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你们十二煞神?”
当归点头道:“是这样的,只不过,我们是爷捡回来的。”
乔藴曦示意当归继续。
“沈家军的兵符在爷手里,所以爷就是名义上的沈一,后面的,按照职务一一往下排。”
乔藴曦顿时就乐了。
果然与她想得一样,谁是沈家军的掌权人,谁就是沈大。
接着,当归介绍了营地,“小姐,目前我们所在的地方,是沈家军的核心营地,住的都是将领,士兵们在另一边,靠近操场的地方。您也看到了,这里与南疆的环境相似,所以很适合我们操练,新入伍的士兵,要是时间允许,也会在蜀州训练一段时间,再送到南疆。”
乔藴曦明白,当归说的新入伍的士兵,是广义上的沈家军。
当然,这些人的操练就是在锦城别的地方了,总之不会在营地附近。
“马场离营地很近,一里路,是另外的人负责管理,都是很有经验的养马人。奴婢说句毫不夸张的话,沈家军的战马,可以说是皇朝最好的战马。”
一说到沈家军,一说到有关沈家军的一切,当归的荣誉感油然而生。
“有一点我不明白,”乔藴曦问道,“沈家军的战马若是提供给南疆的,以南疆的地理环境并不适合骑马打仗。”
“是这样的,小姐,”当归解释道,“南疆的地理环境是不适合骑马作战,可战马的用处不仅仅在战场上,还有别的地方,皇朝也不仅仅只有南疆一个战场,我们的战马可以卖给老皇帝,毕竟,我们也是马商之一,只不过,老皇帝并不知道罢了。”
当归一副得了便宜卖乖的模样。
乔藴曦却是立即懂了她的意思。
老皇帝虽然手里有马商的名字,也很小心谨慎,甚至这些马商是老皇帝亲自挑选的人,赋予的权利,可这并不影响马商之间的互相合作。
如果,这些老皇帝亲自委任的马商中,有镇远侯的人,那这里的战马就有用处了。
这算不上坑蒙拐骗,战马都是供给的皇朝军队,对皇朝将领的生命安全也是一种保障,同时也增加了镇远侯马场的收入,多了军资,也让养马人熟悉了业务,熟能生巧,培养更多的优秀战马。
而沈家军这边,肯定是要留一部分更优秀的战马自己用,外患要抵御,可也不能不防备内患。
午饭时间,食堂还未开饭,沈二就来了。
营地的食堂很大,盛饭的地点是个临时棚子,只遮住了头顶的一片,大家打了饭菜,就到自己那组的位置吃饭,遇到天气不好,会撑雨棚,平时就是露天。
因为乔藴曦的到来,大家都很激动,看向乔藴曦的目光除了兴奋外,还有不知从何而来的崇拜。
乔藴曦知道,这股崇拜来自顾瑾臻,大家看到她,如同看到了顾瑾臻,看到了镇远侯。
不是说她能与两人媲美,是因为她是与顾瑾臻和镇远侯最亲近的人,这些人爱屋及乌,看到她,就仿佛看到了顾瑾臻与镇远侯,所以才如此激动。
“夫人请放心,侯爷与将军从不亏待我们,这里虽然远离人群,可吃穿住行都是极好的,甚至比一般的百姓还好。”沈二怕乔藴曦误会,以为因为她的到来,将士们的伙食才有肉,所以解释了一句。
乔藴曦点头,“这些蔬菜都是自己种的?”
“我们自己种的,基本上能满足我们的需要,包括一些家禽,我们自己也有喂养。不过,每三个月,庄子那边会送蔬菜瓜果与肉上来,所以,在吃上面,从来没亏待过大家。每个季度的衣物,也都按时发放,有的是朝堂上侯爷争取的,有的是后勤部做的。“
“后勤部?”乔藴曦听到了稀罕词。
沈二解释道:“后勤部是战士遗孀或者遗孤自发组织的,侯爷按件付费,既保证了这部分人的生活,也保证了将士们的军资需求。”
在这一点上,乔藴曦是很佩服镇远侯的能力的。
那些从战场上退下来的伤残将士,没有去路的都安置在了各个地方,或者在庄子上从事耕种,或者在兵工厂,又或者在其他地方发挥余热。
乔藴曦还记得香山上的那位守山人,那镌刻着皇朝战魂的石碑,是皇朝百姓的一种信仰。
乔藴曦不知心里突然升起的那股激动叫什么,只觉得那股气息像战鼓一般重重地敲击在心口上,跃跃欲试!
饭后,乔藴曦慰问了将领,看着一个个比她大不了多少的孩子,神色凝重。
就是这些人保卫着皇朝百姓,就是这些人镇守着皇朝疆土!
她实在想不明白,在老皇帝眼里,皇位上实质性的权利竟然比这些将士们的性命更重要。
她不是皇权至上的古人,也不是野心勃勃的男人,所以不明白那些人对权力的追逐,那可以牺牲一切的魔怔。
在老皇帝等人眼里,皇朝百姓的存在都是为了他,他是天子,行使的是上天赋予的权利,他给这些人富足与安定,这些人就必须用白骨搭成阶梯,把他送上最高的位置。
在这群人面前,乔藴曦不知道该说什么。
认识的字千千万万,却无论如何也搭配不成一个能表达她心情的词语。
她只能用最肃穆的神情,最敬仰的心情面对这些人。
到了马场,乔藴曦的心情都还未平复。
“夫人,这就是马场。”
穿过营地,乔藴曦跟着沈二走了一段路,经过几个岗哨与一片荒芜之地后,到了一处相对平坦的地方。
马场的人早已等在那里了。
乔藴曦粗略看了一眼,听着沈二的介绍,才知道,这几人中,有负责照顾战马日常的,有负责训练战马的,还有兽医。
别小看了对战马的照顾。
和人一样,这些战马的吃喝拉撒是件很繁琐的事,用这里的人调侃的话说,给马洗澡就不是一个轻松活儿。
马场之大,乔藴曦无法想象,更觉得不可思议——在锦城郊外的山上,居然有这么平坦的地方。
最后还是马场的人给她解惑,她才明白,此处是经过处理后才有现在的地势与规模。
所以说,沈家军的威望与能力,不是一蹴而就,是无数人的付出与努力造就了现在的沈家军,是皇朝百姓的支持与付出,才使得沈家军能够一代代地传下去!
马场的规范,让乔藴曦瞠目结舌,是她对古人的轻视限制了她的想象。
在营地住了一晚,乔藴曦与当归从另一条路下山,只不过,与上山不同,这次乔藴曦身边多了一匹黑色的马。
对马没有一点研究的乔藴曦也能看出这匹马的不同,在马场被临时灌输的一点认知,让她知道,这匹马是战马中的佼佼者,不管是身姿、能力还是智商,都是同批战马中最好的,负责训练这匹战马的人,骄傲地对乔藴曦说,目前只有顾将军的战马能与这匹一决高下。
本以为让战马走山路很不容易,却不想战马比乔藴曦走得还稳当,除了偶尔表露出来的小傲娇外,战马全程都很温顺。
乔藴曦知道,这只是假象。
越是有能力的,性子里越是桀骜。
“小姐。”黄芪与枸杞已经等在山脚下。
不知山路是怎么绕的,他们明明是从另一条路下山,中间也是走的不同地方,到了山脚,却赫然是昨儿与两个丫鬟分手的地方。
上了马车,乔藴曦还不忘回头看了一眼。
不知是不是物种之间也有血脉压制,她感觉拉马车的两匹马似乎在忌惮什么,比平时更加温顺。
马车缓缓行驶,战马一会儿挤在前面,一会儿吊在后面,始终跟在乔藴曦身边。
这人乔藴曦愈加新奇。
“小姐。”当归在乔藴曦身后,低声唤道。
乔藴曦抬了抬眼皮。
“他们进去了。”
这么迫不及待?
乔藴曦挑眉。
进了城,好奇的人更多了。
实在是那匹战马威风凛凛,“举手投足”间的高贵经不住掩饰,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只要不是眼瞎的,就会看到。
大家虽然没有表露出来,可心里对战马的来处都有了猜测。
这是锦城、是蜀州百姓的自豪,得意还来不及,哪会想那么多?
而乔藴曦回到谷府后,立即调动了大笔资金,数目之大,涉及了长房所有的产业。
最为奇怪的是,乔藴曦调动资金,账目照做,却对资金的流向三缄其口。
外人自然奇怪了。
乔家长房的生意那么大,乔藴曦把资金撤走,影响的不仅是乔家自己的生意,还有其他商户。
虽然知道乔兴邦在生意上是很有诚信的,不会拖欠他们的银子,可乔兴邦不继续投入,他们对锦城经济发展的趋势控制会出现误差,会损害他们的利益。
外人的焦虑,乔藴曦是无暇顾及了,她看着当归送来的密信,嘴角噙着浅笑。
“他们的动作倒是很快。”
当归一脸鄙视,“以为这样就能找到山门,不是奴婢看不起他们,以他们的智商,这辈子怕是都没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