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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
    如今,我成全他的梦。刘维亦用同样的方式,表达忏悔,成全了我。

    可我知,从这刻起,世上再无名叫“爱信不信”的乐团。也不会还有谁,在半夜三更冒风顶雨,只为陪我出门吃三份小龙虾,再挨上一顿打。

    那晚,脚底磨出茧子,我才懵懵懂懂走回自己的小公寓。

    推门进去,竟发现叶慎寻,我愣,“你怎么在这儿?慎星……”

    “观察中,可能醒,可能就这样,你经常写的情节,比我懂。”

    至少没立刻宣布死亡,上帝已对我足够仁慈。

    坐在沙发上的人神色疲倦极了,却朝我招招手。我犹豫片刻才挪步过去,忘记了前几日还冷战当中,活像一只被驯服的小猫,老老实实钻进已然熟悉的怀抱。这拥抱无关情爱,只是两个受伤至深却无法言说的人,相互疗伤。

    叶慎寻专属的烈性烟草味,令我醺醺欲醉,好半晌,头顶才有声音传来,有一招儿没一招儿的,“之前记得你说,望城的海特别美,气候特别宜人,要不要再去看看?”

    他抚着我头顶,温柔得像我两刚初到拉萨时,什么意外都不曾发生。

    “你还可以走吗?”

    “离了两天没问题。”片刻又笑,“你忘了,现在有钱买机票。”

    我佯装噗一声,却无声无息双眼湿润,“哦,这样啊,好。”

    这次去望城,依旧剥削了何渊,住在他的咖啡屋。

    我喜欢那间房子面海的方向,能看见一弯岛屿形成的月亮。

    因为是春节前后,咖啡屋人很少,那斯文干净的小帅哥几乎成了我和叶慎寻的御用咖啡师。听说小伙还在读研,商科方向,叶慎寻也没叫他吃亏,给了自己的名片。

    他们这圈子,名片都有价格,这张值多少,不言而喻。

    为此,小帅哥彻底沦为叶慎寻的忠实粉丝,他指东,对方绝不打西。

    那几天,我变得很喜欢唱歌。兴许受了刘大壮影响,心里还期待着,万一“爱信不信”乐团有重组之日,那我不得把歌喉练好囖?于是我睁眼就用黄鹂般的歌声叫叶慎寻起床。

    先是中文,“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然后英文,“you were everything everything that i wanted……”

    不出一分钟,肯定开门。

    第一日,我们去逛当地的海鲜市场,他挑了两只帝王蟹回来自己做。我说一只足够,他非梗着脖子要两只。毕竟拉萨一行后,他的终极愿望居然只是回来吃海鲜大餐。吃一桌,倒一桌。

    不得不讲,叶慎寻不止有商业头脑,学习做菜也很有天赋,食谱一放,手到擒来。我和小帅哥享用了他的大餐,自然得付出回报,一个调咖啡,一个敲背捏腿。

    看他这幅二世祖模样,我灵感爆发,“喂,我又想到个小说梗。”“说来听听。”

    “女主角遇见一个成天只知道花钱的二世祖,二世祖对她一见钟情……”

    话没完,他故意帮我补充,“后来二世祖将她追到手,两人去逛海鲜市场。女主角想买一只帝王蟹,二世祖却想买两只。没办法,两人意见分歧,二世祖只好抛弃了她。”

    看看!看看这三观!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吃饱喝足马杀鸡结束,我与叶慎寻一人一张藤椅躺着,看不远处黑云压境,遮住月亮的光华。

    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我开口问:“喂,要是那天在布达拉宫前,我直接回答你我愿意,你会怎么办?”

    叶慎寻表情略一滞,“还能怎么办?娶了你呗。”听得我心口一酸。

    “怎么,后悔了?此生唯一可以暴富的机会,被你亲口拒绝,啧啧。”

    “呸!婚姻是神圣的,你这么不正经,谁要嫁?!”

    那人扁了扁嘴表示不赞同,“还神圣?哪儿这么玄乎。对我来讲,婚姻不过是想留住一个人的手段罢了。”我微怔,“此话怎讲?”他稍稍坐直身,灵魂讲师般。

    “你看啊,两个人谈恋爱,稍微吵吵闹闹,就容易把分手挂在嘴边。那结婚呢,毕竟走了国家法定程序,你就算想分手,我俩也得约个天清气朗的日子一起去离啊!等那时,气早消了大半,估计连气什么都忘得一干二净。不知不觉拉拉扯扯,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

    这货天生有女人缘的,因为这张嘴。

    叶慎寻明明什么情话也没说,却真正让我开始后悔,没在拉萨的时候答应他。因为他所描述的所有平凡,我曾不止一次在梦中见到过。粗茶淡饭烟酒架,一样不落。

    可惜,晚了。

    在望城的最后一晚,青年小帅哥没来,准备复习考研。

    夕阳余光消失时,叶慎寻邀我去海边散步。

    海风将将从这时候开始狠,没走两步,他心中像积压了万千烦恼,又开始抽烟。我去抢,没抢过,上跳下窜地,却见他将剩余烟蒂往某个方向一弹,刷地烧起一朵烟花,打燃视线。

    接着,我才注意到埋在海滩下的细线,正滋滋滋地随着轨迹窜。不多会儿,整条海岸线就像立了笔直的一行路灯般,挨着亮了起来,形成绵延起伏的烟火浪。巨浪中央,还有摆桌,蜡烛,海鲜大餐。

    我被震惊得不知如何是好,却突然被人从背后拥抱,“吶,烟花蜡烛美食一样不少,再给你最后机会……要不要享有继承权。”

    咸湿空气扑面而来,却被烟火气稀释了,顿时熏得我晕晕乎乎,只好掐着大腿转过身,尽量保持理智,“叶、叶公子,您情场老手,就别逗我这初学者好吗?你根本不知道我花了多大力气,去控制自己不动心。”

    他双手依旧将我偎着,俯头凝视我,发梢被风撩起,“那你成功了吗?”

    “嗯?”

    “控制自己。”

    突然,我脸色也跟着烟火烧了起来。

    叶慎寻注视着我的沉默,尔后倾了倾嘴角,“好吧,换个方式问。”

    对啊赶紧换,下一题。

    “如果我现在吻你,你会不会抽我?”

    ……

    “还是回到上一题……!”

    零零碎碎的话封在嘴里,因为冰凉已准确覆下。

    叶慎寻的吻与他的怀抱一样,都有微甘烟草气,却不惹人反感。只我仰着头,瞧着那过于近的眉眼,挺直鼻梁与长睫毛,嗓子眼儿就跟有无数小脚在踹,吼着要出来,于是猛地将他推开。

    估计索吻从未遭拒的叶公子被我伤到了自尊,当即鬓角都上扬了些。

    灼灼视线中,我一退再退,退到男子温柔的神色逐渐冷却,才翻身搬来一块足以垫脚的小石头,献宝似地送到他面前,站上去,身高悬殊终于不那么大。

    “啊,这样脖子不会累。”

    这种时候,身高绝对是硬伤,不服来辩。

    可叶慎寻不想与我争辩了,他恨得牙痒痒,眼里滋滋冒着火,仿佛被我戏弄了般,攻势骤然凶猛,几近咬了下来。逼得我只能抓住他,才能在巨浪中苟且偷生。

    当日,我亲身示范了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因为石块不够坚硬,承受不了我的重量,导致我重心不稳摔在沙滩上,和我一起狼狈跌下的还有叶慎寻。

    按照正常发展,此处应打上干柴烈火四个字。可发生在我与叶慎寻身上,就没有干柴烈火,只有烈火烹油。

    额头被撞个包的叶公子,将我从地上拖起来掰平,语气不善指责,“接吻就接吻,你搞这些多余花样作甚?”我立刻也急了,“你长太高怪我囖?”

    叶慎寻牙痒痒地扯我脸,“还改改呢,这死不认错的德性究竟什么时候能改改?!”

    “抱歉,如果你期待我以后会慢慢有所改变,那我们还是不要尝试靠近得好。我很了解自己,绝不会为任何人折腰。”

    对面人冷笑,“不为任何人折腰?我看你上赶着找魏光阴的时候,挺九死不悔的。”

    他直接踩我痛脚,逼我不得不反击,“那能比吗?我和他的感情比十年有多无减,和你才多久啊叶公子。”

    这下,叶慎寻的脸彻底绿了,眼睛直往外面扔飞刀,“呵呵,是啊,我两十分钟有吗?你长得矮,脾气又怪,成天事儿精附身似地专惹我不痛快,真不知我当初喜欢你哪点。”

    被这样指着鼻子戳短,我感觉被人剥了衣服扔在露天广场,“那您可真够自信的,十分钟?有一分钟您老就改偷笑了好嘛?难道我从头至尾表现得还不够明显?叶慎寻,我真的很讨厌你!讨厌你自以为是的样子,讨厌你十句话九句假!更讨厌你每次对我做出一些让步,就像给了我天大恩赐似地!”

    “既然这么讨厌我,你滚啊!”

    “不劳你提醒,我会滚!”

    吼完,我两都气势汹汹掉头就走。他往北,我往南。

    不知往北的叶慎寻怎么样。

    可是往南的我,脚下开山凿路,眼中却清泪两行。

    叶慎星送回滨城那晚,医院长廊,我曾亲眼见叶忻将一个狠烈的耳光甩在那心比天高的男子脸上。

    中年男人毫不留情戳着他的鼻梁,“叶慎寻,你的自由完了!”

    “你当初信誓旦旦同我谈条件,只要拿下特区项目,就要我答应她进叶家门。好,我给你机会,结果呢?项目没下文,人躺在手术台上,还割了那么大块肉给魏氏,全都是那个女人惹出来的乱子!瞧瞧你现在这副模样,哪里有半分继承集团的自觉?起初我以为,你识时务、有分寸,毋庸多言。现在看来,你是在逼我斩草除根。”语气倏地更冷。

    闻言,原本安静听聆讯的年轻男子忽然正身,“您别动她。”

    叶忻鹰眼浅眯,危险气息更甚,“你再说一遍?”

    叶慎寻抬眼相对,“我说,别动她。”语气定定。

    “就三天。三天后,我的一生都将属于叶氏,更不会再同她来往。您要我怎么做,就怎么做。要我娶谁,便娶谁。我了解您,大半辈子都没和谁谈过条件的人,但好歹……看在我是您儿子的份上吧。以后不会再心动了,更没有软肋,刀枪不入,会成为您希望的那种样子,只要别为难她,求您。”

    话到最后,隐有泣音。

    而本该同盛杉离去的我,回来想嘱咐他一句,别忘了青豆还在拉萨,却赫然撞见这幅画,眼泪陡然在角落决堤,同时原谅了叶慎寻对我的所有欺骗。

    我有什么资格责怪他?如他所言,反倒是我,从来不会为他人做考虑,由着性子怎么高兴怎么来。

    从来都是我受他庇佑,被放在心头,如今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也不过是佯装潇洒放开他的手。尊重他写的剧本,陪他上演不欢而散,好让彼此在对方的回忆里都是灰败的一笔。这样过几十年再想起,不至于太遗憾。兴许将来,混演艺圈,别人问我参与过什么作品,还有答案可回——

    我曾演过最好的一场戏,是与一个人别离。

    此刻的海岸线,灯火已烧完,黑云压境。

    我强迫自己别回头,忽听背后有人呼唤,“喂!”转身,正是刚刚决绝往北的男子。

    所幸隔着大段距离,他无法看清我脸上表情,依然抄着手,惯用的防卫姿势,“真要走吗?!”声音合着割裂的风,远远近近传来。

    默了默,“是啊!”我回。

    “这么晚,能去哪儿?!”

    叶慎寻靠近了些,生怕听不清目的地,我却连连往后退,“我去哪儿要你管!”

    “一般说这句话的人都表示她没去处!”

    “那又怎样?”

    察觉泪意翻上鼻腔,我的声音越来越细,“不知道去哪儿,就能留在你身边吗?”以为音量很小,却令叶慎寻向我靠近的腿生生顿住,仿佛有阵风,曾将那阵低语送去耳旁。

    我两静静伫立原地,隔着近十米的距离。借着黝黑,将真心隐藏。不知过了多久,男子压低声音开口,“程改改,别这样看着我。我会以为,你爱过我。”

    立时,我眼泪涌得更疯狂,却只能死死捂住不出声,“你又看不见我,就知道我怎样看你?”

    “我感觉得到。”

    “那你说我在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