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混乱之地,没有灵力,不能御空,更不能借助宝贝遁走,只能靠着双脚,或者其他,比如马匹来跑路。
少年实力非常不错,在地球上绝对是巅峰宗师的存在,这样的强者,速度自然不会弱。
但是,他跟秦天比起来,就有些不足了。
“傻逼……”
秦天望着远去的黑点,嘴角上扬,他直接翻身上马,手一拍,胯下的白马,就飞驰出去,朝着少年离去的方向追去。
牧城周围,全部都是草原,山地稀少,乃是马屁的天堂。
少年凭借着人力,又怎跑得过一匹好马?
或许,刚开始的时候,借助着化境宗师级别的势力,能和秦天胯下的白马比比速度。
但是时间一久,少年就开始慢了下来。
“混蛋。”
少年回头,看了一眼越来越近的秦天,不由咬牙暗骂,他堂堂王家少主,什么时候,这么惨过,被人追杀。
“唏律律!”
最终,一声嘹亮的马叫在少年背后响起,秦天纵身从马背伤飞跃而下,手持长枪,直接杀向少年。
“啊——”
少年见到逃不掉,不由咬牙转身,拔出他那把银剑,杀向秦天。
“铛铛铛!”
少年本来就因为逃亡时,浪费了不少体力,而秦天,却没有什么消耗。
如此一来,两分钟不到,少年就败下阵来,银剑被秦天挑飞,插在草地上。
至于他自己,则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咻——”
秦天眼神冷漠,长枪划过,直指少年眉心。
“别杀我!”
少年惊慌的喊道。
不过,他的话,也起到了一点作用,秦天的长枪,在他眉心停了下来。
感受到尖锐锋利的枪头,顶在自己眉心,甚至戳破了皮,有鲜血顺着眉心,向两边眼角留下,少年那颗心,顿时悬到了天上,紧张无比。
“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秦天冷漠道。
“我乃六天王家老祖,钦点的少主,身上有老祖留下的神魂印记,即使在这里,被秩序压制,但你杀了我,他依然会知道。”
“不如,今天你放过我,之前你杀我三个奴仆的事情,我可以既往不咎,甚至,你我还能做个朋友,怎么样?”
少年看着秦天,缓缓说道。
他在提起王家,提起他们老祖的时候,底气都足了很多,眉宇间,甚至隐隐有得意之色闪过。
因为他觉得,秦天知道这一切之后,肯定会放过他,甚至巴结他,毕竟王家,可是九天新晋的霸主势力之一。
巴结这样的势力,那可是好处多多。
不过,他心中打定主意,只要秦天放过他,就先利用秦天,为他在混乱之地斩敌开道。
未来,出去之后,就将秦天带进家族,让他尝尝,什么叫做王家十大酷刑,以雪今日之耻。
再之后,让族老给秦天种下禁忌封印。
这样一来,自己就可以把秦天当作狗来养,让他往东,他就不敢往西。
仿佛想到了未来,秦天跪在自己脚下的样子,少年眼里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只是他没有想到,秦天从来没有听过什么王家,更不知道,那什么王家老祖,是个什么鬼,更不知道他是个什么实力。
当然,就算秦天知道,他也不会在意。
因为他就是一个疯子,对于他而言,任何触犯他底线的人,都应该死,管他什么背景。
“这个理由,不够……”
秦天摇了摇头,然后在少年错愕的眼神下,手臂微微用力,长枪点穿了少年的眉心,要了他的性命。
少年到死,都没有想到明白,为什么秦天会杀他。
解决完少年,秦天再次感受到,那种奇怪的感觉,杀戮的冲动,但他深吸一口气,很快就压制了下来。
紧接着,他翻身上马,朝着混乱之地的核心区前进。
他相信,这种感觉,应该是可以被解决的。
不然的话,那些世家宗派,又怎会将自己精心培养出来的天才,送进这里历练呢?
这些秘密,在核心区,肯定能得到答案。
从牧城到混乱之地的核心区域非常远,就算秦天骑马,都要走上数月,没办法,这里可不能御空。
马匹,已经是最快的一种交通工具了。
途中,秦天又经过几座城池,如牧城一样,这些城池都是自古尚存,没人知道是谁建立,十分宏伟古朴。
秦天就算用尽全力,也无法在城墙上,砸出一个印记。
他在来到第二座城池的时候,又用途中,捕杀的凶虎,换取了几匹好马,然后让人,给自己打造了一辆马车。
路上,不开眼,想打劫他的人,依旧不少。
只是这些人的下场,显而易见。
不过,秦天因为还没有找到,压制住心中那股负面情绪的原因,很少直接杀掉。
现在一般,都是直接将那些不开眼的家伙废掉,然后丢在野外,让他们自生自灭。
当然,也有机灵的人。
比如,给秦天打造马车的精瘦青年,马老二。
这个家伙,是秦天在一座山里遇见的,当时他正被一群山匪打劫,对于这个,秦天原本没有出手的相救意思。
毕竟,混乱之地本来就是如此,以混乱著名,今天你抢我,明天我枪他。
他要是见一个救一个,做好事的话,那样就不用历练了,直接在这里当救火队员算了。
不过,那群山匪显然不满足马老二一个人带来的利益,他们把目光,放在了路过的秦天身上。
结果,注定是个悲剧。
两人再次相遇,就是在秦天欲要打造马车的这座城里,马老二见到秦天有打造马车的意思,立马自告奋勇。
他在给秦天把马车造出来之后,就主动申请,给秦天当车夫,只求秦天能给他吃的喝的就行,在这里,护住他的性命。
秦天想了想,也没有拒绝,直接答应了下来。
打造马车,本来就是为了赶路舒适,他不会去强求别人,威胁别人给自己来当车夫,当然有人自愿,他当然是乐得清闲。
转眼两个月,秦天都不知道,自己翻了多少山,走了多远,途中他击杀了不少凶悍的野兽,作为食物。
如今有了马车,携带也比以前,不知道方便多少。
马老二这段时间,跟随在秦天身边,都长胖了不少,再不像以前那样,骨瘦如柴。
秦天捕杀的这些,大部分都是大型野兽,就算他食量很大,也难一次性吃完。
每次捕杀一头,都能吃上许些天。
但这个地方,又没有地球上那种科技,例如冰箱。
所以秦天只好让马老二用最原始的方式,让他找来竹竿,洗干净之后,把野兽肉穿在一起,然后挂在马车两边,随着马车的奔跑风干。
这样一来,就能保存的更长。
如此反复,秦天的马车里,存够了能吃一两个月的干粮。
再加上,这些天的捕猎,秦天的马车,也越来越豪华,座位和床位里,都垫满了野兽的皮毛,甚至地板,都是皮毛铺垫的,非常柔软,也非常舒适。
又是半个月,混乱之地的天气,也由秋转冬,秦天来到了雪原地带,天气非常冷,换做以前,他根本不怕。
但是现在,他依旧能感到寒冷。
毕竟,他现在只是凡体,面对零下几十度的温度,就算他是化境宗师,依旧不能完全抵御。
好在,他击杀的野兽实在太多。
身上的衣服,全部都是雪白花纹的虎皮制作,十分柔软舒适,裤子也是如此。
再加上,车内到处都是野兽皮毛,所以秦天察觉不到冷意。
至于马老二,同样一身厚厚的皮毛制造的衣服,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
就连赶路的马匹,都是一身豪华装备。
没办法,再好的马,在这种天气下,也会被冻死,它们自身的毛发,所以秦天只好让马老二给它们,也套上了毛衣。
好在,秦天捕杀的野兽实在太多,皮毛马老二处理的很好,没有损坏和浪费,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但是,这么一身豪华装备,进入雪原的那一刻,也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他们贪婪的看着秦天那辆豪华马车,心里暗自盘算。
欲要穿越雪原的这些人,都是奔向混乱之地的核心圈,欲要进入堕落之城的存在。
这些人,自然不是什么善茬。
他们见到马车这么豪华,只要将它夺来,绝对能轻轻松松,穿越这片白雪皑皑,一望无际的雪原时,自然心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