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他略微停顿了下,又问到,“如果娶了白色的女人,那么红色的玫瑰是什么?”
“朱砂痣!就是眉间的痣,在我的国家女人都以这个为美的!”她又解释了一句。
“恩。”他哼了一声,算是回答。
她像是念上了瘾,“后面还有呢……其实每一个女人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很投入地念完了这一段,但是电话那边毫无声息,“喂,你在听么?”
“宝贝,想我了么?”他突然间问了一句,声音哑哑的。
“讨厌,别打岔,人家在给你念情诗呢!”
“好吧,你这个小家伙……我在听。”
“不念了,”碧云嘟起嘴巴,故意做出有些生气的样子,嗔怪着说到:“你都没有心思听。”
“我在听。”他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虽然看不到他的表情,她能想象得出来他那不屑一顾的样子。“不念了,人家念了那么多了,我要你给我念一首嘛……”
她满怀期待的说了这句话,听筒那边却沉默了好久。
“喂,喂,喂?你在么?”她突然觉得气氛有点不对劲了,有些着急,难道他生气走了,但是没有听到挂断电话的声音。她刚想挂了电话,重新拨号,突然听到那边有脚步声和翻书的声音,又听见电话那边他清了清嗓子,略微提高了声调,“海因里希·海涅,《什么是爱》”
他稍微停顿了几秒钟,继续开始中规中矩的朗读,“什么是爱?爱就是笼罩在晨雾中一颗星。没有你,天堂也变成地狱。可爱的战溧,微妙的颤抖,这,羞怯温柔的拥抱,在你美丽的樱唇上,我惯用接吻来代替语言,我的吻就像是从我的心底冒出的一个火焰。昨天吻过我的幸福,今天已经化为乌有,我获得真诚的爱情,向来总不能持久。女人使男人得到幸福的方法有一种;但使男人陷於不幸的方法却有三千多种!只有在爱情之中才有真实。爱情究竟是什么?……没有一个人能解答。”
因为是诗人的母语,他的发音又很标准,重音和停顿地恰到好处,又是那么深情的声音,她听着听着,心头一颤一颤地,眼睛里有些湿润了……
她正在这里酝酿着感动,却听到电话那边的他一阵阵地哼笑声。
“你……笑什么?”
“哼哼哼哼,这难道不可笑么?”他好像是把书本放在桌子上“啪嗒”一声。
“哪里可笑了?”她不解的反问他。
他沉默了一会,语气有些不配合,又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女秘书在我的办公桌上放了一本诗集。”
“什么?”她大声抗议着。“是叫安娜的那个秘书么?”
“安娜?我的秘书太多,记不清楚了……”他的声音有几分得意,像是在隐忍着笑意。
她握着听筒,又急又气地发不出声音。
他决定不再逗她,深呼了一口气,恢复了平常的语气,“不早了,休息吧。”略微停顿了一下,更加低沉地说到:“晚安,我的宝贝。”
“恩……好,晚安吧。”她的声音有些落寞,心里酸酸的,可他的口气分明就是想结束这次通话了,她也应该体谅他,这阵子他肯定是很劳累,因为每天都是深夜才会打来电话,她缓缓把听筒离开耳朵,尽管有点舍不得,但她要先扣掉电话才行,她知道他在等着她挂掉电话,因为每一次都是这样,他乐于保持绅士风度,让女士先扣掉电话,这次却意外地听到那边传来了他的声音,“其实……”她瞪大了眼睛,听着他的下文,只听见电话那边传来舒缓而轻柔的声音,“不管是红色的还是白色的,你这支可爱的小玫瑰,如果能藏进口袋里,随身带着该多好。”
嗅着书稿上淡淡的墨香气,心情突然变得很好,是呀,管它红玫瑰,白玫瑰的,玫瑰就是象征着爱情,她躺进松软的大床里,拉她把被子拉到很高,留下一对乌溜溜的眼睛,望向落地的大窗边,台子上那束黄色的玫瑰花正在盛放着,他走了已经两个礼拜了,这束玫瑰是从他给她第一次来电话的那个复活节的星期天,女仆艾玛清早从门前一个花店的伙计手里接过来,为她送到二楼的卧室里,浸放在那个玻璃瓶子里的。
红玫瑰的魅惑,白玫瑰的清绝,这束黄玫瑰的花语,除了淡淡忧伤的失恋,还有矢志不渝的等待。
25—持续了一夜的电话
时光匆匆,将近一个月过去,她始终没有给他主动打过电话,因为他还是那样严守纪律,在每天午夜会给她来一个电话,有时候是亲切的问候,有时候说着说着,会转到某些私密的话题。
“好了,那么从现在开始,你的手就是我的手。”他放柔了声音,“让它轻轻抚摸你,抚摸你的额头,嘴唇和胸口。”
……
她真的按照他的要求做了,一个步骤都没有落下,却听到那边他明知故问地问到:“你在做什么?宝贝。”他坏笑着,“想要么?”
“呃……”她害羞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天人交战了许久,才发出连自己都几乎听不清楚的声音,“下面呢……该,怎么做?”
电话那边却已经没有了动静。
“喂?”她小声地说,过了一会儿传来轻微的鼾声,这个家伙竟然在这种时候睡着了,她想他一定是累极了,她有些气结,但是听着他均匀的呼吸声,又舍不得吵醒他,她渐渐也有些困倦了,只是不愿意扣上电话,喜欢这样,让电话通着,即使两个人一句话也不说,想象着他睡着的样子,就像他真的在身边睡着一样。
清晨的阳光把他吵醒,他的意识也逐渐苏醒,才发现自己昨夜竟然没有脱掉衣服就睡了,在那之前好像是做了点什么,整个人都衣衫不整,他半闭上眼睛,脑海里回想起昨夜跟她的有趣对话,想象出她脸红的可爱小摸样儿,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睛猛地圆睁,抓起放在床边的电话听筒,里面没有盲音,显然对方也并没有扣下电话,事情不是太妙了,自己竟然在通着电话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地睡着了,就这样让电话通了一晚上,他试探性地朝着听筒咳了一声。
“你醒了么?”电话那边传来清清甜甜的女孩子的声音,“早晨好,十二点一刻先生。”
听到那边是她的声音,他略微放松了些紧绷的神经,“上帝,我们的电话通了一晚上么?”
“恩,你一直在睡。”她略微停顿了下,“我本来想过一个小时再叫醒你,提醒你去脱衣服,洗澡再睡觉的,可是又不忍心,想让你多睡一会儿,等着等着天就亮了。”
他略沉吟了一会儿,低声问到:“宝贝,你一晚上没有睡么?”
“恩,起先迷糊了一会儿,不过被你打呼噜吵醒了。”
“哼哼,我还说什么了?比如说,在梦里叫你的名字。”
“讨厌了,你怎么知道的,人家还有一个小小的私心,就是要监听一下,你在睡着的时候,会不会叫出别的女人的名字。”
“那么结果呢?”他又问了一句。
“结果嘛……”她彷佛听出他有些心虚,就故意卖了个关子,停顿了几秒钟才说,“一只小猪一直在打呼噜,睡的很沉。呼噜——呼噜——呼噜——呼噜——”说着,连连模仿了几声小猪叫的声音。
“哈哈,”他被她逗笑了,她很少听他笑得这么爽朗,“宝贝,时间不早了,我该准备上班了。”
“我也要睡觉了,好困。”碧云打了个哈欠,捂着嘴巴。
“睡吧,”他在电话的听筒上印了一个吻,“……我的天使。”
扣下电话,他没有立刻起床,眼睛扫过床头的闹钟,快早晨6点了,时间其实还比较宽裕,他在床头橱子里,找出一盒新的烟,在这里他可以尽情的抽烟,也不用偷偷摸摸地喝酒。这段日子,他一直住在办公楼的这个套间里,这个套间里设施非常齐全,不会比广场对面帝国大厦的酒店套房差多少,还有信得过的勤务人员每天来打扫,不管工作到多晚,都可以立刻休息,节省了来回路上的时间,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时不时地会想起位于南部城市的那所府邸。他在不少国家都有产业,当然这些是不为人知的。或许是因为那个地处山区,冬天格外寒冷,即使是在复活节的时候,早晚的温差还是很大的城市,在那里有他很多的老部下,和为数不多的朋友,有跟随了他数年的仆人,有他心爱的马匹,最喜欢的狗……
太阳在渐渐上升,透过长了嫩叶的枝桠缝隙,又透过窄窗上的玻璃,射到了床上,他微微眯起眼睛,迎着朝阳的光,望向窗台上在开启的蛋壳里的那个小小芭蕾舞女郎,她翘着小屁股在做着舞蹈的姿势,粉色的裙子被晨光照的有几分透明。
上午蒙着被子美美地睡了一觉,可怜的“小雨点”饿的嗷嗷直叫,小爪子一直在“咯吱咯吱”地抓挠着木头床边,碧云终于被它吵醒,摇摇晃晃地起床喂了它一块肉肠和一碟牛奶,自己也吃了点水果,权当是午餐了。泡了一杯茉莉香片,悠然的来到书房里,她记得芷伊说过,要了解一个人,不一定要见面,真正的了解,不是肤浅的表面,而是精神的交流,看他看过的书,听他常听的音乐,透过一切现象去观察他的本质,逐步地了解他的思想,深入他的灵魂。她想的没有芷伊那样的复杂,看看书,打发时间罢了。
书房中间的大橱子里,放着他经常翻动的一些书籍,她取下了一本褐色皮面的大书,翻了开来,惊奇地发现他有在书页的角上做批注的习惯,于是她开始关注这些书籍,渐渐发现了一个规律,批注最多的应该也是他看地最认真的书籍,显然是那些厚厚的晦涩的哲学著作,哲学真是个让人头疼的学问,她边看边哈欠连天的,想起自己小时候跟着父亲和私塾先生,读诸子百家时候,课业的成绩就不怎么好,父亲对此也是无奈,好在母亲总是劝说着“女子无才便是德”。她偏偏手脚灵活的很,从小就喜欢摆弄父亲的古琴和萧,于是父亲送她去美国学了音乐。而且他竟然也看一些戏剧理论和文学著作,在那些经典的文学作品桥段后面,用墨兰色的笔迹,飞扬连贯的书写了一串字母,她仔细地辨读着这些小批注:
“——无病□的法国式的浪漫。”
“——自以为是的英国佬。”
“——顽强、坚韧,激进并且极端的斯拉夫人。”
……
碧云被那些批注的内容弄得哭笑不得,尤其是看到了在一本小说的内文上,提到了一道数学题目,他竟然在下面认真地做了一段演算,碧云捂着嘴笑了,继续翻了几页,在一段有些夸张的文艺性描写后面,他用蓝色的水笔写到,“这怎么可能?”看到这里,她再也忍不住了,“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惹得书房外面打扫的女仆探着脑袋直直看她,这个家伙的思维真是僵化执着的可爱,从桌子一旁的笔筒里取出一支铅笔,在他那句批注下面小心翼翼地加上了一行小字:
“——一个吹毛求疵的人。”
在这些西方的名著里,碧云有一个惊奇的发现,那就是里面竟然有一本英文译本的《红楼梦》,她抱着激动的心情翻开这本大书,但是他的评价显然有失浪漫,在扉页上潦草地写了一行字:
“——大观园里无所事事的男男女女的风月□。”
这个家伙怎么能这么糟蹋老祖宗留下的不朽著作,她握着铅笔,气鼓鼓地想在书页上跟他论战一番,却想不出写点什么词儿来反驳他好。把这本大书翻了一遍,发现只有那一句的评语。
她突然看见桌子上不知道何时多了一张小书签,可能是刚刚她翻书的时候,从哪一本里面掉落了出来的,只见书签上颇为工整地写着,“1904年4月24日,生日。”
他似乎不喜欢别人打听“贵庚几许”,像个女士一样保守着年龄的秘密,她窃喜看到了这个小秘密,心算了一下,再过几天,就是他35岁的生日了。在她的故乡,这个年龄的男人都应成家立业了,可是他还是孑然一身,碧云忽然想起了,在北平政府里当差的三叔公是前清光绪二十七年生人,他比三叔只小上三岁。三叔公的大儿子,可是前年成的亲,举家到北平去贺喜,因她那时刚到美国上学不久,只是致信贺了下。
不知道是哪本书里掉出来的,碧云只好把这张小纸条又夹到《红楼梦》里。恰好是翻到了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史湘云偶填柳絮词”,写了宝玉和黛玉几个在大观园放风筝,众丫头们把风筝都剪断了线,放上了天……她又把这回看了一遍,虽说原文里的意思是让风筝载着黛玉的病根儿远去,可她总觉得这些风筝断了线,上了天,就变成一个个自由自在的灵魂……看了几遍,英文的译本读起来有些怪异,记录的只是事件罢了,并不能把原文的味道体现出来,特别是寥寥数字,就把那种春日的气息尽现在纸上。
她想起了什么,抬头看看窗外,已经是春天了,自己竟也变得“朝朝不见日,岁岁不知春”,不能这样终日无聊,她决定去清理一下换季的衣服,于是把书放回架子上,来到储衣间里。
这栋房子专门在阴面设置了一个很大的房间,里面全是通天彻地的衣橱和柜子,她曾经不止一遍打扫这里,收拾这些橱子,如今再看这些衣服,和当时为仆的心情有些异样了。即使是黑色的皮质长风衣,也不再让她感觉到冰冷和恐惧。
她把里面的衣服一件件地拿出来,这些衣服被封存的很好,每一件的袖口都有一个小标签,上面写着“常规执勤服、装甲兵外套、迷彩服、夏季制服、旗队制服礼服、晚礼服……”,不但种类繁多,颜色也有区别,光是外套就有黑色的,黑灰色的,绿色的,乳白色的,白色的……除了衣服,还有柜子里各种各样的佩剑和匕首,长靴和鞋子……看得碧云眼花缭乱的,这些可以建造一座衣服饰品博物馆了。其中一些是挂着肩章的,清楚的标明了军衔,甚至是职务,可见那件衣服并不是为了他而制作的,因为那些肩章和他平时佩带的那个被金银色的线环绕着的、点缀着星星的那个,并不太一样。
28第三幕—1开往首都的列车
一辆满载着乘客的列车在铁轨上行驶着,乘务员急匆匆地穿过二等车厢拥挤的人群,来到了一等车厢的包厢外面,他的身后跟着两个特殊的乘客,是列车的紧急广播让他们聚集到了一起。一个穿着深蓝色外套的褐发男子,从一等车厢二号包厢里走出来,他的神色有些焦急,事实上他正在等待着乘务员一行人的到来。
“这位先生是名医生,这位小姐是个护士。”乘务员向他介绍。
“他已经好多了,我想其实……”褐发男子的眼神落在了碧云的身上,用眼睛向她微笑了下,“呃,我想其实,医生可以请回去了,需要这位护士小姐帮忙看护一下。”那双湖蓝色的眼睛闪烁了一下。
“嗯,如果我能帮上忙的话。”碧云呐呐地应着。
火车在铁轨上行驶着,她在列车员的劝说下,从拥挤的二等车厢搬到了这个豪华的头等包厢里,在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里,她只需要每隔一个小时到隔壁的包厢去看望一下病人的情况,那个男人的病情已经稳定了,因为及时用了喷剂,又吃了一点药,现在病人睡的很沉。坐在她对面的男子不时地拿眼神扫过她。她和他攀谈了几句,彼此知道了名字,碧云不太习惯跟陌生的男人聊天,更何况他长得非常英俊,这让她更加害羞,虽然她始终埋着头,看向车窗外面,余光还是能感觉到,他始终在注视着她,那眼神很温和。
她连自己都不敢相信,已经坐在北去的火车上了,一个小时之前,她跟女仆他们撒谎说,自己要去找芷伊一起到市中心买点东西,为了瞒过警卫的眼睛,她连箱子都没拿,只是打扮的像个出门逛街的贵妇人一样,挎着小皮包,牵着“小雨点”,行礼箱子已经被她提前运到了草地里,这一切都是她谋划已久的,为了24日,他的生日。这次唐突的决定,与其说是为了给他一个惊喜,不如说抵不过思念。虽然他每天都会给她来一个电话,听到他的声音,总是疲惫不堪的,说着说着竟然会睡着,那种又想念又担心的感觉,折磨地她一刻也待不下去了。
“天鹅堡!”她突然叫出声来,向车窗外看去,在白色的雪山之中,一座童话般的城堡哥特式的尖顶露了出来,她一眼就能认出那座城堡。随着列车在弯曲的铁轨上转头,整座城堡映入眼帘。
“是的,这座城堡原本属于路德维希二世,”他望向车窗外面,微笑着说到,在刚刚她惊叫出声的那一刹那,乌黑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种迷人的光彩,似乎不再提防着什么,像孩子一样纯真,又充满了少女的柔情,更加重了他对于这个女孩的兴趣。
“不,其实它没有荒废,它现在属于艾伯特家族,后人将它整修了。”她看了他一眼,那双眼睛那么俊美,幽深的湖蓝色的瞳孔,彷佛会释放魔法般将人吸入,她怔了一下,又迅速地看向车窗外面。
他不置可否的笑笑,听她的口气,似乎比他更加了解这段历史,“这座城堡充满了浪漫主义的色彩,还有一段脍炙人口的佳话,路德维希二世与前奥地利的王后,他的表姐——茜茜公主的恋情,因为不被世俗允许,最后无果而终。”
她彷佛没有听到他的介绍,而是沉醉于回忆之中,记得他带着她来到这个梦幻般的城堡里,走过城堡的每一个房间,他亲口为她讲述城堡主人的故事,年轻的王子与茜茜公主的恋情,以及与俾斯麦的忘年之交;又带她来到歌剧大厅,为她讲述城堡主人与音乐家、戏剧家瓦格纳的那些交往;带着她在塔楼上瞭望着白雪皑皑的山脉,冰雪消融的湖水,春意融融的大地,告诉她当地民间故事里,许许多多关于魔法、骑士的传说……先前她只知道瓦格纳的戏剧,并没有深刻的了解那些伟大的作品诞生的背景和舞台。所有这一切,或许就在他带着她来到这座城堡的那一刻起,她渐渐开始相信这一切了,她理解了为什么那位始终怀着浪漫主义理想的忧郁的国王,不问政治,喜欢在夜间独自行动,这样一位年轻的与世俗格格不入的君主,竟然能与铁血刚毅著称首相俾斯麦一见如故、惺惺相惜,因为在每个人心里,都有这样一座城堡,如天国般最纯粹、最圣洁的领域,他的眼睛,像是环绕在城堡背后那积雪的山峰一样,是晶莹剔透的冰蓝色。
她的耳边似乎回响着他说过的一句话,“为了利益,或许我可以出卖一切,但是惟独坚守着爱情。”
“如果这个世界上的爱情,不再有遗憾该多好……”她低低地沉吟着,情绪似乎又变得低沉了,微蹙的黛眉间隐隐含着忧郁和哀愁。
他望着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东方的女孩子,变化地如此之快,尽管她低头蹙眉的样子,温婉而迷人,但是他还是喜欢她笑的样子,“你的小箱子里,装的是什么?”
“哈,被你发现了么?”碧云说,“它是我朋友送的礼物,是一只杂毛狗,叫小雨点。”她小心翼翼地掐起小狗的脖子和前胸,把它抱起来,放在小桌子上。小狗被憋闷在箱子里好久了,刚刚出来透气,显得有些兴奋,在小餐桌上爬来爬去,一个不小心差点从边缘上掉下去。
他及时伸出手,挡住了小家伙的屁股,把它捧到了桌子中间,微笑着打量了它一会儿,“凯蒂,我想你错了,这是一只边境牧羊犬,只不过是褐色亚种的,毛色和花纹有点特别,应该有45天那么大了。”他用手掌摸摸小狗的脑袋,“真乖。”“小雨点”显然很喜欢他的抚摸,主动向他的手臂上蹭过去。
“哈哈,我可以抱抱他么?”他把小狗双手捧起来,对着走廊上壁灯的光线,看它的后腿之间的部位,小狗翻着圆鼓鼓的肚子,在他的手掌中踢腾着,他微笑了起来,“是位小姐,它有点害羞了。”
碧云望着他,好奇地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湖蓝色的眼睛里凝聚着笑意,温和地看向她,碧云突然间意识到了什么,羞红了脸。“对不起,我想……去一下洗手间。你能帮我看着它么?”其实她刚才就想去洗手间的,列车上突然广播有哮喘急症患者,需要医生,虽然她只是个实习护士,但是祖母就患有哮喘,父亲为此遍访名医,她也知道几个救治的偏方,可以应付一下的。
“非常乐意。”
她走到包厢的洗手间前,转动了一下门把,竟然被锁了,她又匆忙去了隔壁那截车厢的洗手间里,这截车厢靠近二等车,她进去才发现这里并没有手纸,只好又退出来,回到车厢里拿手纸,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朝正在逗弄小狗的英俊男人笑了笑,埋头翻着自己的提包,突然间她想起来自己带的那卷手纸已经被“小雨点”用光了。
他会意地拿出一盒纸巾,递给她。她双手接过来,脸更红了,小跑着再次回到那个洗手间。
她刚从洗手间里出来,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突然间不知道从何处窜了出来,伸手拦住了她。
“你……想干什么?”碧云有些害怕,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身子,她看不清他的脸,但那帽子下面的目光狡黠而机警。
“凯蒂小姐么?”他轻声问到,但是显然已经知道了答案。
“我……”她有些惊慌失措,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请您不必紧张,我是盖尔尼德将军的人,奉命传达给您一个口信,这辆火车将在明天早晨6点30分到达首都车站,在此之前,您最好呆在v-2包厢里,不要乱跑,火车到站后请您从第4号车厢的左边口下车,他会在那里接您。”
竟然是他的安排,他知道了自己的行踪,还安插了一个人在列车上跟她接头,碧云非常惊奇,这次“秘密行动”她并没有对任何人讲,只是给蒙在鼓里的“同谋”芷伊留了一张字条,那张字是邮寄给她的,她不会那么快看到,“……你们是怎么查到我的?”
“很显然,您并没有对号入座。”男人一手把在门上,斜着身子,在她耳边轻声说到,这算是一个小小的提示,但是她并没有听懂,他继续说到:“请给我一点您的纸巾,因为和你一起的那位男士,他很可能已经怀疑了。”说完这句话,从呆呆的碧云手里的一团纸巾里面,撕下了一截儿,攒在手里,又同时往她的连衣裙口袋里塞了一个小纸条,压了一下头上的帽子,像是在对她致意,“祝您旅途愉快,夫人。”
碧云转头看向二等车厢那边,只见车厢晃动着,人头攒动,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拥挤的人群里。
碧云无法像那个特务一样,表现地那么从容冷静,她又回到洗手间里,往脸颊上拍了一些凉水,让自己更加清醒一点,她想不明白他到底是怎么知道自己的行踪的,他的察觉力向来是非常惊人的,行动的速度也如闪电一样。她突然想起了口袋里的纸条,展开手心那张纸条,上面画着一只小鸽子,从一列火车的车门飞出去,车厢号和站台号码被标记的很清楚,她认出是那些大写的字母和标号是他的笔迹,小鸽子则是比着她的画的。
她出了洗手间,看向外面形形□的乘客们,莫非在这个车厢里,布满了他的密探,或许在刚刚离开的那个城市,和即将去到的首都,都安插了他的人,自己的一举一动尽在他的掌控之中。
她觉得有点失落,原本打算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给他一个惊喜的计划落空了,但是紧接着又有种窝心的感觉,他在担心她的安全,又给她留一点空间,只让人给她捎个口信,而不是安排两个穿着黑色制服,戴着红色袖标的军警,正襟危坐在她的对面,像看守犯人一样盯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