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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第22节
    守知县没想明白,索性也不多想,招呼道:“我们出发吧。”
    遁地虎倒是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一人一精离的太近了。
    毕竟他亲眼见证了这只树精是怎么一步一步,把一个正直的少将军给圈进树洞里的。正所谓烈女怕缠郎,烈郎碰见缠女,也没什么抵抗力。
    周云砚可能是想护着这只树精,握着缰绳的双臂抬得比平时高一些,刚好把血仙框在了他怀里。
    也许是由于近来身体接触多了,周云砚对这种程度的接触已经习惯了。
    随着骏马奔跑起来,两人的大腿不可避免的前后贴到了一起。周云砚大腿绷紧,见血仙望向前方,一脸坦荡,他便在心里对自己说,这是正常的,没办法,马儿跑起来肯定会碰到。
    十分的自欺欺人。
    走路需要来回两个时辰的路程,骑马两刻钟多一些就到了。
    血仙先看了看树苗,这种树叫向阳树,大多生长在阳光炽烈的地区,根茎很深,能深深的扎进土中,去吸取地里深层的水。
    血仙又摸了摸土,心里就差不多了。
    守知县被晒得满头暴汗,见血仙在炎炎烈日下被晒的发光,居然一点汗都没留,着实羡慕。
    “血兄,你看怎么样。”
    血仙拍了拍手上的土:“能活。”
    她看了看远处稀稀落落的矮树和满目的黄沙,补了一句:“保证下次刮沙暴,树也不会倒。”
    守知县难以置信:“真的?”
    他们是各种方法都试过了,种树的间距,阻挡风沙的隔断……没有太大用。
    血仙道:“我从不说谎。”
    守知县也不管血仙是不是吹牛了,情不自禁的扣住了血仙的肩膀:“血兄!就拜托你了!”
    周云砚看得皱眉,拉住血仙的胳膊,扯到了一旁:“血兄,你再来看看这个。”不着痕迹的将她从守知县的双手下带了出来。
    两人走出一些距离后,周云砚小声说:“你要记得,你是女子。”
    血仙眨眼:“我自是女子,我下面没有你的那根。”
    周云砚:“……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
    劝她的周云砚反而弄了个红脸,血仙这什么话都敢说的性子他实在是没辙。
    血仙觑他:“你想说什么?”
    “我是说……”周云砚看了眼血仙一脸懵懂的表情,觉得自己十分小心眼,但该说的话还是得说,遂咬牙道:“你与其他男子莫要走得太近。”
    血仙的心里没有什么男女大防,守知县在她看来,就是一只活物,说粗俗点,是可以吃的东西,和土鼠没什么区别。
    周云砚看她可能还没明白,索性心一横,忍着羞耻说道:“你是我还未过门的妻子,我不知道你们精怪都是怎么个规矩,我们俗世,你的头发丝到脚趾尖,通通不可以让外男碰。”
    说白了就是,能碰血仙的异性,只有他周云砚,旁人谁都不可以。
    血仙见他如此生动的表情,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这是周云砚在表达在乎她的一种方式。
    就像动物有领地意识一样,她被周云砚这个雄性,归在了自己的范围当中。
    血仙意味深长的笑了,悄声道:“只给云砚碰。”
    周云砚说完就涨红了一张脸,心跳噗通噗通的停不下来。
    他觉得自己与血仙接触久了之后,性情仿佛变了一个人。
    之前打死他都绝对不会吐出口的话,现在居然能毫不知耻的说出来。
    但瞥见一旁,血仙一脸猫儿偷吃到鱼的餍足表情,周云砚顿时心便软了。
    算了,血仙喜欢听这些,说了便说了罢。
    看完了树苗,守知县道:“不知血兄想何时下种,守某好安排一些熟手来。”
    那么一大片树苗,守知县需要提前安排好人手。
    人手实在不够的时候,他只能厚着脸皮去跟周少将军借人。
    血仙心情正好,说道:“随时,今日都可以。”
    守知县道:“今日怕是不成了,等干活的人赶来天都要黑了。”
    血仙道:“那就明日。”这事赶早不赶晚,那么一大片树,得种好些时日。她想赶紧种出成果来,好去向周云砚要好处。
    守知县感激道:“那便明日吧,等一会回去,守某便去召集人手。”
    回程的路上并不赶,守知县与周云砚两匹马并行,守知县向血仙问道:“血兄打算借住在将军府?”
    血仙坐在周云砚身前,左手在下面拉着周云砚的手指头,周云砚怕守知县看出什么来,只得用衣袍挡住两人的手,提心吊胆的陪血仙搞小动作。
    除了周云砚,对于旁人,血仙都没什么兴致,听见守知县的问话,她淡淡的应了一声。
    守知县心想,周兄一个边关将军,帮他找人,还帮他安顿人,他实在过意不去。
    便对血仙道:“血兄毕竟还要住一段日子,守某帮血兄找处宅子吧。”也不能一直麻烦周少将军。
    血仙还没说话,周云砚便眼皮一跳道:“无碍,我不常回将军府,血兄住刚好。”
    这树精胆子忒大,若一个人出去住,说不定会干出什么事来。
    低头看了眼眉眼精致的血仙,周云砚右手紧了紧缰绳。
    况且,他也不放心她一个人。
    守知县还要再说,周云砚斩钉截铁道:“就这样吧。”
    血仙自是不会与周云砚分开,若是可以,她倒是想变成小娃娃,日日窝在周云砚的内袍里。
    细嫩的左手在周云砚手里打了个卷,用手背蹭了蹭周云砚宽厚的掌心,又用指头像猫儿一样轻挠。
    周云砚被她挠的手心也痒,心里也痒,只得稍用力攥住她的手指,无奈的摇了摇头。
    血仙都能想象出来,若是只有他们两个人,周云砚一定会说:莫胡闹。
    将血仙先送回府,周云砚在门口叮嘱道:“要是想出去的话,记得带上一个士兵。”
    跟门口守卫的士兵交代了一番,周云砚才策马离开。
    待回到军营,周云砚才想起给血仙买话本的事情,按着额头叹了口气,周云砚叫来一名守门的小兵。
    “将军。”
    周云砚掏出来点碎银:“你去帮我买几本话本。”
    小兵接过碎银:“将军喜欢看什么样的?武侠还是游记。”
    他们小兵识字不多,通常都是轮休的时候去茶馆听。男人们就喜欢听保家卫国,或者武林高手闯荡江湖的故事。
    阳刚又热血!
    周云砚闭了闭眼睛,按着额头,一脸的生无可恋。
    “……去买几本才子佳人的话本。”
    小兵:“才子……才子佳人?”
    小兵瞪圆了眼珠子,以为自己听错了。
    周云砚清了清嗓子:“对,才子佳人的。”顿了下,补充了句:“不是我看。”
    听起来相当的欲盖弥彰。
    小兵像是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张了张嘴,应了声退下了。
    望着被放下的帘子,周云砚哭笑不得。
    家里的这只树精真是让他头疼。
    他想起儿时回忆,自然也就想起来,最早是谁教血仙认字的。
    是他。
    晚上,周云砚回府。
    血仙没在屋子里,而是赤脚坐在院子里的地荷花树上。
    院子里的地荷花体积与将军府的没法比,树干不算粗壮,但却能稳稳的托住血仙。
    血仙一只脚盘起,另一只脚垂下,来回的晃荡,手里还拿着个什么东西。周云砚看了眼,是一双鞋,黑面白底,尺码颇大,一看就是给他做的。
    血仙看他回来了,手腕一转,鞋就不见了,作势就要往下跳。
    周云砚也跟着心头一跳,将手中的书一扔,下意识的就奔了过去:“血仙!”
    他似乎忘了,血仙是只精怪,就算从树上跳下来,也会毫发无伤。
    血仙像是在配合他,衣袂翩飞,在空中放慢了速度,就像一朵粉色的地荷花,稳稳的跳进了周云砚的怀里。
    周云砚惊魂未定:“下次切莫这样了。”
    血仙环着他的脖颈,点了点头。
    两人的姿势着实不太雅观,周云砚有些不好意思:“下来吧。”好不容易让周云砚主动抱她一次,血仙怎么可能下来?想得美。
    血仙双腿一夹,像只寄居蟹一样箍住周云砚,黑灿灿的眼珠盯着他的瞳仁:“你抱着我回去。”
    周云砚:“……胡闹,快下来。”
    血仙不但没松手,双手双臂还紧了紧:“那就这么抱着吧。”
    不回去就不回去,她不怕。
    她还想和周云砚在这院子里相拥到天明呢,好不惬意。
    周云砚:“……”
    血仙瞥了眼地上的书,周云砚就听“唰”的一声,从血仙的裙子下面伸出了几根枝条。
    之前血仙在他面前展现枝条都是从手和脚开始延伸,裙子底下冒出这么多条粗壮的枝干还是第一次。
    枝条将地上洒落的书卷起,慢吞吞的收了回来,全都卷回了裙子底下。
    一个女孩子,从裙子底下伸出粗壮的枝条,确实不大好看。
    周云砚眨了眨眼,都有点看愣了。
    “血仙,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