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丹就不明白了, 母猪肉怎么就不能吃了。
嬴政在一旁笑得肩膀直打颤, 徐福一脸无语地看着她:“你难道不知母猪肉根本煮不烂, 也嚼不动么?”
姬丹摇了摇头,她发誓她真的不知道。
徐福指着她,不知说什么好。
姬丹乖乖低头向徐福赔不是:“对不起啊……既然不能吃, 那放着也没什么用, 待会我去把那野猪拖走埋了吧。”
事已至此,还能咋办?
徐福唉声叹气:“不用,我已经将野猪肉剁成块儿腌了, 过几天等晒干后就拿到集市上卖掉……这么多猪肉,好歹能换些钱。”
“不是说母猪肉不能吃吗?”
“别人又不知道那是母猪肉, 等他们发现也晚了,银子早就到我手里了。”徐福挑了挑眉,觉得自己这招“变废为宝”很高明。
姬丹刚好在为嬴政舀鸡汤, 一听这话险些没拿住碗:“这是在骗人!徐神医,你可千万不能这么做……”
“去去去!你连野猪是公是母都没分清楚就拖到家里来, 害得我白白费了那么大劲儿, 我还没找你算账呢!”徐福没好气地打断她的话,“上当也只能怪他们自己, 反正我不吃亏就行。”
这人怎么这样啊……
姬丹不禁觉得自己的思想观念受到了极大冲击,从小为她传道授业的皆为列国最有名望的大儒,学的都是四书五经礼义廉耻, 遵从的也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她还从未见过一个人明知做的不对竟然还这般振振有词、理所当然!
“好了, 这是人家的事,你就别管那么多了。”嬴政说着,为姬丹夹了几样她平日里爱吃的菜。
姬丹这才低头看向手里的碗,没想到时隔这么久,阿政仍然将她的口味记得如此清楚。这些天的相处,他们两人已能够平静地面对彼此,然而对于过去之事,二人却很少提及。
“我说,你们俩今后可有什么打算?”徐福自然只是随口问问,他现在只想守着这块山林宝地潜心研究药理,至于嬴政和姬丹是走是留,他才懒得管。
“能有什么打算……”嬴政不愿在这个话题上过多深入,毕竟一旦离开了这间小木屋,便意味着他和丹儿又各自踏上风起云涌的征途,世事变化无常,说不定再见便是在战场之上。
“过一天算一天是吧?这也没什么不好……有人只图平平安安过一辈子,有人想青史留名,其实,不过是各人有各人的活法罢了,活成什么样还得看你自己的造化。哪怕是天命,也并非不可以争取,甚至颠覆。”徐福显然曲解了嬴政的意思,然而他后面的话引起了对方的注意。
嬴政不由得眯起那双凤眸:“此话怎讲?”
姬丹不禁怀疑徐福是不是喝高了,可是饭桌上明明没有酒啊。
而徐福下面的话则令她彻底瞠目结舌:“实不相瞒,我专攻疑难杂症多年,已经颇有心得。如今我想做或者说是接下来即将要做的,便是逆天命而行之事——起死回生与长生不老。”
一语既出,对面两人足足愣了半晌,之后姬丹勉强回过神,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徐神医的想法很奇妙,但生死有命,人力岂能更改?!这也太荒诞了!”
嬴政想了想,缓缓开口:“长生不老确实有些无稽,可起死回生并非不能办到……我记得书中有记载,扁鹊游历虢国时,曾让刚死不久的虢国太子活了过来。”
“那是因为那个太子根本就没死!”徐福一副“你们俩果真无知至极”的表情,手掌将桌面拍得“砰砰”响,“那虢国太子实则因血气运行不畅而引发的昏迷,名曰‘尸厥症’,严重的话会呼吸停止,脉息弱不可探,被那些庸医误以为人已死也很正常。其实这不过小病小灾,补气养血,平时注意休息就行了。”
讲到这里,徐福忽然扯着嘴角,笑得诡异:“我说的起死回生,指的是让一个死透了的人复活。”
姬丹越听越感到邪乎,心里亦一阵阵发毛。
人死了就是死了,怎能复生呢?
就算能做到,想必也要付出难以想象的代价……若这一天真的来临,世间之人皆不老不死,岂不要天下大乱?!
更可怕的是,复活过来的那些人还是原来的他们吗?
嬴政适时地打破了沉默,轻轻拍了拍姬丹的手背:“我觉得徐神医有句话说得很对,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活法。也许是你我境界未到,无法理解别人的追求。”
姬丹怎能不明白他话中包含的意思,阿政是在让她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他人……也罢,什么长生不老起死回生,怎么听都觉得不靠谱,不妨就让这医痴瞎折腾去吧,相信也折腾不出个子丑寅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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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几日,徐福起了个大早去山下赶集,回来的时候置办了不少新的家当,还破天荒地给姬丹买了件新衣裳……当然,是女子穿的衣裳。
简单的碎花纹样,布料也并非十分名贵,却让嬴政驻足瞧了半天……他还从未见过丹儿恢复女儿家打扮的模样呢。
“穿上试试吧。好歹是徐神医的一片好意……”嬴政扯了扯姬丹的袖子。
徐福也在一旁帮腔:“就是!你一个姑娘家,成天穿着男人的衣服像什么样?再说了,你那身衣都扯坏好几处了,早该换件新的了。我好心好意从大老远的集市上买了来,就算你不领我的情,也总该顾及一下你夫君的面子吧。自家媳妇穿得破破烂烂,夫君自然也没脸见人呐!”
姬丹不愿穿自是有不愿穿的理由,徐福买东西的钱不用想就知道是怎么来的,让她穿上这件用骗来的钱买的衣服,晚上铁定会睡不着觉的。
可令她始料未及的是,阿政怎的也跟着他一唱一和?!
最终,在嬴政的软硬兼施下,姬丹只得勉强换上了新衣。
“好看。”徐福摸着下巴,点头由衷地赞叹。
“再好看你也只能看。”甩下这一句,嬴政不由分说牵起姬丹的手,得意洋洋地出了门,徒留年轻的神医大人望门兴叹。
瞧那显摆样儿,有媳妇了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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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室的免不了要日日奔波忙碌只为养家糊口,打光棍的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总之,各有各的好处。
早已三宫六院,子嗣一堆的嬴政当然属于有家室的,可此时的他却觉得自己就像个未及弱冠的愣头青,与姬丹一起并肩漫步于集市,宛若一对情窦初开的小儿女。
自己的手仍被对方牢牢握着,姬丹脸皮薄,觉得光天化日之下怎可这般失了体统,想抽回去岂料被握得更紧。
十指相扣,执此一生……可惜,真正做到情深不悔、白首不离的终究是少数。
嬴政的伤已愈合得差不多,否则徐福也不会允许他去集市上逛……只是逛归逛,一路下来两人依旧两手空空。
“阿政,去那边看看吧。”姬丹说着,提步走到一个卖河灯的摊子跟前。
几经挑拣,她选了个小巧的荷花灯,然后付了账。
“你何时喜欢上这些小玩意儿了?”嬴政也跟着凑上前。
捧着那盏小河灯,姬丹垂下眼帘:“我想给青莞放一盏河灯。”
三月三,祭花神。
到了晚上,人们会争相来到水边放河灯,以此来祭奠那些逝去的灵魂。
听了她的话,嬴政点点头:“那丫头也是为救你我才死于非命,祭奠她是应当的。”
·
夜空低垂。
不计其数的河灯疏疏密密,随着水流安静地漂向水天相接处……
碧波托着灯火,烛光映照碧水,宛若倒映了漫天的星河。
晚风吹动姬丹的裙角,嬴政看到她站在河边虔诚地合拢双手,一动不动望着那只荷花灯随流而下、越漂越远,不知在想些什么。
“明天,我就要走了。”良久,直到那小小河灯在视线中消失不见,嬴政终于开了口。
光是养伤就已经耗费了不少时日,若再不回去,樊於期独自一人恐应付不来,万一引发朝局动荡可就麻烦了。
姬丹无言地点了点头。
这般平静美好的日子终是走到了尽头,无论是她还是阿政,迟早都要重回各自的轨迹,继续争斗、杀伐,不死不休。
“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走?”嬴政忍耐了很久,亦犹豫了很久,才将这句盘桓于心中多时的话说出口。
七年前,他亦用相似的话语挽留,可随之而来的种种却伤透了他的心。
七年后,他终于鼓起勇气放下前尘往事,尽管那并不容易,他也不知道这一次的结果会不会有所不同。
这段时日,嬴政想了很多……抛开那些不愉快的记忆,他对丹儿的深情与执着其实从未变过,相信丹儿也是如此,否则也不会陪着自己送死了。
七年了,也该放下了……何况他们一同历经生死,还有什么不能放下的?!
想到这,他只觉心胸开阔,连同夜晚河畔的风也有了春天里的酥融暖意。
河面上跃动的灯火渐行渐远,姬丹双眼瞪大,脸上的惊愕尚未褪去。
夜朗气清,水面上的微波涟漪恰似嬴政眸中涌动的期许,带着浓烈得化不开的温柔……
约莫是看到了对方眼里的挣扎与顾虑,嬴政轻扳过姬丹的肩膀,双目灼然似火,深邃如夜:“我会给你三天时间考虑,若你愿意,就去据点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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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再吹一发接档文《掌上荣光》,男主是典型的小狼狗人设,小伙伴们提前收藏个呗。《暴君》一完结我就开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