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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容翡不为所动。

    “她们也没怎么出过远门,也蛮可怜的,正好有这个机会,便带上她们吧。”那两人自己不敢来跟容翡说,便让明朗出马,明朗心中也不太有底,计划忽然被改变,一般人多少都有点不喜欢的吧,明朗轻扯容翡衣袖,仰脸看着容翡:“我保证,我只跟你玩儿,不跟她们玩儿。”

    容翡是个非常不好说服的对象,明朗却已摸出他的脉门——但凡她一哭,他多半没辙,如今又多了一项撒娇。

    容翡抬起手臂,扯开衣袖,转向一侧。

    明朗跟着转过去,脑袋凑到容翡眼前,明亮美目忽闪忽闪。

    容翡再转,明朗便又吧嗒吧嗒跟过去。

    “别这样啦……就答应啦。”

    “子磐哥哥……”

    明朗拉着容翡腰间的玉带,跟着容翡转来转去,像只小狗般,倘若身后有尾巴,只怕也竖起摇动个不停了。

    最终,容翡无奈抚额,嘴角翘起来。

    明朗登时也笑起来,笑颜如花,欢呼道:“你答应啦。”

    “你很希望他们一起?”

    明朗想了想,答道:“我们很快都要嫁人,即便还能再见面,但像这样一起远行游玩的机会却不一定再有。”

    容姝儿做了皇后,一国之母,自然不可能再肆意外出。赵飞飞则还不知将来归宿在何处,若去了他乡,恐连见面都难。这么一说,这次倒真是个难得的机会。

    “我和子磐哥哥以后日日在一起,随时可以二人出游,倒不差这一回的,对吧。”

    容翡捏了捏眉心,面无表情,最终点了头。

    于是乎,明朗与容翡一辆车,容姝儿与赵飞飞一辆车,绿水青山嬷嬷等侍从一辆车,外加一车行李物件,另有常德并几个侍卫小厮骑马,一行人,浩浩荡荡,在春光明媚的春日里,驶往扁州。

    第104章 . 一零四   【完结章】

    出发的这日是个好天气, 暖阳和煦,万里无云。

    车队沿着主街道缓缓行驶,路过皇城宫墙, 一分岔口,赵鸿之一身便服, 骑在高头大马上,遥遥望着马车得得得走近。

    马车停下。

    赵鸿之牵着缰绳, 驱马到车旁, 笑道:“来送送你们。不必下车。”

    众人便坐在车中, 掀起车帘,笑吟吟看他,要出去玩, 大家心情都十分好,喜形于色。

    “哎,羡煞我了,真想什么都不管了,策马与你们同去遨游四方。”赵鸿之慨叹道。

    众人都笑起来。

    赵鸿之做皇帝已有模有样, 但私底下仍旧是从前脾性, 洒脱随意,爽朗不羁, 时常抱怨做皇帝好辛苦。

    容翡让明朗仍坐着, 自己下得马车, 微微扬眉。

    “何时回来?”赵鸿之问道。

    容翡答:“尽快。”。

    “阿翡,我再提醒你一次, 你乃告假,而非辞官,可别玩的忘乎所以, 迟迟不归!”赵鸿之正色道。

    “圣上多虑了。”容翡捏了捏眉心,自从赵鸿之登基后,不知为何,总是时时警觉,生怕他随时撂挑子不干了。

    “那就好。”赵鸿之笑道:“一路顺风,早去早回。”

    容翡拱拱手。

    赵鸿之言毕未走,目光看向后面车辆,赵飞飞本坐在窗边,十分识趣,将身子一缩,往后躲开,现出旁边容殊儿面孔。

    赵鸿之一扯缰绳,几步到那窗前,容殊儿抬眼,望向他。

    赵鸿之昨晚方从赵飞飞那里得知容殊儿也要出行之事,今日一早,便匆匆出宫,候在这路口。

    众目睽睽之下,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赵鸿之微微一笑,目光柔和,温声道:“路上小心。好好玩。”

    告别赵鸿之,马蹄声声,驶过长街,出城门,上了官道。

    “啊,好漂亮。”

    正是阳春三月,草长莺飞,万物勃发,明朗掀开车帘,只见城外天高云阔,道旁绿树成荫,花木繁盛,野生野长的植物与容府和城中花圃静心打理的不一样,肆意自然,更具野趣灵动之味。

    树影斑驳,映在平坦的道路上,春风拂面,带来阵阵花香。

    明朗只觉心旷神怡,说不出的舒服。

    “别摔了。”

    容翡在旁,一手虚扶,小心护着明朗,以免车马颠簸,不小心摔倒。

    “此行要至少半个月,慢慢看。”

    上次进京,也是同一条路,明朗尚在病中,整日昏昏沉沉的,正值严寒冬日,一路上都在车中昏睡,偶尔向外看一眼,唯有漫天飞雪与寒冷。

    这次方领略到各地风情地貌。

    “驾!”

    到得人烟稀少处,明朗时而下车,跟侍卫们换了马,与赵飞飞和容殊儿骑马纵驰一阵,她们都已学会了骑马,阳光朗照下,衣衫飞扬,路边一应事物急速掠过,疾风拂面,说不出的肆意畅快。

    骑马骑累了,便又换车或步行,悠哉前行。

    赵飞飞直到今日早上临出发前才姗姗来迟,面上蒙着块面巾。

    她解释:“行走江湖嘛,必备装束。”

    然而到了吃饭之时,却谎言不攻自破。什么必备装束,原来嘴角破了皮。

    明朗奇道:“怎么弄的?”

    仔细打量那伤,在下嘴唇上,一道明显的红色伤痕,摔的吗,还是磕碰的,怎会那么巧。

    容殊儿盯着赵飞飞唇瓣,忽的脸色一变:“你昨晚该不会……”

    “什么什么?”明朗忙问。

    “你用那个药了?”容殊儿问道。

    明朗刹那想起那什么七次郎,联想到赵飞飞昨晚一夜未归,顿时也失色,“你,你不会真的……”

    赵飞飞摆摆手,彼时三人在春风里低声说着悄悄话,容翡与侍卫们骑马远远辍在后头。

    “想什么呢。没有的事。”赵飞飞道:“我不过咬了他一口。”

    明朗与容姝儿对视,开始咀嚼这咬一口的真正含意。

    “我要他不管去哪儿,一辈子都记得我。”赵飞飞叼着根狗尾巴草,不小心扯到伤口,嘶了一声。

    “……那你怎么会受伤?”明朗疑惑。

    容姝儿也一时未反应过来,“对啊,不是你咬他吗?”

    赵飞飞哈哈哈笑起来,脸上难得染上一抹红晕:“两头猪!”

    明朗与容姝儿面面相觑,有点傻眼,半晌终于明白过来,登时红了脸,这还用说嘛!这个赵飞飞,实在实在……太不像公主了!

    赵飞飞则笑的开心,鄙夷而得意的瞧着二人:“你们两个,还没跟人……那个过吧,啧啧,小可怜。”

    容姝儿怒了:“滚!你,你,你不知廉耻!小朗,走,别理她,别被她带坏了!”

    容姝儿拉着明朗便走,发誓再不理赵飞飞,明朗微红着脸,不敢吭声,想,我早就那个过啦。现在还一直那个呢。刚刚在马车里还那个过呢。

    多数时候,明朗还是与容翡同乘一车,马车内空间十分宽敞,可坐可卧,还放着案几,茶壶等一些简单生活器具,但比起房屋,自然还是显得逼仄,起初就二人这么终日对坐,明朗还稍稍有点不好意思,毕竟隔的太近,一举一动,全都一清二楚。不过短短半日,却十分自然的转换,变得自然,没有丝毫不自在。

    这尚是容翡第一次彻底放下公务,什么也不做,真正闲下来。

    他随意依在软垫上,灿若黄金般的阳光从窗口透进来,照在他身上,肩上,以及如玉般的面容上。身材修长,一身家常月白锦袍,褪去了官场中的威严与煞气,被太阳晒的暖洋洋,眉眼间散发着些许漫不经心,仿若一位世家贵公子出门踏青。

    明朗很喜欢这个样子的他,当然,京城里的那个他,她也喜欢,什么样的她都喜欢,不过现在这个模样,别有一番味道。

    无事时两人便看书喝茶,看着看着,明朗便想趴靠着。自然而然的便靠着容翡的腿,或者背,抑或枕着他的腿。

    第一次他亲过来的时候,明朗吓了一跳。

    就很突然的,她枕在他腿上,他忽然低头,毫无预兆的碰了她一下。

    明朗手中的书啪嗒一下掉在地上,容翡扬眉轻笑,捡起来,盖住她通红的脸颊。

    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再后来,仿佛便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明朗发现,原来这个是会上瘾的。即便只是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但那轻柔的碰触中,俱能感觉到彼此心中的情意。

    而慢慢的,蜻蜓点水仿佛已不够,渐渐变的深入,或许这种事亦是熟能生巧的,

    容翡每每亲吻过后,都十分坦然自若,哪怕马上下车与人交谈,也面无异色,仍一派从容淡定,明朗却要好一会儿才能平复心情,恢复镇定。

    因而赵飞飞说起那事时,她心虚的不敢做声,生怕露馅儿。

    车队朝着既定的方向,徐徐推进。

    他们有时住城中客栈,有时借宿村民农家,有时则干脆就宿在马车中。一路上过平原,丘陵,山峦,河流……神州大地如同一副画卷,徐徐展开,令人目不暇接,心旷神怡,感叹万物之神奇。

    路边绿油油的农田里,耕牛与农民在耕作,听见马车声响,便抬头张望一眼。

    玩耍的小孩追着华丽大车和骏马奔跑,明朗有时便会撒些糖果下去,引起阵阵欢呼。

    偶尔明朗会在田野树荫下做饭,附近的小孩闻香而来,远远看着他们的锅灶流口水。

    不久后,又被在旷野中练剑过招的容翡与侍卫们吸引目光。

    容翡袍角飞扬,修长身躯在风中肆意翻转,如苍鹰展翅,剑花翻飞,看的小孩们眼花缭乱,鼓掌叫好。

    “想学?”

    容翡利落收剑,问一个小男孩。

    小男孩瞪大眼睛,忙不迭点头。

    容翡便折了根树枝,递给男孩,摆开架势,教他几招。其他男孩子跃跃欲试,常德便领着另外几个侍卫加入进来,教他们比划。

    “我们也要学。”女孩儿们不乐意了。

    容翡道:“姑娘家宜读书。”

    便找了块空地,拿来书和笔,铺在石头上,教她们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