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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章天之子
    “思思,思思你是怎么了?”

    童武几步冲过去,他手里拿着挂链的,挂链上坠着的半片指甲碰触到了童思思。

    瞬间,童思思身上的红色便褪去了。

    而且,身子也不再抽搐,童思思更是坐了起来。

    看到女儿没事,童武稍稍放心。

    可接连出现诡异的事情,令得童武父女两个对视了好久。

    “怎么回事?”

    童武抓着女儿的手臂,“你去羊城碰到了什么?”

    童武是做古董生意的,他是知道一些物品碰不得,他听过也见过邪恶的物件,因此,无比紧张的问。

    “没、没碰到什么啊……”童思思摇头。

    “仔细想想。”

    对于女儿身上出现的诡异事情,童武根本没想带着女儿去医院瞧瞧,他无比确信是童思思碰到了不该碰的东西。

    童思思依然摇头,摇着摇着,童思思眼睛瞪大了。

    “想到了什么?”童武连忙问道。

    “他说两天内让我联系他,说是过了三天就没用了……”

    童思思接受过高等教育,然而,因为从小受父亲的熏陶,童思思对于一些不科学的东西是深信不疑的。

    她想到了杨辰,想到杨辰信誓旦旦的话语,不由得,她的脸色变得苍白。

    “谁?”

    童武眼睛一睁,“谁对我女儿下咒?”

    “林文觉吗?不应该啊!”

    “不是林文觉,是打了林文觉的人。”童思思道。

    童武两眼猛地发直,他慢慢站起来。

    因为站起来,半片的指甲与童思思脱离了。

    “爹爹……”

    童思思尖叫了一声,她身上又如开水烫了似的。

    “思思!”

    童武蹲下抓住了童思思颤抖的手臂,红色快速褪去。

    童武一下子找到了关键,“是它!”

    说着,童武将挂链套在了童思思的脖子上,他再起身,童思思身上就没有出现之前那样诡异的事情。

    “怎么会是它……”童武脸上布满了恐惧。

    “爹爹?”

    童思思一手捏着挂链上的半片指甲,她也明白了。

    同时,童思思又想到了杨辰。

    在飞机上,杨辰的手差点儿抓住了她心口……

    杨辰的两眼盯着她的心口不放。

    “我想要拿到你心口上的东西,我的手也会按压上去。”

    这是杨辰对她说的话。

    童思思戴着这片指甲很久很久了,自从戴上后,没有出现任何灾祸,甚至连感冒发烧都没有出现过。

    指甲片是她父亲童武给的。

    一直以来,童思思都宝贝着,而此时看指甲片,她眼里流露出强烈的恐惧。

    “爹爹,这东西……”

    童思思将指甲片放进了衣服里,与平时一样会有清凉感出现,熟悉的感觉却令她心神不宁。

    “看来,指甲片是不能给双木集团了,它与你已经是一体的……”

    童武叹息了一声,“如果双目集团来人,恐怕,你只能和它一起嫁过去了。”

    “爹爹,我才不要!”

    童思思喊道:“我讨厌林文觉!”

    “可是,双木集团不是咱们能抗衡的啊。”童武唉声叹气。

    “爹爹,你想想办法,想想办法啊。”

    童思思自然知道双目集团代表着什么,她又加一层的惶恐。

    “明晚吧,明晚我带着你去柏天酒店见一个人,他来自西方一个古老的世家,也是一位电影明星,叫做米尔。”

    童武轻拍了一下童思思的肩膀,“时候不早了,去睡吧,爹爹会想办法的,去吧。”

    “哦……”

    童思思出了房间,上了三楼的一个房间。

    她坐在窗台下,怔怔出神。

    也不知怎的,她脑海里总是想起杨辰的声音。

    童思思拿过来了一个包,从中拿出了一张纸条。

    纸条摊开,上面有一串数字,是手机号码,杨辰的手机号。

    童思思也将手机取出来了。

    她还把指甲片从衣服里拽出来。

    手机、手机号码和指甲片都放在面前桌子上。

    童思思看着指甲片,指甲片上的每一条纹路都是那么的熟悉,因为佩戴时间太久了。

    可是,这熟悉真给她恐惧。

    之前在楼下,身体难受程度令她一死了之。

    那感觉只要回想,童思思浑身便会一抖。

    可见她是有多恐惧。

    因此,童思思拿起了手机。

    她手指快速的按着,杨辰的号码输入了进去。

    就在她要按下拨号的时候,从指甲片上冒出来一丝的气息。

    这气息令得童思思浑身一抖。

    “啪嗒!”

    手机掉落在地,屏幕摔出了数道裂纹。

    童思思惊的站起来了,她快速的跑到了床上,拿起被子将自己盖的严严实实。

    她两手捂着耳朵,身子卷缩成一团。

    像是刚才见到了什么可怕东西似的。

    ……

    天火市的美食街距离柏天酒店隔着两条街。

    杨辰坐在一家饭店的一楼,靠窗的位置,他桌子上摆放满了饭菜。

    正吃的津津有味,有一个年轻男子站在了他旁边。

    这个年轻男子裹着厚厚的羽绒服,羽绒服是白色的,领口位置漆黑一片。

    这人的头发一缕一缕的黏在脑袋上,很久没洗头的样子。

    从他身上也有着一股一股不太好闻的气味。

    年轻男子扶了扶圆圆的眼镜框,他看着杨辰面前桌子上的饭菜,忍不住的抿了抿嘴。

    杨辰抬眼看了一下。

    “老家伙说过,粒粒皆辛苦不能够浪费。”

    年轻男子看向了杨辰,“你一个人点了这么多菜……”

    他喉头鼓动一下,“你有想过华夏还有很多人吃不饱饭吗?”

    年轻男子手一抬,“你不要觉得我是吃不饱饭的那一类。”

    “何啸天是在磨砺自己,哦,我就是何啸天。”

    自称何啸天的年轻男子又道:“老家伙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说了一大通,说的有气无力模样。

    “小伙子,别理他,他就是一个神经病,骗吃骗喝的。”有人对着杨辰喊道。

    “听听,你听听。”

    何啸天抬手,他表情夸张的道:“我何啸天有着远大理想,有朝一日,我是要走到天的尽头,在这期间……”

    “呵呵。”

    何啸天笑了,有些自嘲,也有些玩世不恭,他说:“我本天人之才,乃天道所选中之人,我是天之子,然而却在生活上如此落魄,遭受他人非议,甚至被无端辱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