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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乞丐帮
    “大郎,你怎么坐在这里发呆?”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了王金的沉思,王金抬头看去,不出意外,挡在他面前的正是吴风。

    十四五岁的少年郎,长的比王金健壮修长,一双浓眉大眼十分炯炯有神,只是外边的衣服却也是惨不忍睹,四处漏洞,而且浑身污垢。

    这吴风是个孤儿,每日靠着乞讨过活,偶尔还做一些小偷小摸的勾当。因为兼职做小偷,所以生活的比较滋润,体格健壮。

    他为人还比较讲义气,同情弱小,便聚敛了一些同样是孤儿,组成了一个乞丐帮。这支乞丐帮在城内的一处破败宅院内落脚,或乞讨,或跟随吴风一起做小偷。

    虽然穿的不好,但是不少吃。生活的比王金滋润。一次意外让两个人相识。吴风见王金上有后母欺凌,下有异母弟冷嘲热讽,便时常提议王金离家出走,与他一起搭伙过日子。

    王金是魂穿,全盘继承了原先王金的记忆,见到吴风的一刹那,便想起了这么许多。吴风说话间,一屁股坐在了王金的身侧,伸手从怀中一掏,掏出一个油布包裹的东西,东西散发着热气儿。

    “粟团?”王金眼眸一亮,迫不及待的伸手接过,打开油布里边正是热腾腾的粟团。金黄色的小粟米捏成团状,散发着热气。

    王金顿时觉得肚腹空空,张开口来大口大口的吞吃起来,吃的眼泪都流出来了。这时代的日子不好过啊,他穿越来一天了,只喝过两碗薄粥。

    这粟便是后世称的小米,小米捏成的团好吃才怪了。但是此刻吃在王金的嘴中,却仿佛是山珍海味一般好吃。

    不容易啊。

    “呵呵,大郎,慢着点吃,别噎着。”吴风怜惜的拍了拍王金的肩膀,笑呵呵的说道。二人其实要以王金年长,但是王金瘦弱,性格怯懦。

    吴风则常年在外,性情豪爽,为人刚猛,自然将王金当做弟弟一般看待。

    王金狼吞虎咽的吃完粟团,抬起头来见吴风笑呵呵的看着,不禁老脸一红,“我年过三十,却还需要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接济,真是没脸皮。”

    王金心中越发的有自立之心,男儿当自强。随即,王金又想起自己那个破败又没人情味的家,又见吴风获得自在,还不愁吃喝,不由起了心思。脱口说道:“大弟,我们一起搭伙过日子吧。”

    吴风一愣,随即大喜过望。他早就有这个心思了,只是以前王金倔强又懦弱,一直没答应。

    想不到今天王金居然自己开口了。心中欢喜,吴风笑呵呵的拍着王金的肩膀,豪气干云道:“大郎放心,有我吴风一口吃的,必定少不了大郎一口。我们兄弟二人互相扶持,少不得要在这大汉朝闯出一个名堂来。”

    在此之前,王金对吴风的印象都是来自于原先王金的记忆,直到这时,吴风的形象才在王金的心中丰满了起来。

    “有些历史书上说,汉代之前多出游侠,他们一方面豪气干云,一方面打家劫舍,好勇斗狠。而这吴风年纪轻轻却拉帮结伙,做了盗贼,未来可能也是游侠一类人。”

    不过,王金并没有起厌恶之心,不管做什么,总比呆在那冷冰冰的家中要好许多倍。兄弟二人说了一番话后,吴风见王金身体虚弱,便扶着王金一起走,行过了几个街道,来到了一处破败的宅院中。

    这宅院破败摇摇欲坠,宅院内荒草丛生,不过占地面积颇大,在这地价如黄金一般的大汉都城内,应该价值不少钱。

    不至于被一群孤儿占据,不过这宅院却特殊。听说本是一个大商人的宅院,后来大商人因为实在太有钱,被权贵惦记,找了一个由头抄家灭族了。

    只是后来这宅院内夜半能听见鬼哭狼嚎之声,那权贵没过多久也一命呜呼了。世人多敬畏鬼神,因而这宅院便破败了下来,辗转成了吴风等人的居处。

    兄弟二人踏入宅院的时候,宅院内正在造饭,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肉香味。与此同时,一大群的孩子一溜烟的跑了出来。

    都是男孩,足有十几个。一个个衣衫褴褛,但都是面上泛光,身体壮硕,可见平日立的口粮不错。

    “大兄回来了。”

    见吴风回来,这群孩子围着吴风叫唤,一双双眸子中泛着尊敬,依赖之情,一群本是各种原因成为孤儿的孩童,在吴风的率领下,在这洛阳城内讨生活。

    对于吴风自然是尊敬异常。

    吴风哈哈一笑,拍了拍这个脑袋,抚了抚那个的后脑勺,笑着问道:“大兄不在,你们可乖巧?没有去外边惹是生非吧?”

    “大兄放心,我们没有四处溜达,只安静的呆在家里。”少年们异口同声道。

    “哈哈。”吴风开怀一笑,十足的带头大哥模样。当然,吴风也没有忘记王金,拉过王金站在他的右侧,笑着介绍道:“这是王金,从今以后便与我们一起大伙过日子了,你们以哥哥称之便是。”

    “哥哥。”少年们又齐齐的唤了一声。

    “我三十多岁了,让十几岁的娃子叫哥哥,总有点别扭。”王金略显尴尬,但转念一想,自己现在这身板可不也就是十几岁吗?

    这么一想,王金便释然了。随即,举拳作揖道:“各位弟弟。”当然,王金眼睛也是毒辣,看得出有一个少年喊他做哥哥,似乎有些不情愿。

    这是一个胖乎乎,圆滚滚的少年。

    王金不由记在了心中。

    吴风性格大大咧咧,没有王金的细腻,见众多小子尊敬王金,不由哈哈大笑,拉着王金的手,呼喊道:“走,我们一起吃肉去。”

    “喔,吃肉咯。”少年们一阵欢呼,连那胖乎乎的少年也是露出了笑意。一众人来到了宅院内,勉强可以遮风挡雨的一处房子内。

    房子内立着一口大铁锅,大铁锅下边正烧着柴火,烧的非常旺盛,映得屋内一片红彤彤。

    大铁锅内煮着一大锅的肉,进来的门上挂着一颗狗头,这锅内大概就是狗肉了。除此之外,房内一角还放着一些破碗筷。

    少年们呼啦一声,去取了碗筷,开始勺肉。其中两个少年,勺了两碗递给了吴风,王金。

    王金便在这样的环境下,享受了一碗肉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