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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她的忐忑里荡漾着些许纯真,令他难以自拔。

    “那不好么?我可以当爹了。”贵生笑得很凄楚。

    她心里却在打鼓,两个月没有来红确是真的,但那对她来讲并非一定是怀孕的征兆,更何况之前替她堕胎的郎中已警告过:“再来个几次,恐怕今后就再不用来了。”但这个谎还是要说的,她得为自己的性命留个保障,尽管她也不晓得将来找不找得到亲爹,能否幸福。而贵生这根“拐杖”,她无论如何都要用起来,用到断裂为止。

    还债日的前一晚,贵生炖了一锅鸡汤给她补身子,手上还剩最后的两块钱,亦交予她,脸上挂着淡笑,仿佛将幸福放在口中偷偷品嚼。她觉察出他要做的事,却假装不知道,不停讲些下流的笑话,无论讲得是否精彩,他都会把嘴咧得更开一些。

    次日清晨,贵生不见了,桌子上放了一件簇新的狐皮大衣,拿柔白的棉纸包了,用细绳扎住,有滑溜溜的白长毛领与袖口,展开来能将她整个包起,送至云端,房内瞬时有了兽皮的刺鼻香气。

    乔苏一如往常,在巷口的包子铺吃过早饭,便抬头望住天空,脑中空白一片。并非是自然而然的空白,系她竭力将所有思绪都从脑子里清空出去,做到完全不受困扰。到了晌午时分,饿意令胃酸不停涌上喉管,她自觉要被酸液灼伤,少不得掏钱再去买碗面疙瘩,却刚好面摊老板正在收拾东西。

    “哎!生意不做啦?”她因烦躁而变得恶声恶气。

    “你等晚上来吧。”老板正将一锅面汤水拿木盖盖了,将火封进炉灶内关好。

    “怎么了?赶去投胎?”

    “比投胎还急些。”老板脸上有种残忍的兴奋,“赌坊又要做‘人刺’了,大伙儿都去瞧了。”

    她似被闪电击中,两只眼睛里挤满了贵生的笑,唇形薄长漂亮。她隐约记得母亲还讲过:“薄唇的男人比较薄情。”

    于是,她用最快的速度向西街头狂奔,熙攘的人潮自动为她的疯狂让道。

    “贵生!贵生!贵生哪!”

    一路上,她惊觉那呼喊只在脑子里出现过,嗓子眼却发不出声来。于是她只是幽冥街上一个下等娼妓,负债累累的赌棍,将自己的男人亲手推上死路的毒妇!

    背负着这样的包袱,她跑至赌坊后方的石圈墙外,奋力拨开人群,乱发盖住她的双眼,然而她不需要看清楚什么,也不敢看清楚什么,却是没头没脸地跪下,将一枚金锁高高举过头顶,大声吼道:“潘老板!潘老板!!!我是乔苏!欠你钱的乔苏!!我来还债了!来还债了!!你放过他吧!求求你放过他吧!”

    回应她的不是潘小月,却是周边那些刺耳的嘘声。她只得抬眼,脸上每一寸肌肉都在抽搐。石墙内,一根高高竖起的木桩上挂着一个身板挺直的男子,浑身赤裸,血水不停从股处顺杆流下,他努力移动头颅,仿佛在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寻觅她的影踪。

    “贵生!贵生呀!贵生!我来还钱了!你不必死了!贵生呀!贵生呀!你不必死了!贵生——”

    她听见体内某个真正金贵的器皿碎了,系幸福,系希望,系将来……她的爱情与肉身在这一刹那双双轰然倒地。

    ※※※

    乔苏醒来的辰光,身上盖着狐皮大衣,她睁眼看见的是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黄皮肤,深褐眼珠,法令纹悠长,穿一身玄色长袍,头发修剪得极为干净齐整。她想起那是东街头圣玛丽教堂的神父,他时常在这条街上布道,还好几次劝过乔苏信仰天主,因此而受过她的嘲笑谩骂,甚至还从这穷男人身上讨到过几毛钱。

    “你怀孕了。”

    这是贵生死的那天,庄士顿对她讲的第一句话。

    【3】

    杜春晓与夏冰站在潘小月跟前时,两人都恨不能将扎肉碎尸万段。可恨扎肉不是真的扎肉,否则怕是早已被嚼烂。他们断想不到,扎肉那个“过夜的地方”竟是赌坊,且是三人行到街当中,便有五条壮汉横路杀出,也不亮家伙,只笑嘻嘻地拍拍扎肉的肩道:“老兄辛苦了。”他们一路被押至潘小月处。

    走进潘小月的房间,三人的脚骨都不自觉地软了一半,因踩着花纹斑斓的厚羊毛地毯,令整只鞋都埋进里头去了。壁炉内收拾得很干净,堆有色泽光亮的冷炭,上方挂了一幅浓墨重彩的西洋油画,画中一长着鬼头的半裸男子,在林中追逐仓皇奔逃的少女;一张紫檀木桌子放在正中央靠窗的地方,蠢笨然而奢华,颜色便乌艳艳得逼人;右侧一个挂衣架子细细长长,伫立在银色海鸥飞翔于金色天空里的花壁纸上,那纹路看得深了教人晕眩;衣架旁的落地穿衣镜正现出女主人修长的侧影;难得的是,左侧竟是满满一墙的书架,上边挨挨挤挤码了好些精装本,镶金线的硬皮书脊冷冷释放其尊贵。

    “哟!未曾想潘老板还有些雅性,只是那个东西有些煞风景。”杜春晓拿嘴撇了撇那穿衣镜。

    潘小月只当看不见,继续笑吟吟地吃茶,本该办公文、奋笔疾书的台子上相当突兀地摆着四色果子并一碟蒸糕,洒在上头的红绿色分外惹眼。

    “杜小姐不必焦虑,今儿找你们来,也是扎肉的主意。”

    只这一句便再度将扎肉置于死地,他恨得心肝发颤,却不敢表露半分,只得冲杜春晓与夏冰干笑了两声,道:“没什么大事儿,只是潘老板……有个小忙,让咱们帮一帮……”

    “帮了有好处么?”

    听到“帮忙”二字,杜春晓顿时表现得释怀了,像是知道这一来既不用吃苦头,也不会被追债,于是整个人松懈了下来。

    “好处便是先前的债务一笔勾销。”

    杜春晓听了反而锁起眉来,长叹一声,掏出怀里的塔罗牌抛在地上,只一张死神牌正面朝上,她拿起“死神”,脸色煞白道:“我倒是宁愿背债,也不想摊上那些事儿。”

    听到这一句,潘小月面孔微微变色:“难不成你已知道是什么事?”

    “这不是我的牌刚刚告的密,说你这里出了人命嘛!”

    她心里不由冷笑,这一路走到西街头也要些时间,早已零敲碎打从扎肉嘴里掏出不少信息来,如今装模作样一番,只是希望能唬住对方。

    孰料潘小月即刻转了脸色,笑道:“可是扎肉半路上已跟你讲了吧!”

    虽被当场拆穿,杜春晓也不觉得窘迫,只将牌收好,直起身来,用夸张的姿态伸了个懒腰,死气沉沉道:“讲了些,我还想再瞧瞧尸首,可以么?”

    托恶寒天气的福,五爷的尸首分毫不烂,在地下室内摆放完好,因脊椎被戳碎的缘故,整个人像肉虫一般摊在水泥板上。一中年男子阴恻恻地站在旁边,打量杜春晓、夏冰与扎肉三人,眼睛里并无敌意,却堆有某种麻木的残忍。他身量不高,背部微驼,发长过肩,拿白绳胡乱地扎住,右半边脸藏在阴暗里,灰色大衣处处沾有白色烟灰,周身冒出清冷的残烟味。这味道勾起了杜春晓的烟瘾,她只得巴巴儿跑过去跟对方要烟,男子瞟了她一眼,耸肩摇头,表示不屑。

    “小气!”杜春晓讨了个没趣,回转身继续检验尸体。

    确如扎肉路上所言,这个五爷系被人勒毙后再串成“人刺”的,手指甲完好无缺,舌苔泛白,无挣扎或中毒迹象。股沟处血洞大开,一小截粉嘟嘟的肠子落在外头,夏冰不由得转过脸去作呕,杜春晓倒是仔细看了看,包括手臂与大腿内侧的尸斑,边看边自言自语道:“这尸体原也没甚好查的,我又不是仵作,看不出什么名堂。”

    “看不出也要看,这具看完了,还有一具。”男子突然开口,若非他发出声音,当时现场已无人还记得他的存在。

    “还有?”扎肉眼睛睁大,望向五爷旁边一个白布盖住的突起物,不免有些吃惊。

    男子终于从阴影里走出来,他们这才见识到他触目惊心的右侧脸,坑坑洼洼,似被太多厉鬼啃咬过,伤疤厚厚层叠起来,杂乱布在脸上,眼眶缩小变形,比正常的那只要小近一半,虽然恐怖,却令他看上去有了威严。

    另一具尸体同样与肉虫无异,但体型较五爷要匀称许多,骨骼精巧,从阴部、胸腔与头颅识别,系一位年轻男子,二十来岁的模样,双目暴睁,似是有诉不尽的愤怒。不仅如此,手臂与小腿处有数块淤痕,深深浅浅洒落,颈部勒痕同样惹眼。

    “他是谁?”

    “他叫沈浩天,是我们这里的荷官。”男子看尸体的眼神也是麻木的,与逛菜场时瞟过一片猪肉无异。

    “你又是谁?”

    男子怔了一下,回道:“小人姓章,章春富,大家都叫我老章。”

    “沈浩天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