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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2章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叶薰嘿然一笑说:“不会啊,就算最后我们没有在一起,我也已经拥有了很美好的回忆,我是个注重当下,结果其次的人。”

    “这么卑微地喜欢一个人,太可悲了。”祝黄萱如是想着。

    叶薰却是特别想得开,她说:“我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的,我只知道在这个时候,我想尽全力争取。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两种结果我都能接受,唯一不能接受的是后悔。

    得不到我不后悔,不争取我才后悔。

    如果我们终将在一起,靠的也不是运气,而是我的努力。像我这样的普通人,不得不比别人更努力啊,你说是吧?”

    祝黄萱知道大部分人都得靠努力,可是感情的事情,努力就有结果吗?

    叶薰收拾好东西,上床的时候说:“杜琨奇送你的发绳,你还是不戴啊?”

    祝黄萱实话实说:“跟我的审美不符,不想戴。”

    叶薰很是唏嘘地说:“有时候我是真的很羡慕你,总有男生不计回报地送礼物给你。

    不像我,裴炎唯一送我的‘礼物’,还是一份‘定金’。

    他要是送头绳给我,无所谓,真的,不管是什么颜色,什么款式,我全扎头上给他看!”

    祝黄萱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小姑娘,头上扎着五颜六色的橡皮筋,搭配得乱七八糟,头发扎得也不好,这种小姑娘,一般情况下,都有个扎头发手艺不咋地的妈。

    她忍不住笑了起来,语气却是冷漠的,她说:“没什么好羡慕的,又不是什么稀奇事。”

    叶薰狗腿地说:“对,我们国贸系系花从来不缺追求者,就是这么傲娇!”

    所以说,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

    祝黄萱一直是被追求的那一个,她绝对不会主动追求男生,所以完全无法站在“追求者”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不管是“追求”还是“讨好”,都不存在于她的字典里。

    所以她总觉得,叶薰付出得太多了,不值得,人间不值得!

    叶薰却是一眼看上裴炎以后,情窦初开了。

    两人相处到现在,不仅没有发现他的缺点,还觉得越发地喜欢了,喜欢到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只要在合法的范围内。

    …………

    裴炎生日那天,有邀请冯书雁,只是他拒绝了。

    理由是:“上次我跟程涵亮闹一场,引起你们系的众怒了不是,今晚上你们系的同学要去不少吧?我可不想在你的生日会上跟他们干起来,还是回避一下的好。”

    裴炎为难地说:“不会的。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怎么会为那么点小事计较。”

    冯书雁拍拍他的肩膀说:“恭喜你成年了,不过你还是不够了解成年人,大人计较起来的时候,那比孩子还小气。”

    说着冯书雁就把早就准备好的礼物给了裴炎:“一直没想好要送什么给你,那天听你说耳机弄丢了,我就买了副新的,给你,生日快乐。”

    裴炎是很喜欢实用型礼物的人,虽然他家的经济条件比大多数人都要好,但是他一直很节俭,又崇尚极简主义的理念,所以既不喜欢过度装饰,也不喜欢撑面子为主的奢侈品。

    男人之间的友情还是比较单纯的,冯书雁拒绝了,裴炎就没再劝,只说:“等我啊,晚上给你带好吃的回来。”

    虽然冯书雁说的借口还挺像那么回事儿的,其实那并不是他真正不去参加裴炎生日聚会的理由。

    等宿舍里的人都去聚会了以后,冯书雁换了一身运动服,一个人出去夜跑了。

    大学校园很大,但是越幽暗的地方,越容易撞到约会的情侣,所以他选择去灯火通明的足球场跑圈。

    有几人在场上踢球,所以一点都不冷清。

    他绕着跑道一圈又一圈地慢慢跑着,想了很多很多。

    人这一生总要学会跟自己相处,因为大部分的时间,还是要自己一个人度过的。

    若是不管开心还是难过都一定要找人述说,完全不能自我消化的话,跟这样的人做朋友也是蛮累的一件事。

    冯书雁跑出一身汗来,绕着跑道慢慢往石阶走。

    运动让人疲惫,疲惫利于安睡。

    前几日叶薰找他打听发带的事情,他就知道,她肯定是要给裴炎准备生日礼物。

    她喜欢裴炎,喜欢得明明白白,毫不掩饰,如此坦荡又炙热的追求方式,就算是在男生里,都是少见的,她的勇敢他望尘莫及。

    他发现人越是长大,越不会轻易说出真心话了,不会冲动地说喜欢谁,也不会轻易地说讨厌谁。

    大人谈感情,都像是有某种默契一般,先互相试探彼此的感觉,然后顺其自然地就在一起,很有仪式感地从表白开始的感情,好像越来越少了。

    第一次见到叶薰那天,她就清楚无比地说出“我喜欢裴炎这件事,请你们务必要当真”,在那一刻,冯书雁就记住她了,一个勇敢直接的女生。

    后来,她一人在校内网上舌战一群脑子不够清醒的宅腐,让他见识到她不仅勇敢,还很仗义。

    在裴炎面前,叶薰就是个“给点阳光就灿烂”的小粘人精,总给人一种她八辈子没见过帅哥的感觉,花痴得很明显。

    送旋转木马给她那天,冯书雁对她又产生了改观。

    本以为她会兴高采烈地收下礼物,结果她误以为礼物是他送的以后,就一点要收的意思都没有。

    他冯书雁不说好看得倾国倾城,至少也是个人见人爱的帅哥啊,怎么美男子送礼物给她,她还不高兴收哇?

    直到裴炎说那礼物他也有给一半的钱的时候,她才急忙收下,然后笑得一脸阳光灿烂。

    冯书雁是在那一刻明白了:“对学姐而言,这个世界上的男生分两种,裴炎和别人。”

    她在裴炎面前总是在耍宝,动不动就要表白一番,给人一种热情有余,过分喜剧,而智商不足的感觉。

    后来发现她英语四级已经过了,演讲比赛拿到冠军,还有能力带领一只菜鸟队伍杀入辩论赛的决赛,冯书雁才想明白,其实学姐不仅聪明伶俐学习优异,还很成熟睿智,是一个有头脑又有个性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