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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三章罗曼蒂克(zq冠名)
    白衣獠和我们阴阳绣一直都在作对。

    而且,白衣獠的眼神,我也似乎见到过——他似乎真的是我曾经见过的某个人。

    我看到了李斯曼身上的阴阳绣,下意识的想到了——这个阴阳绣,会不会是白衣獠做的?

    白衣獠曾经也是我们阴阳绣里的人——他到底是谁?莫非是我师父收的另外一个徒弟?

    我看着李斯曼肩膀上的阴阳绣,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这时候,冯春生喊我了:哎!水子,想什么呢?

    我猛地怔神,说道:不想什么……不想什么。

    我坐直了身体之后,对李斯曼说道:你继续说说呗——怎么因为一个纹身的事情,你的命运发生变化了?

    “哦,是这样的。”

    李斯曼继续说了起来。

    原来,李斯曼后来在慈善中心的帮助下,考入了一所不错的大学,因为大学提供奖学金,所以,李斯曼算是彻底脱离了慈善中心。

    李斯曼在大学里面进修的是“世界严肃文学”,期间,她听了老师说的一句话:这世界唯有文学和音乐不可辜负——文学描述精神,音乐渲染情感,没有了文学和音乐的世界,这世界就变得死气沉沉。

    她很感动老师的话,决定等大学毕业了,就开始“音乐之旅”,她想当一个音乐人。

    真等她大学毕业之后,她背上了自己的“吉他”,踏上了离开香港的轮船。

    她为什么要离开香港。

    因为现在已经不是上个世纪了——上个世纪,整个中国的流行音乐,香港星光闪烁,但现在,香港的音乐明显已经落后大陆地区了,她决定来大陆,发展她的事业。

    去哪儿呢?

    去上海!

    李斯曼去了上海。

    在上海玩音乐的人太多了,真正苦逼的音乐人也太多了。

    有些音乐人,吃不上饭,可能穷到要卖电脑显卡的程度,等下个月经济缓过来了一点,再出钱把自己的电脑显卡给赎回来。

    有些音乐人,钱不够租房子,都是和七八个朋友,一起租一个地下室的小单间。

    当然,现在音乐人的条件也好了一些,但依然非常恶劣。

    李斯曼成为了这个社会群体里的一员。

    不过很可惜,她的音乐之路,实在是坎坷——比天赋,有比她天赋强一百倍的人,比才华,有比她才华强一百倍的人,甚至比拼热爱音乐的决心——比她强烈一百倍的人,依然也有。

    在她花光了最后一分钱的积蓄——那些大学靠勤工俭学赚到的钱之后,她把她的吉他,送给了她的室友,一位十分渴望能站在北京鸟巢上唱歌的女生。

    那女生领略到了音乐之美,她跟李斯曼说:小曼,我好希望我能站在鸟巢上唱歌,不过上不去也没关系,始终还有一个人,在听我唱歌,我愿意为她唱一辈子。

    “谁啊?”李斯曼问。

    “我的影子啊。”室友笑颜如花一般的跟李斯曼说道。

    李斯曼这才知道,在音乐的路上,她真的什么都不算——她急流勇退了,留下了吉他,带着一把口琴,准备回香港。

    可是,她在买票的那一刻,她忽然对自己说道:我回香港去干什么?

    她在香港有什么?

    在香港,她没有朋友,也没有家,她一直都在慈善中心住着——现在她肯定回不去慈善中心了,也回不去大学了——她去了香港,还能去哪儿?

    她忽然觉得,自己就像是一根羽毛一样,不知道要漂到哪个地方去,也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那天,她大哭了一顿,然后在洗澡的时候,她侧着身子,看到了肩膀上的纹身。

    她肩膀上的纹身,是一枚铜钱——铜钱的中心,写着一个“卐”字!

    其实这枚纹身到底是什么含义,不光是李斯曼不知道,连我也不知道——我知道这是阴阳绣,是因为这纹身蕴含着阴阳二气——但这幅图案,我没见过。

    不过,凭借上面的“卐”字梵文,我知道这枚纹身,是佛家的纹身,我完全可以在下午去问问不戒大师,他肯定知道。

    李斯曼看到了镜子里肩膀上的纹身,她忽然觉得自己有事情做了,也有意义了,她早就听父亲说过,这个纹身是母亲找人给他纹的,她要去闽南寻根,她父亲说她还有母亲和一个弟弟。

    这个世界上还有亲人,就不会那么孤独。

    “李公子,我要去寻找我妈妈和我弟弟了。”李斯曼对自己的室友说道。

    李公子?

    我听了李斯曼的话,有些惊讶,李公子是谁啊?她的身体里,可藏着冯春生老婆的残魂呢。

    冯春生听到了“李公子”三个字,也特别的上心,问李斯曼,说:你室友是李公子?她两只眼睛,是不是盲了?

    “是啊!”李斯曼说:李公子的声音很奇怪啦,听上去像是噪音,但听进去了,就会发现,真的超级好听。

    冯春生笑着说:这个世界真小,你室友就是我老婆!

    “你老婆啊?李公子成为你老婆啦?”李斯曼哈哈一笑:不过你有点老。

    我推了冯春生一把,说道:什么就成你老婆了……这还哪跟哪呢!

    我对李斯曼说:你继续说呗!

    “哎!”李斯曼说她和李公子分道扬镳,她去了闽南,找母亲冯米娟和弟弟李斯文。

    在中国,要找人是很难的,毕竟地方太大了嘛。

    李斯曼就跟着自己的印象,慢慢去找……没钱就当流浪歌手……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李斯曼已经彻底失望的那天,她在我们市里的码头旁边卖唱,唱给过江的游客听。

    她准备攒够三千块钱,就立马回香港去的。

    这一天,她唱完了歌,去吃晚饭。

    那一天很美,天上下着雪,李斯曼哈着手,到了一家摊位前,找老板要了一碗热腾腾的炒面。

    她在炒面里放了一勺辣椒酱,狼吞虎咽着。

    老板娘也送过来了一杯冒着热气的豆浆,说:看你唱了好几天歌了,也是累,出门在外不容易,大妈送你一杯豆浆。

    李斯曼听了老板娘的话,再看着豆浆,整个人顿时泪流满面:谢谢你,大妈!我妈要是和你一样慈祥就好了……我找我妈好几个月了,找不到啊!

    “你妈妈怎么了?”老板娘问李斯曼。

    李斯曼摇头,说她从小和母亲分开了,好久没见面了,她就知道她的母亲,叫冯米娟。

    这时候,小摊位的老板娘坐直了身体,小声询问李斯曼,说道:你的背后,是不是有一个纹身啊?一个铜钱纹身!

    “你怎么知道?”李斯曼问老板娘。

    老板娘直接把右手的袖子给卷了起来,她的右手手腕上,有着一个“铜钱”纹身,和李斯曼一模一样。

    剩下的事,自然不用多说,李斯曼和老板娘两人心领神会的抱在了一起——哭成了一团。

    “踏破铁鞋无觅处……妈,我找到你了。”

    “闺女啊,想死妈啦,多少年都不见你啦。”

    母女俩的这次相遇,多少有点浪漫精神,用时髦的话说,叫——罗曼蒂克。

    一位流浪歌手,一位小吃摊的摊主,相遇在了一起,这一刻,真情流露,在街头相拥而泣,期间,冯米娟还不停的拉着李斯曼的手,对周围那些摊位的摊主说道:看看,我闺女,看看,我闺女。

    这都不罗曼蒂克,什么才叫罗曼蒂克?

    我听了李斯曼的话,问道:那么,你和你母亲,又是如何反目成仇的呢?

    罗曼蒂克如何消亡的?

    李斯曼想了想,说起了之后的事。

    那天,两人母女相认,好事!

    李斯曼也决定,就把发展的重心,定在闽南。

    她开了一家小小的音乐工作室——专门给当地的一些小电视台做一些音乐策划,音乐编排的工作,一个月辛亏点,也能赚个七八千块钱。

    生活本来不错。

    不过,一年半之后,噩耗来了。

    在北京读大学的李斯文,打电话给他.妈冯米娟,说他毕业了,要在北京和一个女人结婚,要在北京买房,让冯米娟拿钱出来。

    冯米娟当时还不太清楚北京的房价到底多少钱,就询问了李斯文一句:那房子多少钱?

    “没多少钱,四五百万吧。”李斯文说。

    冯米娟立马说道:这个……这个也太多了吧?

    “不给钱我就跳楼。”李斯文还恶狠狠的对冯米娟说:你这么穷,当初就不应该把我给生下来!人家一毕业,立马买跑车,你给我买啥了!买套房子还磨磨唧唧的。

    冯米娟阴沉着脸,说要去找李斯文的姐姐,李斯曼借钱。

    可李斯曼哪儿来的钱?

    李斯曼做个小工作室,才赚那三瓜两枣的,哪儿够得上北京买房的花销——那不开玩笑吗?

    冯米娟则直接给李斯曼下了最后通牒,说:你无论怎么着,都给我把钱弄过来……不然,我就不认你了,你也别当有我这个妈!

    李斯曼很为难的说道:这个,真没有。

    ”那你自己想办法。”冯米娟接着又说起了软话,说:女儿,你就帮帮你弟弟吧,你弟弟不像你,你从小就去了香港,跟着你老爹过了不少好日子……你弟弟从小就可怜巴巴的,跟着我一个老太婆,这么多年了,好不容易,碰上了你这么有钱的一个姐姐,你说他想买套房子,总不能不买吧?

    冯米娟还说:如果你真的这么铁石心肠,那当妈.的就去给你下跪……跪到你把钱凑出来为止。

    ps:第一更到了哈,第二更继续写!今天睡觉之前肯定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