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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这个不是捡的,是甄兄送我的,他养的灵兽是一只翼天虎,前不久下了崽儿,他就送了我。”

    林莫南顿时一抽嘴角,翼天虎的品级不如两只黑白毛团,只是五品灵兽,但问题是,葛欢他养得起吗?五品灵兽,那也是吃货。甄秦明知道葛欢的情况,还给他增加负担,是打算让葛欢在恶人山挖一辈子矿不回来了吗?

    想想甄秦几次来送丹药,都是一副不怎么乐意的冷厉模样,林莫南觉得自己这个猜测还真是大有可能,在甄秦的心里,大概始终都觉得他配不上葛欢吧。

    葛欢这次回来,停留了小半个月,就又匆匆走了,临行前塞给林莫南一小袋灵石,数目不多,也就三十多块。

    “在山上闷了就到樊城里转转去,这些给你当零花。”

    也不知他是怎么俭省才省下的,林莫南没拒绝,收下了,顺手把这十年里种的月盏草共计二十株都交给葛欢。

    “樊城这边没有识货人,你带去恶人山那边卖了。”

    葛欢顿时郁郁,道:“你根基受损,神魂不固,还是不要太劳累了,除了修炼,没事游游山玩玩水就好了。”

    “没事,只是在溪边挖个坑,埋下种子,钓鱼的时候顺手浇点水,累不到我。”林莫南知道他是关心自己的身体,不由莞而一笑。

    葛欢这一去,又是十来年,中间还是甄秦来替他送丹药,到第二十年的时候,葛欢才又回了一次,这次行色匆匆,只待了一天就又走了,给林莫南留下一个看着明显是刚出生的小婴儿,让他哭笑不得,这个老好人,不捡灵兽,又开始捡人了。

    是个男婴,林莫南给他摸了骨,资质相当不错,若放在名门大派,将来指不定成仙有望,落在这大逍遥派,倒真是可惜了,若没有其他机缘,将来顶多就到金丹期。

    当然,这是在没有林莫南指点的前提下,有林莫南指点,情况就又不同了,他出身名门大派,虽然浩然剑宗的功法都已经被抹消了,但一些修炼基础,他都还记得,何况林莫南脑子里还记得一些自己在历练中获得的功法,别的不说,起码他能帮这个男婴把根基打得坚实些。

    他给男婴起名葛巾,从了葛欢的姓,每天都给男婴推血过宫强健筋骨,等了七、八年,葛巾知事了,就让他拜在了大逍遥派门下,尊葛欢为师,林莫南做了师叔。

    葛巾生性聪明,学东西又快,倒也给林莫南排解了不少寂寞,当然,麻烦也不少,这小家伙倒是没什么机会走鸡撵狗,但他有机会走狐撵虎啊,打从他能跑了开始,身上就再也没干净过,总不知从哪里滚了一身泥回来,有几回还摔了坑里,要不是这几年林莫南从来没间断过给他推血过宫强健筋骨,骨头都不知摔断多少次了。

    等到葛巾十岁的时候,林莫南问他想修炼什么,已经生得眉眼清秀的少年高声答道:“我要做剑修。”

    小家伙最推崇大逍遥录里,逍遥散人剑指蜀山的那一段。

    “有眼光。”林莫南笑赞道,他也是剑修,当然也最喜欢剑。

    “师叔,你能教我学剑吗?”葛巾目光灼灼。

    林莫南大笑,道:“我本就是剑修,自然能教你学剑。不过学剑重在基础,不能好高骛远,你筋骨没长开,柔韧不够,我先教你一段剑舞,虽无什么威力,但却是调理筋骨最好的法子,练足两年,你就能正式开始学剑了。”

    葛巾十分欢喜,开始练习剑舞,他也确实是天生剑修的料子,林莫南只教了他三天,他就把这套剑舞记全了,从此每天苦练不辍,还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葛金,取金之极为锐,锐之极即剑的意思,以表其志。

    等到葛欢回来,发现自己的小徒弟已经在剑修的道路上狂奔出好远,顿时气得跳脚,大叫道:“不行,不行,这不成了阿南你的徒弟?”

    林莫南瞪了他一眼,道:“我的你的有什么分别?”

    一句话让葛欢心里美滋滋的,拉了林莫南到屋里说悄悄话。

    “阿南,再挖十年矿,我就能攒够买一套双修功法的灵石。”

    从甄秦那里没能换到双修功法,葛欢自然不死心,这几年一有空就在恶人山的黑市里淘弄,还真让他找到了一套不错的双修功法,只是囊中羞涩,暂时还买不起。不过那卖主看在甄秦的面子,答应给他留十年。

    “别太辛苦了。”林莫南顿了顿,“双修的事不急,有了灵石,你还是先想法子买一颗化基丹……要是没路子,你再求求甄秦帮忙,他是邪月宫真传,路子比你广……”

    葛欢是筑基修为,只有二百年的寿元,虽然林莫南不知道这家伙的寿元还剩下多少,但两人相处近百年,无论怎么看,也知道如果再不突破,葛欢剩下的寿元不会太多了。

    “放心,我心里有数。”葛欢拍了拍胸脯,一脸自信,“我要和阿南一起长生久视呢。”

    林莫南终于笑了,大逍遥派什么功法都没传下来,倒是这吹牛大法,渊远流长,自逍遥散人起,至葛欢而未绝。

    然后就说起了葛金正式拜师的事情,以前葛欢一直没回来,白担了个师父的名义,其实没行过拜师礼。

    葛欢本来挺高兴有个徒弟,但一想这徒弟居然走了剑修的路子,他这个大逍遥派的掌门,修炼了这么多年也就一手翻土诀比较拿手,哪懂什么剑道,林莫南这么一提,他就连连摇头:“不收不收,我没什么可教他的,要不,干脆就让他拜你为师吧。”

    林莫南自己都担了个弃徒的罪名,若收徒弟,必然会连累徒弟,所以从来就没动过这个心思,既然葛欢不肯收,这事也就这样搁下了,反正他瞧着葛金心思灵动,资质卓绝,志向也不小,大逍遥派又穷又破,恐怕是留不下这样的人才。

    果然,在葛欢走后不久,葛金就来找林莫南,道:“师叔,我想学剑。”

    他练习剑舞,已经练足了两年,林莫南摸了摸他的骨骼,点头道:“可以练了。”

    然后又道:“剑修有两条路子,一为命剑,一为外剑,命剑是在体内孕养剑胎,修成本命金剑,此法虽精进较缓,但本命金剑练成之后,如臂使指,心与剑合,威力极大,缺点是一身修为,都在本命金剑之上,一旦本命金剑毁损,则修为尽废;外剑则是精修剑气,则剑气在手,而天下万物皆可为剑,威力虽不如本命金剑,却无毁剑之忧,你想走哪条路?”

    葛金目光灼灼道:“师叔,我想学蜀山剑道。”

    林莫南一怔,反问道:“为何?”

    “天下剑道出蜀山,我要学,就要学最好的。”十二岁的少年雄心勃勃。

    ☆、少年志向总在云天外

    “你若学蜀山剑道,此生,都无望剑指蜀山。”林莫南想起这少年第一次看到大逍遥录里逍遥散人剑指蜀山那一段时的惊艳羡慕之色,少年志向,果然易变,当时,这少年还口出狂言,将来也要剑指蜀山。

    葛金摇头,道:“师叔,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要剑指蜀山,就要先知道蜀山剑道究竟有多厉害。”他扬起清秀的小脸,一脸狂热,“我要比逍遥散人更强!”

    好吧,果然是志向远大,林莫南也不意外,他早就知道,大逍遥派留不住这条幼龙。

    “蜀山收徒极严,你资质是够了,但年纪太小,又没有背景,走不了后门,再过三年才是蜀山开山门海选收徒的时候,到那时你再去参加海选,这三年里,你要去做苦力挖矿,先偿还大逍遥派对你十二年的养育恩,你可愿意?”

    任何名门大派,在正式收徒之前,都会先打磨一段时间,林莫南对葛金虽无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实,他一向注重对葛金品性的培养,但此时见这少年的野心大得有些过头,唯恐有朝一日少年会被自己的野心蒙蔽住双眼,走入歧途,所以,他要先打磨这少年三年,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这也是为了葛金的蜀山之路能走得更平顺些,蜀山收徒,最喜欢挑心志坚定又能吃苦耐累忍得孤寂的人,因为具有这些特质的人,都是天生的剑修料子。

    葛金用力点头,道:“我愿意。”

    修炼无岁月,三年不过是一晃眼。葛金已经十五岁,矿洞的苦力生涯,磨去了他一身细皮嫩肉,也磨去了他眉眼中的些许棱角,但磨不去他心中的朝气和锐气,恰如一块顽铁,初经打磨,已显出几分犀利。

    林莫南已经为他准备好一切。

    “这是前往蜀山的路线图,你要先从樊城徒步走到八百里外的正陵郡,购买一张前往三河郡的云舟票,到了三河郡,去找蜀山驻三河郡的办事处,报名参加海选,之后的行程安排,你听从蜀山办事处的人安排即可。这袋灵石你收好,记住,财不外露。”

    灵石不多,其实,都还是葛金这三年里自己做苦力赚的,林莫南一分没动,都给他存着。

    葛金默默地收下,转身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扑通一声跪下,对着林莫南用力磕了三个响头。

    “师叔,您虽不是弟子的师父,但弟子心中明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弟子以剑心起誓,他日弟子修炼有成,一定为您寻到造化果,稳固神魂,再筑根基,弟子还会扶持大逍遥派,再铸辉煌。”

    林莫南扶起他,笑道:“你有这个心就够了,何必起誓。修炼之人讲究缘分,你我无师徒之缘,不必太过挂心。你也未正式拜入大逍遥派,更不必对大逍遥派有什么承诺。好了,时辰不早,你该走了,你如今也是炼气修为,只要不出仙盟地界,自保尚可,但独身在外,还需处处谨慎小心,师叔也盼你前程远大,长生久视。嗯,以后你叫我师叔也不合适了,叫林叔就行。”

    “林叔……您保重!”

    葛金一步三回头,他走了三步,回头了九次,到迈出第四步时,终不再回头,大步向前,离开了这个普普通通的小山头。两只小狐崽和一只小虎崽依依不舍地送他,哀哀叫唤,也未能使他回头。

    少了一个人,也就少了许多热闹,林莫南花了几天时间才适应了这份冷清,更不用提狐崽儿和虎崽儿,连嬉戏玩闹的精神也没有了,怏怏地趴在溪边看林莫南垂钓。

    林莫南垂钓,从来不真正把鱼钓上钩,他只是不停地赶走鱼儿,就像不停地赶走自己心中的那些杂念一样,鱼饵却始终在那里动也不动,一如他对叶知秋的痴恋。

    纵使绝然心死,纵使已与葛欢结成道侣,但他走的是极情道,坚定专一,至死不渝。

    林莫南一直在犹豫,是否要斩断极情道,唯有斩道,他才能彻底忘记叶知秋。以前,他还可以继续犹豫,但现在必须有个决断了,等葛欢下次带了双修功法回来,两人双修,一定要同心合意,他不忘叶知秋,就无法与葛欢双修。

    只是,斩断极情道,他又要走什么道。忘情道吗?他不想跟叶知秋走一样的成仙道。无为道?昆仑弟子向少出世,他对昆仑了解不多,对无为道所知甚少,想走也走不了。

    舍此三道之外,其他成仙道则相对下乘一些,林莫南是名门大派出身,不管怎么说,眼界被养高了,一般的小道他真心看不上。

    也不知葛欢走的是什么道,要不,夫唱妇随好了。

    这个念头一起,林莫南就又摇头苦笑,葛欢身为大逍遥派的掌门,走的肯定是“逍遥道”,但是显然,“逍遥道”是不存在的,至少葛欢肯定没找到,所以这个老好人,其实什么道都没有走,也怪不得他的修为在筑基期,总也无法突破,没有坚定的信念和明确的道心,心中充满茫然的葛欢,当然就无法突破。

    这个决断真不好下啊,非是不舍叶知秋,而是不舍自己的道,修士没了道心,修炼之途也就走不多远了。

    正在林莫南苦笑的时候,耳边忽传来一声水花响,回过神来,才发现,小狐崽儿和小虎仔见他总也钓不上鱼,急了,一个扑通跳进溪水中,追着鱼儿扑腾起来。

    鱼儿受惊,顿时四散逃窜,小狐崽儿和小虎仔张牙舞爪地追着,奈何小狐崽儿的体形,还没有鱼的一半大,即使追上了也抓不住,小虎仔倒是还有几分力气,用爪子死死抓着一条半大不小的鱼上了岸。

    没抓到鱼的两只小狐崽儿抱在一处,垂头丧气,小虎仔趾高气扬,林莫南见好好的溪水,让它们仨都搅混了,好气又好笑地一巴掌拍在小虎仔头顶上,道:“得意什么,水都混了。”

    小虎仔没得到表扬,反而挨了一巴掌,顿时就耷拉了脑袋,夹着尾巴一溜烟跑了,两只小狐崽儿四目相对,各自一点头,赶紧蹑手蹑脚往草丛里一钻,不等林莫南的巴掌到,就跑了个无影无踪,等跑得看不到林莫南的身影了,才得意洋洋地在小虎仔跟前摇头晃脑走来走去,小样儿,你能,挨巴掌了吧。小虎仔哪受过这个气,大吼一声,瞬间跟两只小狐崽儿打成了一团。

    林莫南远远听着三个小家伙嬉闹的声响,失笑地摇了摇头,因葛金的离开略显失落的心情立时好了很多,谁说小山头上冷清了,分明还热闹得很。

    ☆、世间逍遥一坐七年悟

    继续垂钓,此时溪水已渐渐恢复了原本的清澈。林莫南放下鱼饵,看着鱼儿又忍不住垂涎地游过来,看着清澈的水面倒映着一朵缓缓飘过的云彩,他忽地失神。

    云过水面,留影不留痕,是这云不想留痕,还是水不愿留痕?搅动水底,水中一团浑浊,然而待到恢复平静,水面仍是清澈一片,是浑浊不可长久,还是水本洁净,不受万物沾染?

    心若如这水,映照世间一切,点滴不留痕迹,纵使一时浑浊,过后仍是清如许明如镜,洒脱自如,肆意自我,此即谓之……逍遥。

    难道,这就是“逍遥道”?

    这个念头一起,林莫南全身剧震,心神一下子落入某种冥冥不可言的意境中,此时,他有目不能视,有耳不闻声,只有一部大逍遥录,字字句句从心中淌过,有那么一刻,林莫南不再是林莫南,他仿佛化身逍遥散人,脚踏昆仑,剑指蜀山,又在峨嵋金顶上挥洒了一把迎风尿三丈的肆意张扬。那些看上去纯属自我吹嘘的溢美之词,此刻却仿佛蕴含了无数的天道至理,一句一句,若金科玉律,若大道真言,声声如震鼓,动人心魄。

    “阿南……阿南……阿南……”

    不知过了多久,葛欢的声音带着几分焦急传入耳中,林莫南才蓦然清醒,茫然地看着葛欢的脸,半晌才道:“这才三年,你怎么回来了?”

    往常葛欢一去,少则十年,多则二十年才回来一次。

    葛欢气急败坏,一把抱起他,一边往草屋里走一边道:“什么三年,已经整整十年了,你是怎么回事,在溪边坐了多久,我一回来,就看到你差点没被树叶给埋了……”

    “啊?十、十年?”

    林莫南这才发现,自己身上堆满了树叶,身体都僵了,一点知觉也没有。他吃惊得合不拢嘴,已经十年了吗,这么说,他在溪边一入神,就是整整七年,他居然还没饿死,这真是个奇迹。

    “我……好像顿悟了。”

    奇迹当然不可能发生,以林莫南的见识,静下心来略一细想,就明白发生了什么。顿悟是好事,修士顿悟的时候,会受到天道保护,自动提供灵气以保持生机,饿死这种事是绝不会发生的。只是他的身体根基受损在前,又失了先天元阳,久坐不动,难免血肉僵化,等葛欢帮他推血过宫,活络一下筋骨就没事了。

    “顿悟?”葛欢先是一愣,转而也欢喜起来,“悟到什么了?”

    “呃……记不太清楚了……”林莫南回想了一下,脑子里却一片空白,只隐隐约约有几分残存记忆,不觉郁闷道,“我好像变成了逍遥散人……”

    葛欢脚下一拌,差点摔倒,好一会儿才哈哈大笑,道:“原来只是做了一场白日梦。”

    林莫南脑子里还有些糊涂,闻言也笑道:“大概……是吧……”

    草屋七年未有人住,已是积满灰尘,葛欢叹了口气,道:“你呀……让人怎么放心……”

    先把床清理干净,将林莫南小心地放到床上,然后开始替他推血过宫,先从四肢推起,又慢慢移到小腹、胸前。

    林莫南渐渐觉得身体有了知觉,似乎能听到血液在身体里流动的声音,还有砰砰砰的心跳声,震如响雷,再仔细一听,不是他的心脏在剧烈跳动,而是葛欢的。

    “阿南……我买到双修功法了……我们……我们……现在试试?”葛欢又习惯性结结巴巴。

    林莫南闷笑,逗他道:“我七年没洗澡了,身上脏得很。”

    他曾修炼到混元期,身体早已清净无垢,虽修为散尽,但体质达到的高度却不会变。

    葛欢一时哪想到这个,跳了起来,道:“我烧水给你洗……”一转身就窜出了门,过一会儿讪讪地回来,“阿南,你哄我。”

    林莫南再也忍不住,大笑。

    葛欢咬牙切齿,从怀里掏出一本古旧书册,往床头一竖,道:“试试,现在就试,若这功法不好,我回头找那家伙算帐去。”

    语罢,就往林莫南身上一扑,笨手笨脚地去解衣裳。

    林莫南也不管他,现在他的身体已经能动了,就伸手取了书册,先看封皮,却发现已经毁损,已经看不出这功法叫什么名字了,再看内容,细细研读了片刻,才惊觉这居然真是一本相当不错的魔门双修功法。想想也是,在恶人山那种地方,也不可能出现正道双修功法。

    双修功法也有正魔之分,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双修功法,最早都是脱胎于炉鼎之术,炉鼎之术损人利己,属于典型的魔门功法,但是其修炼速成之效,却极好,后来仙盟正道恐魔孽们利用此术修为增长太快,以致正道弟子难敌,就从这炉鼎之术中研究出了双修功法,能于双方都得利的,才叫双修功法,后来,双修也成了仙盟正道修炼的一条捷径。再后来魔门中人也开始注重双修,就摒弃了炉鼎之术,研究出了魔门中的双修功法。

    不过即使是双修功法,效果也有高有低,双修功法的核心,说到底无非是灵欲合一,而正道双修与魔道双修的区别,在于一个重“灵”,而一个重“欲”,灵是精神,欲是肉体,正道双修,讲究精神相通、心灵契合,以灵导欲,达到双修的目的,而魔道双修,却是通过欢愉达到极致,使精神心灵暂时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