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承轩大方的,给了她当时工薪阶层一个月的工资,解决了她的困难。
为了尽快还钱,她打两份工,还帐并有了些积蓄。
陆承轩演的第一个剧里,问她还想不想当群演,如果想去,他和剧组说。
是他公司投资的,不会有人欺负她。
她心动了。
陆承轩第一次演戏没有助理,她充当助理,端茶倒水,生活上对他颇为照顾。
但是剧组人员的指指点点,让她却步了,就在她萌生退意时,陆承轩给她表白了。
那年陆承轩十八岁!
年轻,意气风发,长得帅,品行端正,为人和善。
除了比她小五岁,简直是没有任何缺陷的男友。
她确实心动了,鬼使神差的点了头。
后面比较套路和狗血。
陆承轩和她其实有认真的在一起一年半,情侣间做过的事,全部都做了。
真正令他们分手,不是陆承轩家人的棒打鸳鸯,给钱让她离开,或者威胁她……
而是陆承轩越来越红,粉丝太多,获得好几个大奖项。
陆承轩前途无量,而她还是一名群演,没几句台词的路人。
她不想耽误他的事业,留下一句分手就消失了。
据说分手之初,陆承轩很消沉,大半年时间不上学,不拍剧,把自己关在家里。
陆承轩的母亲都找上门,说不反对两人了,求她去见一见消沉的陆承轩。
程妃妃还是退却了。
她不能因为自己,毁掉一个天才演员。
她害怕这一次见面,两人再也分不开!
第三年,陆承轩大概是大彻大悟,大喜大悲,大爱大恨,成功的演绎一个从十三岁到八十岁的帝王角色。
获得最佳男主角奖项,奖项水准很高,在海外有很大热度。
那一年陆承轩才二十一岁。
他是有天赋的,天生是演员料!
程妃妃也很欣慰,她的离开成就了他。
三年后,程妃妃签约了世纪中天,然后事业起飞,到达巅峰。
十七岁和陆承轩认识,到二十七岁两人第一次合作!
整整跨越十年,十年两人都在娱乐圈,但是一个是影帝,一个是流量小花。
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没有再见过。
二十八岁之前,程妃妃努力的拍戏,连轴拍,一个戏没杀青,第二个戏就要马上拍板。
她不给自己喘~息的机会,为了就是争一口气。
当初陆家看不起她,拿钱砸她时,给自己争口气。
她做到了,也释然了。
后来谈过几个,不过刚定关系没多久,准备深入接触,对方莫名其妙的说分手!
好在程妃妃事业心重,对感情没那么在意。
如今她都三十二了,认真说来,真正谈过的,也只有陆承轩。
这次合作的男主居然是陆承轩,她无法坦然面对。
宁愿得罪制片方也要辞演。
长长的话说完,而靳傅言抓住的重点是,“陆承轩才十八岁,你就把人给,给……拆之入腹了?”
程妃妃脸一红,没好意思面对,“他那时候还没满十八!”
“所以才十七岁,你也下得了手!”
程妃妃发火了,“他第一次谈恋爱,我也是,只不过我年龄比他大一点。”
“难怪人家父母不同意。”
程妃妃不耐烦道:“行了,别和我扯这些!他就是来折磨我的,你不知道,他怎么和我吵架的,说我和你有一腿,把我气得吐血了!”
靳傅言薄唇笑了笑,“都十年了,看来还放不下你。”
“胡说,他没少传绯闻,和我分手后,他最起码谈了三个以上,美艳型,邻家姐姐型,还有一个世家相当的影后。”
“然后呢?”靳傅言翘首以待的问。“现在还在谈?”
“谁知道,绯闻传的满天飞……我这么多年,什么时候传出绯闻过。”
“绯闻未必是真的,对了林扬还在追你吗?”
“那小子献殷勤就没断过。”
“你拒绝了?”
“他才二十五,我大他七岁,再也不想姐弟恋了。”
靳傅言薄唇淡笑,看了眼腕表,快中午十二点了。
“走,一起去吃个饭。”
程妃妃没什么心情,“不去!”
“就算辞演,不要闹的太僵,我做东,和制片方导演一起吃个饭,以后还要合作的。”
程妃妃心不甘情不愿的站起来,拢了拢头发,在化妆镜前看了脸上气色。
很颓废。
没什么血色。
靳傅言瞧见,嘱咐她,“补个妆,地点定好了, 马上过去。”
*
世纪中天旗下某餐厅,包厢里,林杨给程妃妃大献殷勤。
帮忙添茶倒水,夹热量低的菜。
林杨是程妃妃工作室旗下另一个男星签的,林杨入圈是想追星,他的偶像正是程妃妃。
家境不错,如果没能混出名堂,就要回去继承万贯家产。
进入娱乐圈很拼命,签几年,靳傅言看见他,不是在拍戏,就是在追星程妃妃。
林杨是靳傅言特意叫过来的。
为了就是纠正陆承轩对他的印象。
什么他和程妃妃有一腿。
他是那种潜规则旗下艺人的老板吗?
旗下艺人倒是不少想潜他的,都被他给开了。
林杨签约时二十二岁,表演专业毕业,签约三年,去年两部校园片出圈,是程妃妃旗下二线到一线跨越的艺人之一。
为了捧他,程妃妃今年给他排了四部戏。
能多点时间休息拍戏,他所有广告和代言都推了,活动也不参加。
他和其他艺人不一样,别人能为了点代言各种撕,他代言什么的无所谓,剧拍多点就行。
很佛系,靳傅言对他印象不错。
有投资方端起酒杯,给程妃妃敬酒。
程妃妃还没反应,林杨就端程妃妃的酒杯说:“妃妃姐今天心情不好,我干了!下次希望吴总给我合作的机会。”
林杨人气很高,没有偶像架子。
吴总也不好拂了靳傅言面子,只得笑说:“好,一定!”
对面的陆承轩眉眼阴沉看林杨。
林杨不顾其他人目光,对程妃妃大献殷勤。
“妃妃姐,你不用减肥,你都不到九十斤,再胖两斤也没事,这个好吃,我给你夹。”
不顾程妃妃的意愿,把鸡肉放在她面前小盘里。
程妃妃无语,“不用夹了,我自己来!”
林杨没听,又一鸡腿放在她碗里。
导演瞧见,问林杨道:“平日里你和程小姐都这么相处,不怕记者乱写吗?”
林杨笑的天真无邪,“怕什么,我是妃妃姐旗下的艺人,给老板献殷勤多点资源,我不在乎。”
“那你的粉丝呢?”
“粉丝给我起了个绰号,叫舔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