为,双手大剑,手持巨剑,用于在敌人阵型被撕开之后,冲进缺口之中,趁势一阵砍杀的双手剑士。

    此兵种,还与陷阵士还有些不同,陷阵士多批重甲,手中还拿有盾牌,要硬顶着敌军枪阵往里冲。

    而双手剑技击士,其功能细分,是跟随在陷阵士身后,扩大战果的锐士。

    双手剑士,手中不拿盾也行,因为前边的陷阵士已经把敌阵撕开了,此时,近距离搏杀,一群凶猛无比的双手剑士一阵砍杀,杀伤力巨大,远非普通的刀盾兵的短刀的杀伤效果能比。

    故,军中可有一部专习双手斩马剑的锐士。

    关键时刻,可发挥巨大用处。

    有披距、伸钩、强梁多力、溃破金鼓,绝灭旌旗者,聚为一卒,名曰勇力之士;

    看到此处,李孟羲顿时一惊。

    他惊讶的是,李孟羲本也想到,可用抓钩什么的,去钩住敌军寨墙,把敌军寨墙拉倒。

    或者铁钩勾住敌军哨塔,把敌军哨塔拉倒。

    或者,乱战之中,把敌军百夫长钩出来,以起到突袭之效。

    李孟羲本以为,这是他自己想到的好方法,几乎算是独创了。

    然而,不曾想,在周朝,已经有兵法家把抓钩之类的兵器当做特殊兵器来用了。

    姜子牙兵书中所写,挑选一些力气大的人,专门配备抓钩,用来干拉倒敌军寨墙之类的事。

    姜子牙谓之为勇力之士。

    有逾高绝远,轻足善走者,聚为一卒,名曰寇兵之士;

    何为寇兵呢,以李孟羲的简介,这是一支轻装为主的快速反应部队。

    舍弃重甲,只身着轻甲,来换取快速包抄至敌军侧翼的强大机动性。

    轻甲单位有轻甲单位的优势,重甲单位有重甲单位的优势。

    如果一支军队,全部装备重甲,哪怕,后勤真的能全员装备重甲,那么,这种军队的战斗力,势必还不如只装备了部分重甲的军队。

    拿弓弩手来说,弓弩手在后方,一般不会上前厮杀。

    如果连弓弩手也装备重甲,那么每拉弓射箭,手臂都被沉重的臂甲,抬起手臂要消耗很大的体力,会因此影响弓弩手的持续作战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