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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74)
    史弃不置可否的撇了下嘴。

    两年前工作连轴转得重感冒,他脑子昏昏沉沉的吃药,结果不知怎么的两颗胶囊并排黏在喉咙里,上不来下不去,怎么喝水都不用管,卡了有半个多小时,异物感始终很强烈,愣是留下了深刻的心理阴影。

    那之后,他是生病了能不吃药就不吃药。

    喊医护来挂点滴。

    输液多好啊。

    安全!高效!

    回A城的行程并不是临时的,但着凉是临时的,史弃出发前就头重脚轻人有些站不住。秦双火眼金睛,一眼看出他生病了,问他吃过药没,他哪里会否认,含糊其辞的说已经吃过了。

    没想到飞机上还是被逼吃药。

    险些下飞机都要遭罪!

    打完点滴回酒店好好睡一觉,晚上的商业酒会如果你起不来,我跟刘岚去就行了。

    嗯。

    史弃脑子沉,眼皮子沉,闭上眼想睡觉却又睡不着。

    大脑思绪活络得像是有人在放鞭炮。

    这是他时隔六年第一次回A城

    这几年来,他努力不去想某个男人不去关注他的任何相关动态,一门心思投入工作。

    他希望时间能让自己成长,变得成熟。

    他从领着团队到成为科技部组长、主管再到如今CTO,不管是职位还是薪酬都一升再升,他变得圆滑,变得世故,懂话术懂周旋,甚至圈里圈外都有不少人会奉承他讨好他。

    他获得了名利,获得了成就,成功的褪去了所有初入社会的青涩。

    变得

    变得跟六年前封正泽一样的年纪。

    快三十岁。

    他曾好几次阴阳怪气的讽刺这个年纪的封正泽,说商人没有感情,眼里只有利益。

    可商人就不是人了吗?

    心脏就不是肉做的了吗?

    他想要靠全盘否认封正泽来保护自己。苏清和跟封正泽相识十一年,付出那么多,却也一朝做错就成了封正泽毫不犹豫的弃子。那他一个才跟封正泽认识没几年的人,凭什么认为自己能得到他一辈子的好,不被他放弃?

    秦双说他因噎废食。

    他不就是因噎废食吗?

    明明如果一个人真的要变心,跟他是商人,是政客,是普通打工人还是农民没有任何关系。

    感情是无法被训化的野兽,它不通人理没有人性,它只肆无忌惮,无法无天。

    就像他,用囚牢锁住野兽六年,却在即将回A城的前一夜功亏一篑。

    他疯了似的在网上搜索封正泽相关的一切。

    他颤抖着手,牙关打颤,害怕看到一些自己无法承受无法接受、只一眼就会奔溃的消息,六年,他用六年的分别六年的断联把自己跟封正泽的相识战线拉到封正泽跟苏清和的一样长。

    长到足够封正泽身边出现另一个史弃。

    被他宠爱有加,或许步入婚姻殿堂甚至儿女双全。

    可他忍不住。

    他带着搜寻一把能杀死自己的刀一样的心情,去搜寻封正泽的一切消息。

    直到天色肚白。

    醒来是在酒店床上。

    房间内窗帘拉得严严实实,让人分辨不出已经什么时候,史弃感觉头重脚轻的症状已经好很多,只剩出完汗的一身粘腻。看了眼时间,他起床进浴室洗了个澡。

    出来后打开行李箱,拿出西装仔细熨烫。

    A城最大的商务招标预热酒会。

    金碧辉煌。

    放眼望去衣香鬓影,觥筹交错。

    史弃正跟人碰杯。他现在就职于美国ASIer一家有着全球领先的AI新型智能技术的研发公司里当技术总监,六年前Safeguard的成功立项上市让他们七剑团队有了不小的热度,经秦征宇穿针引线,他们整个团队受聘于入职门槛极高的ASIer公司。

    六年,人类文明在发展,人工智能的普及运用成了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这造就了许多机遇,相关的新兴科技行业如雨后春笋冒了出来。

    史弃已经是这个行业里很分量的人物,谁还记得他曾经跟在封正泽身边,是一个被纵容的漂亮情人,他排斥应酬,讨厌成年人之间的虚以委蛇?

    酒会似乎突然热闹了起来。

    嘈嘈切切的寒暄声。

    史弃有所感应似得转头看去,就见高大的封正泽拿着酒杯正朝这边走来。

    几年过去了,男人并没有什么变化,只有岁月在他眼底沉淀了更稳重内敛的魅力。

    他不再一出现就气场全开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却叫每一个跟他对视的人都不由的信服、臣服,败下阵来。

    他是优雅又危险的猛兽。

    他的捕猎悄无声息。

    先叫人被蛊惑的放下防备,等反应过来已经失去了安全的距离。

    Sylvie?

    史弃蓦地回过神来,看向叫了自己英文名的封正泽。

    封正泽孤身一人。

    就像史弃昨晚搜索出来的各家媒体报道的那样,封正泽出席宴会酒会不带女伴也不带乱七八糟的男人,偶尔助理在,大多数都不在,他不太爱喝酒,应酬不喜欢参加活动。

    他已经站在顶峰,拥有世人难以企及难以想象的巨额财富。

    可他恪守着,孑然一身,私生活干干净净没有任何情.色绯闻。

    网上相关的消息全是他的决策他的成就。

    封氏集团不是跟着时代发展,而是走在时代的前沿可又不单单新兴智能科技,它还兼顾线下实体经济的发展,哪怕爆发再大的金融危机也动摇不了它的根基。

    它并吞却不扩张,不骄不躁的一步一步稳扎稳打。

    像一位沉默睿智的老人,驻守着整座城市。

    等待着谁的归来。

    史弃对着面前的封正泽,慢慢举起酒杯。

    轻轻一碰杯。

    A大校园城迁新区,旧校区连同碧水小区一起被封正泽买下,重建成A城的顶级富豪别墅区,别墅区的绿化覆盖率极高,私密性极好,加上A城的第二CBD重新规划,这儿寸土寸金,入住率极高。

    但漂亮的独栋别墅中,却有一栋老旧的独一无二的翻新小楼。

    回到熟悉的巢穴,野兽立刻撕掉优雅的外皮。

    浴室里雾气弥漫,热烈的喘.息不停。

    封正泽扣着史弃的手,压着人又啃又咬狠狠的为所欲为,像是几年前一样,可又不一样,他的动作克制又疯狂,虔诚的膜拜温水冲刷下的每一寸肌肤,又带着仿佛要咬下来吃进腹中的凶狠。

    熟悉的肢体交缠,横跨两千多个日夜,恍惚一刻也没有分开。

    太久没有经历情.事,史弃很快哭着缴械投降。

    小弃,小弃

    史弃十指收紧,用力的抓着封正泽的头发试图阻止:封正泽,够了!

    可六年没喊的名字。

    就像冲破符纸的诅咒,彻底点燃了封正泽!

    等彻底的云收雨歇。

    史弃感觉自己只剩一口气就得魂归西天。

    跟疯狂的热烈的动静相比,只有两颗心脏紧贴着的跳动声音太安静了。

    封正泽突然低头轻吻面前的后颈。

    然后渐渐将吮.吸的力度变大。

    再上牙咬。

    史弃本来还忍着,忍到后面痛得都发抖了,终于嘶哑的大骂:封正泽你是狗吗!干嘛咬我!

    封正泽动作一愣,然后突然笑了起来。

    他抱着史弃,越笑越大声。

    史弃觉得很可能是六年时间里封正泽已经憋成个神经病了,看来某些事他还得再考虑考虑,结果念头还没落,急匆匆的用几乎要冒烟的喉咙干哑大喊:别!别来了!等等,让我先喝口水!!

    小公寓被翻新,家具摆设和装修却还是跟当初一模一样,冰箱里新鲜果蔬满满当当,minibar下的小柜子里也塞满各种保质期新鲜的零食。

    史弃在厨房,一手扶着后腰,一手颤巍巍的拿着锅铲翻火腿片。

    这已经是他回国第三天。

    餐厅里坐着西装挺括、气度出众英俊成熟的封正泽,手里还拿了份财经报纸在看,完全看不出他就是某如狼似虎的始作俑者。

    封正泽可没看报纸。眼神一直往开放式厨房飘,仿佛少一刻盯着人都会消失不见似得。

    如果不是被威胁着赶了出来,他只想呆在厨房。

    牛奶热好了,面包也烤好了,史弃做好两个三明治装盘端上桌。

    今天要去上班了?

    想到要去公司,封正泽脸色微沉并不是很好看,董事会催了,而且还有个比较重要的招标会

    嗯。史弃不动声色的调整了下坐姿,心里骂封正泽禽兽。

    桌上手机叮咚一响。

    史弃拿起来看,是刘岚发来的史弃你要是没死在温柔乡里,下午就来给我参加封氏集团的项目投标!别想丢给我跟又又!!

    温柔乡个头!

    史弃只觉得屁股还痛得要死,他放下手机,突然间却心念一动,抬头看封正泽,封正泽。

    嗯?

    如果史弃说:我老板想找封氏集团谈项目合作,你给我开绿灯吗?

    封正泽没回答。

    史弃走到他面前,拿掉他手里的刀叉,抬起还疼的屁股往封正泽腿上一坐,问:嗯?

    封正泽捏了捏他的屁股,你老板知道你用这样的姿势跟封氏集团董事长谈合作吗?

    谁让董事长是我哥。

    只是哥?

    嗯哼!

    那不会。

    ???

    封正泽捏住他的下巴,我只会给我男朋友毫无原则的开绿灯。

    史弃:

    那万一不赚钱呢?史弃挑眉挑衅道:不赚钱就是失败的投资哦!

    这次封正泽沉默了很久。

    很久。

    久到史弃以为自己强人所难,尴尬到有些下不来台时,手被握住了。

    封正泽沉默的亲吻他的指骨,一下、一下,抬头望向史弃时,深邃的双眸已经泛红,小弃。他声音沙哑,我不介意有一次失败的投资。只介意我心爱的男朋友会不会生气,会不会不给我做饭,不给我抱着睡觉,不给我开门。

    史弃动了下喉咙。

    他想笑,热泪却从眼眶里涌出。

    让我变成一个又老又丑的单身狗,可怜兮兮的孤枕难眠以泪洗面。

    史弃伸手捧住封正泽的脸颊,哽咽着说:你才没有变成又老又丑。

    我有在很努力的不变老,因为怕你回来不要我。

    不会,你永远最帅。

    史弃眼泪模糊的捧着他亲,亲他笔挺的鼻梁,又亲那薄薄的唇。

    封正泽永远是帅的,从第一眼看到他就那样认为,那像是阴郁沉闷的乌云中泻下的一丝天光,照亮他,吸引他,让他奋不顾身,哪怕万劫不复。

    封正泽就是他喜欢的人。

    只喜欢的人。

    是老天爷看他过的很可怜,送给他的,一辈子的礼物。

    我爱你

    封正泽:那请你嫁给我。

    一辈子在我身边,再也不离开我。

    (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哭了QAQ

    谢谢大家一路陪伴走到大结局,爱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