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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节
    苏慕歌微微躬身:“请问家主在么,我们是来投亲的。”

    ☆、第66章 催发灵草

    江家花厅。

    江家家主江和正听完苏慕歌自报家门,一张脸在数息之间,展露出无数表情。门外挤了十几名少年,三三两两凑成一堆,正朝内探着脑袋,对着两人指指点点。

    苏慕歌觉得自己并不像认祖归宗来的,更像动物园里的猴子。

    “你是说,你们的父亲叫做江墨白?”

    “是。”

    “当初江家遭逢大难,我因同你婶娘前往南山采摘药材,才幸免于难。”江和正闭了闭目,良久,疑惑道,“那时你不过一岁,你弟弟出生不满三天,是如何逃过这一劫的?”

    “具体情况我也不知。”

    来时路上,苏慕歌早已想好全套说辞,拱手道,“当时师父正好路过,见我姐弟未死,便顺手将我二人救了出来。他老人家以为我江氏一族已灭,便带我们离开。直到日前,师父大限将至,始告诉我二人真相。我们此番归故里,本为祭拜先祖,岂料竟得知族中尚有亲人在……”

    这番说辞合情合理,并无漏洞,但江和正仍旧不敢置信。他盯着姐弟二人看了又看,最后目光停留在程天养身上,沉吟道:“恩,这小子的眉眼,同六哥确有几分相似。”

    言下之意,是苏慕歌这幅相貌,完全不像江家族人。

    实在是太漂亮了,漂亮的有些扎眼。

    这般漂亮的容貌,若没有强大的家族作为依仗,在北麓这片地方,怕是不妙。

    苏慕歌心里也很无奈,这具身体本不是自己的,倘若长的像江家人,那才真是有鬼了。

    “来人,拿血石。”

    江和正思量罢,吩咐左右一声。不稍片刻,便有人捧着一块红色石头进入花厅,停在两姐弟面前。苏慕歌皱起眉,知道这是要滴血认亲的节奏。她顶着别人的躯壳,这亲是没法认了,便先拽着程天养的胳膊,取下簪子在他食指尖猛地一戳。

    程天养冷不丁疼的一叫唤,只见鲜血滴入血石,血石散发出微微红光。

    她再装模作样的扎破自己的手,血石光芒依旧。

    程天养惊讶,指着苏慕歌:“姐,你怎么……”

    苏慕歌横他一眼:再敢说话!

    江家现如今并没有高阶修士,江和正的修为不过筑基初期,在他面前玩儿些小手段,对于苏慕歌而言,并不困难。她这一路都是压着修为来的,在江和正眼中,不过区区练气四层。

    同时,苏慕歌将程天养的修为,也压制在练气五层。

    因为她暂时不想露出他们的真实修为。

    一旦露出,恐怕就得轮到江和正来报自己大腿。

    不是她心思多,亲情淡漠,江和正虽是自己的亲叔叔,但为人如何,谁也不知道。必要的观察和防备心还是得有的,若不然,她真不放心将程天养留下。

    她就这一个失而复得的亲弟弟,一步也输不起。

    “果然是我江家子孙!”

    事实胜于雄辩,江和正一拍座椅,面上现出狂喜之态,“哈哈哈,没想到六哥的一双儿女,竟还活在这个世间!”说完朝门外招招手,“你们几个,快来见过堂姐堂兄!”

    门外的十几名少年推推搡搡,最后一窝蜂涌了进来,围着两人好奇的问东问西。

    簇拥着他们走到后院,又七嘴八舌的说了会儿话。

    关上房门,这世界才算清净了。

    “苏姐姐,你这位七叔父,究竟生了多少孩子啊?”雷婷抹了一把头上的汗,颇有些咋舌,“我数了数,这都十六个了,听说还有一些儿女没来。”

    “也难为他了,许是为了家族开枝散叶。”银霄咂咂嘴,“你没听其中一个说,才十五岁,就已经准备娶媳妇了。”

    “这不是养孩子,这是养种马吧?”

    “姐,我不要留下!”程天养豁的起身,吞了口唾沫,“我不要当种马!”

    “坐下!”苏慕歌再横他一眼,厉声道,“你能不能长点脑子,终日听风就是雨!”

    程天养被唬的一个激灵,委屈的坐下来。

    这里同他自小长大的程氏家族,绝对是天壤之别,没有依傍也就算了,日后恐怕连修炼资源都不多。这位七叔自己都有一大堆孩子,哪里还会照顾着他?

    没有修炼资源,他怎么筑基?

    难道只能当种马,为家族传宗接代吗?

    这一辈子,还不全毁啦?

    姐姐分明就是将他朝火坑里推嘛!

    越想越委屈,程天养嘟囔道:“好吧,反正姐你已经筑基了,又有一大堆宝物傍身,我日后过的怎么样,也跟你没关系,早点将我这个包袱甩掉,你就可以逍遥自在了。”

    银霄听的一愣:“你这熊孩子真不懂事,你姐还不是……”

    “既然知道自己是我的包袱,你怎么不早点死掉?”苏慕歌打断银霄的话,从乾坤袋里祭出宵练,朝桌面上一扔,“赶紧去死,别碍我眼。”

    程天养微微一怔,憋着嘴一咬牙,出门去了。

    银霄无语:“慕歌,你就不能好好说话。”

    “从仙君大人身上,我算是看明白了,有些人天生自私,再怎么对他掏心掏肺,也是不会领情的,何必说那些废话。”苏慕歌端起茶盏,轻轻缀了口茶,垂着眼睫道,“况且我也不指望他同我亲近,他真有本事照顾好自己,我就烧高香了。”

    有时候别太亲近,冷漠一些,对于他的修行,反而是好的。

    一旦亲昵,不自然便会产生依赖感。

    起初她对裴翊,便是如此。

    后来裴翊以为她独立了,实则不然,她只是依赖上了痕。

    在这条问仙路上,可有朋友扶持,可有道侣相伴,但在心态上,任何时候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这便是师叔说的,欲修仙,必修身,而修身,其实就是修心。

    心态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所以当年师叔哪怕成了废人,气场依旧强大到让人无法忽视。

    “你说谁自私?”紫琰盘膝坐在榻上,一记冷眼杀过来,“别拿着你那不成器的弟弟同我比,本君恩怨分明,若有个姐姐也似你这般悉心待我,我岂会不知感恩?”

    “呵呵呵,你父亲对你也不差吧?”

    “是不差,只可惜,晚了。”

    紫琰顿了顿,没有说下去。冷嗤一笑,再度闭上眼睛。

    苏慕歌也没工夫同他抬杠,她现在全部心思,都在家族身上。

    根据裴翊调查的结果,她们江家是以丹药起家的,在碧落城也算小有名气,因为子孙身怀木火系灵根的比较多。在江家的历史上,甚至出现过几个单木灵根的修士,成为当世较为瞩目的高品阶丹药师。

    而她的父亲江墨白,就是一位单木灵根修士。

    原本前途无量,只可惜尚未结丹,便死于程不灭之手。

    正是因为知道这些,苏慕歌完全可以理解江和正牟足了劲儿生孩子的原因。开枝散叶倒还是其次,最重要的,恐怕还是想要多生几个偏向火木灵根的孩子,以继承江家的丹药生意。

    毕竟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才能保证修士的修炼物资。

    保证足够的修炼物资,才能更多更好的培养苗子。

    过去的修仙界,只要家族培养出一位金丹老祖,那就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现如今的修仙界,因为丹药、法宝的多而泛滥,整体修仙水平提高的非常快。已经不是出一位老祖,就能安保全族辉煌的时代了。

    *****

    接下来的一个月,苏慕歌便在江家住下。

    对江家现如今的形势,也有了一个大致了解。

    过去的江家财大势大,在碧落有江半城之称。灭族之后,只剩下江和正一个,虽是个筑基修为,炼丹也小有所成,但想再续从前的辉煌,几乎是不可能了。

    因此现在只能依靠他炼制丹药,拿去铺子寄卖,来维系家族的开支。

    再说江和正为人还算正直,心胸也极为坦荡,这一点令苏慕歌十分满意。只是家里七八个婶娘让她有些烦躁,这些女人看他们姐弟的目光,就像一群护犊子的狼。

    苏慕歌可以理解,本来就不多的资源,再分给两个空降部队,换她她也不高兴。

    但其中一位婶娘的态度,就颇有些耐人寻味了。

    这位婶娘是江和正的四夫人,名叫沈燕雨,每天送水送丹,没事儿便拉着她闲话家常,搞的就像她亲娘一样体贴入微。这不,一大早的,就巴巴赶来拉着苏慕歌,非要前往坊市为她采买衣物。

    苏慕歌心里觉着怪,也觉着烦,可伸手不打笑脸人。

    但在法衣铺子里一连试了十几套之后,苏慕歌隐隐有些火了。年轻的时候她也爱美,但现如今,她已经顶着五百多岁的高龄,早就过了注重皮相的年纪。

    而且这女人不知打的什么主意,根本是在借故拖延时间。

    “就这一套吧。”苏慕歌不胜其烦,懒得再猜她的动机。

    “这一套是不是有些太……”

    沈燕雨话没说完,苏慕歌冷不丁瞥她一眼,一瞬之内令她胆战心惊。她只能点点头,“慕歌生的美,穿什么都好看呢。”

    沈燕雨磨磨蹭蹭的付了帐,两人一起出门的时候,正好两名男修士大步进门。

    沈燕雨不知怎么就撞上了其中一人。

    “没长眼?!”

    那男修士不由分说就举起巴掌,手腕却被苏慕歌扼住。怔了怔,完全动弹不得,他一愣,怒气冲天的扬起另一只手。结果一抬头,却瞧见一张娇俏小脸,明艳艳的,生生晃了他的眼。那一巴掌,是怎么都落不下去了,只剩下一对儿眸子,直勾勾盯住苏慕歌。

    苏慕歌嫌恶的松了手。

    这男修士练气圆满修为,相貌生的还算俊朗,只是眼下青黑,一看就是丹毒积聚太多所致,可想而知,这一身修为全都是丹药强堆起来的。

    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好像明白了什么,看来沈燕雨强拉她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这一撞。

    苏慕歌皱了皱眉,错开他们出了门。

    一回到江家府邸,她直接去找江和正,将先前发生之事细细一说。江和正起初听的莫名其妙,待苏慕歌描述过那男修士相貌之后,登时铁青着脸。

    沈燕雨后脚才进门,见这架势便被吓了一跳。

    “贱人,这种事情你都做的出来!”江和正抽出一条灵鞭,一鞭子抽过去,便抽的沈燕雨皮开肉绽,“我六哥只这一个女儿,你竟……你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