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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
    汪大夏好吃懒做,他觉得锦衣卫,不,是绝大部分衙门的绝大多数官兵也只是想挣碗饭吃,养活家人,很少有人像陆缨这样一腔热血,整天把责任、国家、保护京城等等挂在嘴边,下了衙门都要找事情做。

    所以汪大夏觉得锦衣卫护不了魏采薇一辈子——连他都不敢保证。

    陆缨听了,自是不服,“你不要以己度人,我不会不管魏大夫的。”

    “我相信陆统领说到做到。”一直沉默的丁巫站起来说道:

    “锦衣卫库房的差事给别人吧,我来出面开药铺,都知道我是半夏的义兄,半夏出诊,我卖药,兄妹一起赚两份钱,天经地义。即使将来白莲教寻仇,也是来找我。”

    “何况,我父亲是因为庚戊之乱而获罪下狱,我愿意为铲除白莲教巢穴出微薄之力。”

    汪大夏连忙举手说道:“这个法子不错,我赞同。丁巫虽然不懂医术,但他记性好,会配药,还会做账目,最适合当药铺掌柜了。”

    真是计划没有变化快,魏采薇是唯一的知情者,确定万货商行就是白莲教巢穴,地下室藏有火/药库。当然晓得其中的凶险,她本来打算自己出面的,没料到丁巫会放弃锦衣卫衙门仓库保管员的差事,挺身而出开药铺。

    魏采薇说道:“还是我来。”

    丁巫说道:“不要争了,我来。陆统领,请答应我的请求,我可以为你效力。”

    陆缨的目光在魏采薇和丁巫之间流转,终于落在了丁巫身上,“好,就你了。”

    只要不是魏采薇就行。汪大夏对丁巫露出敬仰的表情,“丁大哥果然是大哥风范,一片护妹之心,我很是佩服。”

    又对魏采薇说道:“你放心,我们锦衣卫会保护丁大哥的。”

    魏采薇问道:“你刚才不是说‘朝廷搞砸的事情比做成的事情多多了’,都‘只顾自己,不管别人死活吗’?”

    这么快就打脸了,幸亏汪大夏脸皮厚,“那是因为我不在,现在我加入了锦衣卫,自是一股清流,涤荡官场,我会保护丁大哥的——你难道忘记我是怎么潜入衍圣公家的金鱼池别院,舍己为他,当他的替身,把他救出来的吗?有一就有二,有我在,丁大哥准没事。”

    那一次被水车水刑折磨得快死了,丁巫一点都不想回忆,他听到金鱼池就觉得喉咙里呛水、呼吸困难,连忙喝了一杯花雕压惊。

    陆缨见丁巫听到金鱼池就脸色惨白,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说道:“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

    丁巫听了,不知是肚子里的花雕还是陆缨的话起了作用,顿时觉得身体一暖,“不怕的,我相信你们。”

    这事就这么定下来。

    陆缨用手指头蘸水,就在桌面上画出头条胡同的大概地形位置,“药铺就在隔壁,正在招租,从铺子门上贴的‘旺铺招租’红纸的颜色深浅来看,应该是有些日子没有租出去了,红纸褪成粉色,边角的浆糊还脱落了。丁巫明日去谈价格的时候,可以把乘机把价钱压一压,总之一切都做的像一些,像个逐利的商人。”

    丁巫点头,“以前在铁岭的时候,半夏的父母也是开药铺的,我经常去帮忙,药铺的一切我比半夏还熟,不会有破绽。”

    陆缨说道:“你多多观察,注意万货商行进出的货物,锦衣卫有嗅觉灵敏的山东细犬,它们能够隔着箱子闻出火/药硝石的味道,如果确定有,那么那封匿名信应该是真的。”

    丁巫说道:“好,我明天把细犬牵过来,就当做看门狗。”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已经开始办公事了,配合默契。

    魏采薇心道:他们两个都是细心人,这一次应该不会出现上一世的悲剧吧。

    汪大夏听得心不在焉,还时不时捂着咽喉,瞪大眼睛,喉结上下乱动。

    丁巫和陆缨都盯着桌面,没有注意到汪大夏的异常,但是魏采薇发现了,问:“你怎么了?”

    “我没事。”汪大夏将已经凉下来的冷饭拔了一碗,往嘴里拔了一大坨米饭,都没有咀嚼,就要生吞。

    “停!”魏采薇眼疾手快,一掌拍向汪大夏的后脑勺,迫使他把米饭吐出来。

    “你是不是卡了鱼刺?”魏采薇问。

    汪大夏点头,指着咽喉,“卡在这里了。就是糖醋鱼鱼尾巴的时候吃的太急,卡住了。”

    当时陆缨要魏采薇出面开药铺,汪大夏着急插话,但是又舍不得到嘴的肉,就囫囵咽下去,结果就悲剧了。

    魏采薇问:“你刚才怎么不说?”

    方才汪大夏和陆缨据理力争的样子,根本不像是被遇刺卡住喉咙的人啊。

    汪大夏说道:“我担心你,就没管这根鱼刺。”

    魏采薇心下愧疚,刚才不该说此事与你无关的,“你把嘴巴张开。”

    啊!汪大夏乖乖张嘴,魏采薇用一根筷子压住他的舌头,举着灯笼细看,鱼刺卡的有些深,她是来吃饭的,随身没有带镊子等工具,取出鱼刺很困难。

    魏采薇扫了一眼席面,一道醋藕片里有几根生葱雕琢成郁郁葱葱的景观点缀着,她拿起一根葱,用画舫里的一根鱼线系在葱的中段,然后把葱塞进汪大夏嘴里,“嚼一嚼,吞下去。”

    汪大夏听话吞葱,魏采薇提着鱼线,等嚼烂的葱丝吞到咽喉,挂住了断裂的鱼刺,魏采薇将鱼线一提,拉出了葱丝缠绕的鱼刺。

    作者有话要说:  你为我以下犯上。我为你……拔鱼刺

    第66章 谣言

    咽喉的鱼刺没有了, 但是开口说话的话会有一股令人**的葱臭,汪大夏喝了一口酒,想要以毒攻毒去去味, 但是花雕仿佛给葱臭赋予了灵魂, 更猛烈了。

    汪大夏有些尴尬, 魏采薇把茶壶的茶叶取出来, 要他含着。

    汪大夏含着茶叶, 平日话最多的他难得保持缄默。

    待丁巫和陆英秘议完毕, 汪大夏摇着船上岸,此时即将宵禁, 但是以他们的身份, 宵禁对他们而言都是一纸空文, 亮一亮腰牌即可, 而汪大夏则靠脸就行了, 他爹毕竟还是北城兵马司的指挥使。

    汪大夏摇着船靠近码头,此时另一艘画舫也驶向码头,两艘船几乎同时到, 汪大夏先跳下船,将绳子栓在石柱上,另一艘船也下来一个人。

    此人做外族打扮, 鬓边的碎发全部剃得干净,一头长发编成一根根蜈蚣一样的小鞭子,在脑后归拢, 用红丝带扎成一束马尾。

    此人生得高大壮实,圆脸圆眼睛,鼻梁稍微有些扁平,脖子上挂着一个手指粗的金项圈, 在黑夜里闪闪发光,一看就很有钱的样子。

    那人栓了船,一脚踩在岸边,一脚踏在船上,伸手去扶要下船的女子,“小心点。”

    那女子伸出如白玉雕琢的手,搁在男子的手腕上。

    这手真好看,好像有些眼熟的样子。汪大夏不禁顺着手继续往上看,看到了女子的脸,哟,还真是个熟人。

    那人见汪大夏肆无忌惮的眼神,狠狠瞪了一眼,作势要揍汪大夏,“看什么?”

    美人连忙阻止,“多斯,他就是我说的那个仗义疏财、借钱帮我赎身的朋友。”

    正是昔日的花魁娘子金莺姑娘。她依然是简素的打扮,青衣幅巾。

    多斯听了,立刻收了拳头,对着汪大夏抱拳,行了汉礼,“多谢汪公子。”

    汪大夏头一次见这个男子,“金莺姑娘,这位是……”

    金莺说道:“这是我的表哥,他叫多斯。”

    多斯说道:“我是她表哥,也是她未婚夫。”

    多斯就差写了个字条,上书“她是我未婚妻”,把字条贴在金莺的头上了。

    面对多斯明显的防备之意,汪大夏回了一礼,“原来是多斯大哥。”心道,我从未听过金莺还有表哥,还订了亲事、还居然是外族人!

    不过,既然她表哥那么有钱,脖子上挂着那么粗的项圈,为何还让表妹沦落风尘呢?

    汪大夏心中满是疑惑。

    金莺说道:“我遭遇歹人,被辗转拐卖到了京城烟花之地,从此失去音讯,亏得汪公子帮忙,得以恢复自由,派人传讯给表哥,才得以联络上。”

    原来金莺并非中原人。

    再仔细一想,金莺的轮廓有好多人种的特征,黑发雪肤、鼻梁高挺,眼眶深邃,除了外族人,应该也有中原人的。

    看样子,金莺应该是番邦外族里有钱人家的姑娘,被歹人盯上了,千里迢迢拐卖到京城。

    汪大夏由衷为金莺高兴,“你苦尽甘来,终于与家人团圆,可喜可贺啊。”

    金莺倒是很平静的样子,“我运气不好,被歹人拐卖。我运气又是好的,遇到汪公子帮忙赎身。”

    多斯说道:“你借给我未婚妻的两千银子,明日我会连本带利,登门奉还。”

    汪大夏没想到这么快就还钱了,忙说道:“不用利息,本金即可,帮朋友嘛,不会计较利息。”

    这才借了三个月,也没几个利息,不要也罢。若是借到一年以上,我就收点利息。

    金莺一瞥画舫,“汪公子今晚也和朋友来吃饭啊。”

    画舫里,因外头有外人,陆缨等人不方便露面,想等人散了再出去,现在金莺问起,如果迟迟没有人出去,恐怕会起疑心,魏采薇心想反正金莺见过我,就对陆缨丁巫使了个眼神,要他们不要动,然后往身上洒了一些花雕酒,一身酒气的踏步出舱。

    “原来是金莺姑娘。”魏采薇假装喝醉,步伐有些乱,差点掉进湖里,被汪大夏给揽住腰稳稳扶住了。

    汪大夏曾经托付金莺,要她帮忙把当时还是嫌疑犯的魏采薇改姓埋名,送出京城,但是魏采薇以“人正不怕影子歪”的理由拒绝了。

    现在看到汪大夏和魏采薇有些亲密的举动,晚上还在画舫里喝酒,金莺猜测他们两人关系不一般,似乎有些暧昧。

    但,这和她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金莺顿首打招呼,“天色已晚,马上要宵禁了,我们要着急赶回家,明日再叙。”

    金莺和未婚夫消失在夜色里,陆缨和丁巫才从画舫里出来。

    汪大夏救风尘一事众人皆知,都以为他傻,被风尘女子骗了,没想到汪大夏居然慧眼识珠,金莺姑娘有个如此有钱的未婚夫,看来来头也不小,肯定是西域豪富人家。

    上辈子,魏采薇从未听过汪大夏讲过年少时的“风流韵事”,金莺这个大美人好像不存在一样。

    这一世,丁巫从铁岭来到京城,我们才能在画舫议事,才会巧遇金莺和她的未婚夫,这一世因我之故,好多人和事都发生了变化,未来渐渐变得不可预知了。

    不过,魏采薇也由此明白了为何上一世汪大夏遭遇巨变,挥刀自宫,金莺为何没有出手帮他。

    因为金莺和未婚夫离开京城,回到了家乡,看相貌应该是西域人,相隔如此之远,当然不知道汪大夏遭遇了什么,也就无从帮忙了。

    想到这里,魏采薇释怀了,原来上辈子汪大夏的天真救风尘并不是没有结果。

    金莺把钱还给他了,他还无意中给一对失散的表哥表妹再续前缘。

    原来他的天真仗义并没有被辜负,真好。

    三人在湖边先送别住在中城的陆缨,随后丁巫采薇在甜水巷告别汪大夏,两人回到家里。

    丁巫说道:“陆统领一个女人夜里独自回家,要是能送送她就好了。”

    魏采薇笑道:“且不说陆统领的爹是谁,就陆统领自己,她一个人起码能打十个丁大哥。你还担心她?”

    说的也是,不过大实话不好听。丁巫有些闷闷的,武术和医术他也曾经努力学过,但他在这两方面完全没有天分,努力过也不行,他只会读书,但流放者的身份不能参加科举,只能当个小小书吏。

    百无一用是书生,希望我这次能尽我所能帮她铲平白莲教巢穴。

    次日,丁巫去头条胡同,揭了“旺铺招租”的红条,跟经纪谈价钱,按照陆缨所观察的这个铺子空了许久都没有找到新主顾,就把价钱使劲压了压,最后以便宜价格成交。

    丁巫拿到了钥匙,又是请木匠丈量房屋,好打柜面家具,又是去京城几大生药铺和熟药铺谈进货价格,还借口仓库太小,开始挖地下室。

    铺面兴师动众大改造,丁巫还提着礼物造访邻居万货商行老板,“最近我们有些吵闹,日里夜里的赶工,还望邻居海涵。”

    隔壁基本上一年换一个老板,甚至一年换两个,都干不长,老板已经习惯了,心想又来个冤大头,收下礼物,客套几句就端茶送客了。

    丁巫一走,老板就立刻从和气生财换成疑神疑鬼的面孔,吩咐心腹,“去查查对方的底细,看什么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