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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阿宝和小贝虽然有专人保护,但周围地动山摇的,人站都站不稳,哪又有人能顾上他们俩。

    “叭叽”一声,两个孩子就被地晃的摔在地上,幸好两条大狗奔过来,不但将两个孩子叼到了安全的地方,还一直紧紧的护在小主人面前,让小主人抱住自己,时不时还舔舔小主人脸上的泪花,以安慰小主人的情绪。

    等白仲到时,龙凤胎正和两只大狗滚成一团,不时还发生“呵呵”傻笑。

    事后查明,此次地动的震中在陇西郡郡内,咸阳这里不过是小小的余震波及而已。

    秦国有完善的救灾之法,到不需要白仲多言,她所能做的,只是根据后世的一些救灾法子,提供一些新鲜的点子而已。

    比如说,地震后的水不能直接喝要烧开;地震后的尸体要及时埋,做好防疫;地震后到处要撒石灰什么的。

    “媳妇真聪明!来!亲一个!”

    “啾!”

    嬴政在白仲脸上亲了一口。

    其实这次地震对于有完善救灾体制,以及刚灭了韩赵二国,有钱有粮的秦国来说并不算什么大事,唯一的麻烦就是秦灭六国之战要停上一年了。

    “唉!寡人的小猴砸!”嬴政摸了摸白仲平坦的小腹,语气有些忧伤的说道:“等灭了六国,一定让你给寡人生个花果山。”

    “花果山?你想当孙悟空呢?还是想翻天!”白仲拍开嬴政的手,翻了一个白眼说道。

    和心爱的大猴子一起生小猴砸,白仲到是没什么太大意见,但是……不代表她愿意当母猪啊,还生个花果山……我还生个动物园呢。

    “我是孙悟空,你就是如来佛。”嬴政抓住白仲的手,往自己脸上摸了摸,感动的说道:“媳妇真好!每次我遇到危险,都是媳妇第一个冲出来救我!”

    “呵呵……我也喜欢……来……我们玩个新游戏,叫沙漠风暴……”白仲搓了搓小手,兴致勃勃的开始脱嬴政的衣服。

    此时在燕国,好不容易,终于从秦国逃出来的燕丹和小蔓,正在燕丹的太子府里举办一次宴会。

    只是燕丹这次宴会所宴请的客人,并非燕国朝中的大臣,而是最近一段时间来,燕丹所收罗的门人,主要是剑客。

    “听说秦国发生了地动?”小蔓娇媚的笑着说道。

    身为太子宠姬的小蔓,穿着一身淡蓝色的深衣,头上梳着高髻,露出雪白修长的脖颈,坐在那里显得极为美好而安静。

    “没错!”燕丹点点头,开口说道:“据探子回报,不但陇西发生了地动,甚至咸阳宫也多处有所波及,坏了不少房子。”

    “喔?是吗?真是报应!”小蔓喝了一口酒,红唇浅笑,说出来的话却是冰冷无情,“只可惜嬴政那个暴君没有死!”

    “你说的没错,那的确是报应。探子说,那天正好是赵国女眷进宫的日子,当时……哎……秦宫里不是有个赵国公主吗?”燕丹看着小蔓问道。

    “我认识婷公主的时候,她还不是公主,只是公主之女……我被卖入她家为奴,侥幸的成为了婷公主的婢女……婷公主待人非常好……这次赵国女眷之中,也有不少是婷公主的至亲。”回忆起往事,小蔓感慨一句道:“婷公主这一回,不知道该有多伤心。”

    “不说这些伤心事,你看这下面的人,哪一个能成大事?”燕丹指着下方正在饮宴欢乐的宾客们,小声的问道。

    “我看……我看他们哪一个都成了不大事……”小蔓媚眼如丝,眼神随意的在下方一扫,漫不经心的说道:“连人都没有杀过,岂可成大事?”

    “那可未必,你看那叫个‘秦舞阳’的,可是十三岁就敢杀人了。”燕丹指着左下方一名相貌堂堂的汉子说道。

    “据我所知,秦舞阳乃是秦开之孙,秦开乃是燕国著名的大将,身为他的孙子,杀个把人又算什么?无非是仗势欺人而已,算不得英雄人物。”小蔓不屑的说道:“我看啊,他别坏事就好了。”

    “那你觉得,什么样的人物比较好?”燕丹摸着下巴新长出来的胡须,开口说道。

    “这个人……武功不需要太高,但必须要有胆识……下手要稳要狠……”小蔓柔声说出自己理想中的人物,“须知,我们是找刺客,而非是找剑客……刺客杀人,未必要武功多好,有时候一弱女子也能成事。”

    “哎……可惜嬴政不好女色。”燕丹感慨一句道。

    “是啊,他不好女色……若是好……”小蔓反手从发髻上抽出一根发钗,金色的发钗一头尖锐的可怕,若是刺在人的要害上,若是又淬上巨毒。

    “哎!可惜了……”

    ☆、1716.16第二更么么哒

    不好女色的嬴政,最近跟着自家媳妇研究了几个新姿势,又研究了一些新玩法,大大的接受了一把二十一世纪先进性文化教育,每天都兴致勃勃,开心得不得了。

    不和媳妇滚的时候,就去和两个熊孩子玩游戏。

    嬴政特别喜欢玩捉迷藏,他当鬼抓两个熊孩子,每次都是一抓一个准。

    当嬴政再一次将躲在假山里的小贝抱出来时,小贝忍不住开口问道:“父王,为什么不管我躲在哪里,你都能抓到?”

    “呵呵……因为小贝是父王最爱的乖女儿啊,我们父女之间有心灵感应,所以父王才知道啊……”嬴政说着,抱着小贝亲了一口。

    而坐在走廊上,一边习大字,一边全程目睹此场景的阿宝,则呵呵一笑表示,“蠢妹妹,你能把自己藏起来,但你没办法把你的狗藏起来啊。”

    阿宝身边的大狗立刻点了点头,表示没有错。

    当然吾家阿宝主人爬树的时候,也是全靠本狗,那群愚蠢的人类,才能在最短的时间,搞清楚吾家阿宝主人爬得是哪棵树。

    但是……

    大狗“啪”的伸出爪子,按在阿宝的衣襟上,往回一扯。

    偷偷放下笔,正准备去嗨一下的阿宝,再次被大狗拽回案前。

    女主人说,没有写完三页大字不准出去玩喔,阿宝小主人。

    总而言之,嬴政一家人在咸阳宫是过得很快乐,春赏樱花、夏日泛舟、秋登高山、冬……大冬天的,不好好待在被窝里滚床单,搞个蛋蛋啊。

    就在一家人过得开开心心的时候,白仲听说荆轲来了。

    “以我女人的直觉,这妥妥是个刺客。”白仲指着燕国派使求和的公文,开口说道。

    嬴政抬起头看了白仲一眼,也没问为什么白仲会觉得这是个刺客,媳妇都上“女人的直觉”这个大招了,懂事的汉子就知道应该不要再多说了——小心被问得恼羞成怒的媳妇动手让你晚上不开心。

    “刺客也好,我本来想借着燕丹逃回去的借口,向燕国派兵,结果燕国来求和这一招……要不是燕丹人太蠢,派了个刺客来,我真找不到借口向燕国出兵……”嬴政说着,命黑冰台去打探这个叫“荆轲”的人。

    “其实……若是荆轲的话……我到是认识一个叫‘荆轲’的人……”白仲小心翼翼整齐着措词。

    白仲当然不担心嬴政会因为她认识“荆轲”而怀疑他,只是担心他会吃醋而已。

    “那个时候我去进攻卫国……有个少年剑法就特别好……我记得当时他的名字就是‘荆轲’……我见他人还那么年轻,心一软就放他走了……”

    “寡人看……除了年轻之外,荆轲长得也应该不错吧?”

    “阿政,你想到哪里去了?媳妇我真得只是惜才而已……”

    白仲赖在嬴政怀里摇啊摇的说道。

    上面这句话,当然是假话。

    那个时候,白仲根本没想过历史会有这么大幅度的调整,放走荆轲的时候也只是想着,不管有没有荆轲这人,燕丹找刺客这件事是妥妥存在的,与其让燕丹找一个犀利牛逼的刺客,还不如找荆轲这种水货呢。

    荆轲的武技实际上也就是后世吹出来的,他去挑战盖聂,结果盖聂就瞪了他一眼,他就跑了;后来刺杀嬴政,拿着把刀追杀一个穿大礼服的人,屡刺不中就算了,结果嬴政一拔出剑来,荆轲就玩完了。

    就这水平,还当刺客。

    就是因为担心燕丹找个更厉害的刺客,白仲放跑了荆轲。

    结果事隔多年,白仲都快忘记这件事了,荆轲竟然又出现了,本来……白仲还以为,时间点提前这么多,燕丹应该不会再碰见荆轲了。

    没得破,除了赌咒发誓自己绝对对荆轲没意思,还被嬴政强行拉着滚了很多不想滚的东西,包括野外求生……mlg蛋蛋的,大冬天在梅花林里玩野外求生,雪地上铺了个黑色披风,旁边点了一团小火,天上还下着小雪什么的。

    白雪红梅之下,两个长相身材都不错的男女在滚雪地,认真想一想,意境还是是极为美好的,要是拍成照片可以去参赛了,但是实际操作就知道……

    好冷啊!冷死本侯了!

    白仲冷得直往嬴政怀里钻,光滑滑的身体卖力的在嬴政身上摩擦着。

    别误会,摩擦才会发热好嘛!

    嬴政便宜占够,表示寡人心情好极了。

    同时,嬴政关于荆轲的调查也出来了。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惹。

    根据调查报告显示,荆轲一开始是不搭理燕丹的,他只想和他的小伙伴高渐离玩耍,是燕丹死缠着人家,非要荆轲去给嬴政千里送,荆轲就不愿意给嬴政千里送。

    本来故事到这里就僵持了,燕丹的宠妾小蔓横空出世,她把荆轲泡了。

    “仇恨的力量果然大,竟然让小蔓干出这种事,不过……荆高这么萌这么有爱的cp,就这么被她拆了,这个女人真是了不起!”

    嬴政默默的扭头看向白仲,为什么媳妇说的话,每一个字寡人都听得懂,但合在一起,寡人就完全不明白她的意思了呢?

    认真想想,嬴政觉得如果自己问了,肯定会得到一个影响心灵纯洁度的答案,为了自己的纯洁与高贵,嬴政决定不问。

    “你说,我应该怎么对付这个叫‘荆轲’的家伙?”嬴政皱着眉头,有些苦恼的说道。

    白仲瞄了嬴政一眼,直接开口说道:“说句实在话,我不赞成你去以身犯险。”

    “可是攻打燕国……”

    “亲爱的,你是我和孩子唯一的依靠……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你若出点什么事,我和孩子还不被人生吞活剥了啊?”

    白仲往嬴政怀里一钻,声音特别娇媚的说道。

    “就算不为了我,也要为了阿宝和小贝……你出了事……人家也不会活了……呜呜呜……”

    “好好好!别哭别哭!”嬴政看着趴在自己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白仲,手忙脚乱的安慰道。

    白仲平常多坚强的一个姑娘啊,自信爽朗又大方明艳,受了委屈也都自己默默忍着,从来不跟人说(以上是嬴政自以为),嬴政何曾看过她哭得这么惨。

    因此白仲这一哭,嬴政当时心就碎了。

    “你别哭……你别哭……我不冒险……我不冒险……”嬴政拍着白仲的后背,柔声说道:“为了你和孩子们,我一定好好爱护自己的身体。”

    白仲哭过一场之后,最后白仲还是同意嬴政去见荆轲,但是白仲的要求是,他要带剑上殿保护大王……不带剑也行,我可以以身给你挡剑。

    这一番话说下来,又将嬴政感动的乱七八糟,深深觉得媳妇真是一个贤良淑德的好女人,有妻如此夫复何求,全然忘了以自家媳妇的武力值,一只手就能按死荆轲。

    好吧,荆轲刺秦王,两条毛腿肩上扛。

    虽然荆轲不义,但嬴政还是颇为欢喜的,为了打造自己小白花的形象,表示自己是无害的,完全是燕丹那个小婊砸想害寡人,寡人是迫不得已才灭燕的,嬴政在章台宫中以九宾之礼接见了荆轲。

    正使荆轲,副使就是那个小蔓很不看好的秦舞阳。

    秦舞阳一上殿,脸上就开始往外冒汗珠;当群臣开始跪拜嬴政之时,秦舞阳更是干脆吓趴在地上,身体一动也不能动。

    “正使,副使怎么了?”嬴政看着那个叫“秦舞阳”的家伙,深深为自己老朋友的眼光默了一个哀,找一个这样的家伙来刺杀寡人,果然燕国不亡没有天理。

    大秦必胜,大秦棒棒哒,寡人才是天命所归的君王。

    “乡下人,没什么见识,不知道你们城里人这么会玩,所以吓坏了……”荆轲怪叫一声说道。

    荆轲的长相和嬴政想像的小鲜肉差异的有点远,年纪虽然轻却长了一把胡子,光是这把胡子,就注定他没资料成为自己的情敌——我媳妇不喜欢长胡子的男人。

    荆轲的模样也不像是一个正常人类,反而是一副小丑怪样,说话怪声怪腔还一口不知道哪个地方的土话。

    这是在扮小丑,迷惑寡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