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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有一次,她在睡梦中感到肚子疼,醒了,去厕所,她拉出来一条蛇。

    孟妮坐在玻璃池子里,日子久了,她的乳房就下垂了,身体也变胖了。有一次,她的屁股下流出了鲜血,浸湿了裤子,她没有感到一丝慌乱,也不能去垫上卫生纸,因为表演还没结束。那些蛇闻到了血腥味,开始咬她,观众发出了惊呼声,她依然坐在那里,面无表情,因为表演还没结束。这时,从幕后跑出来一个愤怒的侏儒,他用脚使劲地踩那些攻击她的蛇,然后把她扶了起来,她的屁股上还挂着一条蛇,侏儒把那条蛇拽下来,扔向了观众。从此,她开始感激他,并且以身相许。在一个胡同里,她和他遇到了几个醉汉,他们是去散步的,他躲避在她的裙子里,她举起路边的一辆自行车进行自卫。从那以后,他们就成了夫妻。再小的男人也是大男人,再大的女人也是小女人。有时,她搞不清楚来睡觉的是哥哥还是弟弟,因为这对孪生侏儒长得一模一样。这两个侏儒都没有生育能力。她有了两个丈夫。

    后来,马戏团解散,孟妮带着其中的一个侏儒,回到家乡,开始过寂寞的乡村生活。她已经不确定手里牵着的这个小人是不是那个把她从蛇窑里拯救出来的人。这个小人脾气很坏,喜欢骂人,有时还打人,全村的人都讨厌他。他喜欢皱着鼻子,在空气里嗅来嗅去。在一次酒后,他失踪了,人们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臭得厉害了,全村的人都跑到一个水塘里看打捞上来的尸体。

    喝醉了之后,他为他的父亲哭,为母亲笑,他40岁时醉死在一个池塘里。

    他什么都不会,他不会躲在裙子里表演口技,他不会藏在水缸里表演魔术,他是个废物。

    另一个侏儒跟随大拇哥去了云南,他俩从境外贩来毒品,卖给山牙,山牙再转手卖给三文钱和马有斋,解散后的马戏团组成了中国最大的贩毒集团。

    小店门前有一棵高大的槐树,那一年,槐花落得晚了,枝叶深处,喜鹊叫着。

    在槐树下,孟婆婆踩着老式缝纫机。另一个侏儒回来了,他站在路口,风从背后吹来,这使他有种君临天下的气概。

    “妮,你过得,还行吗?”

    她不回答,眼泪流了下来。

    孟婆婆杀了一只狗招待他。这只狗她养了六年。狗依偎在她的脚边,抬着头,舔一下主人的裤管,她也用手抚摸着它的头。过了一会儿,她拿出一把刀,将它的头揽进怀里,把刀叶就送进了它的脖子。狗嚎叫一声迅速地蹿到了店旁的柴堆里,她向它招了招手,它就跑回来,继续依偎在主人的脚边,身体有些抖。她又摸了摸它的头,仿佛在安慰一个受伤的孩子,但是,这温情转瞬即逝了。她的刀,再一次戳进了它的脖子,与前次毫无区别,同一个伤口。狗叫着,脖子上插着刀,又蹿到了店铺旁的柴堆里。主人向它招了招手,它龇牙咧嘴,这一次是爬了回来——如此又重复了两次,它才死在爬向主人的路上,它的血迹也在那条路上。

    侏儒带来了很多礼物,金首饰、香水、一捆钱,还有几个罂粟壳。孟婆婆把所有东西都扔到窗外,她说,我不要。

    “那你要啥?”

    “不要你走。”

    “我还会回来的。”

    “啥时候回来?”

    “冬天。”

    “冬天啥时候?”

    “下雪的时候。”

    晚上,他们吃狗肉,喝烧酒,度过了一个狂欢的夜。

    第二天清晨,他就走了。这个小小的侏儒,比男人更像男人,要走的时候从不回头。

    两个男人能像一个男人爱她,这是莫大的幸福,尽管这两个男人的身高加起来还不到她的耳朵。她除了杀狗之外,唯一的爱好就是睡觉,很少出门,因为她长得实在是太丑了,她的肥胖又胜过她的丑陋,在她26岁的时候,她的体重已经超过300斤。过度的肥胖甚至使她无法自己系鞋带,所以整天都穿着拖鞋,一年四季都穿着裙子,夏天,她穿一条裙子;冬天,她穿四条裙子。她的裙子是村里一个裁缝为她特制的,她从来不戴胸罩,应该说没有一款胸罩可以容纳她的大乳房。

    她的丑和她的脸无关,40岁的时候,她的体重已接近400斤,任何动作都是缓慢的,例如她慢慢地走,像一艘船那样转身,搅动热的空气。这个肥胖的女人力大无穷,一掌就可以震落树上熟透的枣子,她杀狗时只需要一刀,两手一用力就可以将整张狗皮扯下来。

    扔在窗外的罂粟发了芽,静悄悄地生长,夏天,开了绚丽的花,很快又结了球形的果。孟婆婆收获罂粟,扔进锅里,又放入八角、花椒、良姜、桂皮、丁香、白芷、草果、当归、肉蔻等多种调料。她煮了一锅狗肉,挑到市场上去卖,在半路上就卖光了,那香味扑鼻,如此诱人,以至于让很多路人止步吞咽口水。

    吃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一起吃,在哪里吃。吃狗肉也不仅仅是狗的问题,重要的是氛围。

    店门前摆着几张乱糟糟的桌子,旧篱笆旁边的枝丫上垂悬着一根根手臂粗大的冰锥,正午时分,冰锥滴着水,长白山作为整幅画面的背景,北风呼啸,关东好汉们大碗喝酒,用手撕着狗肉,将胸脯拍得啪啪响。在大雪纷飞的天气里,每一片雪花的背后都有着梅花的香气。他们吃完狗肉,消失在风雪中,又重新在一个灯光昏黄的房子里出现。这些散发着酒气的男人性格彪悍,村子里每年都有因酗酒而死亡的男人,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昨天还帮邻居救火的人一转眼就变成了纵火犯,向孤寡老妪施舍钱财的人因为赌输了钱而拦路抢劫。

    挖人参的人已经进山,夜间去打猎的人还围着篝火说话,他们将一块砖烤得通红,用铁耙将烧红的砖块放到冰封的河面上。砖块刺刺地响,慢慢融化寒冰,砖块所在的位置,那也是一天前雪橇驶过的地方,数月前鱼儿游过的地方,现在成了一个窟窿,闷在冰下的鱼都游过来透气。几个人叼着烟,一桶一桶地从冰窟窿里打水,每一桶水里都有几尾鱼翻腾着身子。

    孟婆婆站在河边,她想起夏天的时候,她的丈夫,那个小小侏儒将一张木床扔进河里,然后将木床系在水草上,这样木床就不再随波漂流。他站在床上撒网,捕鱼,他用一把匕首刮去鱼鳞,将鱼剖洗干净,穿在铁丝上,晾在后院里。

    空中的雪花纷纷扬扬,孟婆婆抬着脸看着天空,一场大雪就让她在瞬间白发苍苍,这个可怜的胖女人对着天空自言自语:

    “他没有来……”

    1998年夏天,孟婆婆终于等得不耐烦了。她的饭桌上放着个酒瓶,酒瓶里插着塑料花,那是她20世纪80年代末买来的,她从桌前站起来,关上门,走上泛白的乡村公路,那时天刚亮。那时,还发生了两件事——一只马蜂飞向草垛,一条菜花蛇盘成一团。她拐了一个弯,去沈阳找马有斋去了,她找马有斋是为了什么,最好的答案就是不说,因为相思两字已经写了出来。

    从那以后,她每年都要离家一段时间。

    前传:罪全书 【第五卷 玩命赌徒】

    前传:罪全书 第十七章 江湖巫术

    二十年前,马有斋是个和尚;十年前,马有斋是个道士。

    他跟随大拇哥的马戏团整整十年,表演巫术,他用手指点灯,念咒语使鸡蛋凌空飘起,蒙骗了很多观众。手指点灯其实很简单,用化学药品氯酸钾和硫黄各五十克研成粉末,混合在一起粘在手指上,当灯吹灭后,冒着青烟的灯芯还有一点火星,用手指一点,灯就重新亮了。湘西有个装神弄鬼的巫师在墙上画一盏灯,用火柴一点就亮起来了。这是他事先在墙上钻了一个绿豆大的孔,孔内放一块樟脑,玩弄法术时用火柴一点,墙壁上画着的灯就亮了。

    让鸡蛋飘浮在空中,这样的把戏每个人都会。

    鸡蛋开一个细小的孔,倒出蛋清蛋黄,用针注入露水,油泥糊住小口,在阳光暴晒下,鸡蛋就会缓缓升起。这个把戏的麻烦之处在于露水的收集,夏天的时候,马有斋常常要在天亮前跑到田野里,他拿着个罐头瓶,摇晃灌木和草叶,采集露水的同时他也被露水打湿了。

    马戏团解散之后,他回到村里,村里有一个跳大神的巫婆,他每次走过巫婆家门口的时候都要骂一句:臭老娘儿们,穷得瑟,糊弄鬼呢。他还指使他的三个孩子向其吐口水,巫婆在村里无人敢惹,村民们对接近神明的人保持敬畏。

    有一天,阳光明媚,巫婆倚着门框嗑瓜子,马有斋走过她身边,问道:“怎么,没出去嘚瑟啊?”

    巫婆翻了个白眼,撇撇嘴,将头歪向一边,继续嗑瓜子。

    马有斋停下脚步,骂道:“篮子(方言,脏话,生殖器的意思)。”

    巫婆嗤之以鼻,将头歪向另一边。

    马有斋怒气冲冲,将巫婆推进院子,关上门把她强奸了。

    从此,这两个单身的人姘居在了一起,他们的心里多少有一点火焰在燃烧。巫婆寡居多年,马有斋性欲旺盛,这促使他们组成了一个临时的家庭。巫婆有两个孩子,马有斋有三个孩子,五个孩子也成为巨大的生活压力。马有斋不得不重新扛起锄头,去田间劳作,闲暇时间就和巫婆一起降妖除魔,驱鬼辟邪。

    他扮成道士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头发长了起来。

    马有斋和他那个被称为仙姑的老婆常常被人请去跳大神。仙姑戴上面具,戴上垂着彩穗的神帽,身穿萨满服,腰系腰铃,左手抓鼓,右手执鼓鞭。马有斋锣鼓伴奏,仙姑一边跳一边唱:

    哎……我左手拿起文王鼓,

    圆又圆那嗨,

    唰唰,赫朗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