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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弓弩的存在陆迩暂时也没有外泄,只让守带着几个知情的兽人批量加工,起码要保证没有战斗能力的亚兽们人手一架。

    ……

    对陆迩来说,他要迁移其实还面对着一个重要的问题——他还有五头猪呢。

    这几头猪现在可不是小猪仔,个顶个的胖,力气还不小,陆迩自己拖不住它们,只能靠其他的兽人们帮忙。

    思虑再三,陆迩决定把那两只已经差不多够重的公猪宰杀了吃肉,两只母猪让其他兽人帮忙带,小噜则交给角。

    陆迩杀猪的时候,部落里不少人都来围观。

    他们的巫医从去年就开始养猪,养了这么久终于准备吃掉了。

    兽人们一直都很难理解陆迩的举措,不懂他为什么要费心费力地自己养。

    想吃的时候出去捉不就好了,家养的矮原猪难道比野生的好吃?

    杀猪这件事是角自告奋勇做的。

    两只公猪的肉分量很大,这个天气下又放不住,陆迩干脆各家各户分了一部分,作为这段时间大家辛苦筹备部落迁徙的犒劳。

    兽人们把肥美的猪肉带回去自己烹饪了一下,或简单地在火上烤到出油,或和其他的青菜一起炒或者炖。但凡第一口咬下去的人,全都愣住。

    ——这、这也太好吃了吧?!

    比起他们吃过的所有肉类,陆迩驯养的矮原猪的猪肉几乎没有什么腥臊味,入口只有油脂的喷香和瘦肉的劲道,肥瘦相间的猪肉在唇齿之间迸发出无与伦比的香味,让他们幸福得差点流下泪来。

    跟这种猪肉相比,他们以前吃过的肉简直跟干柴一样寡淡无味!

    难怪绿耳要辛辛苦苦地自己养猪!

    吃过这种猪肉,他们哪里还吃得下普通的猎物?

    有不少兽人和亚兽当即找到陆迩,纷纷请求部落迁徙之后让他们也一起养猪。

    这一点正中陆迩下怀。他送肉给部落的兽人们也是为了让他们感受一下科学驯养家畜对猪肉美味的改善,后面把家畜都推广起来。

    单独养一两头猪的成本可能很高,但养得多了,成本就降下去了。

    吃家畜的肉不光口味好,关键也卫生干净。

    家养的猪吃陆迩准备的干净饲料、喝清水,猪圈勤通风,猪粪日日打扫,感染疫病、寄生虫的可能性比野生矮原猪低得多。

    ……

    部落内的准备紧锣密鼓进行的同时,陆迩也派了以速度著称的兽人沿着去往黑河部落的方向探查,查明的结果是神罚现在已经完全吞噬了黑河部落,正向着他们这边前进。

    越靠近神罚,路上的干旱情况越严重。

    黑河部落已经举族迁走,附近的部落也在探知到神罚的存在后纷纷逃走,速来回路上碰到了两波迁移的兽人。

    迁徙的过程最怕与其他部落发生冲突,那两波兽人特意绕开了这边几个部落的领地,向着远方一路离开。

    除了兽人,路上的野兽们也惊慌失措地奔逃,若非速的兽型可以飞,说不定还要被兽潮卷进去。

    把消息报道回部落之后,陆迩沉默着叹口气,加紧了部落迁徙的准备,甚至做好了如果庄稼成熟太慢、他干脆动用灵水的打算。

    ……

    很快,这一茬黄豆和粟米如期成熟,没到需要浇灌灵水催熟的紧迫程度。

    这一次兽人们只把穗子割下来,没管下面的秸秆。

    秸秆的主要作用是做柴火和缓冲,这些在迁移过程中都可以就地解决,不用浪费拖车的空间。

    火速把粮食晒干脱壳装瓮,红木部落开始拆解他们的帐篷。

    一座座帐篷塌倒,化为一卷卷兽皮和绳索,装载到家中分配的拖车上。

    值得带走的东西有粮食、兽皮、工具、绳索、必须的陶器等等,其余的大件物品像木床木桌都弃之不用,等到了新的部落再重新制作。

    对陆迩自己来说,需要收拾的东西还有他至今为止培育出的所有植物的种子。

    为此他专门用兽皮缝制了一个个的小口袋,把不同的种子分门别类收纳好,留到到了新部落之后再铺开种植。

    角这些日子包揽了家里的体力活,收割、打谷、装车一力承担。

    按照陆迩最初的计划,家里的体力活差不多是一人一半;但角这几天感受到陆迩的排斥,愈发想展现自己的体贴,坚持要全包。

    他这些日子已经不怎么出门抓猎物,每天都待在家里,一方面尝试着把他之前换下的毛毛都搓成毛线,另一方面也是想和陆迩多相处一会儿。

    离家一个多月里,他每天都在思念他的亚兽,想念着陆迩灵巧的双手在自己后背、脖子、脑袋上揉搓抓挠的舒适,想象着陆迩一个人在家有没有好好生活、有没有人欺负……

    他恨不得出门第二天就返回部落抱着他的亚兽睡觉。

    但是寻找新的部落落脚点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关系着包括陆迩在内的红木部落所有兽人亚兽们后面的生活。

    尽管陆迩从未明说,但角回想自己还是小咪的时候,能够微妙的察觉到陆迩对现在红木部落的土地其实不太满意。

    虽然他的亚兽嘴里常念叨的什么“酸碱度”、“有机质”、“有效磷”等等他完全听不懂的话,但耳濡目染这么久,角也大致明白,土地的质量和粮食的生产有直接的关系。

    陆迩最初为了改良红土做出的种种努力和尝试,角也还记在心里。

    为了找到一块让陆迩看得上的土地,他查探了许多地方;在陆迩身边假装小猫的几个月让角也拥有了不少农业的知识,大致能清楚陆迩需要的土地的特征。

    只是怀着邀功的心态回到部落,陆迩对他的态度却产生了巨大的转折,让角又委屈又不甘心。

    ——一定是因为烈没有好好地听自己的吩咐,让其他人钻了空子!

    角一边想办法撒欢,一边心里暗暗下决定:等在新部落安顿好,他要借特训为名好好教训一下那几个可疑的对象!

    ……

    被角无辜迁怒的烈正在和勇一起整理自家的帐篷。

    自从开始准备迁徙之后,部落里几乎停止了狩猎活动。

    他们收获的粮食分量足够,每天出去狩猎还不如专心整顿搬迁。

    万一狩猎的时候受点伤,迁徙就麻烦了。

    烈一直是一个人住,勇担心他整理帐篷忙不过来,就主动过来帮忙。

    把柔软暖和的兽皮一条条卷起来,勇在角落看到一大团灰色的狼毛,不由得有些好奇:“烈,这是你这次换下来的毛?”

    烈抬头看过来一眼,点点头:“嗯。”

    “这次可以织了送给亚兽了。”勇兴致勃勃地在那团狼毛里摸了摸,热情地建议,“要我帮忙吗?”

    烈抬起头,铅灰色的眸子对上勇的视线,神色不变:“织给你。”

    勇愣了一下:“给我?”

    “嗯。”

    “上一次给我就算了……这次还给我,那你拿什么追求亚兽?”

    烈凝视着勇的蜜色双眸,声音放轻了一些:“我不喜欢亚兽。”

    勇感觉这句话的表述有点古怪,但一时又想不出哪里有问题,最后还是点点头:“那好吧。”

    反正烈也不是第一次送他东西。

    烈看着勇傻乎乎的样子,铅灰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无奈,放下手里的陶盆,走过来:“你褪下的毛呢?”

    “在家里,怎么了?”

    “给我也织一件吧。”

    勇下意识道:“可那些毛毛我打算用来追求亚兽的……”

    烈脸色阴沉了一些,坐在勇身边,胳膊搭在他肩上:“有目标吗?”

    “呃,还没有。”

    “那给我吧,我的也给你了。”烈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你是要把毛毛送给喜欢的人,现在不是我们两个感情最好吗?”

    勇感觉这个逻辑有点不太对劲,迟疑了一会儿,最终败退在烈逼人的视线中:“好吧,我回去拿给你。”

    烈搭着勇肩膀的胳膊微微用力,把他又压了回来:“你织给我。”

    上一次他身上穿的那件毛衣虽然是用勇的毛毛织的,但是他自己亲自动手的。

    勇又愣了一下,这次烈不等他说话,提前找好了理由:“你可以趁机练习织毛衣。”

    毛毛都给了,亲手织也没什么大不了,毕竟他们俩关系这么好嘛!

    勇被绕进去,迷迷糊糊地点点头:“那我以后给你织。”

    “现在就开始吧。”

    “……进暖季了,你要穿吗?”

    “提前织好。”烈靠近了一些,几乎要凑到勇的脸上,神色郑重,“寒季之前我们有很多事要忙。”

    “那也行……”

    烈站起来,大大方方伸开胳膊岔开腿:“量吧。”

    勇呆愣愣地仰头看着他:“量什么?”

    “腰围,腿围。”烈指了指自己的大腿,催促道,“你先给我量,我再给你量。”

    ……

    搬迁的准备持续了很久,中间很多兽人都干脆提前拆了帐篷,只裹一身兽皮睡在空地。

    兽人们在外面狩猎的时候更艰难的环境都睡过,这点情况丝毫不惧。

    平整的打谷场成了兽人们抢夺的地方。

    年纪大的兽人、亚兽们体力不支,帐篷没有早拆,到最后一天年轻人们主动去帮忙。

    等到一切都准备就绪,红木部落终于要搬迁了。

    好几辆拖车连在一起,亚兽们抱着幼崽,一部分兽人变作兽型拖着车前进,另一部分兽人拿着武器警戒在两旁。

    陆迩站在已经化为一片废墟的红木部落路口看了良久,最后才轻轻叹口气。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认识的第一个地方,在这片土地上挥洒了他的汗水,培育出了无数的农作物,亲手把这个部落一点点从贫穷、愚昧的落后状态扳成如今的富足积极;

    他在这片土地上拥有了一个家,拥有了熟悉的朋友和合拍的室友;

    还有他的小咪,至今都没有找回来。

    也有不少兽人在离去之前,最后去了一趟各自的耕地和菜园,抚摸着那些还在蓬勃生长的植物,沉默不语万般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