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是b市最好的地段,一亿二千万的大别墅就这样送了,楼上楼下12个房间,衣服更是什么香奈儿古弛啥的但凡是贵的全都买回来,堆满了衣柜,还有女人不是喜欢包吗,那个爱马仕的,所有款式所有的颜色全都包起来,他程爷的女人开心就好,各种颜色的宝石首饰都来一套,换着戴……这一下子花了足足好几个亿下去,连同报社大概也是砸了十个亿,比之对苏芷嫣那不知道是上心大方了多少。
程爷称他和红姐这是半路夫妻,一切都是按着夫妻规格来办的,虽然是心血来潮,但是他挺兴冲冲的。
甚至,他还买了一颗鸽子血的红宝石,硕大的一颗戴在了红姐的手指上,非常漂亮,配上那一头微卷的长发,他都觉得这女的好像一下子变美了。
(作者君确实蛮喜欢程爷的~~)
程爷还特意在别墅里放了浪漫的歌,也不急着啥,请来了五星大厨做了美味的烛光晚餐,甚至后来关了灯和红姐在地毯上跳舞。
不缺钱的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做尽各种浪漫的事情会让人怀疑这就是爱情……总之程爷觉得很快活,柳大记者这女人很够味道。
挺上道的,收了钱收了别墅收了这些东西以后,对他那个柔顺得要命,但是又是知道他的喜好的,不像那些女人像个狗腿子一样,哪是女人啊和他的那些狗腿子手下一样无趣,只知道巴结讨好。
大别墅里,程爷快活得要命,自己都快要觉得是遇见了真爱了……
一周后,程爷才从别墅里出门,去看看自己的产业,而他大别墅里的那些女人早就被他忘个精|光。
红姐也是被他困在别墅里一个星期,好不容易送走了那尊大佛,她才起来去了洗手间。
对着镜子看着镜子里那个明显白了几个度的女人,她都有些意外了。
明明就辛苦,怎么还容光焕发了呢?
下人在门口问她:“太太,您现在是吃早餐还是再睡一会儿?”
下人是程筝请的,程筝喜欢排场,就他们两个人暂时地住一下,他请了四个佣人全天地侍候着,又闹得凶,红姐有些不自在。
强稳了一下,出声:“弄点早餐吧,一会儿我要出门。”
报社那里她也确实是要去了,再不去大概也没有人管,现在是程筝送了她,大概那些人也不知道报社未来会怎么样,工作也就马虎了。
红姐对那间报社有着不一样的感情,她不会让它倒了,所以她才同意程筝的这种要求。
下人说好,红姐把脸一洗,白色真丝浴衣又重新地系了一下才下楼,程筝是挺变|态的,就喜欢她穿这个,他一回来就要求她换上,说是她穿着好看。
红姐随便吃了些东西,就换了衣服去了报社。
一去,如她所想,那里确实是有些乱套了。
张福财也无力管着,因为程筝的原因,张福财在报社里没有了什么威信,阿猫阿狗都能欺负他,报社的工作更是一言难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