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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活得久,苟昌平什么都干过,不过最近的一份工作也是宠物狗。

    “狗一般只能活十几年,活得久的,也超不过三十年。养我的那户人家其实人都挺好的,我也很乐意和他们一起生活。不过我再活下去,估计就要引人怀疑了。”苟昌平无奈地说道。

    他在那家呆了二十多年,已经引得周围的人津津乐道。据说还有小电视台想要过来采访,再待下去,谁知道会出什么事。所以哪怕不舍,苟昌平还是假死脱身了。

    人妖殊途,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他死的时候,家里的小孩哭得嗓子都哑了,苟昌平说着说着,最后沉默了下来。

    俞知乐没注意到苟昌平的沉默,他只觉得苟昌平的名字有些耳熟,但又想不起是在哪里听到过。长得也眼熟,俞知乐盯着苟昌平的脸看了好久,终于从脑海里翻出了相关记忆:“你是那个谁,见义勇为,捣毁了传销组织的那个。”

    前两天才看过新闻,只不过新闻上为了不暴露当事人隐私,当时说的是苟某,所以他对这名字印象才不深刻。

    不过令人吐槽的是,被抓的传销者脸上全都打了码。反倒是救人的,只有名字打了个码,脸直接暴露在镜头面前,连点遮掩都没有。这也是为什么,俞知乐能认出来人。

    那会很多看到新闻的人,大家一度很担心苟某被人报复。好在最后在观众的强烈要求下,发布新闻视频的人最终给苟某脸上补了码。虽然很可能无济于事,该看到的人说不准都看到了,不过有总比没有好。

    俞知乐那会也为对方捏了把汗,好在看苟昌平现在的样子,显然没受到什么迫害。或者说是,他确实被打击报复了,不过由于武力值悬殊,所以对方不仅没能打击报复成功,不出意外,说不准还会被反教训。

    毕竟人和妖打起来,最后赢的会是谁,结果还用得着说?!

    第13章 第十三个求职者

    被俞知乐这么一叫,再用看英雄的目光一扫,苟昌平有些不好意思,连忙放下茶杯:“我有私心的,没你想的那么伟大。”

    苟昌平解释了一通,俞知乐这才知道事情的经过。原来养苟昌平的那户人家,有个小孙女。女孩儿才四五岁,长得特别可爱,十分讨人喜欢,家里人也很疼爱。不过小家伙贪玩,去游乐场的时候,旁边有个卖棉花糖的小贩。小姑娘想吃棉花糖,对她千依百顺的家长当然就给买了。结果付钱的时候,家长一个没注意,小姑娘就被旁边变魔术的人吸引去了。

    在游乐场这种人多的地方,一个四五岁的小孩脱离了家长身边会发生什么事,简直不用猜都知道。运气好点的,会很快被家长找到,教育一顿让记住教训也就好了。运气差的,说不准就被人贩子直接抱走了。

    小女孩的运气就不太好。人贩子其实早就瞄上她了,一直在等待下手的机会。小女孩和家长的疏忽,让小女孩落入了魔爪。

    “你也知道,我们犬科的听觉和嗅觉都很好。”小女孩一不见,家长就报警了。家长打电话通知家里人的时候,这事也就被苟昌平听见了。

    抓孩子抓到自己家了,这能忍?

    “我跟着一起出去找。”虽然游乐场人多,气味驳杂,不过苟昌平毕竟不是只普通的狗,成了精的他,用普通人的话来说,就是进化过的。他的鼻子和耳朵甚至比经过训练的警犬还要灵敏,能顺利地分辨出各种气味,从中找到属于小女孩的:“那个人贩子抱走小孩后就把小家伙迷晕了,她假装是小孩的妈妈,说孩子玩累了,睡着了,就这么一路把孩子抱了出去。”

    这在游乐场是常有的事,毕竟孩子们虽然精力旺盛,但年纪小也是不争的事实。再加上那人贩子是老手,做事谨慎,演技也过关,以至于直到被苟昌平咬住腿之前,都没人怀疑她。

    “我是在离游乐场几条街的一家烧烤店后面找到她的。”因为车站第一时间就被警方控制住了,所以人贩子压根没打算马上离开。秉承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她不仅没走远,考虑到警察可能会出动警犬,她还特意找了人流量多的地方落脚。

    这家烧烤店其实是人贩子的一个小据点,专门给他们打掩护用的。店里主打羊肉串,也卖点别的烤串。羊肉串味道大,那边又是夜市一条街,到处都人来人往,警犬要想找到地方,还真的不容易。尤其是,人贩子在把人带到烧烤店之前,还特意给小女孩换过衣服。

    a市的马路边,经常会有人临时停车。人贩子挑了几辆没关窗户的汽车,分别把换下来的,还带着小女孩气味的旧衣服扔了进去,用来误导有可能追上来的警犬。怕衣服上的气味散得太快,她还剪掉了小女孩的头发,裹在衣服里一起扔了。

    心思可以说特别的细腻,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要不是苟昌平,警察也许能找到人,但绝对不会这么快。小女孩多多少少都要受一些罪。

    “我当时心里着急,就跑得快了点,把警察给甩到后面了。抓人贩子的时候,又不好变成人形。”跑过去一只狗,变出来一个人,这么明目张胆,得多不怕人怀疑。

    一只狗要想救人,还不能表现出太超凡的能力。人贩子和帮凶给苟昌平造成了不少麻烦,捅了苟昌平好几刀。虽然这几刀没什么妨碍,但苟昌平不能表现出来。

    一只普通的狗被捅了,不流血能说得过去?

    “作为一条狗,那会我年纪也大了,干脆就借着伤重,直接假死了。”死是死了,不过人贩子和帮凶全都被苟昌平咬残了。警察来了之后,轻易就把他们制服住。救下了小女孩不说,连带着人贩子从其他地方拐来的,还没来得及转移,一直关在房间里的其他两个小孩,也一起被救了出来。

    把人救出来,人贩子落网后,这事本来就了了。苟昌平说得有些口干,忍不住端起菊花茶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后,他这才继续说道:“不过警方给力,顺着人贩子这条线,他们挖出了不少线索。”

    “我比较关注这件事,”作为妖精,苟昌平想打听些事情还是挺容易的:“我也没犯法,我就是找警局里的蟑螂聊了聊。”蟑螂虽然没开灵智,不过同为动物,简单的交流还是可以的。

    一只蟑螂爬过去,警局的人就是警惕性再高也不会怀疑。怕被踩死,蟑螂还特意躲在柜子后面偷听。靠着蟑螂,苟昌平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那些人贩子拐小孩,并不是为了带去山沟里卖。也不能这么说,”苟昌平思考了一下,终于找出了合适的措辞:“准确地说,这个人贩子本来确实是人贩子,但是她中途又被传销给洗脑了,于是开始一心一意地用自己的方法,来给传销集团做贡献。”

    被传销以前,人贩子拐到的人,小孩卖给山沟里想要孩子的人,或者干脆打折腿脚,卖给那些乞丐集团,专门用来博取同情乞讨。大人她就只拐女的,一般都卖给那些娶不到老婆的老光棍。被传销以后,人贩子也不拐大人了,她有了一个自认为绝妙的想法。这个想法一被提出来,就得到了传销头子的赞同。

    “人贩子改为专门拐卖小孩,家境太差,小孩不受宠的她都看不上。她要拐那种受宠,家里条件也还行的,然后年纪还特别小的孩子。把这些孩子拐回来后,也不卖,全交给传销集团,从小洗脑。怎么洗脑都不听话的孩子,就过段时间,找个机会转手卖了。听话的孩子,就养大一点,让他们干活,再大一点,就送他们回去借机敛财。”

    捧在手心宠的孩子,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被拐了。多年以后孩子凭靠自己的努力,千辛万苦找了回来,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们又愧疚又心疼,只要孩子提要求,哪还会拒绝。尤其是用出国学习,需要大笔留学费用,或者有了固定交往的对象,但是对方家里嫌弃他没买婚房,不肯答应结婚。

    这都是大事,有正经的理由,不是乱花钱,家长们还不急忙把自己一辈子的积蓄掏出来。更何况他们挑的还是受宠的孩子,捞起钱来就更容易了。说不准家长们还会担心拿出来的钱孩子不够用,于是拼命地去赚钱。

    家长赚来的钱全都交给孩子,孩子再把大部分钱交给集团,这岂不是养了一堆不用吃饲料,就会下金蛋的母鸡。

    这样弄来的钱,可比卖一个孩子的收入要多得多。尤其是小孩六七岁以后就能帮着干活了,养一个孩子的成本几近于无,完全就是纯利润。人贩子一提出来,传销集团就心动了。因为这,传销头子还特意把人贩子提拔成高层,全权负责这件事。

    “人类都害怕妖魔鬼怪,觉得可怕。偏偏我活了这么多年,越活越觉得,有些人类的心思,可怖到比他们嘴里的妖魔更可怕。”妖怪怎么了,多少妖怪单纯到被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不过也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苟昌平感叹道:“不管是人还是妖魔鬼怪,全都有好的,也有坏的。”像收留他的那一家子,还有以前遇到过的很多人,就都很好。

    苟昌平继续说道:“人贩子被洗脑的很彻底,虽然其他事情都说了,但她怎么都不肯说传销集团的大本营在哪里。我没办法,只好顺着人贩子身上的气味,一点点地往回找。”

    也是他运气好,传销集团的大本营居然离a市不远,人贩子才从那里出来没多久,而最近又没下雨,气味虽然因为时间的关系散了很多,还剩下的那些也断断续续的,不过凭着好鼻子,再加上一些运气,最后还真让苟昌平找到了。

    “找到大本营后,我就假装无意间路过,结果却发现不对的路人报警了。不过我估计是好运气都用完了,报警的时候,传销集团的人刚好出来倒垃圾。被撞见了,没办法,只好打起来,免得对方回去报信。”

    “其实我就只制服了一个人,”就是那个出来倒垃圾的倒霉蛋,苟昌平有些无奈地说道:“谁知道新闻报道的时候,就变成了我一个人捣毁了传销组织。”明明是后面的警察赶过来捣毁的。

    苟昌平谦虚,但其实真要说起来,发现传销的人是他,说是他捣毁的也不算离谱。功劳确实有属于他的一部分,再加上现在的新闻都喜欢博眼球,出现这样的结果十分正常。

    这剧情,听得顾长生目瞪口呆的同时,也忍不住心生敬佩:“你这也叫有私心?”

    虽然起因是因为小女孩,但最后的结果,还不知道受益了多少人。这要是叫有私心,估计国家巴不得像苟昌平这样有私心的人再更多一点。

    像苟昌平这种一身正气,就算是私心,也是做好事的人,俞知乐觉得有个工作特别适合他:“你觉得,你去当警察怎么样?”

    第14章 第十四个求职者

    “当警察?”这倒是个好选择,不过苟昌平很有自知之明:“我并不会查案子。”

    “每次都求助小动物也不现实。”他不是大妖,还没强到能让小动物无偿为他服务的地步。说到这,苟昌平不无羡慕地看了俞知乐一眼,妖界强者为尊,他要是有大妖这样的威压气势,哪还用得着那么麻烦。别说当警察了,就是要他像电影里演得那样拯救世界都可以。

    说这话的苟昌平,没注意到俞知乐不明所以的眼神,他继续顺着之前的话头往下说:“上次让蟑螂帮我探听消息,我足足付出了两年的灵气。”两年都白修炼了,苟昌平满脸心疼。

    现代社会灵气贫瘠,他修炼起来多艰难啊。结果辛辛苦苦修炼出来的灵气,最后还要笑着送给别的动物做嫁衣,硬生生把一只普通蟑螂,给灌到开了灵智。

    “我要是真去当警察,估计案子没破多少,自个身上的灵气就得先被榨干。”哪怕苟昌平有心想要帮别人,可也不是这么个帮法。灵气对妖精有多重要就不用说了,真要被榨干,他是会变成普通动物的。从身到心地变,连灵智都会跟着退化。这对妖精来说,比死,比灰飞烟灭还令妖难以接受。

    俞知乐闻言,理解地点了点头。上岗之前,他也是经过培训的,再加上从自家发小那边耳濡目染来的有关于妖精的常识,俞知乐对事情的严重性十分明白。完全失去灵气的妖,这就好比一个正常人,还是个十分聪明的正常人,一下子变成了傻子。任谁也没办法接受这样的自己:“那还是换一个吧。”别做警察了。

    作为犬妖,苟昌平的优点还是很明显的。比起一些生活中不常见的动物,猫猫狗狗几乎可以说是人们最经常相处的动物了,俞知乐也许不知道其他宠物的特长和能力,但狗么,狗的嗅觉和视觉都很好,这是常识。不止是俞知乐,换做其他人来也知道这点。

    俞知乐觉得,苟昌平可以从这方面下手来找工作。

    “你觉得机场安检员怎么样?”翻了翻资料库,俞知乐认为这项工作也很适合苟昌平:“除了安检员之外,海关检查也不错。不过要当海关检查,你得先考个公务员才行。”

    公务员这座大山没能拦住苟昌平,了解过工作内容以后,经过慎重的思考,苟昌平最终选择了后者。作为根正苗红的华国妖精,成精以来又做过不少好事,苟昌平的政审很容易就过了,凭借着犬妖的天赋,针对性地苦读过后,苟昌平顺利地考上了公务员,光荣地成为了一名海关检查员。

    因为嗅觉好,出入境的物品里只要夹带了东西,不管是文物还是货币,是奢侈品还是别的什么,全都瞒不过苟昌平的好鼻子。苟昌平才上岗没多久,就立下了功劳。他成功地拦截了一批走私毒品。

    那些毒品并没有伪装成货物,而是被小心地放在用来装货物的纸箱夹层里。也不知道走私贩对纸箱做了什么特殊处理,反正货物扫描的时候完全看不出来问题。而手动随机检查,不把纸箱裁开,根本没办法发现不对。

    走私贩对自己信心满满,觉得这回肯定能顺利过关。然而不幸的是,今天在岗的工作人员里,刚好有苟昌平这只犬妖。警犬还没出动,隔着老远,苟昌平就已经嗅到了毒品那股子刺鼻的气味。哪怕毒品被包装隐藏得很好,气味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也一样。对于犬妖来说,一切的密封隐藏都是浮云。不管走私贩再怎么费尽心机做手脚,都和直接把毒品大咧咧地摆到苟昌平面前没差。

    因此,工作没多久,苟昌平就得到了一个外号,业内人称‘狗鼻子’。他的名气甚至大到连俞知乐这个不怎么关注海关的人都有听说。不过很少有人知道苟昌平的鼻子,是真的狗鼻子也就是了。

    事业顺心的苟昌平,生活上却还有点不如意。路过小楼的时候,苟昌平难得有了倾诉的欲望,对着俞知乐诉苦道:“我现在什么都好,就是工作性质容易引来麻烦,可能会给身边亲近的人带来危险。本来我想买下我前主人对门的那套房子,和前主人做个邻居,到时候还能再相处几十年。结果现在这样,我完全不能回去。”

    有家不能回,苟昌平心里别提多苦了。虽然即使这样,他也没后悔选择考海关检查这个公务员就是了,但是到底有些遗憾。

    这算什么问题?!

    联想到天天换脸,甚至偶尔为了业务需要,还会给自己换个性别的胡欢。俞知乐给苟昌平出了个主意:“你可以在其他地方也买一套房子,下班以后先回这套房子,然后变身跑出来,再变回人形,换张脸回去不就行了。”

    脸都换了,那些走私贩连他人都找不到,更别提去报复他亲近的人。

    苟昌平觉得很有道理。毕竟修炼了这么多年,虽然天赋一般,不过勤能补拙,他的修为也不算低,变个脸的能力还是有的,哪怕他从来都没变过也一样。

    苟昌平做事一向精益求精,为此,他还特意向胡欢学了变脸的方法。

    林菱家对面的房子空置了很久,今天终于迎来了新住户。近几年,城市邻里之间的关系虽然越来越冷漠,但还是有很多人一直保持着远亲不如近邻的旧观念,会和邻居打好交道。林菱家就是这样。知道新邻居就只有一个人,家里一直没怎么开火以后,有着一手好厨艺的林菱妈妈,特意做了一桌子的饭,邀请新邻居来家里做客。

    请人之前,林菱妈妈他们还担心新邻居会不好相处,谁知道两家人意外地合得来。尤其是小林菱,自从被人贩子拐过一回,家里的狗又为了救她去世以后,小林菱就变得没那么活泼了,一直有些内向。

    谁知道全家人里,最后最先和新邻居混熟的人,竟然不是年纪和邻居差不多的林爸爸,而是才四五岁的小林菱。在邻居的影响下,没多久,小林菱就恢复了原本活泼的性子,这让之前隐隐担心新邻居有坏心眼的林家人,又高兴又羞愧。

    搬到林菱家对面的人就是苟昌平。和林家人一起生活过二十几年,看着林爸爸长大,又娶妻生子,苟昌平对林家人的性格喜好再了解不过,想相处不好都难。两家人越走越近,最后还认了干亲。

    有一天,看着乖女儿亲近苟昌平,林爸爸吃醋地抱走女儿,疑惑地问她:“都是爸爸,你为什么更喜欢昌平爸爸?”明明苟昌平对女儿喜欢归喜欢,但是教育起孩子来,绝对是严父那一挂的。什么一天只能吃一颗糖啊,每天看动画片的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吃饭的时候不可以挑食之类的,管的比他们当亲爹妈的都严。

    虽然这些都是为孩子好,不过以小孩子的性格,比起这样严格的干爸,难道不是会更喜欢他这个,不能说是对孩子完全百依百顺,但有求基本都会应的亲爸?

    小林菱抱着亲爸的脖子想了想,又看了干爸一眼,确定苟昌平没注意她这边以后,这才趴在林爸爸的耳边,小声地说道:“爸爸你不觉得,干爸很像咱们家的阿汪吗?阿汪还在的时候,就是这么管我的。”阿汪是苟昌平以前用原形待在林家时,林家人给取的名字。

    这孩子,林爸爸哭笑不得,怎么能把长辈比喻成狗?!虽然那是条好狗,是他们家的救命恩狗。但其他人不知道啊,正常人被这样说,肯定会不高兴的。

    不过,林爸爸回想了下,还真是这样。以前阿汪在的时候,小闺女想要偷吃糖,糖果都会被阿汪生气地拍到地上,用爪子压住不让吃。想到那条浑身是血,拼命把女儿救下来的狗,林爸爸忍不住叹了口气:“不好这么比喻,阿汪是阿汪,你干爸是干爸。你也不喜欢被爸爸当成其他人对不对?上回我都怎么教你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小林菱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教育过孩子后,林爸爸又抱着女儿说道:“爸爸明天带你去看阿汪。”这个月他们还没去祭拜过,明天刚好是周末,也该过去了。

    听力惊人的苟昌平摸了摸耳朵,最后还是假装什么都没听见。小孩子真的是敏锐,幸好犬妖什么的,太离奇了,没人会往这边想。起码林爸爸听完以后,就只以为是巧合。

    除了苟昌平之外,俞知乐又陆陆续续知道了其他几个妖精的发展。在一次例行投喂中,想给祖师爷做新神龛的顾长生问俞知乐:“最近新出了一个雕刻大师你知不知道。这大师听说很年轻,但是有一手和年纪完全不相符的好雕工。不管是玉雕还是石雕,全都信手拈来。不过他雕得最好的还是木雕,前段时间的木雕展览会上,他送了一版清明上河图,一举成名,把几个国手都惊动了。”

    第15章 第十五个求职者

    怎么可能不知道!

    听到顾长生的话,一直埋头吃鱼的俞知乐暗道,他不仅知道这件事,就连这个人,都是他找关系推荐去参展的。

    “也不知道他雕了多久。”清明上河图光是画出来就十分复杂,更别提雕了,还要雕得栩栩如生,花的精力可想而知。顾长生给俞知乐夹了筷子菜:“偶尔你也吃点别的。知道你喜欢吃鱼,但也不能总是埋头吃鱼。”

    夹完菜,顾长生又像是问俞知乐,又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不晓得大师还有没有空,你说我去预约大师给祖师爷雕一个神龛怎么样?或许还可以雕个新神像。不过得先准备好木材,听说这个大师什么都好,长得好脾气好,雕工也好,就是有个怪癖,客人找上门,除了要准备雕东西所用的木材之外,还需要准备些普通木材当报酬,光给钱的话,大师不乐意接这样的委托。”

    顾长生考虑起了买木头的事。

    这鱼,俞知乐终于吃不下了。

    别人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还不知道么。之所以有这么个怪癖,估计是白翼那只白蚁担心工作的时候,木屑不够吃,一个嘴馋再把雕刻品给塞嘴里,所以特意提前给自己要的零食。

    揣了一肚子的料,但是因为个人隐私问题,而不能爆出来的俞知乐,想了想,最后还是没重新拿起筷子吃饭。别的不能说,但他和白翼认识这一点倒是没问题:“其实前段时间我送你的那个屏风,就是他雕的。”

    那个屏风打从一摆出来,就收到了无数好评。不止一个顾客在过来吃饭的时候,顺嘴问过顾长生屏风是从哪儿买的,表示也想买一个。除了顾客,顾长生自己也很喜欢,可以说是近几年收到的最满意的礼物了。

    闻言,顾长生眼睛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