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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二次见到黎家瑜,是半年后,在本港名流霍超仪的生日私人Pa。

    老麦不知从哪弄到请柬,上头竟写着我的英文名烫金字,叫我吃惊不小。老麦得意洋洋,命我需盛装赴宴,力挫群芳,若是能教哪家豪门公子看上,便是锦上添花,再好不过。

    老麦的无边神力总教我有些吃不消。可她总有办法,教我乖乖脚蹬九公分高跟鞋,攥着Ferragamo还是别的什么晚宴包,跑到一群陌生人中间发呆。

    老麦觉得我应该胸怀大志,重振麦家震天雄风。第一步,是要钓到豪门公子的。我瞅瞅自己B-cup的本钱,觉得老麦的宏图伟业若是执行起来,着实有些困难。每每想到老麦的理想注定照不进现实,我总是不忍心打击这个事业好容易才起步的女人,便违背本心,遂了她意欲一统江湖的梦想。我安慰自己,大约老麦结了婚,便没工夫一统江湖了。

    所以,为了老麦的好心情,此刻我倚在一棵无比枝繁叶茂的梧桐树下,远离喧嚣人群,发着抖,像本港任何一个瘪叁一样,瑟缩地点上一支烟,舒爽地吸了一口。

    烟是个打发时间的好东西。尤其在这种我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的地方。若是有油头粉面的小哥过来搭讪,保持沉默,面带微笑,对准他厚厚的粉脸,轻轻吐一口烟圈,便是最好回答。

    我一手夹着烟,从晚宴包里掏出老麦拿来给我镇场子的陀飞轮瞄了一眼,再吸半包烟,差不多就能打道回府了。

    我埋头继续悠闲地吐烟圈。

    “Hey,借个火。”

    一把低沉的女声。

    我抬起头,望见黎家瑜精致的正淡淡微笑的脸。

    容我心跳半分钟,只因她的每次出场都似王家卫出品,加一层滤镜晕染,寸寸光影都随她流转,明灭生息。

    今日她妆容恰到好处,上身是蜂蜜色缎面翻领晚宴西装,中调灰紧身牛仔裤配扣环装饰机车靴,领尖扣衬衫的金扣扣到第一枚,禁欲气息极浓,作十足中性打扮。

    我将尚未燃尽的烟头抵上她的,几秒钟后,她背倚我身旁,右手插进牛仔裤口袋,懒懒倾吐烟圈,道:“出去逛逛?”

    丝柏的冷香混杂烟雾,深深浅浅萦绕在我鼻端,我望见头顶蓊郁繁盛的梧桐,枝桠开出层层迭迭的鸢尾花,冥火一般蔓延到天际。

    我站直身体,狠狠吸了一口烟,伸出满是汗渍的右手,摸摸空空如也的肚子,道:“容我填饱肚子,好有力气与你畅谈人生理想。”

    黎家瑜愣了一下,很快便露出你很搞的表情。她耸耸肩:“无妨,我陪你。”

    老麦教育我,淑女不可以放声大笑露出后槽牙,不可以开怀畅饮醉后耍酒疯,不可以拼命吃喝饿死鬼投胎,总之成为一名优秀的淑女,是要一生与女性本心作斗争的。

    我抗议道,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旁的女生若想成为淑女,只需对本性略加修饰即可,我却是要重新做人的。好比本港风靡的整容手术,底子好的小美女垫个鼻梁,打个针,便可对外宣传小李嘉欣了,我却是要做足全套换张脸,方可让老麦含泪振臂叫卖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老麦平生最爱读物便是《Gone  with  the  Wind》,我始终无法理解她对高壮黑船长的满腔春情究竟源于何处,但是老麦一直拿斯嘉丽作为我人生的向导。她认为一个女人在经历两次婚姻后,还能钓到英俊多金口才好的高壮黑船长,就凭这一点,就足以成为千万女性的人生向导,生命之光!

    所以在这场豪门生日Pa开始前的叁个小时内,老麦责令我吃掉两份鸡扒饭,在我哀求的眼神中,她总算放弃逼我咽下第叁份的打算。我十分理解老麦的苦心,她是个好姑妈,一直不遗余力地试图将我打造成豪门千金的形象,可是我总是隐约暴露无胸无脑的小太妹气质,着实让她伤心。

    比如现在,我发现抽烟让我的胃部较往常蠕动得更为开心,我觉得有些饿了。若不是黎家瑜在旁,我是断不会在豪门宴会即将圆满结束之时,跑过去海吃胡喝献丑的。但是我想和黎家瑜多呆一会儿,如果肚子不争气地唱空城计,她一定会说走吧我们去吃点东西,这是我万万不愿见到的。虽然我的Ferragamo晚宴包里有老麦的陀飞轮,但是作为贫穷的叁线小明星,这些是老麦咬牙给我置办的行头,是要镇场子的,若是教老麦知道我当掉它们,请黎家瑜共进晚餐,老麦一定会叫我晚上到铜锣湾卖艺卖笑或者卖身给她赚回来。

    除此之外就是我的叁千港币了。其实若是和旁人一道共进晚餐,手攥叁千港币,我一定是底气十足的,我会拍着对方的肩姿态傲然地说:走,姐买单。可是老麦告诉我,黎家瑜身家不菲,祖上世代经商,本人原在纽约念设计,入行本是玩票性质,却阴差阳错误打误撞成了一代歌神。由此可见成为歌神原本不一定要发奋唱歌,正如经济学家原本不一定是搞经济的。

    总之,面对黎家瑜这样的富豪,兜里只有叁千港币,若是请晚饭的话,着实算是囊中羞涩了。

    当然,黎家瑜作为一名富豪,在面对我这样的贫困人士时,也是可能善心发作良心不忍的。她可能会豪爽地递给服务生一张金卡,让夜色更加迷人。可是我又想到,黎家瑜作为一代歌神,想必俗务缠身,她可能会在品尝完前菜后,接到一个电话,然后皱着她价值不菲的脸,对我说:抱歉语晴,Conny有急事找。

    慌乱中黎家瑜可能会没空掏出她的金卡,结局依旧是我当掉了老麦的陀飞轮。

    所以我不得不暂时将老麦苦口婆心的威胁放到一边,在黎家瑜的陪同下,跑到堆满甜品的长桌边,海吃胡喝扫荡了一番。

    我声情并茂的吃相似乎感染了黎家瑜,她捻起一块马卡龙,道:“有那么好吃吗?”

    我抬头道:“我胃口比较好。”

    黎家瑜似笑非笑,勾起一边唇角,俯身在我耳边轻轻道:“你的胃口,的确非常好。”

    她总是知道如何演绎最惑人微笑。不露齿,不出声,弧度刚刚好,教人神魂颠倒的笑容,妖精一样。

    我觉得脸上有些发烫,一瞬间,脸颊却猝不及防地感受到一片凉意。

    ——黎家瑜的左手,夹杂马卡龙腻人的甜香余味,竟贴在我的右边脸庞。

    她凑近问道:“咦?脸红了?”

    我狼狈地侧过脸,逃离她凉凉的掌心,支吾道:“才没有。”

    嘴里晕开提拉米苏的奶香,我却觉得不是滋味。

    黎家瑜轻笑一声,牵起我的右手,道:“走吧,到山顶看日落。”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发现,黎家瑜生了薄茧的指尖碰到我的掌背——她竟然带着我十指紧扣。

    我觉得有些别扭,右手微微挣扎一番,不想却教她扣得更用力。

    “别想歪了,语晴。我们是纯洁的friendship。”

    黎家瑜笑着摇摇头,似是无奈道。

    我再也找不出借口挣扎,只得和她十指紧扣,大摇大摆朝山顶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