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574章:煞气
    第五百七十四章煞气

    马成的独子马浩,大学专业学的法律,却爱好文学,我塞了点钱,让他进了通城的作家协会。他的文章我也看过,却是不错,有独1立的思想,独到的见解,很难得。前几天,马浩还出了一本书,叫《疯言》,以一个疯子的视角看社会,言辞犀利,一针见血,上了畅销榜前三。我把这本书,也烧给了马成。

    比起我欠马成的人情,我做的这些,实在是拿不出手,太过微不足道。但是,除此之外,我也做不了别的了。马成的老婆儿子,都手脚健全,有能力自食其力,我可以给他们更好的就业,但是绝对不能花钱养着他们。那样,违背了马成的初衷,也不是我愿意看到的。

    童贯跟我讲了这两天发生的事情,王石峰,张达开还有吕颖珍都走了。王老爷子和李明昨天也回了佳城。让我意外的是,吴韬竟然留了下来,还要跟我们一起会佳城。真不知道,童贯是怎么给那个天才洗脑的。

    当天晚上,因为童贯用火箭弹轰炸降头师孙典赫,动静太大,惊动了警方,后来有特警队伍都去了。童贯花了三千万,才买通相关的领导,摆平了这件事。

    “妈的,老子赚三千万累死累活的,他们这些当官的,走一趟就把钱赚走了,真是晦气!”童贯愤愤不平的拍着床板。

    我在医院里又休息了两天,身体才恢复的差不多,又在当地玩了两天,还看了河南方言版的泰坦尼克号,才回了佳城。

    回到佳城,我抽空走阴一趟,把孟晨俞的魂魄交给了孟婆,还给她带了一些小玩意儿。

    从奈何桥离开,我又找马成聊了聊,跟他说了他的家人的情况。还告诉了他一个好消息,他的儿子马浩,又要出书了,他前些日子办了一个什么旅游打工证,出去转了一圈,走了很多国家,回来后,写了一本《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过几天,就有签售会,现在也是明星了。

    通过马成,我找到了我的父母,他们跟我说,他们现在的生活,跟以前也差不多,也是上班下班,就是以前的朋友还有亲人都不在身边,有些孤单。

    我陪着父母,帮他们处理一些事情,找到他们的鬼差头头,承诺给他上供黄酒鸡蛋,让他好好的关照一下我的父母。以他们的地位,根本没有资格享受到贡品,尤其还是对于他们来说是珍馐的鸡蛋黄酒,那个鬼差头头,自然是抵挡不了这样的诱1惑,乐呵呵的答应下来。

    从地府回来,我又一次的闲了下来,公司那里,我去过几趟。但是公司的事情,我也实在是不会处理,看着那些乱七八糟的数据就头疼,索性,直接回家了。

    我给二叔打过几次钱,每次他都给我打了回来,说是用不着。而且,对于我的“事业”发展的这么快,二叔也说出了他的担忧。

    我现在发展的太顺,太快,一定要小心,不然很容易吃亏,说不定就走了弯路。而且,要我一定记住,绝对不能赚昧良心的黑钱。

    二叔当然不知道我赚钱的门路,抛去公司不说,我光是靠着看风水,相面赚的钱,就够我挥霍一辈子。而且,我赚的钱,大多都是昧良心的,觉得好对不起二叔的唠叨~~~

    到了家,二叔还没回来,二婶还是给我做了一碗炸酱面,我吃饱了,没事干,就在村里晃悠。

    听街坊们说,丁东现在又建了一个奶牛场,不过半年,就起了规模,跟一家大型的牛奶公司合作,一个月几百万跟玩儿似的。

    混的风生水起的丁东,也没有嘚瑟犯浑,一直都很低调,待人和善,还给村里生活困难的村民,每天送几斤牛奶过去。最近这几天,丁东还出了一笔钱,要把村里的几条主路修一修。

    我到了丁东家里,是村北头一家非常气派的三层小别墅门口,停着一辆黑色的大切诺基,非常气派,肯定比我的车贵好几块钱!

    不过,丁东当时没在家,丁东的老婆招呼我坐下,说丁东再有半个小时就回来了。然后给我拿烟沏茶洗水果,还一个劲儿的谢我上次救了她女儿。

    我客气的说谢谢,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眼前这个曾经的同学,究竟叫啥了。

    要不是我救过她家的小闺女,她恐怕也不会知道我的名字了吧。毕竟,只是曾经的同学而已。

    我喝了几口茶,就拿了一个烟灰缸,坐到了门口的台阶上,一边抽烟,一边等丁东回来。

    过了半个多小时,我屁股都坐凉了,烟也抽了半盒多,才听到一阵马达声由远到近,丁东骑着一辆摩托车,回来了。

    “呦,丁老板来了。”

    “呦,丁老板回来了。”

    “煞笔!”

    “傻帽儿!”

    我俩神同步的开口,先捧后损,还是当年的臭德行。

    “走,进屋吧。真他娘的,这些荷兰奶牛,比人都难伺候,今天在牛圈里待了半天,弄了一手的牛粪,太特么恶心了。”丁东拉着我进屋,还把手在我衣服上使劲的蹭。

    “滚犊子!”

    我跳起来就飞了他一脚。

    到了屋里,丁东老婆很快就把饭菜端了上来,这个时候,才是下午三点多。

    想到当初,我上大学放假回来,每次都要找丁东喝一顿。那时候,我上学,做点兼职,刚够生活费;他刚刚创业,什么都不懂,也没人指导他,光赔钱,比我还穷。

    那个时候,我们经常就是两包泡面当下酒菜,几根葱蘸着酱油,就能喝掉两斤最便宜的白酒;等我俩稍微有点钱的时候,凑一凑,就是两箱啤酒,买点花生米咸鸭蛋,再烤几条咸鱼。

    我们喝大了,就扒拉着那几条被啃得残缺不全,跟地图一样的咸鱼,说“人要是没有梦想,跟咸鱼有什么两样?”“咸鱼翻了身,还是咸鱼,咱得当海鲜!”

    诸如此类,天南海北的扯,那时候,我们向往的生活,就是抽烟喝酒泡马子遛狗。

    现在,我们两个,一个商人,一个神棍。

    我们都有了几个臭钱,但是当年的向往,也就觉得前两样还有点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