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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节
    两人靠得这样近,近到间不容发,姜雍容清楚他已经到了危险的边缘。

    若他的定力当真崩塌,她在他手下可没有半点反抗之力,她极力稳住呼吸,力图帮他把理智找回来:“风长天,你找到北狄王庭了吗?”

    风长天眸子里的火焰呼之欲出,理智逃逸在外,显然不想回答这种问题。

    “北狄王庭乃此战关键所在!”姜雍容抓住了他的衣襟,道,“大央帝王历代以来的北伐俱告失败,一是因为北狄确实是兵强马壮,二便是始终找不到王庭的具体所在,无法将之一网打尽!北狄太大了,若是找不到王庭,我们的战士只能一直在荒漠里白白浪费性命!”

    她说到这里,厉声道,“风长天,你不会是跟丢了那个白袍人,没找到王庭吧?!”

    “爷亲自出马,还能跟丢?”

    风长天吐出一长气,抬手在姜雍容脑袋上敲了一记,“雍容啊雍容,你可真是狠心。”

    虽是恼她煞风景,但这一下依然不舍得用力,指节碰到发丝湿漉漉的,就自动收了力道,接过她手里的布巾,让她在妆镜前坐下,开始给她擦头发。

    一面擦,一面道:“比我走的时候长了些啊。”

    姜雍容听他的声音已经平静下来,也松了一口气。

    一旦开战,风长天的战力是大央的王牌,绝对不容有失。

    也是松下这口气之后,方才被他拥住深吻的迷眩滋味才泛上心头,她的头垂的有点低,耳根微微发烫。

    她简直有几分佩服自己的定力,在这样的时刻,还能保有几分理智。

    明明,当时整个人险些都化了在他的怀中,融在了他的唇间。

    “老穆下手有点重,那小子逃回大漠之后发了一场高烧,爷只好趁他昏迷的时候把他扔到附近牧民的帐篷外头,等他养好病,就耽搁了一阵子,所以这时候才回来。”

    风长天道,“你知不知道那小子是什么人?”

    “什么人?”

    “他是北狄王阿什哈第三个儿子阿都。”风长天说着,摇了摇头,“据说北狄王相当疼爱这个小儿子,若是绑了他问北狄王要赎金,可真能大发一笔。”

    姜雍容在镜子里望着他:“后悔了?”

    “嘿嘿,爷又一想,等爷把整个北狄王庭打下来,那还不是什么都有了?哈哈,那才是大买卖!”

    姜雍容微微笑,头发擦得差不多了,她起身走到床前,从床头取出一只巴掌大的镏金小酒壶。

    然后就用茶杯当酒杯,斟了两杯,一杯奉给风长天,一杯自己端起来,“风兄一路辛苦,有劳了。”

    风长天又惊又喜。

    一者是这酒壶十分眼熟,正是他当初在宫里贴身用过的那只。他永远都会记得,他那一次灌醉姜雍容,用的就是它。

    二者,姜雍容居然从天虎山把它翻了出来,还放在床头!

    床头啊!!!!!

    每天睡前看到的是它,醒来看到的也是它!

    呜呜呜雍容一定是很想他,所以才找到他的东西,放在枕边,睹物思人!

    这一点让他太激动,以至于仰头一饮而尽之后,才意识到,姜雍容自己喝酒了。

    她喝酒的姿势十分文雅,依然是用衣袖挡在前面,微一仰头,再亮杯之时,涓滴不剩。

    因她有前科,风长天拉起她的衣袖,上下打量,又凑近嗅了嗅她身上,唔,好香……

    啊呸呸,不对,他是来嗅酒气的。

    结果证明,姜雍容这一次没有作假,那一杯酒是货真价实到了她的肚子里。

    “雍容?”他拿手在她面前晃了晃,“这是几?”

    姜雍容失笑:“就算是喝醉,也没这么快吧?”

    风长天满怀期待:“那你觉得要等多久?”

    姜雍容微笑:“你猜?”

    风长天不知道答案,但风长天充满期望。

    用一个喝醉了的雍容来犒劳他——啊,他能为雍容上九天去灭了玉帝!

    “你方才说有要事,是什么要事?”姜雍容问。

    “哦,那个,”风长天这才想起来自己的正经事还没有办,一时不知该怎么开口,正要组织一下语言,以免姜雍容觉得他在兴师问罪。

    哪知他还没组织好,姜雍容便问:“是为天虎山上的事么?”

    “嗯嗯。”风长天咳了一声,“那个……雍容你真把他们的财物都拿走了?”

    姜雍容点头:“是。”

    “……”风长天真希望这里面有什么误会,“为什么?钱不够花,问我要啊!那些东西都是他们花天酒地之后剩下的渣渣,也值不了多少钱。”

    “天虎山的东西是从北狄人手中抢来的,而北狄人是从百姓手中抢来的,归根到底,算是抢了百姓的东西。这也正是元元娘她们对天虎山怒目而视的原因。”

    风长天不是太理解:“北狄人抢了,就是北狄的,我们抢了,就是我们的,这个……怎么能算我们抢百姓的呢?”

    姜雍容知道他当了二十多年沙匪,匪气思路一时半会儿是改不过来了,她直接道:“你派人募兵,他们募了一个多月,只募到一百五十一人,你知道么?”

    风长天大惊:“草,这么少?!”

    “我只想问,想不想要十万大军?”

    风长天疯狂点头。

    “那就听我的。”姜雍容的声音温柔而笃定,手轻轻抚上他的面颊,“我会募到十万甲士交到你的手里,让你去踏平北狄。”

    她的手微凉,极软,抚过脸颊时好像玉石滑过,明明如此轻柔,却带着一种让他难以抗拒的力量,让他只想点头说好。

    但弟兄们泪眼汪汪的样子从面前划过,他道:“咳,可是……”

    “我没收他们的财物,在城门外设立了招领司,城外的百姓可以自己来认领自己的东西,那是天虎山的人为他们从北狄人手里夺回来的。至于富户的东西,则让他们原价赎回,若不愿赎,或是无人认领的,全部折钱卖给当铺,银子当着所有人的面一起封箱,专门设立粥厂,每隔三天便在街施粥,打的依然是天虎山的招牌。张婶现管着粥厂的事,若有想知道的,可以找她细问。”

    “我让他们去帮农人种地。是因为天气转暖,土地化冻,正是播种的农时,可城外百姓困顿不堪,身体多半不行,有田的无力耕种,无田的有力无处使。他们昔年从北狄人那里抢的牛羊全是百姓的财务,犁地的牛成了他们肚子里的烤牛肉,那就只好劳烦他们去给百姓犁地了。”

    风长天:“可必须笑又是怎么回事?干活就干活,他们还得兼职卖笑?”

    姜雍容叹了口气:“百姓对天虎山的怨憎不在北狄人之下,你那些弟兄们第一次踏上百姓田地的时候,百姓们可是吓得魂飞魄散,以为他们连田地都要抢。是我再三解释,他百姓才信了他们是帮忙种地。饶是如此,百姓见了你的兄弟们还是畏畏缩缩,所以我才规定他们必须待笑脸迎人。”

    至于为什么不笑就得扣钱,很简单,天虎山上上下下一致都掉在钱眼里,掐住钱就是掐住了他们的命根子,不由得他们不听话。

    “那阿郎唱戏又算哪一出?”

    “这前募不到兵,是因为天虎山声名不佳,而要天虎山的声名以最快的速度崛起,莫过于百姓之间的传唱。阿郎找到了两个戏班,各编了几出新戏,皆是宣扬匪徒洗心革面杀敌报国的戏码,然后又把天虎山办粥厂护百姓的事迹到处流传,再过得一两个月,形势必定改观,到时再募兵,便可一呼百应,十万之数,不在话下。”

    “雍容你这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风长天赞叹,然后道,“现在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至于花仔和穆兄……”

    “不是,你办得头头是道,他们两个的去路根本用不着爷去管。”风长天说着,凑近一点,细细打量她,带着一丝奇怪,也带着一丝失落,“爷只想问问,你为什么还不醉?”

    第76章 .  私塾   你仰不仰慕?

    姜雍容看到这只小壶, 是在清点天虎山上的财物之时发现的。

    没错,她连风长天屋子一起搬空了。

    一来好服众,二来也是为了更好地收买人心。

    但出乎她的意料, 风长天的屋子虽然最大,东西却是最少的。

    据花仔说, 每回北狄人那边来的收成,风长天基本都是让兄弟们分了, 富户那边的, 则是把最值钱的直接换成金条。

    “金条呢?”姜雍容当时问。

    花仔把风长天被褥一掀。

    金光耀眼。

    姜雍容:“……”

    一样东西从被褥上滑到地上, 直滚到姜雍容脚下。

    姜雍容弯腰捡起来,正是那只当初灌醉她的小酒壶。

    “这是什么?”花仔好奇。

    姜雍容告诉她:“酒壶。”

    花仔惊异了:“我草,这么点酒给谁喝的?俏娘吗?”

    左看右看, 都觉得奇怪,拿在手里掂了掂:“不是纯金的,顶多镏金罢子,也不值钱啊,老大留着这玩意干嘛?还搁床头上?”

    她甚至怀疑这里壶里头有什么奇异的秘药或是药酒之类, 但里面空空如也, 什么也没有。

    “真是奇了怪了。”

    姜雍容接过那只小壶,手指却不受控制地, 微微有些发颤。

    风长天当初在皇宫用这酒壶, 乃是为了上朝时塞在袖子里偷喝方便。现在回到北疆, 他想怎么喝便怎么喝,这小小一壶还不够他塞牙缝的, 当然是用不上了。

    一只用不上的、又不值钱的小酒壶,他为什么一直戴在身边?

    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能深思,一深思, 一颗心便十分动荡。

    这只小壶既然来自宫中,和北狄无关,和城中富户也无关,按说她不必管,可是鬼使神差,她把它带下了山。

    原也没打算拿它做什么,就放在手边,时不时会拿出来把玩一下。

    是到了有一次,她发觉自己对着它出神足足有小半个时辰,才觉出不对。

    她在想他。

    很想很想。

    比自己以为的还要想。

    思念像是会发酵,一旦察觉了这一点,想见他的念头便在胸中汹涌澎湃,止都止不住。

    她做了一件蠢事——往小壶里灌满了酒,然后,悄悄地尝了一口。

    酒气入喉,滚进腹中,像是有一团火在肺腑中燃烧,驱散了北疆厚重无边的寒冷。

    身上开始发烫,而小壶冰冷,刚好可以拿来冰一冰她发烫的脸颊。

    她就这么每一小口,一小口,浅尝辄止,没有让自己醉到失态,又比清醒时多几分微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