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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节
    由于他扇得太快,一壶水很快就烧开了,蒸汽顶着壶盖哐当哐当直响,就像他的心跳一样快。

    “水凉了,添点热水过来。”隔壁传来魏采薇慵懒的声音。

    “这就来。”汪大夏把开水倒进木桶里,兑进去一些凉水搅合,用手腕试了试水温,提着热水过去,敲门。

    “进来,门没关。”

    魏采薇背对着他躺在浴桶里,只露出个美人头,浴房氤氲的水汽里有一股玫瑰花香。

    汪大夏拖着僵尸般的步子,提着热水缓缓走近,浴桶里泡着平日用来泡茶的干玫瑰花,此刻吸饱了水,一朵朵重新绽放,就像刚摘下的一样,一朵朵玫瑰把未婚妻的身体遮得严严实实。

    难怪屋子里香香的。

    汪大夏说道:“我……我要加水了,你试试水温如何?”

    从水里出来一节如刚挖出来的新藕般的胳膊,手伸进热水桶里,“嗯,可以,倒吧。”

    汪大夏提起水桶,往浴桶里倾倒。

    哗啦啦!

    热水注进了浴桶,把漂浮的玫瑰花冲开了,显露出晋江文学城里绝对不可以描述的所有部位。

    汪大夏赶紧别过脸去,却忍不住偷偷用眼角的余光瞟着那些不可描述,还一边安慰自己:不是我的错,是热水动的手,要怪就怪热水。

    为了多看一会,汪大夏故意倒得很慢,就像山谷溪水的涓涓细流,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然而,热水毕竟有限,总有倒完的时候。

    流水从哗啦啦变成滴滴滴,最后一滴都没有了。

    汪大夏恋恋不舍的放下木桶,“你先泡着,炉子还在烧热水,等觉得凉再叫我。”

    送水工汪大夏就要走。

    唉,还是和上一世刚开始一样不开窍,不懂风情,我都这样露骨的暗示了,还是看不懂。魏采薇心中叹息,只得像上一世一样先主动,一把拉住了汪大夏的手腕。

    汪大夏:“你……你还有什么吩咐?”

    魏采薇从漂浮的玫瑰花里选了一朵大的,递给汪大夏,“喜欢吗?”

    汪大夏接过玫瑰花:“喜欢。”我最喜欢花儿粉儿的。

    魏采薇问:“你想把这朵玫瑰插戴在我身上那个地方?”

    汪大夏不假思索的将玫瑰花插戴在魏采薇绾在头顶的一窝青丝上!

    魏采薇:“……”

    汪大夏浑然不觉,还以为自己做对了,赞道:“鲜花赠美人,真好看。”

    榆木脑袋就是不开窍,魏采薇放弃了引导,简单粗暴的单刀直入,她把发髻上的玫瑰花拔下来,藏在身下,“我们玩个游戏吧,很简单,找到刚才那朵玫瑰。”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中秋,送100个红包吧,祝福各位都成为富婆。

    第186章 三夏合体

    汪大夏面红耳赤:“你……藏那了?”

    魏采薇说道:“告诉你还有什么意思, 你来找啊。”

    汪大夏:“是你让我找的啊……我真伸手进去找,你可别后悔。”

    魏采薇说道:“玩个游戏,有什么好后悔, 我都输得起, 难道你赢不起?”

    对付汪大夏这种榆木脑袋, 就需要用这种拙劣的激将计, 否则根本敲不开。杀牛就应该用宰牛刀。

    汪大夏把手伸进浴桶里摸, 就像两条鱼儿, 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 鱼戏莲叶西, 鱼戏莲叶南, 鱼戏莲叶北。

    鱼儿游到中间, 低头弄莲子, 莲子清如水。

    脖子以下都捞过了,都没有发现玫瑰花的踪迹……不对,只有一个地方还没有摸到, 难道……

    如果我猜的没错,你也太会藏了。

    汪大夏一颗心都要跳进浴桶里,他明知只有一个地方, 但就是不敢,双手在玫瑰花旁边徘徊。

    不行,今天只是订婚, 还没有到洞房花烛夜。

    可是,是她要我找的。

    稳住!这可能是她对我的考验!考验我的定力!可千万别在最关键的时候控制不住自己,三年的等待化为泡影啊。

    想到这里,汪大夏就以上辈子挥刀自宫的毅力, 把双手从热水里拿出来,“你还有什么考验的手段,尽管使出来,我对你是真心的,发之于情,止乎于礼。”

    魏采薇:“……”

    魏采薇面沉入水,心里刮起了风暴:你不是纨绔吗?你不是远近闻名的浪荡子、衙内、京城少女们的噩梦嘛?你怎么比陆缨还正经了?还真是近朱者赤啊!我现在就是想要你对我无礼!

    放弃吧,等洞房花烛夜再手把手教他。

    可是,魏采薇又舍不得,她今年二十岁,压抑了三年,对汪大夏垂涎已久,她是个正常的、有**的、年轻女人,还经常会做上辈子的春梦。刚来两条调皮的小鱼恣意嬉戏,到处点火,还火上浇油。

    汪大夏忍住了,她没有。她的意志力太薄弱了,就像拿着一块煮得刚刚好的熟透了、香气扑鼻、不老也不柴、也不油腻的肉,对着饿了三年的人嘴边晃来晃去,这简直是凌迟般的酷刑。

    所以,魏采薇觉得汪大夏还可以抢救一下。

    魏采薇说道:“我洗好了,把我的袍子拿过来。”

    汪大夏拿着一件棉长袍递给她,魏采薇没有接,直接从浴桶里迈着长腿走出来,跨步的同时,那朵玫瑰花没能抵得过地心引力,扑通掉进了浴桶里。

    我猜对了,果然就在那里!她……她还真敢藏!

    汪大夏脑子就像喝酒喝断片似的,一片空白,一切都靠本能,等他恢复意识时,他和魏采薇已经从院子里的浴房到了二楼的卧房。

    也不晓得是怎么上去了,腾云驾雾一般,他现在和魏采薇刚刚出浴时一样,明明外面秋雨敲窗,床帐里却像燃着一团火,将所有的理智烧没了。

    “等等!”汪大夏回光返照般恢复了一丝理智,“我爹腊月才能回京城为我们主持婚礼,到时候你要是挺着肚子——”

    “不会的。”魏采薇拿出早就泡制好鱼鳔,穿在汪小夏身上,“还有,请你以后不要在床上提到你爹,不合适,太扫兴了。”

    这一世,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什么都要教,真心累。

    她曾经无意间用脚量过汪小夏精神时的样子,鱼鳔是按照她的脚长买的,绝对合身。

    最后的顾忌也被打破了,汪小夏三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一刀见血,不杀个丢盔卸甲不罢休。

    三夏合体,汪大夏、汪大夏和半夏终于胜利会师了。

    秋雨,无昼无夜,滴滴霏霏。西风稍急宣窗竹,停又续。(注1)

    睡美雨声中,香添暖被笼,心如捣,身如捣。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

    直到凌晨,秋雨初歇,红叶满阶。

    汪大夏这三年一直早起去锦衣卫当差,从不睡懒觉,已经成为骨子里的习惯,昨晚汪小夏试剑,试得累极了,还是准时醒过来。

    汪大夏将缠绕他脖子上的青丝拨开、压在小腹上的光腿也撩开了,悄悄起床,怕惊醒累极了的未婚妻,连鞋子都不穿,就穿着袜子,抱着鞋子走出房门。

    走到门口,突然觉得不对。

    晚上行夫妻之实,早上不见人影,好像不是大丈夫作为。

    所以,汪大夏去了隔壁书房,提笔写了几行字,放在卧房的梳妆台上,压在胭脂盒下面。

    汪大夏下了楼梯,才穿上鞋子,出了门,在鼓楼西斜街找了家馆子,要了一碗腰花面,昨晚试剑三次,得好好给汪小夏补一补。

    正好晚上夜巡的木指挥收队,请大伙吃早饭,看到汪大夏埋头吃面,“早饭怎么不在家里吃?跑外头来了?”

    汪大夏闻言,差点噎住了,“哦,我昨晚没回家,锦衣卫临时有事,我办完刚回来,饿了,就进来吃点东西。”

    木指挥说道:“定亲不能多给两天假吗?你们陆统领也太严格了。连定亲晚上都不放过你,锦衣卫又不是离开你不行。”

    汪大夏含含糊糊的说道:“就是我一直跟的事情,没有我还真不行。”

    木指挥探头过去,细看汪大夏的脸:“哎哟,都熬出黑眼圈了,吃完面赶紧回家补个觉。”

    汪大夏说道:“您也熬了一宿,您先回去睡觉,我吃完给魏大夫带一份,这家的面好吃。”

    刚刚定亲,汪大夏惦记未婚妻可以理解,木指挥就先回家了。

    汪大夏给魏采薇送早饭,等到日上三竿,魏采薇才醒,面都坨了,汪大夏就要家里的厨房现做好送过来。

    魏采薇揉着酸疼的腰,“今日不用去锦衣卫当差?”

    “我来给你揉,你躺下。”汪大夏把早上遇到木指挥编的谎言说了,“……现在不休息也得休息一天,要把谎言圆过来。”

    魏采薇噗呲一笑:“这么说,你今天一天都有空了。”

    汪大夏说道:“嗯,我们出去玩,最近香山红叶最好看了。”

    魏采薇问道:“出去好玩还是家里好玩,红叶好看还是我好看?”

    昨晚剑出鞘,汪大夏的榆木脑袋终于裂开一条缝,立刻捕捉到了魏采薇的暗示,立刻说道:“当然是你好玩——不不不,是你好看。”

    唉,尚需磨炼。于是乎,魏采薇一下午都没有让汪大夏有机会下床,熟能生巧嘛。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练习。

    上辈子,汪大夏吃软饭没有筷子,就造了一把筷子,现在自身就带着筷子,软饭吃的更顺溜了,阴郁的表情也消失了,不再出现过去有时候上床就像上坟似的样子,入目处,是一张洋溢着青春和亢奋的脸,双目都有光。

    次日,汪大夏回锦衣卫衙门当差,虽是秋天,他却满面春风,同袍们纷纷恭喜,汪大夏拱手回礼,狂发请帖,说道:

    “腊月二十七就是我们的好日子,大家一定要来我家喝杯喜酒,份子钱意思一下就行了哈,不要太破费。”

    给少了你们试试!哼!

    众人也都听闻街坊的传闻,说魏大夫奉子成婚——陆缨的子。但是今日看汪大夏连头发丝都透着喜气,不似给人当便宜爹的样子。

    而且,婚期定在年底,再过三天就是大年三十过年了,如果魏采薇真怀孕,那时候肚皮都大了,岂不是成了笑话?

    这么说来,传闻不可信,如果真有孩子,应该在两个月内就把婚事给办了。

    吴小旗仗着平日和汪大夏关系好,斗胆问道:“这个婚期有什么讲究?我们还以为这两个月就能喝上你们的喜酒。”

    汪大夏说道:“我父亲要回京城参加婚礼,他远在江西,为了我的婚事告假回京,把时间留得充裕些,免得赶不上好日子。”

    众人一听,确实是这么个道理,真是流言可畏啊!

    李宜人也接到了请帖,一看日子,腊月二十七,正好那时候陆府守孝三年整,除了服,可以出去参与热闹的喜事了,本着对汪大夏的补偿心思,到时候亲自去喝一杯喜酒。

    李宜人问陆缨:“你去不去喝喜酒?”

    陆缨扬了扬自己的请帖,“我当然去啊,我还是汪大夏的伴郎,负责挡酒、接新娘、阻止别人闹洞房、听壁角什么的,任务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