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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节
    他和蔼地看着弗朗茨:“不错不错,庄园的确缺一名专业的艺术设计专家,弗朗茨先生看来就是我们需要的那位艺术家。”

    弗朗茨有些腼腆地说:“我对艺术略有一些见解,目前罗斯特大陆上的服饰搭配实在过于简陋呆板,我一直在致力于推广新的先锋服装潮流,可惜一直没有人懂。如果马修男爵觉得可以,我想在庄园里担任服饰艺术设计师,以增强庄园的图形色彩艺术性,让俾斯麦庄园变得更加高雅独特……”

    “正合我意。”

    马修大手一挥:“从今天起,弗朗茨先生就是俾斯麦庄园的品牌艺术设计师,专职于设计新的艺术概念,不仅限于文字、符号、图像,更包括服装与各种首饰周边。”

    弗朗茨顿时高兴起来:“我一定会让俾斯麦庄园的艺术作品流传世界,变成所有人心里的艺术圣殿。”

    马修脸上含笑,心里则是盘算着。

    5000金币拐来一个阿基坦有宣称权的正统王子,这笔买卖实在够值。

    格兰瑟姆很上道。

    明年可以给他酌情提升一下底薪,以资鼓励,让他再接再厉,继续挖掘皇家学院附近的人力资源。

    第406章 但愿人没事

    春日的下午,阳光和煦,微风萦萦,庄园主宅外,一顶固定在地面的大伞下,雪莱夫人坐在椅子上,手捧一杯红茶,看着远方群山。

    一窗之隔,会议厅内马修正在看报,他余光也瞄到了外面的雪莱夫人,总觉得这位庄园的新合作伙伴有点不对劲。

    不过他不太想招惹什么麻烦,于是装作没看到。

    管家助理索伊关上门,进来汇报说:“大人,白银号从埃里克城运回了最新一批原料,埃迪事务官代表塞浦路伯爵过来请求购买新一批次的灯泡,他们想要再购买20枚,这次可以直接支付金币。”

    “塞浦路伯爵有钱了?”

    马修放下手里报纸。

    他有点意外,一个月前,塞浦路伯爵手头紧巴巴的,50枚灯泡的10万购买资金也只能分期偿还。现在居然已经开始盈利,能一口气拿出4万金币来进行再次采购。

    “根据卢卡斯大使送回的信函,上面写着,塞浦路伯爵通过在集市建造商品出售赚取了最少5万金币,再加上每天集市的摊位费,现在已经变成了埃里克城财政收入的一个大头。”

    “卢卡斯大使还说,埃里克城现在的人口已经达到了2万左右,塞浦路伯爵前不久才进行了最新的一次人口统计,新移民包括工匠、商人与小贵族,绝大部分为失地农夫,还有不少南方靠海边沿地带的渔民。”

    “另一个是,埃里克城的集市区在不断扩大,塞浦路伯爵目前规划,将城南直接定位成纯粹的商业区域,尽可能将这里开拓打造成不夜城的交易中心。不过这就存在一个问题,灯泡不够,所以这次过来采购新一批的灯泡,用以支撑昼夜不停的市场交易。”

    马修听得心情复杂。

    一方面他为塞浦路伯爵而高兴,这么多年的隐忍坚持,终于一跃翻身,埃里克城的崛起已经不可阻挡。

    绯蝗入侵是天时,远离战场中心的极北之地是地利,俾斯麦庄园的技术援助和宽松政策是人和,埃里克城占据天时地利人和,能在北境脱颖而出,也是理所当然。

    马修可以预见,只需要稳稳运营下去,埃里克城在这次战争中就会成为卡尔马王国北方经济中心,拥有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自然就会稳固,政治与文化的影响力都会辐射开来。

    俾斯麦庄园的大战略也得以进一步拓展,埃里克城作为庄园的桥头堡和试验田,辐射五大王国的力度会越来越强,这才让解决卡尔马王国的饥荒问题变得可能。

    另一方面,马修又有点哭笑不得。

    最终,塞浦路伯爵还是走入了卖地之路。

    毫无疑问,商业城市的地块就是最有价值的商品,本身附带价值高,可持续化产出,伴随埃里克城的发展红利会有持续的增值,因此也是投资价值很高的不动产。

    好在塞浦路伯爵没有被亮晶晶的金币蛊惑心神,埃里克城的农场和工坊也在持续扩大规模,保证了手工业和农业的持续投入和产出,这样一来就避免了产业彻底空心化,纯粹依靠贸易流通的纯粹商业城市弊端。

    “卖,他们只要愿意买来用于当地发展,我们当然卖。”

    马修又看了几份索伊整理的文件,里面包括最新的外围农业区规划,各种物资储备一览,以及俾斯麦直营店的新商品清单。

    他着重看了一下关于直营店的事,这是庄园对外扩大影响力的直观触角,马修一直都很留意。

    清单上罗列着管家乌鸦暂时拟定的新增商品:土豆粉、寒辣蓼香料粉、叶状地衣调制的消炎药、腌渍的泡豆子、最新研究出的腐乳。

    庄园里农产品暂时脚步放缓,更多地专注于既有农作物的加工和深挖,这才有了一系列新的衍生品和对外出售的商品。

    马修摇头:“不够,这些东西只能算是常规商品,已经不足以维持直营店曝光和吸引注意力了。”

    他直接拍板:“灯泡,以台灯形式摆上货架,不过目前只支持订货,就说因为工艺原因,暂时一个月只有10台对外出售,每一台定价……4000金币。”

    索伊吓了一跳:“4000金币,这个价格会不会太贵了?”

    哪怕卡尔马王国通货膨胀严重,各种粮食和仿制品昂贵得离谱,这个价格也足以让普通贵族咋舌。按照王国的两种税收之一的领地税,卡尔马王国拥有领地的贵族,每一亩地每年缴纳的税金也就1金币,一台蛛丝台灯价格已经赶得上4000亩地一年的税费了。

    对索伊这个土生土长的卡尔马人来说,这笔钱已经是天价,耗费4000金币购买这么小的一个道具,很难想象有人会愿意。

    “这你就不懂了,必须价格足够高,才能吸引有钱的贵族注意。”

    马修稍微解释了一下:“卡尔马王国普通百姓生活艰难,但上层贵族却是非常富裕的,这笔钱对他们来说算不了什么。而且越是高价,越是具有收藏价值和社交属性……”

    贵族之间的社交极其频繁,炫耀财富早就是刻入骨子里的日常了,奢华有品位的生活,将自己区别于其他庸俗之流,就是他们所追求的价值。

    这在平民眼里很可笑,花几千金币买一件大衣或者一件根本没法用的古董罐子,可在贵族眼里,这就是他们自我表达的展示。

    “越贵,越是证明其稀有属性,当然,它也必须真的稀有,而且具有质感。”

    马修脸带微笑:“索伊,一架普普通通的炼金台灯当然不值钱。不过一盏由骸骨蛛后阿拉克涅小姐亲自遴选蛛丝,俾斯麦庄园通过二十层工艺层层加工,数百次实验确定其功能与光亮,模拟出太阳最真实的热度和光彩,温和,圣洁,照亮每一个高品位人士的优雅人生。你看,这值不值钱?”

    索伊听傻了。

    这通过马修一描述,的确就觉得金贵了起来,好像必须贵才配得上这个价值。

    “将这一段描述用在对蛛丝台灯的介绍上。”

    马修提醒下,索伊赶紧一字不差地记录下来。

    最后,索伊犹豫了一下,说:“还有一件事,斯派德区长反应,他怀疑那位弗朗茨先生可能最近会出事。”

    马修一听到这个名字就头疼。

    真正将这位阿基坦王室成员收留后,马修当初就为了减少麻烦,将他直接分配给了盘丝洞区的斯派德,眼不见为净。

    没想到人才到两天,似乎就闹出了乱子。

    “怎么了?”

    “弗朗茨先生一直在骚扰玫瑰小姐。”索伊说:“似乎他想要追求玫瑰小姐,不过玫瑰小姐对他完全没兴趣,并且让他滚开,但越是骂他,他越是高兴,一直缠着玫瑰小姐不放。”

    马修扶额。

    这弗朗茨怪癖还真多,看这架势他就喜欢坏女人这一类型。

    马修已经可以预计弗朗茨的命运。

    玫瑰可是女妖,擅长诅咒,惹到她,那就和那位病痛不断的罗塞蒂一个下场。

    但愿他人没事。

    第407章 运气不是很好

    斯派德最近一直很低调。

    雪莱夫人来庄园后,他就龟缩在盘丝洞区,每天看报表和统计数据,尽量不去庄园区。

    毕竟作为一名三方间谍,一不小心做到了区长这一位置,虽然他自己还是很自得,不过面对两方雇主,就是另一回事了,只有尴尬。

    红十字研究会组建后,也派人过来再次询问过斯派德,对他之前的经历进行了一番细致的侧写,用以充当研究的素材。

    根据斯派德所知,目前庄园区已经经过了第一次摸底排查,那条名叫杰凯尔的神奇大狗,居然能够识别出脑蝗这种魔封祭司都无从发现的东西,可见世界上的事真是一物克一物。

    总而言之,庄园区忙得热火朝天,盘丝洞区倒是一片平静。

    招募的零工们一个个都已上手,收垃圾的收垃圾,分拣的分拣,观测的观测,统计的统计,斯派德作为管理者,倒是免去了很多杂事。

    不过,这种平静在那个名为弗朗茨的家伙到来后被彻底打破。

    马修当初下令,让弗朗茨先到盘丝洞区取材和设计一个属于骸骨蛛后的专属艺术概念。

    这个命令很笼统,斯派德一听就知道,完蛋,这家伙是被发配过来的。

    好在马修也给他私下讲了一下,说这家伙是关系户,来头不小,平时照顾着点,糊弄着走,差不多就行了。

    于是斯派德也就放下心来。

    谁想,这弗朗茨一来就迷上了骸骨蛛后阿拉克涅。

    他每天绕着那位蛛后转悠,送给她玫瑰花(也不知道他从哪儿搞来的),给她糖果,为她画半身像,替她设计新衣服,并且称她为断臂的女神。

    斯派德不得不告诉他,阿拉克涅本身出过事故,导致记忆与智力有一定缺陷,只知道工作,他的做法是没有任何反馈和结果的。

    没成想这一说法让弗朗茨更加兴致高涨。

    他言之凿凿地说:“这是伟大的艺术奇迹,一名如此漂亮可爱的少女,却做着如此枯燥又乏味的工作,陷入躯壳之下的空白灵魂啊,让我用炙热的爱意来暖化你的心。”

    “爱我吧,阿拉克涅,让我们彼此融化,让冰块变成暖阳,让这个世界的沙漠长出花儿来,我就是你的太阳!”

    他陷入自我陶醉,不断尝试各种办法引起阿拉克涅的注意。

    当然,都失败了。

    斯派德已经不再劝他,也不知道这位是脑子不太好使,还是过于精力充沛。

    终于,在干扰阿拉克涅工作后,弗朗茨被这位毫无感情的蛛后直接单手甩了出来,折了手臂,现在只能吊着右手胳膊。某种程度来说,他也和这位独臂女神达成了同样的关联。

    第二天弗朗茨也终于放弃了这位独臂女神,找到了新目标。

    “玫瑰,玫瑰,你真是世界上最美的姑娘,你的美貌就像是空中最明亮的星。从极北冰原到南方的雨林,照亮了整个世界的迷人色彩。”

    吊着右臂的弗朗茨对着前方的黑色吊带裙姑娘说。

    玫瑰扭过脸,一脸嘲弄说:“省省吧,我交往过的男人比你见过的女人还多,这些烂大街的招数,对我根本没用。懂吗?”

    弗朗茨反而精神奕奕:“真心不会被埋没,感情最重要的就是炙热又真诚的内心,我的心脏为你而跳动!玫瑰,你就是我的挚爱!我对你的爱意,就像是太阳永远不会落下。”

    “我可不喜欢阳光。”

    玫瑰不耐烦道:“再说一遍,我对你这种类型已经毫无兴趣,之前已经有几个情人是你这一类型的,我已经腻了。”

    “我可以为你改变!”

    弗朗茨赶紧说:“请放心,我一定为你改变自己,请说,玫瑰,你需要哪种爱人,是强壮的,还是威武的,还是优雅的?我都可以。”

    玫瑰想了想:“我要消失的你。”

    “只有这一点不行。”

    弗朗茨笑着从怀里摸出一支玫瑰,献给眼前姑娘:“这朵阿基坦王后玫瑰,在你面前也自惭形秽,被你美貌所慑服而枯萎,玫瑰,你才是花的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