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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这……”

    剩下的大半节课就成了史高治的个人表演,通过一系列的题目,史高治证明了自己已经完全掌握了这个学期所有应该掌握的数学知识。

    “史高治,这真是让我意外。看来我可以提前给你后面的教科书了。”罗德里格斯老师说,“要是你还能提前把他们都学完,我就特许你在上我的课的时候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吗。”

    “老师,这意味着我需要提前交书本费和学费吗?”史高治说。

    “不,不用,这些书算我借给你的。”罗德里格斯老师笑嘻嘻的说,史高治以前从来没见过罗德里格斯老师也能笑成那个样子。

    ……

    又过了半个月,史高治将这几本教科书还给了罗德里格斯老师。

    “全学会了?”

    “嗯,全学会了。”

    “那我考考你!”

    ……

    “好了,你过关了,以后我的课,只要你不捣乱,来不来,看什么书,全是你的自由了!”

    ……

    又过了半个多月,史高治再次找到罗德里格斯老师。

    “史高治,你又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老师,您能不能安排我去参加毕业年级的毕业考试?”史高治看起来有些忐忑。

    “哈,想和高年级的小家伙们比比?嗯,不错的想法,期末考试的题目对你来说是太简单了。我和校长谈谈——校长已经注意到我们学校出了个数学天才了——参加数学的毕业考应该没问题!”

    “罗德里格斯老师,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把其他科目也差不多学完了,所以……所以我希望直接……”实际上,即使是其他科目,对于在后世受过高等教育的史高治,难度也是相当有限的。

    “这怎么可能?你该不是想毕业了吧?”罗德里格斯老师惊讶的问。

    “当然想了。”史高治心里想,“老爹老妈明显不会让我中途辍学的,难道我还真的老老实实地在这个学校里呆上好几年?那不是浪费宝贵的挣钱的时光吗?要知道,南北战争已经不远了,无论是后世的洛克菲勒财团还是摩根财团,他们的起点都是这场战争。而要在这场大战中发更多的财,战前就必须积累起更多的财富。时间就是金钱,等不起呀!”

    当然,这样的话可不能对罗德里格斯老师讲。所以史高治只能说:“老师,我的确是想要早点毕业,这样家里负担也能轻一点。我父亲眼睛不太好,我要是能提前毕业,他也能轻松一些。”

    这个理由未必能站得住脚,不过老师们对成绩好的学生总是有些另眼相看的。这并不是师德的问题,而是人之常情。孟子言人生之乐,其中一条就是得天下之英才而教育之。所以现在,罗德里格斯老师是怎么看史高治怎么觉得顺眼,哪怕史高治的不太合乎规矩的要求,他也觉得还是很有点道理的。

    “其他科目你真的没问题?”罗德里格斯问道。

    “应该没问题了。”史高治说。

    “那好,星期天,我和几个老师一起考考你,如果你能通过得了,我们就去和校长谈这件事情。”

    ……

    “你们说的都是真的?没有夸大吗?”一个花白头发的高个子老头问。

    “史密斯校长,我们可以向您保证,这孩子任何一门科目的水平,即使放到毕业年级,也是顶尖的水平。校长,压住天才,让他们用和普通人那样进度学习,就像是把纯血马和一般的挽马放在一起拉马车。这怎么行?”罗德里格斯老师说,他知道校长喜欢赛马,所以就用了这么一个比喻。

    “他继续呆在低年级很不好。”宗教老师杜克说,“他太聪明,学得又轻松,又有效果,这打击了其他孩子的信心。”

    “看来我们学校真的出了一批纯血马了?”史密斯校长笑了,“嗯,将纯血马和那些干农活的马养在一起的确不是个好主意。可是,我们可从来没有让低年级学生直接毕业的规矩,这样太不正规了。你们要考虑对学校形象的影响。”

    “校长,学校里除了天才,这对学校的声誉只会有好的影响呀。”罗德里格斯老师有点着急了。

    “啊,罗德里格斯,不要这么着急,”史密斯校长笑了,“我们没有让低年级的学生直接参加毕业考试的规矩,可你不要忘记了,我们还有另一个规矩呀。那就是优秀学生可以跳级!先安排一场考试,如果他过了关,就让他跳到毕业年级,然后一切就都好办了,不是吗?”

    第六章 找工作不容易

    “今天的内容就这么多了。”洛克菲勒对史高治说,一边抬起眼睛向着西边望过去,在那边,夕阳正沿着亘古不变的轨道,开始靠近西边的地平线,并将半个天空变得色彩斑斓。

    “再过两天,我就能从商业学校毕业了。”洛克菲勒说,“然后就是找工作的事情了,我一定能找到一个好工作的!”他悄悄地握紧了拳头。

    “嗯,我也快要毕业了,也要考虑这个问题了。”史高治说。

    “你这个怪物,”洛克菲勒不无妒忌的说,“你还很小呢,急着工作干什么?不过还好,你多半是先在自己家里的作坊里面帮帮忙,不会立刻跑出来和我抢工作的吧?”

    在那个时代,技术类的工作还是世代相传的。像做皮鞋之类的行当,从太爷爷的太爷爷做起,世代不变,这也是一种传统了。所以在大家看来,史高治也将跟着他的老爹继续做皮鞋,然后史高治的儿子会继续做皮鞋,一直到耶稣基督重新来到这个世界上为止。但是,约翰·洛克菲勒并不这样看。

    “我知道,像你史高治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像你大哥卡罗尔这样老老实实地去当一个做皮鞋的呢?不过我觉得,你先在自己家的作坊里熟悉一下商业的运转,然后再自己独立比较好。”洛克菲勒接着说。

    “嗯,你这个看法也有道理。不过……”史高治稍微思考了一下,“约翰,你知道,传统的作坊式的经营方式已经落后于时代了。你看,许多年前,在市场上的布匹还大多都来自世代相传的手工作坊,但是随着珍妮纺织机的出现,你看当年的那些手工织布的作坊还在哪里?约翰,作坊落后的不仅仅是制造皮鞋的方式,它整个的运行的模式,包括采购和销售的模式都已经落后与时代了。”

    “那你可以改变它呀。”洛克菲勒说,“这不正是你擅长的吗?最近,你已经改变了很多的东西了。”

    听了这话,史高治只是笑了笑。他可不想因为经营理念的问题和自己的家人闹起来,最后搞到直接翻脸,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嗯,这可不是危言耸听,眼前的约翰·洛克菲勒就是个好例子。他后来就和他们家的老三因为经营方面的问题闹到彻底翻脸,老三甚至用将自己夭折的两个孩子从洛克菲勒家族的坟墓里迁出去这样激烈的手段来表示和约翰他们一刀两断的决心。

    “我不可能改变大的趋势,和大趋势作对,只有死路一条。”史高治说,“不过你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我还是先在家里帮帮忙,多看看,多学学再出来找事情做……哦,对了,找工作的事情你有什么准备了没有?”

    “我没什么多的办法,只能是一家一家的找过去问就是了。我找到了一份本地的公司的名册,里面又对这些公司的一些介绍,我还从报纸和其他方面了解了一下这些公司的情况,我会成功的。”洛克菲勒说。

    史高治刚想说什么,远处却传来了叫喊声:“约翰!快回来,你爸爸回家来了。”

    约翰·洛克菲勒的老爹比尔·洛克菲勒是个卖假药的职业骗子,本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比尔自然不会在自家一带行骗,所以大多数时候,比尔都不在家。当然,比尔不常在家的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在其他地方又骗到了一个十八岁的无知少女,并和她另外组建了一个家庭——反正比尔早就犯了无数次的诈骗罪了,再犯个重婚罪什么的,他是一点压力都没有。

    约翰的母亲阿莱扎知道比尔在外面又娶了一个妻子,但是她并没有和比尔大闹起来,也没有和任何人提起这件事情,只是一个人默默地忍受着。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她所信奉的宗教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没有比尔给的钱,她无法养活几个孩子吧。

    不过比尔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外人不知道,自己家里人可不会不知道,至少,约翰对自己老爹是怎么回事是一清二楚的。不过,要说比尔也的确是个能人,本领很多,也教会了约翰很多东西,所以约翰对自己的这个老爹,一方面一肚子的不满意,但另一方面,又还是有些佩服的。所以听到这个消息,约翰·洛克菲勒马上站起身来,先回应了一句;“我马上就回来!”然后一边收拾好自己的笔记,一边对史高治说;“我回去了。”

    “好的,”史高治说,“找到了工作告诉我一声。”

    ……

    约翰·洛克菲勒在一家公司的门前停了下来,小心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擦去鞋子上的灰尘,拍掉走了几公里路粘在身上的尘土——他现在可没钱坐公共马车,而且就算有钱,他也不会这样浪费,反正多走走死不了人的——然后抬头看了看这家公司的大门。

    “这是求职的第五天了,也是我找到的第三十家公司了。”约翰·洛克菲勒走进这家公司之前,默默地对自己说。

    “您有什么什么事情吗?”一个职员很热情的问他。但约翰·洛克菲勒知道,自己的下一句话会像飓风吹走一片草叶一样把这种热情从那个人的脸上吹走。

    “我要见你们的老板,我来求职。”约翰·洛克菲勒说道。

    果然,就像预料到的一样,笑容从那个职员的脸上消失了,现在他的脸上已经完全没有了表情,看上去就像是一座冰山。

    “老板不在!”

    这句客气但却冰冷的话就像是一阵大风,约翰·洛克菲勒则变成了一片落叶,被这阵大风从公司里吹了出来,一直吹到了街道上。在街道上,约翰·洛克菲勒看了看手中的笔记本,小心的掏出一只铅笔,在一家公司的名字上画了一道横线,然后又仔细地看来看记在下面的一家公司的地址,然后抬头辨认了一下方向,就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下一家公司在城市的另一边,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呢。

    ……

    “约翰!”

    就在约翰·洛克菲勒再次被一阵风吹到街道上来了的时候,一个声音从他后面传了过来。他回过头来,看到史高治正和他的大哥卡罗尔一起拉着一辆小车从那边过来。史高治一边帮忙推着车,一边朝着他招手。

    约翰·洛克菲勒走了过去,也伸出手去帮着史高治推车。他看到小推车上堆满了各种东西,什么硝好了的皮革啦,什么药水啦,还有一些他不认得的东西。

    “嘿,约翰,今天情况怎么样?”有人来搭把手,卡罗尔和史高治都轻松了不少。于是卡罗尔就问起约翰求职的情况了。

    “对呀,你小心点,不要把衣服弄脏了。”史高治说。

    “很不顺利。”约翰·洛克菲勒说,“这几天我跑了三十多家企业了,但一个对我感兴趣的都没有。”

    “怎么会这样?”这个情况倒是出乎史高治的预料了。在史高治看来,现在的美国并不缺乏工作的机会,即使约翰·洛克菲勒眼光很高,找的都是当地最顶尖的好公司,难度更高,但凭着他的素质,也不至于连一个机会都得不到呀?

    “嗯,反正就是不顺利,我正想和你谈谈这件事呢。一会到了家,我们再详细谈谈,前面要上坡了。”约翰·洛克菲勒回答说。

    前面有一段很长的上坡,三个人很费了点力气才把车弄了上去。在稍微平点的地方,他们把车停了下来,稍微休息一下。卡罗尔和史高治都用自己的衣服胡乱的抹着脸上的汗水,而约翰·洛克菲勒虽然也是一脸的汗,却不敢如他们那样直接用衣服来擦,因为这件体面点的衣服明天还要用的,弄脏了可没得换。

    ……

    “你这些天就是这样求职的?”在听完约翰·洛克菲勒介绍自己的求职过程之后,史高治说,“你先告诉我,你为什么挑选这些公司,如果你找一个像我们旁边的那个什么‘小茉莉’之类的地方,应该很容易就能找到一份工作的。”

    “那种地方也太差了吧?”约翰·洛克菲勒瘪了瘪嘴说,“我觉得,我有能力在更好地公司工作。”

    “那你怎么知道你去找的那些公司比那个‘小茉莉’强?”史高治继续问。

    “那当然了,而且我调查过……等等我有些明白你的意思了。”约翰·洛克菲勒说,“我因为了解这些公司才会去向他们求职,可是他们并不了解我。他们对我的了解只是我看起来如何而已。而我和那些更成熟,看起来更有经验的家伙一比,至少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优势,甚至是劣势明显。所以他们当然不会给我机会。对吧?史高治,你是这个意思对吧?”

    “真不愧是未来的大富豪,反应就是快!”史高治在心里暗暗的赞叹道。

    “是的,我就是这个意思。”史高治说,“要想得到机会,你就必须有办法让他们立刻就能了解你的与众不同之处,立刻发现你的价值。而你此前求职时的那一套话根本就没有展示出你的独特之处。所以,我认为,你的求职方式必须加以改进。”

    第七章 洛克菲勒的第一份工作

    “我觉得你的求职方式必须要改变。”史高治对约翰·洛克菲勒说。

    “那我该怎么改呢?”约翰·洛克菲勒说,“史高治,你脑袋灵活,有什么想法没有。”

    “让我想想,”史高治说,过了一会儿,他问道,“嗯,约翰,你有名片没有?”

    名片这东西,在那个时代倒是早就有了,甚至于约翰·洛克菲勒的父亲比尔·洛克菲勒就有很多的名片,上面印刷着比尔自编的各种头衔,什么神医呀,什么药剂师呀,什么美国癌症防治协会副会长呀,什么新医学专家呀,不一而足。

    “嘿,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个!我老爸就最会用这东西了。不过,史高治,我还不知道印制名片需要多少钱,而且,你觉得,我该在名片上面印着什么呢?嗯、商业学校毕业生,会记账,懂商业法——怎么样?”

    “这也太普通了吧。”史高治想起了他上辈子求职的情况,那会儿,他印刷了厚得像一本书一样的推荐材料,里面密密麻麻的满是他所取得过的各种成绩,这里面既包括他在研究所里跟着老板(研究生们对导师的称呼)取得的各种成绩,自己发表在各种刊物上的文章目录。(虽然没有一篇是在诸如《自然》或者《科学》之类的杂志上发表的,但是单看数量还是很可观的)也包括自己在读本科的时候获得的各种奖项,甚至就连读小学那会儿当过二道杠都有。除此之外,他还给自己建了个人网页什么的,那个广告宣传力度,比起洛克菲勒所设想的东西真是……

    “我可不想进行不实的宣传。”洛克菲勒误解了史高治的意思,他觉得像他父亲比尔那样完全靠欺骗是成不了大事业的,“你父亲是个很聪明的人,如果他再正直一点,他会比现在强得多。”这是约翰·洛克菲勒的母亲阿莱扎对他父亲的评价。约翰觉得自己母亲的这个说法是很有道理的,比尔要是有个正直的名声,那他肯定能挣到更多的钱。为了一点小钱,就去行骗,然后很快就在一个地方把名声完全搞臭,然后又到另一个地方去重复这个故事,虽然看起来,他在任何一个地方都轻松地骗到了钱,但他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扎不下根,都无法持续发展。约翰·洛克菲勒可不想向比尔那样,他的志向要远大得多。“我知道,名声不是毫无价值的,事实上他非常值钱。我可不想像他那样,为了那么一点小钱就败坏了名声,就算要……那也一定是为了一笔大得多的钱。”

    “不,约翰,我不是让你去做虚假宣传,为了这么点事说谎,绝对是得不偿失的。但你难道没听说过,‘最能骗人的不是谎言,而是事实’吗?只要你会用最合适的方式说出那一部分事实。有些事情,不同的描述方式,得到的结果是完全不一样的。比如‘会记账’,你难道就不能说‘有多年的记账经验,精通各种记账技巧’吗?这难道不是事实吗?现有的各种记账的技巧还有你不会的吗?”

    “可是,‘有多年的记账经验’这个不对呀。”约翰·洛克菲勒说。

    “我听阿莱扎阿姨说,你从7岁起就开始为家里的支出记账了。所以,我的说法并没有什么不符合事实的地方吧。”史高治笑了,约翰·洛克菲勒也跟着笑了起来。

    ……

    “史高治,这些都是你想出来的新的皮鞋样式?”老约瑟夫指着几张图样问史高治。

    “是的,爸爸你觉得怎么样?”史高治问道。

    这些皮鞋的样式都是后代流行的,照一些人的想法,这些后世流行的东西拿到那个时代还不得炫花了十八世纪的那些土包子的眼睛。然而,土包子就是土包子,老约瑟夫对着这几张图样只是摇了摇头,说:“史高治,看来你真的不太适合当一个鞋匠。你怎么设计出这样不顶事的东西的。你看看,着你这样设计的鞋子,最多穿一个月就要变样子,半年就要完蛋——这怎么行?这样我们的名声可就完蛋了!”

    史高治知道,约瑟夫对于这些鞋子半年就得完蛋的评价绝对是正确的,因为在这个时代里,鞋子的使用强度是远远超过后代的。因为这个时代还是一个交通基本靠走的时代,比如正在求职的约翰·洛克菲勒,无论要去求职的公司在哪里,无论它有多远,他都是徒步走过去的。而且这个时代的道路条件也比后代要差很多,对鞋子的磨损也更大。所以,后代的那种以好看和舒服为第一追求的鞋子,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却是劣质产品也就很正常了。

    “哎,我只考虑到轻便和好看了。”史高治说。

    “其实也许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会喜欢这样的东西,但他们不会来我们的店子里来买鞋子的,而我们的主顾都是干力气活的。”卡罗尔想帮史高治说两句好话,但是说到后面,嗯,他也不看好史高治的设计。

    “哎,看来金手指不是那么好开的,还是老老实实的抱住金大腿吧。”史高治想,“不知道约翰的工作找得怎么样了。”

    ……

    约翰·洛克菲勒正在走向今天的第一个目标,直到现在他依然没找到理想的工作,但是他对最近的情况却相当的满意。在以前,他一天可以跑十多家公司,但昨天他只跑了六家公司。这是因为有两家公司的负责人都和他有所交谈,这用了很多的时间。虽然最后,这两位负责人都表示他们还需要考虑考虑,并没有做出最后的决定,而且约翰觉得他们考虑的最后结果多半不是她所期待的那个效果,但是这至少比前几天强了很多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