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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种田就会被啊呜掉[末世]_分节阅读_104
    赵举人三人脸红一阵白一阵,但谁也说不出自己去当诱饵的话,蒋举人犹豫片刻,问:“这个诱饵要如何做?”
    夏琛也不废话,直接指着柜台道:“我想将柜台横过来,挡住外侧,酒坛子堆成一个圈,横梁上再吊个几坛。楼下的僵尸大都聚集在住宿区,现在只听得见僵尸吼声,没有惨叫声,说明楼下的人找到了防御的办法,暂时挡住了僵尸。僵尸对血腥气敏感,对人气敏感,我们人不如一楼幸存者多,所以必须用血物吸引它们过来。”
    夏琛说到这里停了一下,继续道:“没有活物,只能我们几个放血,找容器装起来,抛洒鲜血吸引僵尸过来,将它们一路引入陷阱,装血的容器直接扔进陷阱圈即可。”
    “如何打碎酒坛,如何引火?”蒋举人问。二楼离柜台有一段距离,抛物很难抛过去,万一砸不准等僵尸跑了,一切谋划就白做了。
    “这个你不用担心。”夏琛将他的弹弓抽出来甩了甩:“我弹弓用得不错,保证可以在短时间内打破所有酒坛,然后射一个引火物过去即可。”
    七人互相看了几眼,既然如此,夏琛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他必须留在二楼准备打碎酒坛。南哥儿一直守在楼梯口,夏琛也说了不会让他去,他必须堵住楼梯口防止僵尸被引上来,去做诱饵的人只能在他们中间选。
    跟赵举人一同的三人中,有个黑黑瘦瘦的王举人突然道:“我去吧,我幼时常走山路,脚力不错,擅奔,我去引僵尸进陷阱。”
    “你想好了?”夏琛问。
    王举人点头:“想好了。”他想过了,夏琛的方法是目前最可行的,他一点儿食物都没有,僵尸吸了血会变强,杨举人已经给他演示过一遍了,不趁想着还有力气弄些食物,他就没活路了。
    “好,你去。”夏琛转头看向其他人:“王举人不用放血,以防僵尸盯上他,你们有意见吗?”
    冯砚山抢先道:“没意见,您和夏小哥儿也不用放,你们可是主要战斗力,万一战斗的时候僵尸被血腥气吸引伤到你们就不好了。”
    其他几人点头默认,夏琛也不想放血,这几人打僵尸帮不上忙,放点儿血算是做贡献了。
    布置完陷阱之前不能放血,夏琛先让他们去将自己的厚衣服尽可能的穿上,但是不能影响活动,他自己回房关上门钻进空间,又拿了一大袋糯米分装成小袋。
    南哥儿已经将爬上来的两只僵尸都砍死了,大堂里还有一直,是杨举人变的,它被吸过血之后好似很弱,只会僵硬地拖着腿来回走,不知道爬楼梯。
    穿戴好后,夏琛又将糯米给他们一人分一些,然后南哥儿打头阵,一行人慢慢摸下楼,杨举人变的僵尸嗅到人气,低吼着走过来,南哥儿熟练地挥刀,轻而易举砍死了这只僵尸。
    这回赵举人也不说什么冷血了,低着头默不作声去搬酒坛子,都不是做体力活的人,搬个酒坛子费老大劲,夏琛一边指挥放置的位置,一边观察一楼环境。
    大堂往后过一小门,便是一楼的住宿区,僵尸群挤在门后,光听声音就知道数量不少,其他幸存者大概被堵在里面,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酒坛很快挪好了,夏琛在柜台附近找到一捆粗麻绳,找了三个大小适中的酒坛捆好,绳子另一头甩上横梁,将这三坛酒吊了起来。
    吊到合适位置后,将绳子绑在一边的柱子上打上死结,夏琛重新检查一遍,确认没问题之后,带着几人上楼。
    冯砚山提供了两个水囊,赵举人等人割开手臂放血,将水囊灌满。王举人戴着夏琛的围巾和帽子,包裹得严严实实,夏琛又给他多装了一袋糯米在腰间。
    “我走了。”
    “记得我说的话,不行就回来。”夏琛叮嘱道。
    “好。”王举人举起装满鲜血的水囊冲他们晃了晃。
    王举人脚步轻巧地下楼,南哥儿持刀守在楼梯口,冯砚山也举着自己的小匕首站在另一边。
    夏琛早就挑了合适的射击点,握着弹弓包着弹丸,紧盯着王举人穿过大堂,之后视线被遮挡,夏琛只听见一阵接一阵的嘶吼声,王举人的身影突然蹿出,身后跟了一长串僵尸,一眼看去,最起码有二十个。
    楼上众人皆倒吸一口凉气,这么多僵尸,若真攻上楼,谁挡得住。
    王举人边跑边拧开水囊,一把将水囊抛进酒坛围成的圈里,鲜血在抛洒过程中漫出,跟在王举人身后的僵尸顿时转移目标,朝着水囊扑去。
    密密麻麻的僵尸像下饺子一样朝陷阱圈里跑,王举人拔腿往楼上跑,这时却从门后奔出五六只高大僵尸,个个均有近两米的身高,全身乌黑,指甲泛着乌光,根本不看那被争抢的水囊,朝着王举人追赶而来。
    “撒糯米,拦住它们!”夏琛大喊一声,顾不得帮那边,一颗接一颗的弹丸射出,将酒坛一个个打碎,酒水倾洒而出,将伏在地上吸血的僵尸们浸了个透。
    最后打碎的三个吊起的酒坛,更是将所有僵尸泼的浑身是酒无一幸免,夏琛迅速将他准备好的酒精瓶点燃,用力扔了过去。
    一声脆响,汹汹火焰冲天而起,凄厉的嘶吼声接连响起,火圈里的僵尸一个个被烧成火把。
    第56章
    而此时南哥儿等人却陷入危机之中,最后冲出来的几只追击王举人的僵尸,大约是最初变异的几只,吸了足够的血,又堵在一楼幸存者最前面,这才出来晚了。
    但是它们不光肢体更灵活,力气也十分大,王举人差一点儿就被追到了,多亏冯砚山憋红了脸一把糯米撒过去,让僵尸抓向王举人的爪子慢了一点儿,才躲过这么一劫。
    王举人连滚带爬地跑上楼,南哥儿侧身让他过去,下一秒挥刀砍向追在最前面的那只丧尸,只听一声仿佛金铁相交的锐鸣声响起,南哥儿的刀竟被那只僵尸用爪子架住,泛着乌光的指甲锐利无比,南哥儿上好的宝刀第一次毫无建树。
    突遇这种状况,南哥儿愣了一下,他战斗经验本就不丰富,这种战斗中愣神的情况,经历多了必不会发生,但在现在,简直是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