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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经过一场大火,宋时洋在医院里住了近半年,最后不得不坐着轮椅,身上仍有很多花再多钱也无法完全抹去的伤痕。

    辜玉骂他“简直是世界上最蠢的人”、“不要命,真是没救了”……宋时洋都当笑话听。

    男人为宋时洋推着轮椅,无数天如一日地来到某个小区,从小门绕进,最终,停在距离某幢房子百米外的花园中。

    男人恭顺地说:“如果您想离开了,就给我打电话吧。”

    “嗯。”宋时洋应。

    而后,男人暂时离开了,没再打扰。

    回归正常生活后,宋时洋几乎每天都穿着卫衣、戴着口罩,而后将卫衣帽子扣上,有点像,最后一天见到某人时的情景。

    这么做,不仅可以隐匿住火灾后留下的些许疤痕,这种在一片阴影里看时间的感觉,也很舒服。

    雨后的天空还未放晴,一片灰白。

    空气中,弥漫着十分浓重的潮湿水汽。地面上水洼片片,身边灌木湿漉漉的,一串串水流汇集在其片片叶尖,化为水滴,断断续续地往下滴落。

    忽然,一串“啪嗒啪嗒”的蹚水声传来,从某个熟悉的方向。

    没一会儿,一只小花猫进入视线。

    小猫一看就很幼小,面庞甚至还没长开,十分稚嫩。

    此时,多半是它第一次跑到外面的世界来,不知怎么就从家里溜出来了。

    但小猫看起来机灵又勇敢,谨慎又敏捷,沿石板道一路向前。

    当小猫就要跑到宋时洋周围时,忽然又一串断断续续的蹚水声响起,磕磕绊绊,“啪嗒”、“啪嗒”……

    “岛,岛……”

    小孩稚嫩的声音随之传来。

    熟悉的字,熟悉的音调,在熟悉的场景里飘荡着。

    宋时洋瞬间感到有些恍惚。

    “小孩,你过来。”眼见小孩就要跑到自己面前,宋时洋向下拉了拉口罩,冲她道。

    小孩听见声音,立即停下脚步,这才注意到宋时洋的存在,懵懵地抬起头,与他对视。

    小孩一身粉色草莓印花的裙子,脚上还穿着小小的拖鞋。地上积水早已把她白色的花边短袜浸透,依稀可以看见其小小的、可爱的脚趾。星星点点泥浆,溅落在她白皙的小腿上,留下斑斑波波的痕迹,狼狈,却很可爱。

    女孩有一张小巧白皙的面庞,一双清澈又无辜的大眼,玲珑的鼻子与嘴巴,唯美也空灵。将来长大后,也必定是个标致美丽的女孩。

    特别像,某人。

    宋时洋露出笑意,小孩却害怕地绕开了,继续忙着自己眼前的事,颠颠跟在小猫身后追。

    远处,某熟悉的房子与院子里,一个女人走出。

    时光如梭,却并未减少她半分美与风韵。

    时霁月看向花园方向,喊道:“樱桃,刚学会开门你就乱跑了,是不是?猫也跑了?”

    宋时洋侧过脸,看小孩闻声一顿,立即加快脚步,追上猫咪。

    趁猫咪在被水洼里一片打转的树叶吸引去注意、停下时,小孩有些笨拙地弯下腰,囫囵将小猫拦腰抱起,扭头,踉踉跄跄地往家跑。

    甩飞了一只拖鞋,也没在意。

    几分钟后,时霁月循着路线找到拖鞋,起身时,忽然看见宋时洋。

    两人对视片刻。

    时霁月面上露出有些伤感的笑容,问:“要到家里来坐坐吗?”

    “不了。”宋时洋道。

    “嗯。”时霁月迟疑地点点头,笑容愈发牵强,“那我先回去了,樱桃和岛……樱桃和猫刚弄了一身泥,我得赶紧回去处理一下,让你见笑了。”

    “没什么。”

    见时霁月就要消失在视线里,宋时洋又说:“阿姨。”

    “嗯?”时霁月转身。

    “我要离开北城了。”宋时洋说。

    “哦……”时霁月点点头,若有所思,笑笑,“挺好的。”

    继而,转身往家走。

    虽然,时霁月很想问宋时洋,如果他离开北城,以后是不是也不会经常回北城看岛岛了。

    但想了想,还是算了。

    宋时洋和林千岛的事,时霁月是大火后才知道的。

    时霁月觉得,或许,在泉下,岛岛是希望有宋时洋看望的,但每个人也都有忘记过去、重新开始的权利,不是么。

    何况,宋时洋已经为林千岛做得够多了,忘了翻篇,也挺好的。

    时霁月离开后,宋时洋摸出手机,打通电话:“来接我走吧。”

    大火后,林浅樱对谋害自己妹妹的罪行供认不讳,进了监狱,此后一生都注定黯淡无光。

    震惊之余,无数人唏嘘不已。

    后来,林城与时霁月收养了一个小女孩,叫“樱桃”。

    但宋时洋今天是第一次知道,他们还养了只猫。

    宋时洋记得,林千岛曾无数次不无遗憾地告诉他,自己想养只猫。可惜,时霁月对宠物过敏,所以计划泡汤,但她准备高中毕业后自己养。

    但宋时洋觉得,这只是林千岛随口一说。因为,就算她毕业后有精力照顾猫,宋时洋也不知道,她打算把猫养在哪儿。

    然而,纵然对宠物过敏,林家现在还是养了只猫,小孩稚嫩的声音,一边一边地叫着那个字:“岛”、“岛”……

    大家都没忘记那个女孩。

    但是,所有人又不得不努力地向着崭新的生活而去,马不停蹄。

    热闹和喧嚣,会慢慢把一个死去的人的名字抹掉,使其被深深地,掩埋在一层一层、厚重的尘埃下。

    所有人,会慢慢地继续笑、继续闹,继续在五彩斑斓的灯光下尽情狂欢,继续在北城的车水马龙中,一面迷茫,一面寻找刺激和快感。

    听起来多么热闹又美好。

    这世界浩大,本就披着华丽的外衣,没人有工夫一直沉溺在过去。

    却也总是,很让人难过。

    *

    宋时洋在北城旁、玉镇的山野上买了座苹果园,修了幢小别墅。

    宋润泽和辜玉都任他去了,不知道是觉得他这个人可怜,还是无药可救,于是干脆放任自流。

    房子一进门,就是一幅被精美装裱起来的油画。

    曾经,这幅画在北城一场盛大的油画比赛中斩获特等奖,引起不小轰动。

    宋时洋也不知道,自己要在这个地方住多久。

    但每每凝视着房子里那幅画,似乎才懂得,那些人所谓的“画里有诗”、“意境深远”是什么。

    每每看着它,时间就仿佛凝固了。画中的海,幽远又深邃,无数泡沫与波纹下,一片流光溢彩,仿佛蕴藏着很多东西。

    像,暴雪后那片干净又璀璨的天空,星光点点,光影迷离。

    万圣节的时候。

    宋时洋在院里的一片黑暗中,凝视山下灯火温暖的小镇。

    慢慢地,从怀里摸出一把手丨枪,为其上了膛,发出一声轻响。

    宋时洋将枪口对准自己。

    闭上眼,一片黑暗。

    林千岛,不要再觉得自己不好了,孤独也是。

    你相信吗,这个世界上,还有个人如此地喜欢你。

    总说你是傻瓜,但其实,自己更是。

    在关于你的所有事面前,自己不过就是一个,偏激又执拗的小孩。

    甚至,比你更卑微,可以爱你,不顾生死。

    其实,在遇到你之前,自己不觉得多么孤独,也不太在乎。

    是从喜欢你,才开始觉得孤独。

    这个世界就要慢慢把你忘记了,他不喜欢。

    一声响后,惊飞一林鸟雀。

    *

    几天后,辜玉找到林城与时霁月。

    商量过后,几人决定将林千岛移出公墓,与宋时洋合葬在那片苹果园地里。

    灿烂宁静的午后,十一月难得出现了艳阳天。

    一树树苹果早已熟透,但无人采摘,因此就那么成片成片地挂在树上,通红通红,像一盏盏小灯笼。

    一幢精美富丽的小房子,一个刻有两个人名字的白色墓碑。

    地下沉眠的二人,都残破不堪,却相依为伴。

    忽然,一颗苹果落到地上,发出一声响。

    如同初见时,心跳的声音。

    那时候,北城夏日的空气闷热黏腻,像洒在塑胶操场上的碳酸饮料。

    一个人忽然撞到另一个人怀里,带起一阵心跳。

    扑通,扑通。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是林浅樱,不想看可跳过,之后是重生后、高中毕业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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