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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举世无双鹅毛笔
    就蹲在那儿,不错眼珠地守着,待到确定了砂子完全冷却后,丁小白小心翼翼地把羽毛取了出来。

    期待中,此时的笔杆应该会变得不透明,经过了这个热处理,羽管会更坚固耐磨,不会写不上几个字,笔尖就被磨得不成样子。

    哪里想到,丁小白见到的却是一根被烧焦了的羽管,用手一捏就脆脆地碎掉了,跟她预想的差了十万八千里。

    看来是温度过高了,那个一百八十度是不是有点太热了啊,第二次的实验,丁小白打算把温度降低些。

    没有温度计,全凭自己的手感,丁小白也有些心里没底,算了,一枝枝地试吧,自己的运气一向好,总能试成一两根的吧。

    这回丁小白挑了一根不粗不细的鹅毛,在丁小白的想法里,最粗壮的应该是最好用的,不过现在是做试验,就选个中间的吧,应了那句中规中矩。

    这回温度控制得不错,不过处理过的羽毛却是相当的不好剪,少了鹅毛原本的韧性,被剪坏了。

    有了这两次经验,丁小白轻车熟路了起来,这一次,她先把羽管的前端剪了,用锋利的剪刀,剪了一个小于四十五度的角。

    羽管被剪开,丁小白就看到了里面有一些絮状物,她知道这个不用清理,有吸附墨水的作用,只把靠近笔尖的部位弄干净就好。

    去爹爹那里借了一把雕刻刀,是爹爹把家具做好后,用来雕花的,很是锋利,她要用它修整笔尖,把笔尖的形状弄得更完美。

    再用雕刻刀在笔尖的中心位置钻一个小孔,由小孔到笔尖的位置划一条细线,小孔和刻痕的作用,是让墨水能够顺利地流到笔尖。

    刻痕不要划透,或者在笔尖处划透一点也可以,但不能划得太大了,不然笔尖就会开叉,笔画就会变得很粗,储存墨水的能力却会变得更小。

    把削好的羽管插进砂子里,再次加热,冷却,抽出羽管,丁小白捏紧着拳头蹦了两下,终于——成了。

    把削好的另外几枝鹅毛也插进砂子里,已经知道了大概的温度要求,这几只鹅毛处理得相当完好。

    用过的砂子没舍得扔,初学识字的人太费纸张了,丁小白就用这些砂子做了个简易的沙盘,求爹爹给钉的一个浅盘子,那两根烧坏的鹅毛正好当笔用。

    “小白,吃饭了,吃过了饭再忙,饿着肚子啥也干不好。”看到女儿捏着几枝羽毛要进屋,李小禾赶紧出声把人喊住。

    “知道了,娘,我把这些笔先放到屋里去。”丁小白快步进了屋,把鹅毛笔摆在书桌左边的角落里。

    “笔,这些羽毛是笔?”李小禾再次被女儿的话给说得有点懵,自家闺女整天都在捣鼓些啥呀。

    算了,不管了,反正想管也管不了,这丫头主意正着呢,可不是自己能劝得了的,好在她脑子好使,也知道分寸,倒是不用太担心。

    丁小白洗了手,跟娘亲一起摆好了桌子,一个炒菜一个炖菜,炒土豆片和炖萝卜,都是加了肉片的,主食是两掺的馒头。

    家里现在即便能吃得起白面馒头了,可一向节俭惯了的李小禾,每次蒸馒头还是两掺的,只不过现在是白面多,苞米面少了。

    家里也有了正经的饭桌,不过因为小朵年纪太小,坐在凳子上够不着桌子,所以饭桌是摆在炕沿边的。

    丁三锁特意做了一个靠背的小凳子,把这个小凳子摆在炕沿边上,丁小朵就可以坐着这个靠背小板凳吃饭了。

    一顿午饭也是吃得热热闹闹,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饭桌上也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定,边吃边唠,格外地温馨。

    “姐姐,你放在桌上的羽毛是干什么用的啊?”东聊西聊的没个方向,丁大壮就把注意力转到那几根鹅毛上去了。

    丁小白也跟着看向书桌上的羽毛,“那是姐姐做的鹅毛笔,不过还没用它写过字呢,也不知道好不好用,等吃完了饭姐姐试试。”

    听说那几枝羽毛是笔,是可以写字的,不说丁大壮来了兴致,家里其他的几个人也满是好奇。

    “二丫,那东西真能写字吗?”丁三锁知道自家女儿聪明,总能弄出些别人想不到的东西来,可用羽毛写字,他还真是第一次听说。

    “也是蘸着墨汁写吗,那么尖硬的笔头能写出字来?”高山很想相信小丫头,可用羽毛写字却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

    丁小白傲骄地扬起小下巴,“当然是可以写字的,我会做没用的东西么,至于蘸什么……还是先用墨汁吧,能不能用别的代替,我得再想想。”

    丁小白再一次可惜自己学的不是理工科,连怎么制作墨水都不知道,她只知道墨水里是含有防腐剂的,别的不说,只这一项就难倒她了,完不成的任务。

    被这个鹅毛笔吸引着,大家都加快了吃饭的速度,后半顿饭各个吃得狼吞虎咽,都想第一个吃完去试那个鹅毛笔。

    气得李小禾好一顿埋怨,可她埋怨她的,谁都没因此慢下半点儿来,丁三锁和高山第一拨吃完,把丁大壮急得直嚷嚷。

    可他的碗里还有两口饭,不吃完是下不了桌的,他们家没有剩饭碗的习惯,粮食得来不易,每个人都知道珍惜。

    “你别急,我们等你吃完了再去看。”高山虽然好奇的不行,但还是坐在桌边等大壮,丁三锁自然也不好意思把儿子扔下。

    “吃完了。”都顾不上吃菜了,丁大壮迅速地扒光了饭碗,扔下筷子就蹿到书桌那儿去了。

    “你们只许用一只鹅毛笔啊,挑最细的那枝,别都给我祸害了,我好不容易才做出来的呢。”

    “知道啦。”丁大壮高声应着,拽过砚台就忙着磨起墨来,恨不得一下子就把墨汁磨好。

    “大壮,还记得姐姐教过你的吧,做事先要心静,不然别说写字,就是墨汁也磨不好,静心磨出来的墨,写出的字才会更流利更顺畅。”

    “我知道了,姐姐。”听到姐姐的教导,丁大壮赶紧收了收心,磨起墨来不再横冲直撞了。

    他这边把墨汁磨好,丁小白和丁小朵也吃好饭了,牵着妹妹去了书桌,正看到丁大壮铺好了纸张,正拿鹅毛笔蘸墨呢。

    “哎哟,不好用啊,姐姐,扎手,笔杆也太细了,握不住。”丁大壮举着鹅毛笔朝自家姐姐摇晃着。

    “是姐姐忘了,靠下边的羽毛也是要弄干净的,不然会妨碍写字,来,姐姐帮你处理一下。”

    把刚蘸上的墨汁擦干净,丁小白就拿起雕刻刀去削羽毛,又怕削坏羽毛,又怕削着手指,手法着实是有点笨拙。

    “只要削到羽毛碰不着手是吗?我来吧。”高山接过丁小白手里的雕刻刀和鹅毛笔,三两下就削好了。

    “你这手法可以的呀。”丁小白羡慕地赞叹了一句,她刚刚削的时候,觉得很难弄的,结果人家几下就完事儿了。

    高山谦虚道,“以前打猎的时候,经常要用到刀子,熟能生巧而已,你是没用惯,才会觉得不好弄。”

    丁小白也不再跟高山客气,他帮自己做的事情太多了,也不差这一枝鹅毛笔了。

    拿着笔蘸了墨汁,在弟弟铺好的纸上写了个双字,自己生产出的鹅毛笔,在现在的这个时空里,应该算是举世无双的了吧?除了自己,别处再没有了。

    虽然是盗用了现代的知识储备,但它到底是自己亲手制作出来的,这个可以不谦虚地说。

    新笔用起来还不太流畅,这鹅毛笔跟新买的钢笔犯同样的毛病,都得用一用,等到把笔尖磨圆就好了。

    那是不是自己可以手动磨呢?丁小白又开始突发奇想了,跟着拍了下自己的脑瓜门,好像不行哎。

    鹅毛笔的笔尖很容易磨损,记忆里古代欧洲经常写字的人,随身通常都带着一把小刀,专门用来削笔尖。

    如果自己手动把笔尖磨圆了,那写不了多少字,笔尖大概就不能用了,就得需要重新削,那不是白费工夫了么,使用效率还会因此降低。

    那就这样吧,丁小白又蘸了些墨水,开始在纸上写字,这回她写了一首咏鹅,反正家里也没人认识,别白用了一回鹅毛,算是对鹅的感谢。

    结果还不是特别理想,就算是没有清除笔管里的絮状物,笔管里也存不下多少墨汁,几乎是写一两个字就要重新蘸一下墨。

    尽管有些麻烦,丁小白还是很开心的,这枝笔总比软塌塌的毛笔用得舒服,只要蘸墨的时候小心些,别蘸得太多,洇成了一大滩就好。

    看到姐姐真的用鹅毛笔写出字了,丁大壮急得不行,“姐姐,给我试试,让我写一下。”

    丁小白把鹅毛笔递给弟弟,教了他一下蘸墨的技巧,真是个聪明,没一会儿就用得很顺手了。

    因为他刚开始学写毛笔字,所以对毛笔还没什么依赖性,这时候用起鹅毛笔来,就觉得能使得上力,很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