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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9章,像宁少辰的男人
    “自己注意身体。”老爷子颇显无奈的叹了口气,转身离开,背影看着很是落寞。

    接着,刚刚站在那的小叔,也不见了。

    她松了口气,舔了舔有些油腻的嘴唇,从门后挪了出来。

    手里还拿着一块啃了一半的鸡肉。

    “作业写完了?”

    身后突若其来的声音,吓得胡涂手里的鸡掉在了地上。

    她木讷的转身,

    “小……小叔。”她有些磕巴的出声。

    男人看了她一眼,修长的手臂一伸,从桌上抽了张纸巾递给她,

    “二嫂让我给你辅导作业,我正好今天有点时间。”

    胡涂受宠若惊地接过他手里的纸巾,动作缓慢地擦着嘴上的油渍,皱眉,心里腹诽,要不要这么积极?

    “好,谢谢小叔。”她低头,小声道谢着。

    宁谦绕过她,往二楼走,“我在书房等你,不懂的,你拿上来。”

    胡涂第一次进宁谦的书房,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她原以为,学霸,天才的书房应该是铺天盖地的书,可其实,什么都没有,除了极简的布置外,只有书桌上,有一叠类似文件的东西。

    宁谦站在窗户旁,在接电话,听到响声,指了指书桌,示意她等等。

    他说着很好听的英文,可是胡涂却一个词都听不懂,这一刻,她都怀疑,她学了多年的英语,难道是门假英语?

    看着他的侧脸,胡涂脑子里闪了句诗: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倾国倾城貌,惊为天下人!

    虽是形容女人的貌美,可是,此刻,她觉得用来形容这小叔,也不为过。

    这几年,她从不敢正面看这个小叔,所以,在她心里,一直以为堂哥宁少辰,是世上最好看的男人,原来,也有可以和堂哥媲美的男人。

    同样那么优秀,那么帅气。

    却也同样,让人不颤而粟,生人勿近。

    男人突然转身,正好对上了胡涂欣赏的目光,她忙低下头,有些尴尬,“小叔……”

    男人嗯了声,修长的手指,一个翻转,将手机随意放在了手侧的长方形桌上。

    那么简单的一个动作,出自他手,却是那么赏心悦目。

    胡涂低垂的视线,紧锁着他那双手,有些难以移开。

    宁谦走过来,看着她怀里抱着的一大叠书,眉稍轻挑,“这是什么?”

    “你说不懂的,让我都拿上来。”胡涂说完,咬着下嘴唇,不敢看宁谦的反应。

    可她没说错,她都不懂,她现在在班上,虽算不上倒数,但,也差不了多少。

    所以,她才惊叹,母亲是怎么敢把她和c大联系在一起?

    她以为宁谦会嘲讽她,或者干脆不教她了。

    可是,意外的是,他却从她怀里接过那一叠的书,放在书桌上。

    修长好看的手指,穿梭在书本之间,一本,两本……直到翻看完。

    胡涂的脸,随着他翻书的速度,一点一点烫了起来,直到红透。

    “先坐下!”

    终于,他出声了。

    “哦!”她忐忑的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

    “先从哪本开始?”

    “啊?”原以为,他会和父亲或者哥哥宁殇一样,恨其不强,怒之不争的。

    至少,会出言打击几句。

    毕竟,作为宁家的孩子,她这样的学习,真是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不止是拖后腿了。

    “从哪本开始?”他看着她,以为她没听清,重复的问道。

    “这……这本吧?”

    胡涂脸色微窘,手忙脚乱地抽出语文作业,这算是她几科里稍微能见得了人的了,只是作文,她比较头疼点。

    而且,她承认,她也有点故意的,她就不相信,it,理科强大的宁谦,还能对文科也能搞得定。

    可后来的后来,她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天才,就是无所不才。

    三个小时后……

    “划线部分,全部背下来,折叠的位置,各抄写三遍,还有,这圈出来的,重新做,不懂的,看铅笔的标注。”

    他声音很好听,哪怕语气并不太好,可是胡涂觉得还是很悦耳。

    说完,便见他起身,抄起身后椅背上的外套,披在身上,就往外走。

    胡涂刚偷偷地松了口气,背后传来了句,“初三下午,我会回来检查。”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胡涂嘴角微微抽搐,顿感前路漫漫。

    不过,她还是老老实实的把宁谦说的,都执行了,从早到晚,除了吃饭时间,睡觉时间,她就没干过别的。

    走访亲戚回来的宁殇,见她突然这么认真,将脖子上的毛巾扔到她面前的桌上,调侃道:“这么认真,想上c大?”

    胡涂转头看了他一眼,见他光着膀子,穿着个大花裤衩,皱眉,“哥,你……你怎么又这么穿?”

    宁殇楞了下,走到她面前,一跃而起,坐上了她的书桌,做了个极销魂的动作,“别迷恋哥,哥只一个传说。”

    胡涂瞥了他一眼,真不知道,c大高冷校草,他是怎么评上的。

    起身,去了隔壁房间,将他的睡衣睡裤拿过来,塞他手里,

    “赶紧穿上吧,一会儿妈看到了,又要骂你了。”

    记得,上次,宁殇这样的形象从她房间出去,她第一次见到母亲那般生气。

    宁殇看着怀里的睡衣,倒没再贫嘴,穿了衣服,俯身看她的作业,却是脸色凝重了几分,

    “这是宁谦的字?”

    胡涂点头,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宁谦的字很好看,胸中翻锦绣,笔下走龙蛇。

    可惜用来写她的作业,看着就有几分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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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下,作者不是没有能力,把一个故意写得很长很长,只是,一个故事,觉得圆满了就好。

    不愿意太多的东拉西扯。

    而每个故事之间,都有联系,所以,一本书里,会出现多个男女主,多个故事。

    这点上,请手机前的你,非喜,勿喷哦!

    能看到这的,相信都是真爱,万分感激!感恩一路相伴。

    宁谦,还没塑造,就让作都砰然心动的一个人物,相信我,看下去,你一定会喜欢。

    再次感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